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你过来-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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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总,我住在绿怡园。”
盛光郁要去香樟山庄,和她有半毛钱关系啊,她家住绿怡园。
“你觉得我都当场把你拉走了,你还能回你家么?”
季湘:“……”
盛总你眼瞎拉错了人,还死不承认,怪我咯?
“季姑娘,你看热闹不嫌事大,心理素质挺不错的?”
看吧,盛总您果然是个小心眼,我就是好奇凑了个热闹,你就把我拉下水,这不是小心眼是什么?季湘在心里吐槽完毕,这才笑着:“我就是偶尔路过,被你和陈诗情的粉丝堵在了人群里,想走也走不掉,是吧?”
季湘说完这话,就被小斯的来电打断了,她接了电话,那端是小斯着急又疑惑的声音:
“湘湘,你上了盛光郁的车?”
季湘看了眼在慢条斯理折领带的盛光郁,心虚的应了一声,那端传来小斯松了一口气的声音:
“反正他是个性无能,那你没事我就放心了。”
季湘:“……”
我靠——
说好的青梅竹马,两面插刀有难同当呢,怎么就直接把她丢给盛光郁了,季湘轻咳一声,生怕盛光郁听到什么,马上说道:“小斯,我一会儿再给你打。”
挂了电话之后,季湘看了一眼盛光郁,他已经把领带叠好,卷成个小圈握在手里把玩,盛光郁偏过头,看着坐在靠窗的位置,挂了电话有些窘迫的季湘,她不施粉黛的脸颊在手机光影的交合里,显得格外精致:
“是傅承斯?”
“嗯。”
“傅承斯是傅岩的儿子?”季湘没听明白盛光郁呢喃着的这句话,还以为是盛光郁没听清楚她刚刚的回答,又肯定的点了点头:
“是的。”可回答之后,季湘转念又想,盛光郁挖人背景很拿手,他这么问,倒是有些奇怪,他定了定神,语气客气的问道:“盛总对傅承斯有意见?”
这小姑娘,好像也不像他一开始认为的那样,是个迟钝派,他眉目间染上些释然,淡淡的说道:“没有。”
“你最近都很忙?”
听到他紧接着问出来的这个问题,季湘愣了片刻,才意识到他在主动找她聊天,她抬起头去,看着透过领带绕成的小圈,打量着车窗外的世界的盛光郁,他没有看她,车窗外一闪而过的霓虹,映衬着他的脸也明明灭灭的,看不清楚脸上是喜是怒,季湘稍微有点放松下来,毕竟不用直视他的眼睛,她把手随意放在沙发后面,说道:
“挺忙的。”
他偏过头去,握着领带的那只手就着搭在车窗上,好整以暇的看着季湘,看来这姑娘是不知道那件事情的,傅承斯并没有告诉她。
那之后,盛光郁接到一个电话,他带着蓝牙耳机,那端不知道说了什么,他应了一声,拿出笔记本记了一串号码,这才挂断电话,把目光落到她那边:
“今晚先住在香樟山庄,明天我会派人送你回去,我的车媒体都知道,到了什么地方,无数双眼睛盯着,看的清清楚楚的,希望季姑娘不要给我添麻烦。”
添麻烦?他拉着她就跑的时候,怎么不说给她添了麻烦?
季湘心有不甘,碍于《尘埃》陆歌的参演权还没到手,她又不敢惹怒这只老虎,只好点了点头。
——
香樟山庄并不远,就在樱花酒店的后方,这两个地方在媒体的渲染里,总是透着些神秘和高贵,尤其是香樟山庄,成片的香樟树从山脚一路栽至山头,繁茂成林,一到夜晚,通往山上的路亮就陆续亮了起来,像是延绵至天空的星河,浪漫非凡。
车子驶进大门之后,一路开至山头,直至到了别墅门口,司机先生才为两人打开了车门。
下了车之后,季湘站在山顶往山下看去,脚下一片璀璨,亮起来的照明灯星光闪闪的,一路绵延至她的脚下,在转过身去,欧式风格的大宅立在中间,大气静谧,像极了奇幻小说里立在林中的神秘城堡。
司机先生掉头之后,就开车先走了,季湘看着走远的身影,背后冒上些冷汗,她隐隐觉得,自己现在的处境很不安全。
盛光郁用指纹开锁之后,发现季湘还是站在原地,眼里闪过些害怕,他眉目染上些笑意,说道:
“你还怕我吃了你不成,进来。”
大庭广众之下,盛光郁既然带走了她,量她盛光郁就算有翻天的本事,也不可能把她抛尸荒野吧。
想到这些,季湘大着胆子踏了进去,屋子里很亮堂,里面装修极尽奢华,一盏巨大的水晶吊顶立上空,右边是直接通往二楼的楼梯,左边,餐厅和客厅相连,用了白色的屏风隔断,风格简约大气,精致又阔绰。
