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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部分

第五部队-第80部分

小说: 第五部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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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戴笠这样一个在“江湖”上闯荡多年,和各种帮会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人物,在还读中学时,就曾经非礼过尼姑庵里年轻貌美的尼姑,到了今时今日,手握大权后,这种缺点,更是得到了充足发展的土壤。就算谢晋元并不是一个喜欢听流言蛮语的人,也知道戴笠喜欢逛妓院追逐女色的事情。
    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算了,戴笠不只喜欢在外面沾花惹草,甚至还会吃窝边草,而且吃得够肆无忌惮。无论是明星、舞女、自己手下的女特工,还是部下的亲人甚至是朋友的老婆,只要是看顺眼了,找到机会他都会想办法一近芳泽。
    在这方面,戴笠当真称得上是色中恶鬼!像马兰这样气质与外表都绝对算上上之选,更拥有一种另类美感的女人。戴笠当然会喜欢,当然希望能一近芳泽。谢晋元之所以最后还是没有提醒马兰,就是因为他相信,戴笠能走到今时今日地地位,就算是被美色迷惑,也应该清楚的知道,有些人绝对不能去碰!
    想成大事,就必须有一批忠心耿耿,又能帮众自己支撑大局对抗狂风骤雨的中坚力量!只要有机会,马兰很快就能在戴笠面前,展现出一个经历过最残酷战争,对特种作战、情报战都有相当了解地战争机器,所具备的最优秀特质。究竟是要一个得力的手下,还是一个床上随时可能会翻脸几秒钟就可以徒手杀人的玩伴,戴笠自己会去小心的评判。
    还有,就算马兰不说,谢晋元也能猜出马兰的身世背景。中央军校教导总队,可是直属于黄埔军校,起到示范作用的精英部队,说白了就是蒋委员长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可以放心依靠的御林军。而接受过德国特种部队教官两年特殊训练的中央军校教导总队直属特务营,更是这支部队精锐中的精锐,没有和党国千丝万缕地联系,没有相当的背景来证明忠诚,仅仅有实力,绝对不可能在这样一支部队中,拥有指挥一个连的权力!
    算来算去,在整个社会上层,真正能排得上数的马姓氏族,也只有马元斋、马老太爷这一家了!无论戴笠如何色胆包天,如何胆大妄为,想要动和上海青帮,和整个上流社会,和蒋委员长都有着密切联系的马家千金,只怕也要三思而后行了吧?!
    “看来已经下定了决心。”谢晋元对着马兰伸出了自己的右手,他微笑道:“那我就祝你马到成功,在自己新的领域,闯出一片更辽阔的天空!”
    “那我就祝你和军营里所有的兄弟,可以平平安安地离开这里,回到真正需要你们的地方,继续发挥出百分光与千分热!”
    两只有力的右手在空中紧紧相握,马兰和谢晋元这两个中国最优秀,因为命运的机缘,而共同度过生命一段时光的军人,彼此感受着对方手指传来的力量,品尝着对方发自内心的祝福与关切。他们同时沉声道:“保重!”
    在马兰走出自己的房间之前,谢晋元突然又想到了什么,“那么……雷震?!”
    “他很有天分,更具备了成功者最需要拥有的专注与执着。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谁,能成长得这么快。大概,他就是那种天生的军人。”
    马兰没有回头,她轻声道:“雷震是一条狼,一条在最残酷的大自然里,经历过生死磨砺的狼!我不需要告诉他,应该如何去生存,我只需要教导他。如何把自己的牙齿和爪子磨得更锋锐,如何让自己的进攻更快更有效。他现在,需要的不是我这个老师,也不再是这个束缚了自由的军营,而是应该回到他原来的世界,在最广阔自由的空间中,通过一场场实战,让他能够把理论升华为经验!”
    留下这些话,马兰走了,她双手空空。带着全营三百多名兄弟的祝福。离开了这个她曾经生活了将近一年时间的孤军营。凝视着马兰坦坦荡荡渐渐走远的背影,再看看身边气势日渐沉稳,但是双眸中却始终隐藏着两缕火焰的雷震。谢晋元不由陷入了长久的深思。
    就在当天晚上,谢晋元拎着一只收拾好的军用背包,找到了雷震。在这个背包里,放着几天的干粮,放着谢晋元在被迫离开孤军营的三个月里,亲手写出来的各种东西,放着一套粗布衣衫,放着谢晋元带了几年时间,早就想送给雷震的那块手表,更放着谢晋元身为一个老师。为自己徒弟地所有期望与慈爱。
    “走吧,去更适应你的地方,发挥自己的特长,去认识更多的人,经历更多地事,让自己尽可能快的成长起来吧。”望着面对自己这种意外的举止,整个人都略略一僵的雷震,谢晋元的心里突然涌起了一种浓浓的不舍,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在不知不觉中,在朝夕相处中,在一次次为雷震的成长而开心欢笑中,在一次次投入了真正感情的满足与忧虑中,他早就把雷震当成了自己的儿子!
