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十二盛夏 >

第7部分

十二盛夏-第7部分

小说: 十二盛夏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过在这之后,当我遇到了一个叫纪小幽的女子,而她完全符合这一天薄荷所形容的样子,我不得不开始怀疑薄荷其实是一个有预知能力的巫师,或者……巫婆。
就像她曾经说过麦萧这辈子除了她不会再喜欢上别的女人,麦萧就果然没有再正眼看过任何女性生物。哦,对了,麦萧就是小胖子,鉴于长大后的小胖子已经英俊潇洒得没有个小胖子的样子了,因此这个别称也就随着他愈发修长俊朗的外表不幸夭折了。
还有就是……
薄荷也曾经说过,五月,你和月清,你们都瞎了眼,都爱错了人。
月清的爱情,就像白骨精与琴师的爱情。故事里,白骨精爱上了琴师,她拆下自己的骨骼为琴师做了一把竖琴,换来了琴师一个感激的吻。这个故事我没有读完,只读到琴师来索取她倒数第三根骨头的地方,所以我不知道小白骨精在最后究竟有没有换回她要的爱情。
月清的琴师叫城光。而城光的琴师,叫凉索。
而这些,都是当时的我所没有办法预见和阻挡的。
 
周末的时候我约了薄荷和梁小柔一起回家,在路上朗朗就不断地打电话来,小家伙一遍一遍催促我们快点,他带着些奶气又故意佯装成熟的声音急促地说:“姐姐你快回来,爸爸做的菜就摆在我眼前,可是我一口都吃不到!”
薄荷抢了电话逗他:“那你就忍着,姐姐们还要欣赏欣赏路边景色呢。”
朗朗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半晌,说:“好吧,可是我的口水如果滴到某个人的饭碗里,我是不会告诉她的。”
薄荷闷闷地合上手机问我:“你弟弟吃什么长大的?他甚至比我哥还成熟!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太疯狂了!”
说归说,还是大方地拦了辆车让我们钻进去,毕竟她对朗朗的威胁没有丝毫的猜疑。
我只得感叹,一个人败给一个长得像寿桃包子的小孩并不可耻,可耻的是这个人常常败给一个长得像寿桃包子的小孩,并且每一次都认真吸取经验准备下次再战,但仍不得志。
不过朗朗有时候的确会让人怀疑他究竟是不是这个星球上土生土长的小孩。
比如在他小学三年级时,语文老师出了一道半命题作文题目:我的XXX。当夜,朗朗小朋友抓耳挠腮忙活到十一点多,终于写出了一篇名为《我的战友邱少云》的小学作文。
当时薄荷就笑得差点儿撒手人寰了,朗朗垂着头很是忧伤地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便默默地转身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薄荷第一次在朗朗面前取得了阶段性气势上的胜利,她对自己很是欣慰,她说:“五月啊,你这是什么弟弟啊,实在是跟我小时候的文采没得比。”
我看见朗朗躲在门后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只好帮他说了句话,我说:“是啊,我们家朗朗是没法跟你的文采比,想当年老师让我们写一个三百字的小片段,你写的是什么?今天,我和五月去买菜,我问老板多少钱,老板说,只要五毛钱,我开心地笑了,不停地说,真便宜呀真便宜,真便宜呀真便宜,真便宜呀真便宜……”
