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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女拳手和她的仙人球-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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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笙不确定她会不会等到那一天,但是也几乎从不开口劝她。
说到底,自己心里也还是希望着哥哥能回来的,虽然这个希望已经微乎其微。但是宁朝安的希望却那般庞大、那般坚定,每每都会让安笙羞红了脸。
宁朝安正在细心地帮爸爸按摩手臂,常年卧病在床的他,肌肉已经萎缩了,再也不复当年的矫健。
安笙走过去帮爸爸按摩另一只手臂,偶尔会抬头看一眼宁朝安,想着要找点什么来说说,但每每嘴才稍张了张,好不容易憋出来的话又给忘了。
安静的病房里,只有病人断断续续的、粗重浑浊的呼吸声,还有宁朝安轻柔的自言自语。
“叔叔,等过几天天气好点儿,我就去问护士借个轮椅,推您出去看看风景,老闷在房间里对人不好。”
安笙边揉捏着胳膊,边等待着爸爸的反应。
孰料宁朝安的话音落下了半晌之后,爸爸依旧双眼呆滞地盯着天花板,昏黄昏黄的眼珠子偶尔无力地转一转,好像在极力地证明着自己的主人依旧残活着。
宁朝安对这等不来的回答已经习以为常了,继续一丝不苟地按摩着。
过了会儿,她又絮絮地说道,“今年这个秋天不知道为什么总下雨,弄得人心烦意乱。”
安笙瞥见父亲的嘴角溢出了点口水,亮晶晶的。她用纸巾小心翼翼地给这个老小孩掖去了口水,自然而然地接过了宁朝安的话,“嗯,这雨下得人都软了。”
宁朝安点点头,冲着安笙微微一笑。
安笙说话一向言简意赅,能用三个字就说清楚的意思绝不会吐出来三个半字。安箫和她倒是不大一样,和自己凑在一起的时候,就是整个一话痨。但是自从伯母住进了医院之后,安箫的话也是越说越言简意赅了。
她的心灰了灰。她是一尾搁浅的鱼,等待着她的水回来拯救她。
安伯父突然毫无缘由地笑了笑,并不爽朗的笑声听着让人觉得心酸。
宁朝安突然不再忍心多看安伯父和安笙一眼,这么多年以来,他俩一直相依为命。而安伯父的濒死气息也让安笙整个人更加冷冰冰了,就好像她是那终南山活死人墓里的住客一样。
她不忍心看着这样一个正值双十年华的妙龄女子需要承受着这些,但即使她再不忍心,她所能帮着安笙所分担的也毕竟有限得很。
有时,她甚至希望眼前这个面如死灰的男子能早些停止呼吸,总好过苟延残喘着折磨安笙。可是,她明明是一直希望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喊他一声“爸”……
安箫,你在哪儿呢?
我已经快要奄奄一息。
你曾经最疼爱的妹妹已经被折磨得失去了光泽,你曾经最尊敬的父亲也已经余下不多的时日了。
你为何这般狠心?弃自己于不顾,甚至就连与你血脉相连的父亲和妹妹,也一直这样不闻不问。
“朝安?”安笙试探着呼喊她。
宁朝安这才收回自己已经飘远了的心思,冲着安笙艰难地笑笑,“安箫还是老样子么?”
“嗯,月头上收到了汇款。”安笙点点头。
“挺好,这说明他还是惦记着你们父女俩的。”宁朝安笑得不露声色,心口上却是汩汩地流着血。
只是她不想再冲着这个可怜的姑娘表明自己的情绪,这不是在她的伤口上撒盐么?
安笙不表示同意,亦不出言反对,“爸也就剩下半年。”
宁朝安的肩头猛地晃了晃,双眸里一片惊惧,“这么……这么快?”
