负暄琐话-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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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人的眼里,熊先生是怪人。除去自己的哲学之外,几乎什么都不在意;信与行完全一致,没有一点曲折,没有一点修饰;以诚待人,爱人以德:这些都做得突出,甚至过分,所以确是有点怪。但仔细想想,这怪,与其说是不随和,无宁说是不可及。就拿一件小事说吧,夏天,他总是穿一条中式白布裤,上身光着,无论来什么客人,年轻的女弟子,学界名人,政界要人,他都是这样,毫无局促之态。这我们就未必成。他不改常态,显然是由于信道笃,或说是真正能“躬行”。多少年来,我总是怀着“虽不能之而心向往之”的心情同他交往。他终于要离开北京,我远离严师,会怎么样呢?我请他写几句话,留作座右铭,他写:“每日于百忙中,须取古今大著读之。至少数页,毋间断。寻玩义理,须向多方体究,更须钻入深处,勿以浮泛知解为实悟也。甲午十月二十四日于北京十刹海寓写此。漆园老人。”并把墙上挂的一幅他自书的条幅给我,表示惜别。这条幅,十年动乱中与不少字轴画轴一同散失。幸而这座右铭还在,它使我能够常常对照,确知自己在读古今大著和寻玩义理方面都做得很差,惭愧而不敢自满,如果这也可以算作收获,总是熊先生最后的厚赐了。
九 马叙伦
马叙伦先生,原字彝初,后写夷初,杭州人。生于清光绪十年(1884),比鲁迅先生小三岁。解放后曾任教育部长。六十年代患病,神志不清,靠护理及药物活了相当长的时期,于一九七〇年逝世。
三十年代初我上北京大学,听了马先生一年课,讲的是宋明理学。讲什么内容,现在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他是中上等身材,偏于瘦,面长而苍老,态度严肃,总是穿蓝青色缎袍,团花,闪闪发光,坐着讲,完全是旧日书院山长的风度。马先生是哲学系教授,在学校像是多讲《庄子》,著有《庄子义证》一书。他通旧学的各个方面,文章和诗词都写得不坏。更高的是书法,虽然名声不像沈尹默那样大,我觉得,与沈相比,风华像是差一些,至于筋骨内敛,也许要占上风。我同马先生没有个人交往,可是据我所知的一点点,觉得他在北京大学的老一辈里,人品学识,有不少是难及的,值得说一说。
马先生的为人,就兴趣说是多方面的。这可以用他自己的述说为证。四十年代末,他出版过笔记性质的书,两册:《石屋馀渖》和《石屋续渖》。《馀渖》有“马君武”条,说:“君武长余四岁,一浮(马浮)长余二岁,彼时朱颜绿髩,各自负以天下为任。乃一浮寻即自匿陋巷,日与古人为伍,不屑于世务。君武西游,留学于德国,及归而与政,然所成与余相若。”又“余之信仰”条说:“人生堕地,即入社会,惟有两利,以了此生,至于得福得祸,各随因缘,权在于己者,即看明环境,权量轻重,趋于合理,自然得福。若环境所迫,祸不可避,则安而受之,生死不计。”这是表示,他主张入世,言行要利于社会,依己之所信而行,得祸也在所不计。
他的经历就正好说明他的立身处世态度。早年,他在上海编《国粹学报》,很多人都知道,这是排满的革命刊物。入民国以后,他曾任教育部次长。在北京大学任教时期,《国立北京大学校史略》说他:一九一六年春,“袁世凯叛国称皇帝,文科教授马叙伦愤然曰:‘是不可以久居矣。’即日离职去,一时有挂冠教授之称”。四十年代中期,他反对南京政府的专制统治,组织民主促进会,奔走呼号,要民主,因此而在南京下关被打伤。这些都可以算是他的“趋于合理”“生死不计”的信仰的实践。