“五月我恨你。”薄荷立即阻止我继续“真便宜呀真便宜”下去,愤愤地白了我一眼。
所以有时候我也怀疑,也许朗朗是和薄荷一起穿越来的。
到家时老单已经摆好了碗筷,只等着我们三个洗手吃饭。
吃饭的时候不停地给我们三个轮番夹菜,不断地嘱咐我们多吃点,多吃点。
我不忍他这么忙,便说:“老单,下次我再回家就别做这么多菜了,一周一次,太浪费了。何况寝室里有个会炒菜的姑娘,我们都吃得挺好。”
老单淳朴地笑笑,往梁小柔碗里夹了一块鱼,说:“那小柔多吃些,三个人里只你最瘦,以后想吃什么了,就给单叔叔打个电话,来家里吃也好,叔叔给送去学校里也好,都不碍事的。”
小柔默默地吃着鱼,眼睛里晃动着泪意,咬咬唇,终是忍住了。
那顿饭我们几个吃得格外满足,就连饭量一向小得让人怀疑是不是有自虐倾向的梁小柔也吃了整整两大碗。
饭后薄荷和朗朗留在客厅准备抓准一切契机“侮辱”对方,老单原本要收拾碗筷被我拒绝,便拄着拐杖带着球球去遛弯。球球本名莫尼,是顾西铭养的一条西施犬,暂时寄放在我家。被薄荷知道后嫌弃莫尼这个名字太市侩,她说:“莫尼,Money,你们家顾西铭怎么那么俗啊,好好一条雪白雪白的小畜生让他用金钱给玷污了,他怎么不叫它美元啊。”
于是她硬是给莫尼起了个相比之下比较不俗的名字,叫球球。
天色青黑,窗户开着,傍晚潮湿疲倦的风吹进闷热的屋子,饭菜的余香顺着风向弥漫在渐浓的夜色里。老单的背影逐渐变得模糊,他拄着拐杖的样子仍旧没有办法让我习惯。记得小时候,老单带着我和朗朗去逛公园。我看着热闹的人群问老单,为什么别人的孩子都有妈妈疼,爸爸宠,那么轻易地就有两份满满的爱,唯独我只有老单一个,还必须要跟朗朗一起分享。
我始终记得那时候的老单,他蹲下身,宽大的掌心牵着我和朗朗小小的手说:“五月的爱也是双份的啊,五月有爸爸的爱和朗朗的爱,朗朗呢,有五月和爸爸的爱,而爸爸也有五月和朗朗的爱。”
“你要记住,我们是一家人,我们并不比别的家庭缺少什么。”
然后他扛起我和朗朗,一边肩膀扛着一个尖叫的小人儿,微笑着奔跑在长颈鹿与河马的家之间。
这就是我的父亲,可以用瘦弱但并不单薄的肩膀扛起我和朗朗最为丰腴的童年。
可是现在,我和朗朗的巨人跛了,就连最基本的行走也需要依仗一根看起来蠢透了的拐杖,这根拐杖像一根刺,刺进我的心脏,每每看到都会感到窒息一样的疼弥漫周身。
 
我切好水果端到客厅去时,薄荷正拿着手机呆呆地站在窗边发呆。朗朗看到薄荷这副样子不便刺激,便端着果盘进了自己的房间。
看见我,薄荷怔怔地说:“这个……是梁小柔的电话。”
我并未发觉有任何不妥,便朝还在厨房忙着刷碗的梁小柔喊:“来电话了啊小柔。”
厨房里传来瓷碗与地面相撞而发出的刺耳碎裂声,梁小柔慌张地跑出来,见薄荷拿着电话,一愣,立即冲上去夺了过去,然后转身走进了厨房。
薄荷怔怔地看着我,柔软的额发软软地遮住眼睛,投下一小片暗暗的影子。
她沙哑着嗓音说:“那个电话,是麦萧打来的。”
十二盛夏:第四章:万花筒【001】
【001】
 
这是薄荷第一次正正经经地叫麦萧的名字,她的脸色彻底阴郁下来,一句话也不说地冲出了屋子。
梁小柔在厨房压低了声音说了几句话,出来时只看到我便问:“薄荷去哪儿了?”
