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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北京大学__犯罪心理学-第3部分

小说: 北京大学__犯罪心理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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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观察法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研究者在观察前要有明确的目的和计划;第二,观察中的记录要详细、准确与客观,尽量避免掺杂观察者自己的希望与偏见;第三,对同一类行为,要尽可能做多次重复观察,尽量减少偶然因素的影响。
    观察法的优点是能对被观察者在自然条件下的行为进行直接的了解,获得的材料真实可靠。在研究对象不配合的情况下,访谈、问卷法等的实施有很大困难时,可采用观察法收集资料。
    观察法的局限性在于:①研究者处于被动地位,只能被动地等待所需现象的出现,因此在观察时可能出现不需要研究的现象,而要研究的现象却没有出现;②在自然情境中,影响某种心理活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用观察法得到的结果,不易作量化处理,难以进行精确的分析;③观察者本人的能力水平、知识经验、兴趣、愿望以及观察技能对观察资料的质量有较大的影响。在同样的条件下,不同的观察者所收集到的资料可能差别很大。
    2.调查法
    调查法是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犯罪人的资料,研究犯罪心理特点和规律的方法。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最常用的调查方法有问卷法、访谈法等,下面分别予以介绍。
    (1)问卷法
    问卷法是采用书面问答的形式来收集被试心理特征和行为表现资料的方法。就问卷法整个研究过程来说,问卷的设计、问题的选择、问卷法的实施以及问卷结果的处理和分析等都要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来进行,以此来保证问卷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避免研究的盲目性和主观性。运用问卷法进行研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指导语要简洁诚恳,清晰明了;第二,问卷内容应生动有趣,题目用语要避免流露研究者的期待,题目不宜太多,回答方式应简明扼要;第三,问卷一般应进行信度和效度的检验,以保证其科学性。
    问卷法的优点在于简便易行,可在较短时间内收集较多的资料,研究结果的处理分析方便,很适合进行大规模的研究。其局限性主要是问卷的回收率和填写问卷的质量难以保证,很难对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灵活性较差,且对被试的文化水平有较高的要求。
    (2)访谈法
    访谈法是研究者通过与犯罪人,犯罪人的家长、亲友,办案人员等进行口头交谈的方式来收集研究资料的方法,可以分为结构访谈和非结构访谈。结构访谈是依据有一定结构的问卷而进行的比较正式的访谈。在结构访谈中,对选择访谈对象的标准和方法、访谈中提出的问题、提问的方式和顺序、被访谈者回答的方式、访谈记录的方式等都有统一的要求。非结构访谈只按照一个粗线条式的访谈提纲进行访谈,对访谈对象的条件、所要询问的问题等只有一个粗略的基本要求,只围绕访谈的主题,灵活地询问和交谈。
    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访谈法是很重要的一种研究手段。如果研究者有经验,可以收集到很多用其他方法无法得到的资料,便于对犯罪人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情况做深入细致的分析。但是,这种方法费时、费力、费财,所得资料也难以进行统计处理和定量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很大程度上受研究者素质的影响。
    3.测验法
    测验法是指使用标准化测验量表来测量犯罪人心理特点的方法。如运用“中国罪犯心理测试个性分测验(COPA…PI)”对服刑罪犯的个性进行测量。
    心理测验必须具有信度和效度,这是标准化测验的基本要求。信度(reliability)是判断心理测验是否可靠和稳定的指标。效度(validity)是反映测验有效程度的指标,即测验是否较好测到了所要测量的心理品质。有效度的测验常常也有信度,但有信度的测验不一定有效度。例如,通过测量头的大小作为判断智力高低的指标,有很高的信度,但没有效度,头的大小是帽子的大小既有信度又有效度的测量。
    用标准化量表测量心理特征时应注意以下方面:第一,选用的测量工具应适合于研究目的的需要。第二,主持测验的人应具备使用测验的基本条件;如口齿清楚、了解测验的实验程序、能够严格按测验手册上规定的实施程序进行测验等等。第三,严格按照测量手册上规定的方法记分和处理结果。第四,对测验分数的解释应有一定的依据,不能随意解释。
    观察法、调查法和测验法收集到的资料,可以用来发现两个(或多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但却不能确定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要确定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必须借助于实验法。