安笙却平静得很。她的心早在当初的一系列变故里麻木了。
“不快,他已经这样四年多了。”安笙的话平淡无痕,连一丝风都没有。
宁朝安一细思,心中心酸不已。对于旁人而言,四年的青葱岁月该是莫大的享受;可对于安笙而言,这四年里的每一天都是煎熬,都是辗转反侧,都是生活的重担。
四年的确够长久了。而安笙也的确应该解脱了,她需要为自己活一回。
而对现在的安叔叔而言,早些离世对他而言也并不是件坏事。
宁朝安冲安笙笑笑,但是随即便觉得这笑不大合时宜。可安笙竟也笑着回应了她。
俩人心照不宣地看了看病床上的老人,皆默默无言,就好像她们心底里那些隐晦的心思决不能拿出来晒太阳一样。
出了疗养院,俩人结伴返回市区。
颠簸的城乡公交车上,安笙闭目养神,宁朝安则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
安箫的模样没来由地印在了脏兮兮的车窗上,看得宁朝安心酸。
她轻轻地抚摸着安箫的眉眼,呢喃着,“你该回来了,该回来了……”

☆、第十四章 哥哥你坐船头

容初闭关的日子里,唯一的精神寄托就是林恩每日不辞辛劳送来的千张结红烧肉。
那千张结咬一口,鲜嫩多汁,肉和豆腐皮的香味混合着,尽情地滋润着味蕾,让他欲罢不能;而这里头的红烧肉,肥瘦相间,醇香而不腻。
他把这种味道叫做妈妈的味道。虽然未免矫情了些,但只有吃上这千张结红烧肉的时候,他才会放任自己怀念已经逝世许久的母亲。
林恩看着容初吃得心满意足,心里动了个念头。
她觉着自己一定得跟着安笙学会了这道菜,那以后便可以亲自烧给容初吃了,甚至还可以凭借着这千张结红烧肉顺利上位,成为堂堂正正的容夫人。
林恩的小算盘拨得是噼里啪啦,但她就是没什么耐性,对厨房里的诸多事宜更是一窍不通。这不才学了两三回,便撂挑子甩手不干了。
安笙站在她的身边面上,涨得通红,她理所当然地以为是自己教得不好。
林想容在她俩的身后,抱着双臂,冷冷地说道,“安笙,跟你没关系,这个死丫头就这点耐心。这要不是因为她师兄,她连这点耐心都没有。”
安笙无奈地冲林恩笑笑。
林恩微赧地挠挠头,随即便拽住了安笙的衣袖,“安笙,以后你可得给我无限量地供应千张结红烧肉……”
安笙没辙,只得点点头。
安笙的厨艺完全是自学成材,而自己又是孤苦伶仃一个人,于是饭菜吃着只要觉得能咽下去就行,便也从不多花功夫去费心研究。现在她的手艺陡然间这么受欢迎,让她真是受宠若惊。
当年妈妈还在的时候,她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姑娘;可现在,她的手掌心已经结上了一层薄趼,因为拳击,也因为生活。
“吃不厌吗?”安笙算了算,林恩的这位师兄已经连着吃千张结红烧肉快一个月了。安笙只是想了想,便觉得口中渗出了酸水。
林恩摇摇头,一脸欢天喜地的笑容,“这叫专一。”
安笙满头黑线,不知该如何搭腔。
林想容适时地冷笑了三声,屋里的温度顿时下降了个三四度,“这叫什么专一?我可听说他换女朋友比走马灯还快。”
林想容的话戳到了林恩的伤心处,她却强作欢颜,“那是师兄他没遇到自己喜欢的,一遇到了,他就会像对千张结红烧肉一样对那个人了。”
