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重生之富贵天成 >

第21部分

重生之富贵天成-第21部分

小说: 重生之富贵天成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种好看不是指的长相,而是感觉,很舒服。
    桃子咬着唇,不肯松手。
    林妙妙揉揉她的发顶,目光落在侧屋的矮榻上,笑了笑:“倘若此刻是我躺在那里,也是希望有人能看看我的。”
    她抽出衣角,屋中厨房倒了杯水,径直进了屋子。
    屋里稍显昏暗,没有风,即便屋顶上破了脸盆大的洞口也令人有些憋闷,小孩晶亮的目光定定的瞧着林妙妙,她坐在榻边,轻扯了扯外头随意披着的被褥,给孩子通通气,小孩手指伸了伸,张开嘴巴打了个哈欠。
    林妙妙背对着门口,手中翻出一颗黄豆大的绿珠,乐侍卫喝下绿液能愈合伤口,可对于疫症,林妙妙并不确定,她只能姑且一试。这世上的人的确复杂,可小孩子还未长大,有生存下去的权力。
    她有本事一救,也算是给自己积了份功德。
    这么想着,林妙妙舀了小半勺绿液,先给小孩润了润唇,而后小心的喂入她口中,婴孩眼睛转了转,小嘴开开合合,似乎在品尝味道,随后她张开小嘴,做出吧唧吧唧吸奶的动作,林妙妙瞧着可爱,见她不曾抗拒,便再次喂给她小半勺……
    澧城的如意坊外,林远桥和林铁牛相对而立,抄着手缠在大街上,两人均是眉头紧皱,面色有些发黑。
    “怎么办?二叔叫咱们赶快回去?”林远桥叹了口气。
    “可是六弟不乐意走啊,非要等她闺女,咱们帮他找,问他闺女在哪又不肯说,别是发达起来,好日子过惯了就不愿回去了吧?”林铁牛挠挠头,“关键是腿长他身上,咱也不能扛着他走啊……”
    “他不走我倒是能理解。”
    “怎么?”
    “二叔分明早就知道六弟在澧城,可偏偏早不找他晚不找他,非得在六弟好不容易靠着手艺卖了几件玉活才让我们找上门来,我这心里越想越不太得劲儿,二叔这事办的也太让人难受了。”
    “那……那可怎么办?”林铁牛倒没想到这一层,他只道是林思远过上好日子就不愿意回族里帮一帮那些穷亲戚,如今叫林远桥这么一分析,二叔他根本站不住理啊。
    “我看六弟的口气,也不是太过在意,只要他闺女回来了,咱们就能带着人走,只是现在二叔两三封信的催促,怕是等不及的——不如,咱们晚上先偷偷将他和弟妹带回去,侄女日后再等也无妨。”林远桥一锤定音。
    林铁牛僵着脸:“这不好吧?”
    “没有其他法子了,走走,这边人太多了,咱们晚上再商量……”也许是因为太过心虚,当晚林铁牛和林远桥两人饭间倒不如以往活跃,反而显得有些沉默,甚至没出去溜达,早早的回了房。
    临近清晨的时候,一辆牛车除了城门,一路往官道上前行,林远桥和林铁牛一人在前一人在后,走了一日才到林家暂居的剉柲镇。
    ……
    蜀中的营中缺了一队人马,沈将军和李副将也不知所踪,剩下的另几个副将目瞪口呆,倒没觉得将军带兵有设么不对,这里又不是皇权至上,底下的兵可不都是将军的,只是将军是这有天大的本事,刚醒来一日便以带病之身去讨伐蜀中各族了?
    后传来消息说,这队人一经出营竟直往北去了,几个文职将军心中一惊,倒抽一口凉气,“难不成是杀上去了?”
    蜀中只有小块土地属于朝廷疆域,其他绝大部分都是各族领地,所以在此处不需要什么人忠君爱国,只要忠于自己首领便好。
    沈泽就是军中众人首领。
    此时站在主帐中额大多数人,都很清楚沈家和朝廷的仇怨,那绝对是不死不休的,因此这不得不让这些人以为,沈将军是耐不住性子,跑去报仇了。
    “不然,将军不会这么冲动。”
    “北上只带一队人马?怕只有三四十人吧?”也有人嗤笑一声,觉得这种猜测实乃无稽之谈。
    就算将军再厉害也不是天上下来的神仙,只凭着四五十人就敢深入皇城斩杀皇帝和萧拓,那不是报仇,那是找死。
    “莫不是躺的时间久了,一时脑热?”有人联系到之前沈将军中的那一箭。那箭毒的确诡异,平白叫人昏迷,又平白叫人清醒。
    听到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最有发言权的刑军医摇了摇头,“放心,他清醒的很。”一提到终身大事就故意默不作声,谁说将军傻了?精着呢。“带着三五十人离营出走,轻装简从的,估计是讨媳妇儿去了。”
    大家听在耳中,莫名嘴角一抽:“……刑老,您说什么?”