    谢晋元把这只行军背包,放到了雷震的面前,雷震下意识地伸出了双手。当这一只行军背包,为两个人的手架起一座空中桥梁的时候,谢晋元的心里突然涌起了一种血脉相承的动人感觉。
    “我被困在了这里,真正困住我的,绝不是那些白俄士兵架在四周的机关枪,也不是工部局那些出尔反尔的政客。我是一个军人,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现在军队需要我们,国家需要我们留在这里,以这种另类的形式继续战斗,我就必须留在这里。如果没有接到上级命令,就离开这里,无论我走得如何光明正大,无论我走得如何理直气壮,都注定要背负上,逃兵,这个耻辱的名称!”
    谢晋元道:“但是你不同,这里没有你的责任,也没有你的义务,你还年轻,应该去自己选择未来的道路。”
    轻轻的吸了一口气,望着眼前这个年轻,却必须肩负起历史赋予这个时代的使命的大男孩,谢晋元轻拍着雷震的肩膀,道:“如果有一天,你和千千万万志同道和的勇士,能够将侵略者赶出我们的家园,能够让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坦坦荡荡的站在这片属于自己的土地上,我这个师父,就算是死了,在地下也会为你们而欢笑的。就算我们都失败了,也没有关系,至少我们可以活得无愧于心!”
    在这个时候,谢晋元款款而谈,当真是坦坦荡荡俯仰天地。但是一种说不出来的凉意,却狠狠袭上了雷震的心头,他在谢晋元的声音中,听到了一种壮志未酬的遗憾,更听出了一种寒风萧萧的死志!
    就在这一片迷茫的历史迷雾中,就在孤军营这样一个兵家绝地中,用自己的光芒强行支撑起一片天空,却再也无法挣扎,更无法带领所有人突出重围的谢晋元,把自己所有的知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到了雷震的身上,就是因为他已经做好了在这个人生最后的战场上,拼死一战,直到战最后一刻的准备!
    抱着怀里沉重的背包,感受着谢晋元交付到自己身上的希望与叮嘱,雷震缓缓的,缓缓的,缓缓的,对着这样一位老师,这样一位军人,这样一位亲人,这样一位注定要把热血倾洒在历史长河中的英雄,屈下了他宁折不弯的双膝。
    雷震清楚的明白,从这个时候开始,他不再为自己一个人而活!
    第五卷 撕破天穹 第十五章 旅程(上)
     更新时间:2008…10…26 23:01:24 本章字数:8261
    你知道如何在沙漠里生存吗?
    不要说沙漠里有沙尘暴,也不要说在沙漠里让人暴晒几个小时就会中暑的阳光,也不要说那一望无际,总会让人不知不觉迷失方向的沙海。在这里之所以被称为生命的绝地,就是因为它实在太干,太旱,太缺乏我们生命中必须的清水。所以在进入沙漠之前,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准备足够的清水,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能再找上几匹骆驼,那就更完美了。
    这种被称为“沙漠之舟”的动物,宽大的脚掌可以让它们可以无视过于松软的沙面,为主人背负起沉重的补给和商品,最重要的是,骆驼可以在身体流失水分百分之二十五的情况下,依然生存,甚至还能保持必要的体力。要知道,一个正常的人类,身体在损失百分之五的水分后,思维就会发生混乱,损失百分之十水分的情况下,就会陷入重度昏迷,直到死亡!