只是,多希望那个人会是自己。
林想容也不再打击她。眼前这个一会儿一个心思的主毕竟是自己当做宝贝疙瘩来疼的妹妹。
林恩风风火火的学厨终于正式落下了帷幕。容初的千张结红烧肉则继续由安笙供应着。
容初眼瞅着自己的脸蛋一日好似一日了,心里正高兴。可系主任却用尽了一切方法威逼利诱着,他只得乖乖地回去上班了。
女学生们兴奋得很,终于把青大最帅也最年轻的教授给盼回来了;男学生们却垂着头,丧气得很。这下女朋友或是女神眼里又该容不下自己了,就连那个可爱的代课讲师也见不到了……
林恩倒是很高兴,以后终于可以和师兄一块儿上下班了,而她也相信,总有一天,俩人不仅可以一块儿上下班,还会一块儿回家去。
这不,容初刚返校上班的头一天,林恩一早便闹着司机把她送去了容初的公寓楼下。她蹲在容初的辉腾旁边儿,眼巴巴地等着。
容初见着林恩的时候,无奈地撇撇嘴,这丫头现在就跟念大学的时候一个样,完全是个甩不掉的牛皮糖。
林恩一见容初的嘴角沉了下去,便赶紧双手奉上了千张结红烧肉。
这是她赶早去花想容里取来的。
容初面色稍霁,既然是看在千张结红烧肉的份上,那就勉强载你一块儿上班去好了。至于顾年意那厮……还是自求多福吧……
一上午的课终于是结束了,许久不曾上过讲台的容初竟有些吃不消,腰和双腿都酸溜溜的。
容初撇撇嘴,活动了一下脖子。
以后可得多锻炼锻炼身体了,要不然自己这一世性/福哪里去求呢?
呀,还有千张结红烧肉等着自己呢。
容初加快了步伐,喜滋滋地往办公室赶去。
偌大的办公室里空空荡荡的,只有容初的办公桌前坐着笑眯眯的林恩。
容初不给面子地冲林恩翻了个白眼。
林恩却毫不介意,把自己那豪华的食盒一字排开了,只等着容初过来了好一起开饭。
“干什么不去教师食堂吃?”容初很没好气地说道。
林恩出去留学了一趟之后,这是越发没脸没皮了。
“吃不惯大锅饭。”林恩淡淡地说道。
自己虽然从小父母早逝,但是好在姐姐一家子一直待自己视如己出,尤其是姐姐,出嫁了之后也一直把自己带在身边,好吃好喝地供着,没让自己受过一点儿委屈和风雨。
于是,自己的胃让姐姐宠得格外娇嫩,只能吃得惯精细的菜肴。至于学校里的大锅饭,林恩是想都不敢想的。
容初叹口气,估摸着顾年意瞅见了这幕又该心里头添堵了。
这样一思量,容初倒反而高兴了起来。这世上还能有什么事比顾年意不开心了更让自己开心呢?
他表情一换,乐悠悠地坐下来与林恩一道吃饭。
虽然林恩才入职不久,但是俩人在青大里一直出双入对,甚至每天的午饭时间,俩人也要腻歪在一起。办公室里顿时流言四起,女学生们看向林恩的眼神更是多了一丝敌意和不屑。
林恩倒是希望这些谣言能来得更猛烈些,这样就再也没人惦记她的师兄了。
而容初则是对此丝毫不介怀。自己本是风光霁月,又何苦计较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于是,俩人照旧一块儿上下班,中午也照旧一起窝在办公室里吃饭。
这天中午,容初才打开了饭盒就不由得傻了眼。他的千张结红烧肉没了,取而代之的则是酱爆回锅肉。
呜呜呜,我的千张结红烧肉……
林恩好说歹说,容初还是一直撅着嘴,始终不愿动一下筷子。
林恩没辙,只得给林想容挂了一通电话。
“姐,安笙呢?”