季湘咽了口唾沫,盛总裁对自己果然很大方,一个人住在这样大的房子里,也不怕鬼魂俯身。
盛光郁从鞋柜里拿了一双男式拖鞋给她:
“这里没有女人的鞋子,你将就一下,阿姨不常驻这里,今晚太匆忙,也不好让她过来。楼上左边的第一间客房是一直都有打理的,不会有灰尘,你就住那里。”
季湘坐在玄关处的沙发上,听着他细致的交待完毕,有点不敢把此时此刻的盛光郁和那个他所认为的盛变态联系在一起,她点头道谢,马上就换了鞋子,在抬起头,盛光郁已经把领带和西装挂在衣架上,上了楼。
客房果然如盛光郁所说,打理的很干净,笔电用的也是苹果的最新款,也不知道放在这里是不是可以随便使用,季湘想了想,这可不是在干爹家里,什么东西都可以乱动,她收回手,躺在柔软的大床上靠了一会儿,干脆给小斯发了个信息:
【小斯,我现在在香樟山庄,感觉还是比较安全的,干爹最近忙不忙,我想去看看他。】
不过片刻,小斯的信息就发了过来:
【卧槽,香樟山庄,是盛光郁的那个香樟山庄么,咱爹去香港还没回来,这次是谈海产品的出口贸易,一切顺利。】
接踵而至的,就是小斯的第二条短信【等等,就你和盛光郁么?你和盛光郁独处一室!!】
季湘马上回过去一个信息:【是】
【我靠,虽说他是个性无能,但难保他不会使其它手段啊,果然还是小心为妙,快去收好房间里的一切柱状物体,睡觉锁好门,放个杯子在椅子上,一旦有异样马上尖叫,去厨房里拿点胡椒粉备着。】
季湘看着小斯发过来的短信,一脸无语的头冒冷汗,话虽如此,季湘还是没出息的准备去厨房翻一瓶胡椒粉。
没办法啊,她打不过盛光郁嘛,就算是醉酒的时候,也不可能打得过嘛。
她下了楼之后,一边去厨房翻胡椒粉,一边给小斯回了个信息:
【我觉得,盛光郁好像不是我想的那个样子的,感觉还是正派的。】
毕竟,根据那位ktv服务员的描述来看,那晚,盛光郁不一定就和她那啥啥未遂了,又想起盛光郁脖颈上的牙印,她觉得,那晚,盛光郁也许才是受害者。
【快醒醒,你是不是中美男计了,你忘记了,他对你可是强。奸未遂,你是不是还念着他曾经那副高岭之花的模样,他就是一只黑心的狼,你看他和他母亲打的那场官司,卧槽啊,但凡有点良心的,怎么可能和自己生母对证公堂。】
“你在干什么?”
季湘正在看小斯发过来的长篇大论,听到身后传来盛光郁的声音,差点没吓死,她马上关了手机,转过去看着站在他身后的盛光郁,这人走路都不出声的么,竟然没有任何声音。
他似乎是刚刚洗完澡的样子,身上还穿着浴衣,头发也有些湿漉漉的,他站在她身后,打量着被吓得靠着橱柜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的季湘,两个人的距离靠的很近,季湘甚至能闻到沐浴露的香味,淡淡的,有点像薄荷,清新诱人,季湘咽了口唾沫,心虚的把目光落到别处。
盛光郁看着季湘手里握着的胡椒粉,伸出手去,从她手里拿出来放在眼前细细打量:“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会?”
“盛总怎么会觉得我对你是存在误会的呢?”
她对他的本性评价,全部都是有理有据的,怎么可能会有误会。简言之,第一次见面就轻薄她的胸,不是误会吧?醉酒之后就和她同床共枕了,不是误会吧?丢了她的高仿香奈儿,不是误会吧?再放远点,曾经她暗恋他的时候,他就是快移动的冰山,对她爱理不理,不是误会吧?
盛光郁看着那个尴尬笑着的季湘,挑了挑眉,靠近她:
“我都不知道我是个性无能,不知道季姑娘是怎么推理出来的?不止如此,连你的小竹马也一起怀疑我了。”
这人是顺风耳么,是不是在车上的时候,小斯说的话被他听到了?
她整个人被他居高临下的打量着,不得已只好又往后退了一步,却没想到,他会抬手放在她身后的橱柜上,把她堵在角落里,他倾身看着她,抬起她的下巴,眯了眯眼睛,说道:
“不如,试一下我某方面,是不是存在隐疾?”
'正文 第十五章'
不,不能试啊。
季湘现在就想抽自己两嘴巴子,这种出口一时爽,事后火葬场的感觉,简直不要太酸爽了。
盛光郁看着此时此刻因为他的压迫而有些窘迫的小姑娘,不管性格多么大大咧咧的女孩子,还是会窘迫,会害羞的,再这样调戏下去,这姑娘怕是又要炸毛,跳起来咬他一口了。
他收回手去,理了理浴衣:
“你饿了吗?”