这句话立即将我处于僵死状态的脑子给激活,本能地追着薄荷的身影跑了出去。
我不敢想象如果让薄荷先遇见麦萧会发生多么惨烈的事故,根据刚才薄荷失魂落魄的表现,我有九成的把握她是将事情想歪了,但这麦萧也委实奇怪了些,平日里见到梁小柔都不怎么言语的一个人,却在这大晚上打电话找她,加之梁小柔方才慌乱的神色,也不能怪薄荷太过敏感。
由于麦萧天生的好脾气使得薄荷很少有发飙的状况发生,距离上一次二人吵架已有三个多月。当时两人因麦萧时不时喜欢说一两句英语而有些矛盾,薄荷本身连普通话都说不利索,英语在她看来根本就是天书,而麦萧从小学开始就是英语课代表,习惯性讲两句本没有什么错,错就错在他在薄荷生日那天给她写了一封英文版情书。
为了突出浪漫氛围,麦萧还找了夏莫和几个兄弟在女生宿舍楼下摆满了浅蓝色蜡烛和玫瑰花,而他则站在鲜花与蜡烛中央为楼上啃着鱿鱼腿敷面膜的薄荷朗读情书。
当时薄荷的脸就绿了,推开窗子喊:“麦萧你奶奶的!平时你嫌弃我不会说英语我都忍了,你竟然还敢暗示我听不懂法语!”
在旁边插蜡烛的隔燕幽幽地说:“烧麦死得冤枉啊,怎么就能给听成法语了呢,不过薄荷,你听过法语吗你。”
话没说完,薄荷已经举起桌边的暖瓶砸了下去。
接着就发生了一件幸运的事情和一件不幸的事情。
幸运的是,暖瓶里滚烫的热水已经被隔燕拿去泡脚了,所以免去了麦萧惨遭毁容的苦难。
不幸的是,薄荷上辈子是标枪队的,手法那叫一个准,直接把麦萧砸进了医院。
当血流如注的麦萧终于被医生们包扎好推出手术室的时候,他看到哭得死去活来的薄荷说的第一句话是,傻子,哭什么,我不会在你生日这天死,要不你以后都没法好好过生日了。
一句话,说得薄荷当场就发誓此生非麦萧不嫁,即使他脑袋残了,容貌毁了,也绝不嫌弃。
从那以后,薄荷的脾气已经有所收敛,但我始终相信隔燕的座右铭,三年不飞,只为一飞冲天,等量代换以后就可以理解为,三月不发飙,只为一飙见血。
我一边跑一边颤抖着手拨麦萧的电话,占线,再拨,还是占线。薄荷跑出去时那张绿得跟敷了贝佳斯绿泥似的脸让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于是我又打给梁小柔请求支援,依旧是正在通话中,打给薄荷,亦然。全世界的电话在这样一个疲惫不堪而又混乱异常的傍晚全部选择了敬业地工作着,就在我几乎要放弃去解救麦萧的时候,夏莫的号码在手机屏幕上闪烁起来。
我接起电话的时候手指甚至在发抖,紧张地问他:“夏莫你快去烧麦的寝室看看他死了没!”
夏莫告诉我今天是周末,所以大家都回家去了,然后问我:“出什么事了?五月你的声音听起来很可怕。”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身后刺耳的刹车声就撞进了耳朵,腿一软,便跌坐在地上。我看着前方一片沉甸甸的暮色,它们越来越浓重,逼得我心生绝望。
车主走下来看我一脸赴死的表情,心里估计是把我撞得不轻,便也一脸赴死的表情沉默地走到我身边,低沉稳重的男音在我耳边问:“可以站起来吗?”
我满脑子都是初中毕业时小胖子在天台上看向梁小柔的那一眼,以及今天愤怒地冲出去的薄荷。我总是想不明白一些事情,这让平日里自以为聪明能干的自己陷入很深的自责当中。
对方看我半晌没有回应,弯腰将我从地上抱起。我只觉得身体突然腾空,然后就闻到一种极其淡雅的草药香气。待我反应过来时我已经坐在了副驾驶座上,而车子也已经开始做加速运动朝前行驶。
我有些摸不清状况,眼前的男子显然是与我素未谋面,而我呢,竟然如此安静地坐在一个陌生人的车子里看着对方轮廓清晰的面容发着呆。
“不要突然在马路中间停下来,很危险。”低沉的声音再次响起,我才彻底从方才的懵懂状态中清醒。
“放我下去!”我急忙喊道,虽然身边这个仿佛从海报里走出来的精致男人让我不禁感慨上苍真是追求完美的创造者,但此时此刻的严峻形势容不得我在这里犯花痴,便急忙解释说,“是这样的先生,我没有受伤,但是我有个朋友现在生命垂危,真的非常垂危,所以你能不能让我下车,我有急事!”