但他还有另一面,是“仕而优则学”,或者说,关心社会而并不放弃治学。对于中国旧学,他是儒道释兼通。在北京大学,他讲书总是贯穿百家;名著《庄子义证》更是这样,讲的是道,却用了不少佛说。关于书法,他不只写得好,还是理论家,《馀渖》《续渖》中有不少讲书法的条目,对于古今书法家几乎都有评论。眼力可算是锐敏深刻。——自然,这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求人人都同意很难,即如过于轻视赵董,我就不能同意。我一直以为,书法高下与某人喜爱与否并不完全是一回事:二者可以相合,如高的为人所喜;但有时也许不合,如高的不为人所喜,下的反为人所喜。赵董同样出于二王。二王兼收古之所长而表现为今变,因为内容丰富,所以后世取其一仓一廪就可以成为小康。取什么与时代的风气有关,又与个人的癖好有关,同源异流,流的路径越长,面目变化越大。正如欧是取其险劲,米是取其流动。赵董是取其柔婉;至于功力之深,我以为欧米与赵董是各有千秋。话扯得远了,还是转回来,说马先生的治学。他还治文字学,晚年孜孜不倦,因为精力时间都不够,五十年代前期,曾请古文字学家陈保之(邦怀)先生帮他整理旧稿。其时马先生任中央教育部部长,为治学,真够得上鞠躬尽瘁了。
还有一件,是马先生的轶事,也应该说一下。几十年前,北京餐馆的食谱名色以人名者有三种,曰赵先生肉,张先生豆腐,马先生汤,这马先生汤就是马叙伦先生所创。碰巧《馀渖》有这一条,可以抄录几句以代替说明。
余亦喜制馔品,……君三白汤必余手调,即诸选材,亦必与目,三白者菜、笋、豆腐也。……此汤制汁之物无虑二十,且可因时物增减,惟雪里蕼为要品,……然制成后,一切物味皆不可得,如太羹玄酒,故非诚知味者不知佳处,……住在北平,日竭(?)中央公园之长美轩,以无美汤,试开若干材物,姑令如常烹调,而肆中竟号为马先生汤,十客九饮,其实绝非余手制之味也。
《石屋》两种谈见闻掌故,寓个人褒贬,见识多可取。只是少数谈狐仙,谈相术,虽系志异性质,出自马先生笔下,总像是穿高跟而插凤钗,不协调。想起熊十力先生,与马先生同行辈,也是哲学家,可是同样信相术,莫非本土的儒道释,就真与舶来的所谓科学南辕北辙吗?
这里还是宽厚一些,放过小德。且说谈这些琐事的原由当然是怀念。说起怀念,总是感到遗憾。其一是没有获得马先生的手迹,所能见到的只是影印在《一九二六年北京大学毕业同学录》前面的十四首诗和一首词。《馀渖》有“余书似唐人写经”条,说人谓相似,只因得其法。这说得很对,马先生这件手迹用小楷写,风神确是与唐人写经有相似处,不过唐人写经多经生书,工夫虽纯,终非书家,所以与马先生比,总觉得脂泽有馀而筋骨不足。另一遗憾不是生也晚,而是生也贫,在京华住的时间不短,竟连仿制的马先生汤也没有喝过。不过俗话说,知足者常乐,手头终归还有影印的手迹诗词,其中有些慷慨激昂,如“自叹蹉跎已老身,放言犹动少年人。贾生初出先忧国,鲁子终身不帝秦”。有时读一读,还可以想见其为人。
一〇 胡博士
胡博士是个有大名的人物。在手持玉帛的人们的眼里是这样,在手持干戈的人们的眼里似乎尤其是这样,因为如果无名,就犯不上大动干戈了。可是以他为话题却很不合适。一是他的事迹,几乎尽人皆知,“五四”时期的文学革命不用说了,其后呢,有他自己写的《四十自述》,再其后,作了最高学府北京大学的校长,渡海峡东行,作院长、大使等等,所谓事实俱在,用不着述说。二,关于学术成就,他是经史子集无所不问,无所不写,大兼早直到老庄和孔孟,小(当然是按旧传统说)兼晚直到《红楼梦》和《老残游记》,所谓文献足征,也用不着述说。三是不管谈哪方面,都会碰到评价问题,这很不好办,向这一方偏,站在那一方的人们不能容忍,向那一方偏,站在这一方的人们不能容忍,居中,两方都会斥为骑墙派或模棱派,也不能容忍,总之将是费力不讨好。可是我这琐话有不少是涉及北京大学的,胡博士是北京大学的重要人物,漏掉他,有人会怀疑这是有什么避忌。不得已,只好借用孔北海让梨的办法,拿小的,谈一些琐屑。
胡博士一九一七年来北大,到我上学时期,论资历,已经是老人物了。可是年岁并不很大,不过是“四十而不惑”。看外貌更年轻,像是三十岁多一些。中等以上身材,清秀,白净。永远是“学士头”,就是头发留前不留后,中间高一些。永远穿长袍,好像博士学位不是来自美国。总之,以貌取人,大家共有的印象,是个风流潇洒的本土人物。