    就是因为骆驼的重要性,这一个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北侧,能够为过往客商提供骆驼和向导服务的小村镇,就空前繁荣起来。这样的小村镇没有自己的名字,由于它就是依靠为来往客商服务,并渐渐拥有了属于商人的文化气息和格局,所以在面对这样的小村镇时,人们都喜欢把它们称为“巴扎”,如果把这个词翻译成汉语的话,就是集市的意思。
    一道蜿蜒流淌,几百年也没有干涸的小河,让这里成为一片绿洲,而成片的胡杨林,挡住了在塔克拉玛干肆虐上千年的风沙,更为人类居住提供了必要的空间。
    在一条可以容纳两辆马车并排齐驱的土制道路两侧,高高矮矮的竖起了上百幢维吾尔式的房屋,并各自圈出了一块属于自己的院落。就是在这些院落里,或多或少地都静静站着几匹骆驼。它们都高高昂起自己骄傲的头颅,用一种淡定从容的态度慢慢咀嚼着嘴里的食物,任由那些客人在主人的带领下,对它们指指点点。只有一些客人离它们太近,甚至伸手尝试着想要抚摸它们的时候,它们才会用自己大而清澈的双眼,轻轻的瞄上一眼走到自己面前,也许在不久地将来。还会一起结伴旅行的陌生人,并用一种温和的态度,包容了对方无礼的态度和举止。
    而在这条土路两侧院落的空隙处,还有一些上年纪戴着小圆帽的维吾尔大叔,在那里支起了西瓜摊。这些一生都在这种恶劣环境中的土著原居民,皮肤看起来就像是风干的桔子皮,又干又皱写满了岁月无奈的印痕,可是他们仍然可以一边吸着旱烟,一边发出响亮的笑声。一些刚刚挤奶回来地女人,手里拎着小铁皮桶。一路走过来。小铁皮桶里地牛奶随着她们的脚步不停的晃荡,更是发出沙沙地声响。
    这样一个偏僻却繁荣,被称为“巴扎”的小城镇。就在用它特有的纯朴与火一样的热情,迎接着来来往往的过客,为他们提供穿越沙漠必须的生存物资。而这个小村镇唯一的一家旅店里,那架在铁板上的烤全羊,刚出炉用青稞面做成的馍馍,还有入口酸涩却韵味十足的马奶酒,都会让任何一个刚刚从生命绝地里打过一个来回地人,感受到进入天堂般的舒适。
    当他们吃饱喝足,用在沙漠里比黄金还要贵重的淡水对身上进行了适当的清洁,带着久违的舒爽与满足。进入自己的房间后,面对还有几分姿色,又带着沙漠一样灼热温度的女人,就算是再吝啬的男人,也绝对不会介意自己在放纵中,让自己钱袋稍稍放松一下。
    就是在一个普通的日子,一个普通地季节,又有客人,默默走进了这个小村镇。
    每当有客人进村。第一个发现的,总是小巴朗。小巴朗是一个孤儿,他每天都会牵着一头小毛驴,站在村口,靠向每一个过往客商兜售酸奶为生。
    现在已经夕阳欲坠,但是阳光却依然炽热得让人不敢逼视,小巴朗必须小心的眯起双眼,才能在一片模糊,一片金色,一片灿烂中,看到一条踏着淡淡的飞沙,走向村镇的影子。从小巴朗的方向看来,这个陌生的来客,仿佛就是直接从太阳里走出来,全身都带着一层黄金的光芒。
    这位客人显然经历了漫长的旅行,全身都散发着一种风尘仆仆的气息,就连他脚下的那条狗,身上也蒙着一层重重的黄沙,几乎无法分辨它原来的毛色。
    小巴朗破天荒的没有伸手拦住这位客人,按照他惯用的手法,遇到这种单身的客人,尤其是汉族人,他一定会想尽办法纠缠不清,甚至不惜伸手抱住对方的大腿。汉族人一般脾气不会像维吾尔人这么火爆,而且来到这里身单力薄的单行客,都不会为了买一杯酸奶这种事情,得罪他们这些当地人,所以最终的结果,往往就是他们带着一脸无可奈何的表情,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或几个硬币,从小巴朗手中买上一份味道真是不怎么样的酸奶。
    而村镇里那些平时游手好闲,就是靠偷窃为生的家伙,也可以从这些客人的钱包大小程度,来判断目标是否有油水,是否值得他们出手。
    但是,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小巴朗就是不敢拦住这个全身都蒙着一层风沙,已经露出一丝疲态的陌生人!
    他只能悄悄看着那个陌生人,带着自己身边那条陪伴他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漫长旅行的狗,踏着他们一成不变的步伐,默默走进了这个小村镇,直接找到了整个村镇唯一的旅店。
    旅店老板看着这个陌生人用风干的肉脯和馍馍,塞满了那只硕大的军用背包,以他的经验来看,这些食物已经足够一个正常人吃上一个月。
    “再给我来一块盐巴。”
    盐巴在沙漠里,可是好东西,它不但能调味,把又干又硬的肉脯和青稞面馍馍变成可口的食物,还能对伤口进行简单的消毒,用它调成盐水。还能救治那些因为脱水而晕迷的人。可以说盐巴,就是进入沙漠前,每一支旅队都必须采购的东西!
    老板问道:“你要去沙漠?”
    “嗯!”
    “你的运气不好。”老板啧啧轻叹着,但是他的眼睛里却带着一丝无法掩饰的笑意,“就是在昨天,一支最大的商队刚刚从我这里离开,要知道想要征服沙漠,靠一个人的力量是绝对不行的。像你这样的单身旅客。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这里等待,等到下一支商队来到这里,只要你交出一定的管理费用,或者是愿意在他们的旅队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你就可以跟着商队,一起度过沙漠了。”
    老板的潜台词当然很容易理解:“在第二支商队来到这里之前,你就只能先住到我这个村镇中唯一的旅客里了。”
    这个陌生人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他将一只空了的水壶和一个皮制的水囊放到了柜台上,“麻烦帮我把它们灌满。”
    这个陌生人放到柜台上的。是一只漆皮都掉了一半的军用水壶。看着眼前这个身高足足有一百九十公分,长得虎背熊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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