林想容心里原是激动了一下,以为这丫头片子终于知道惦记着自己了,谁知道她开口问的却是安笙。
林想容撇撇嘴,“安笙跟着顾客送花去了。”
“哦,那安笙吃过午饭了没有?”林恩也不和姐姐绕弯子,直接切入正题。
“还没。怎么了?”林想容满心里都是问号,不知道这丫头这唱的是哪一出戏。
“那就好,赶紧保护好安笙的饭盒,我这就过来取。早上我不小心拿错了。”
林想容心里的问号一下子都砰地爆炸了,说来说去原来还是为了那个师兄。
真是个死心眼的丫头。
容初一听自己的千张结红烧肉还在,高兴坏了,立即开着车带林恩去了花想容。
这还是容初头一次来花想容,一室花香,满眼葱郁,令他心旷神怡,也令他又惦念起了早逝的母亲。
容初抱着自己的千张结红烧肉在花想容里转悠了一圈,“呀,这不是鱼凫梅么?这么稀罕的兰花这儿居然也有。”
林恩在一旁献宝道,“上次给你的大唐凤羽就是这儿的,你喜欢就把这个也带走。”
林想容气得牙咬得咯吱咯吱响,这丫头还没出嫁就已经胳膊肘向外拐了,以后出嫁了那还得了。
林想容倒不是头一次和容初见面了,只是二人的交集甚少,对彼此都不大熟悉。再加之林恩的缘故,林想容对容初一直无甚好印象。
可这会儿一见这容初竟是个识货之人,不由得对他改观了些。
只是,他若是想免费搬走这盆鱼凫梅,门儿都没有。这些可都是自己的命根子。
容初家教甚好,不该占的便宜从来不沾……当然,该占的便宜也一点儿都没落下。所以,他自然不会听信林恩的话把这盆鱼凫梅给直接搬走。平日里的稿费和工资已经足够他挥霍了,但若是现在搬回了这盘鱼凫梅,他想必就得和风流生活暂时绝缘了。
他有些舍不得,但又着实喜欢这盆鱼凫梅。
他圆圆的眼珠子转了一圈,便突然记起了顾年意曾和自己说过的事儿。

☆、第十五章 擦肩而过的我和你

顾年意这几日忙得四脚朝天,容初的新书就在这几日要上市了。他作为容初的御用编/辑,当然得全程盯紧了,可不能到最后关头了还出了纰漏。
容初这小子还真是自己的摇钱树。
自己刚出大学校门的时候,还是毛孩子一个,懵懵懂懂地进了现在的出版社工作。但那时的自己也就是办公室里一个不起眼的、小小的校对而已。
容初留学归来后,便被青大给破格招了去,竟人模鬼样地当起了教授。平日里工资虽一般,但是加上那些杂七杂八的讲座收入,倒也不少了。更何况,他的母亲去世后给他们俩兄弟留下了丰厚的遗产,完全足够这小子挥霍了。
至于他开始写小说,则完全是玩票的性质。
只是,不想有一日顾年意去容初的公寓时,意外地发现了容初的手稿,惊为天人,便趁其不备拿着书稿交给了主编。
主编一看,当下就拍板决定要出版,而顾年意也从一名校对正式荣升为了编/辑。
容初知道的时候,事情已经尘埃落定了。
他也不恼,冲着顾年意一摊手掌,“稿费,拿来。”
顾年意未经容初同意便擅自做了决定,心里正惴惴的,生怕这小子踹自己两脚,再剁吧剁吧喂公园里的流浪狗去了。但是没料到这家伙竟只惦记着孔方兄。
顾年意顿时忘记了自己的不安,白了容初一眼,“你这读书人的灵魂都他娘的喂狗去了。”
“我的狗还乐意吃呢,你的狗看都不看。”
顾年意也不和他计较,自己借着这厮的东风已经是飞黄腾达了,工资也一连跳了好几级,心里正乐呵得很。
容初一炮走红,他的处女作一经上市便被抢购一空。印刷厂加班加点地加印了三次才总算是赶得上需求了。
容初的处女作不仅为自己赚来满钵金,也给出版社带来了光明的前景。于是,出版社上上下下都跟供佛似的供着他,而顾年意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他的御用编/辑。
这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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