形貌本土,心里,以及口中,有不少来自异国的东西。这有思想,或说具体一些,是对社会、人生以及与生活有关的种种事物(包括语言文学)的看法。——这方面问题太大,还是谈小一些的,那是科学方法。我们本土的,有时候谈阴阳,说太极,玄想而不顾事实。科学方法则不然,要详考因果,遵循逻辑,要在事实的基础上建立知识系统。这对本土说是比较新鲜的。可是也比较切实,所以有力量。初露锋芒是破蔡元培校长的《石头记索隐》。蔡先生那里是猜谜,甚至作白日梦,经不住科学方法的事实一撞,碎了。在红学的历史上,胡博士这篇《〈红楼梦〉考证》很重要,它写于一九二一年,刚刚“五四”之后,此后,大家对索隐派的猜谜没有兴趣了,改为集中力量考曹府,以及与之有关联的脂砚、敦敏等。也是用这种方法,胡博士还写了几种书和大量的文章,得失如何可以从略。
“五四”前后,胡博士成为文化界的风云人物,主要原因自然是笔勤,并触及当时文化方面的尖锐问题,这就是大家都熟知的文学革命。还有个原因,其实也不次要,是他喜爱社交,长于社交。在当时的北京大学,交游之广,朋友之多,他是第一位。是天性使然还是有所为而然,这要留给历史学家兼心理学家去研究;专从现象方面说,大家都觉得,他最和易近人。即使是学生,去找他,他也是口称某先生,满面堆笑;如果是到他的私宅,坐在客厅里高谈阔论,过时不走,他也绝不会下逐客令。这种和易的态度还不只是对校内人,对校外的不相识,据说也是这样,凡是登门必接待,凡是写信必答复。这样,因为他有名,并且好客,所以同他有交往就成为文士必备的资历之一,带有讽刺意味的说法是:“我的朋友胡适之。”
要上课,要待客,要复信,要参加多种社会活动,还要治学,写文章,其忙碌可想而知。可是看见他,总是从容不迫的样子。当时同学们都有个共同的感觉,胡博士聪明过人,所以精力过人。三十年代初,他讲大一普修的中国哲学史,在第二院大讲堂(原公主府正殿)上课,每周两小时,我总是去听。现在回想,同学们所以爱听,主要还不是内容新颖深刻,而是话讲得漂亮,不只不催眠,而且使发困的人不想睡。还记得,那已是一九四六年,西南联大三校各回老家之后,清华大学校庆,我参加了。其中有胡博士讲话,谈他同清华大学的关系,是某年,请他当校长,他回个电报说:“干不了,谢谢!”以下他加个解释,说:“我提倡白话文,有人反对,理由之一是打电报费字,诸位看,这用白话,五个字不是也成了吗?”在场的人都笑了,这口才就是来自聪明。
以上谈的偏于“外面儿”的一面。外面儿难免近于虚浮,一个常会引起的联想是风流人物容易风流。胡博士像是不这样,而是应该谨严的时候并不风流。根据道听途说,他留学美国的时候,也曾遇见主动同他接近的某有名有才的女士,内情如何,外人自然难于确知,但结果是明确的,他还是回到老家,安徽绩溪,同父母之命的江夫人结了婚。来北京,卜居于地安门内米粮库,做主妇的一直是这位完全旧式的江夫人,不能跳舞,更不能说yes,no。这期间还流传一个小故事,某女士精通英、法、德文,从美国回来,北大聘她教外语,因为家长与胡博士有世交之谊,住在胡博士家。我听过这位女士的课,一口流利的好莱坞。她说惯了,不三思,下课回寓所,见着胡博士还是一口好莱坞,胡博士顺口搭音,也就一连串yes,no。这不怪江夫人,她不懂,自然不知道说的是什么,也自然会生疑。胡博士立即察觉,并立即请那位女士迁了居。
闲谈到此,本来可以结束了。既而一想,不妥,谈老师行辈,用夫人和女士事件结尾,未免不郑重。那就再说一件,十足的郑重其事,是他对朋友能够爱人以德。那是一九三八年,中国东、北半边已经沦陷,北大旧人还有住在北京的,其中一位是周作人。盛传他要出来做什么,消息也许飞到西方,其时胡博士在伦敦,就给周寄来一首白话诗,诗句是:“臧晖(案为胡博士化名)先生昨夜作一个梦,梦见苦雨庵(案为周的书斋名)中吃茶的老僧,忽然放下茶钟出门去,飘然一杖天南行。天南万里岂不太辛苦?只为智者识得重与轻。梦醒我自披衣开窗坐,谁知我此时一点相思情。”用诗的形式劝勉,“谁知我此时一点相思情”,情很深,“智者识得重与轻”,意很重,我忝为北大旧人,今天看了还感到做得很对。可惜收诗的人没有识得重与轻,辜负了胡博士的雅意。
说起北大旧事,胡博士的所为,也有不能令人首肯的,或至少是使人生疑的。那是他任文学院院长,并进一步兼任中国语言文学系主任,立意整顿的时候,系的多年教授林公铎(损)解聘了。林先生傲慢,上课喜欢东拉西扯,骂人,确是有懈可击。但他发牢骚,多半是反对白话,反对新式标点,这都是胡博士提倡的。自己有了权,整顿,开刀祭旗的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