“诶……”话题跳跃的比龙卷风还快,季湘一时没反应过来,马上摇了摇头:“我不饿。”
“我饿了。”盛光郁抬手捏了捏眉心:“我不会做饭,你会做么?”
这,这是要让她做饭给他吃的意思?
顿了顿,她马上点头:“盛总想吃什么,我看看冰箱里有什么。”
季湘几步就走过去,打开冰箱,里面很空,没有蔬菜,只有几瓶饮料和鸡蛋。
“我想吃胡萝卜。”
季湘的脑子里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想起了小兔子,只有小兔子才会喜欢吃胡萝卜。
她弯下腰拉开抽屉翻了翻,提高了音量:“盛总,冰箱里没有胡萝卜。”
“在上面。”
她刚刚直起身子,就感觉到头顶上空有一只手压住了她的脑袋:“你等一下,我拿出来给你。”
那人的手有些凉凉的,只是轻轻的放在上面,季湘却觉得,像是有千斤重,她只好微微倾身,往后缩了一下,抬眼,就看到他浴衣里,分明性感的锁骨一览无余,他抬着手,那浴衣本就松垮垮的,这样一来,就什么都被季湘看光了,这时候,是不是装作看不见的比较好,季湘想到这里,就有些尴尬,顶着脸颊上的燥热,把目光落到别处。
“你看看,还能不能吃。”
正在尴尬的时候,盛光郁已经递了一袋胡萝卜到她面前,真是好可爱的小萝卜,每个都只有手指头那么大,季湘接过去翻到背面寻找保质期,回答他:
“没过期就可以吃。”
“那你做好了就放到我房间里,我先上去了。”
季湘对这种新品种胡萝卜很好奇,拆开清洗的时候,塞了一个在自己嘴巴里,脆脆的,还很甜。
厨房宽敞明亮,厨具也打理的一尘不染,看起来也是很少使用的样子,看来,盛光郁是很少来这里居住的,她从冰箱里找出两个鸡蛋,又把胡萝卜切碎,煮了面条之后,端了一碗胡萝卜鸡蛋面到他的房间。
还未走到房间,季湘就看到盛光郁的房间虚掩着,里面隐隐传来说话的声音,季湘自觉站在门口,想等到他打完电话再进去,可盛光郁说话的声音,还是传了些到她的耳朵里。
“李导,盛世已经启动全国海选,谁能演谁不能演,全国书迷心知肚明,你推荐的这位吴茜,这次入围全国五十强了,能不能拿到陆歌,那得看她自己的本事。”
季湘站在门口,听到盛光郁说这样的话,心里一惊,竟然已经有人在盛光郁这里走后门了,还是李青导演那边举荐的。
接下来,就是几句闲聊,盛光郁挂了电话之后,季湘正要抬手敲门,那人已经拉开了虚掩的房门:
“进来吧。”
偷听电话这种事情本来就不礼貌,现在被逮个正着,更是尴尬,她刚要抬脚进去,就看到他房间地上铺的羊毛地毯,马上脱了鞋子,光着脚踏进去。
盛光郁没想到她会注意到这些小细节,女孩子的脚和男孩子的脚是完全不同的,她的肤色本就白净,脚也生的很秀气,踩在羊毛地毯上,被大红色的指甲油映衬着,更加的白暂细腻,格外好看。
季湘抬着餐盘,看到盛光郁的眼睛盯着她的脚,有些不自然的轻咳一声,解释:
“我怕把你的地毯弄脏了,刚刚在厨房沾了油烟。”
“没事。”盛光郁收回视线,把桌子上的小说拿开,好让她放在桌子上,季湘这才注意到,盛光郁手里拿的,是《尘埃》第一版,这一版出版的很早,早就已经绝版了,而他手里的这本,看起来不是很新,上面包了透明的防水书衣。
季湘放好面条之后,又把筷子搭在碗边上:“没想到盛总会有第一版《尘埃》,很难得。”
“是特地找一个朋友讨来的,听说第一版是春陌本人亲自矫正的,后面的几版都经过了编辑的手润色。”
作家春陌。成名于文学网的第一批大神写手,《尘埃》是她的代表作,她的文风带着很强烈的个人色彩,区别于传统小言,她的故事大多带了些悲剧色彩和现实感,但这位作家又总是能在结局的时候,为故事添上完美的一笔。读后总是给人很深的人性思考,这也就是为什么,作为网络文学的《尘埃》,能再这几年一直占据过目难忘图书榜首。
“盛总很用心。”季湘听到他用“讨来的”来形容《尘埃》,可想而知,盛光郁对于这部自打开年开始,就让人期待的电影很用心。
“凭你干爹傅岩的实力,可以给你接很多女二,女三的角色,要火起来,两三年的时间就足够了,你为什么非要接《尘埃》?”
听到他这么问,季湘顿了顿,抬起头来看着他:“因为喜欢《尘埃》,喜欢陆歌。”
“因为喜欢?”盛光郁笑了笑,这根本不是什么理由,随便拉一个想要参演的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