    4.实验法
    实验法是在控制的条件下对某种心理现象进行观察,以了解心理现象因果关系的方法。
    在实验中,包含着一系列变化的因素,称为变量。由实验者操纵变化的变量称为自变量。例如,在“人象辨认中反馈对目击证人辨认信心的影响”的实验中,实验者对目击证人辨认犯罪嫌疑人后,采用三种反馈的方式,即正反馈、负反馈和无反馈。在这个实验中,“反馈”就是自变量;因变量是由自变量而引起的某种特定反应。在上述实验中,由不同的反馈方式而导致目击证人辨认信心的变化,目击证人的辨认信心就是因变量。在实验中,实验者系统地操纵自变量,客观地观察和测量因变量,考察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实验法不但能揭示问题“是什么”,而且能进一步探求问题的根源,即“为什么”。实验中还有一类变量叫做无关变量,是实验时要尽可能控制的变量。
    实验法可分为实验室实验和现场实验。实验室实验是在实验条件的严密控制下借助专门的实验仪器所进行的实验,如用测谎仪研究犯罪嫌疑人供词的可靠性。现场实验是在实际生活情境中对实验条件作适当控制所进行的实验,如在正常的监管环境中进行“分类管教”对罪犯犯罪心理矫正的效果的实验。实验法的优点是研究者可以通过对变量的控制和操纵,引起被试心理行为的变化,主动地获得所需要的研究资料,科学性较强,并且能揭示心理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其局限性在于研究的外部效度差,难以将结论推广到日常生活情境中去。
    5.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就是选择典型的各类案例进行分析,从中发现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的方法。这是一种从具体到抽象、从分析到综合、从特殊到一般的研究方法。运用这种方法时要注意两点:第一,选择的案例要典型,具有代表性;第二,要选择一定数量的案例,才能做出有价值的推论或提出假说。
三、非实验性数据因果关系推断的方法
    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应用实验法进行研究十分困难,因此研究者常常采用观察、调查、测验等非实验方法来研究犯罪心理现象,由此而产生的一个问题就是难以揭示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例如:少年犯罪行为是由哪些相关变量引起的?两个相关变量是否是由未被测量的第三个变量引起的?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研究人员提出了一些新的方法,利用这些方法可以对用非实验方法收集到的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做出因果推论。
    1.交叉时滞平面分析
    如果研究的目的在于确定某一变量的长期影响,研究者就可以采用交叉滞后平面分析技术,缩写为“CLPA”。
    在“CLPA”中,研究者在两个或更多的时间点上对两个以上的变量进行观测。如果我们要研究幼儿时期对电视暴力节目的偏爱与其青少年时期攻击性水平之间的关系,就可以采用交叉滞后平面分析技术。
图1.1是修司曼等人关于儿童早期对电视暴力的偏爱与其后来的攻击性之间的关系的一个著名研究。从该图中可以看出,三年级时儿童对电视暴力节目的偏好与十三年级时儿童的攻击性水平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而三年级的攻击性水平与十三年级时对电视暴力节目的偏爱之间的相关则不显著。这个相关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儿童早期对电视暴力节目的偏爱是其攻击性行为产生原因的假设。



    在使用该方法对变量间的关系进行因果推断时,它要求所测量的变量必须具有相同的跨时间的稳定性。这是此项技术在使用上存在的主要局限性(张文新,2002)。
    2.路径分析
    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往往涉及很多变量,研究人员要考察这些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可以采用路径分析的方法。路径分析是研究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但不是发现因果关系)的数学分析方法,它要求研究人员根据以往的研究结果和自己的理论构想,为所测量的一组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建立起一个假设的模型,通过一组结构方程把模型表达出来,并绘制路径图。然后,利用多元回归分析对结构方程的参数进行估计,这样就可以确定该模型的有用性。
路径分析的特点在于能够对变量之间的相关作数量性的分解,即将相关系数分解为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归于相关原因和归于共同原因,因而能更好地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指出各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相对重要性。但是,应当注意路径分析所涉及的因果关系并不是通过路径分析发现的,而是研究者事先假设的(董奇,1992)。