“哪里?”
“啊?”
“要去哪里,我载你过去。”男子偏过头来沉稳地问道,在车子前灯的照射下,我像是隐约看清了男子的长相,又像是什么也没有看清,只觉得他一双狭长冷静的眼睛淡定沉稳地望着我,让原本在我体内浮躁焦灼的因子瞬间安静下来。
“青堂小区。”谢天谢地,我终于可以平静地说话了。
男子点点头,让车子转了个弯便如离弦之箭继续朝前驶去。不过方才他看向我的那一眼,却让我觉得我们好像并非陌路,那种眼神并不是在看一个陌生人的眼神,倒像是看到了一个消失已久的友人,带着些许的诧异。但是这个男人的眼神太过冷静,将那一丝诧异掩盖得太过完美。
根据以往和薄荷看偶像剧的套路,我身边这个男人应该是男一号没有错,但是如果我任由这位好心的男子按照这种车速飙车的话,那么不管我是女一号还是女炮灰,死亡几率都相当高。
所以我又很小声地说了一句:“那个……其实不用开这么快的,我朋友的生命也没有很垂危,真的。”
他看了我一眼,唇边浮起一丝一闪而过的淡淡笑意,他不说话,十分惬意地继续把车当飞机开着。
我便吞了吞口水开始借助车外的风景来分散我此刻高度紧张的神经,路边有几个烤羊肉串的和卖棉花糖的商贩,拿着巨大的蒲扇站在昏黄的路灯下百无聊赖地扇着风。燃烧了一整天的空气终于得以缓和,凝聚成温柔的暖浪在大街小巷间徐徐滚过。
而街角一对并肩而行的年轻男女却像一碗滚烫的热茶泼盲了我的双眼,顾西铭雪白的衣角在暖风里卷起边角,额前柔软的发不安分地游移而后归位,我看不清他的脸,只看到他身边低头浅笑的少女,穿着湖蓝色长裙跟着他的步伐向前,黑缎一样的长发拂过顾西铭的脸颊,她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
车子开得太快,我什么都没有看清,只觉得女孩儿的裙摆像海浪,几乎将我淹没。
我使劲地往后看,却仍是什么也看不到。
“怎么了?”低沉的声音让我极度向后扭曲的身体得以归位。我摇摇头说:“没事,先生。”
“叫我城谏。”他又开了口,低低地吐出两个音节。
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似乎习惯了这种莫名其妙的交流方式。但是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我十分傻里傻气地向他客观地分析了一下我们今后并不可能存在的交集:“哦,城谏先生,实际上你没有必要告诉我你的名字,真的,我想我不太可能有机会再被你撞一次的。”
好吧,我承认,通常在对方自报家门的这种情况下,平日里那个很懂得分寸的五月应该也会礼貌地报出自己的名字,但是就在不久前,我看到自己的男朋友与一个比自己优雅了十万倍有余的女生一起在漫天星斗下散步,这让我仅存的一点分寸感也跟着烟消云散了。
所以我变得有些刻薄。
城谏沉默了一会儿,弯起线条优雅的唇角淡淡地说:“我想我们还会有机会再见面,下一次见面的时候可不要因为忘记了我的名字再叫我先生。”
“但愿如此,先生。”
说完,我不再看他,我怕这个浑身散发着一种冷酷气息的精致美男会一个不高兴把我丢出窗外,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