图1.2就是一个典型的路径分析图,这是挪威心理学家D.奥维尤斯利用路径分析技术对家庭和儿童气质因素对儿童攻击的影响的研究。
图1.2描述了儿童4、5岁时母亲的消极态度、儿童早年的气质、母亲对儿童攻击的允许、父母对儿童使用惩罚的管教方式及其结果变量(男孩在小学六年级时的攻击x,)之间的因果关系。研究者认为,儿童的气质与母亲的消极态度(否定性)之间不可能存在任何因果关系,所以没有进行回归分析,并用双箭头直线表示。
后来,奥维尤斯利用从九年级儿童样本收集到的数据对该模型准确性进行评定,发现该模型中的相关系数与从后者计算出来的相关系数之间存在着极大的相似性,由此可以证明,该模型在理解儿童攻击的前提条件方面是一个有用的模型。
四、犯罪心理学研究方法的发展趋势
犯罪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犯罪心理的形成涉及众多的因素,犯罪行为的发生也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应当是多元的,以问题为中心的,是多种研究方法的有机整合。这种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问题为中心,注意采用多种方法研究和探讨课题
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应该以问题为中心,依据所要研究的课题而选取相应的研究方法,切忌拘泥于一种方法来研究复杂的犯罪心理现象。因为每一种研究方法都有其优点和局限性,仅仅采用某种单一的方法,往往难以做出全面、准确的结论。在一项具体的研究中,综合运用观察、调查、测验、实验等方法,对不同结果进行相互比较,往往可提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例如,关于电影电视中暴力节目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国外研究者采用了实验室实验、现场实验(在少管所中进行)、调查等方法进行研究,其结果相互补充印证,使我们对这一问题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
2.注意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方法相结合
犯罪心理学前期的研究偏重于定性分析和经验描述,但随着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认为应注重将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结合起来。定性研究是用文字来描述现象,判定某对象实体是否存在,结构如何,各要素之间具有何种联结等,是一种基于经验和直觉之上的研究方法。定性研究缺乏量化,不能对特定事件做出严密的阐释,具有不精确性;定量研究是用数字和量度来描述现象,其关键是通过科学仪器来测量被观察对象的各种数量关系,刻画对象的数量特征一获得事物或现象的清晰、准确、普遍的认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见表1.1),在研究中,应该把两种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优势互补。事物本身是质与量的统一体,在进行研究时,当然应该把定性与定量方法结合起来。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互补融合,也是科学方法自身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必然趋势。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可以通过各种定性方法如观察法、调查法等对犯罪心理现象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其性质意义做出定性分析,然后运用实证方法对定性研究的结果进行量化分析,最终获得较为全面的主客观数据,挖掘出材料的深层含义,揭示出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性,以提升犯罪心理学科的研究水平。
3.用相互作用的理论思路来分析犯罪心理现象
传统心理学研究中,主要采取了三种理论思路和概念模型,即特征论模型、心理动力模型和情境论模型(王重鸣,1998)。特征论模型只重视人们的个性和智力特征,心理动力模型则主要强调人的“动态心理场”,两者都强调人的自身内在因素决定其行为;情境论模型则不同,主要通过对环境中外部刺激的考察来寻找决定人们行为的主要因素,分析行为反应的一般规律。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心理学研究中逐渐形成一种较新的思路,即相互作用心理学,其基本思想集中于行为发生过程中人与环境的多向性交互作用,在这种交互作用中,人和情景是相互依存而非单方面所决定。
近年来,国内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也开始运用相互作用的理论思路来分析犯罪心理现象。犯罪人在其犯罪心理的支配下发动犯罪行为,往往与情境中的若干因素存在一种交互作用,情境中的人、事、物与具有潜在犯罪心理的行为人交互作用,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或者不发生,其中存在很多规律性的东西。有人对“三陪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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