    “老刑别闹了,你说的这是将军吗?”
    刑军医枯老的脸上露出一抹笑意,也觉得自己的话有些不可能,他抬手背起药箱,道:“既然将军不在营里,老夫也去看看我那不成器的儿子。”
    “刑老稍等,我正准备出营同林家派来之人接洽,正好送您一程。”对面一青年将军站起身,将刀鞘挂回腰间,走出原本的位置。
    刑军医摸摸胡子,稍一点头:“也好。”
    他转身挑开帘帐,迈着大步出来,稍看了眼日头,只见方才还是彩云上的朝阳初生,现下竟已出了大半截。
    靠近京城的官路上,沈泽立在一块青色的大石上,目光幽远的望着前方小树林里,那里人影绰绰,均是身穿普通青衣,脚踏布靴,腰板挺得比标枪还直的力气汉子,然而这其中,却无一个是他想去寻到的人。
    “将军,没有人。”
    沈泽神色一动,“再找。”
    “将军,没有人。”
    “老大,这边也没有。”李副将的光头在人群中格外显眼。
    “没有。”
    四面八方传来通报的消息。
    沈泽目光下移在自己手上,他手心处正挂着一截带血的长布,浅蓝色的衣缘和布料,与少女当日所穿的衣衫一模一样。
    他看着这条长布,迎风如飘动的红绦,眸色渐深。
    没有是什么意思?没有人?她去哪里了?为什么他会在这块青石上找到这样一块标识,他离开之后,这里又发生了什么?
    那个书生……不是挡在她身前的吗?沈泽攥紧拳头,将布条在手心里夹得紧紧的,仿佛这样可以让它再也跑不掉。“继续找,南边的树林,一个角落也不要放过!”他从大石上跳下来。
    北边搜寻的一个兵哥兴奋的拎起青衣男人的领子:“将军,这里有个人。”
    沈泽迅速转目望去,是个男人?他目光稍沉了沉,然而待看到对方的脸时他猛地一惊,不由心下一跳。“是你?”
    那人听闻此言讶然一惊,仔细的瞧了瞧沈泽的长相,见其身姿挺拔,单单站在原地便已压得旁人抬不起头来,林昇暗暗思索,自己似乎从没见过这个人……他此刻被人拎着领子,不适的皱着眉头,抬头问道:“你是……”
    沈泽盯着他的眼睛,半晌凝声道:“林家姑娘在何处?可有人伤了她?”
    林昇哆嗦了一下,这才仰着脖子真正观察起沈泽来,他眼眶渐渐微红,嘶哑着声音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你可知……这是什么。”沈泽举起手中染血的布条,林昇却再也忍不住,原本只是默默流泪,后面更是扯着嗓子嚎啕大哭起来。沈泽死死皱起眉,拎着林昇的兵哥见将军脸色不好看,猛地拍了下林昇的脑袋,“再哭砍断你脖子!”
    林昇吓得一噎,结结巴巴道:“把、把你手中的东西还给我,那是我的……现下林姑娘没了,我也唯有这一个念想了。”
    “我看到那么多黑衣人从小树林里退出来,我跑到不归崖时,崖上没有人,只有一地的鲜血,我不敢看,我真的不敢看。”
    他眼睛盯着上面的血,忍不住又要哭,可到了嘴边却又憋了回去。
    大丈夫流血不流泪,哭甚么,他该好好活着,为林姑娘报仇。
    “你……”甚么叫林姑娘没了?甚么叫唯一的念想?甚么叫一地的鲜血?沈泽不敢去想,但依然忍不住飞快理解了林昇话中的意思。
    他来晚了,不,是他回去的太早,是了,他还没将她救下,心还没放下来,怎么就能随随便便走了呢?
    沈泽脊背僵直,原本比刀光还凌厉的目光渐渐晦暗下来,深如黑墨。他不由后退一步,只觉得喉咙里干涩的厉害,掩着唇低咳了两声。
    一抹血丝从指缝中里渗出,弯弯曲曲的滑落在手背。
    “将军!”兵哥都看傻了。
    “老大,你伤势竟仍未痊愈,我老李太傻,可上了将军的当了!怎么就这时候和老大你出来了,快跟我回去找刑军医!”李副将看的眼睛都快凸出来了,他家将军从小到大身子比营里那群莽汉还壮,什么时候吐过血?
    “不必。”
    “将军……”
    沈泽闭上眼睛摆摆手,脸色不知何时已结满了寒意,“走吧。”
    不必再找了。
    四周一片静默,不知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将军的背影,很沉很累,仿佛风一吹,下一刻就要跌倒似的。
    林昇怔在原地:“可我的布条……”
    “闹挺把你,看把将军说成什么样了。”兵哥拍了下他的后脑,撒开林昇的领子,追了上去。
    林昇:“……”
    官路上四下荒凉,太阳高高停在头顶,唯有沿途的小树林中还算有几分凉意,却是发着阵阵阴凉。
    “对了,老大,原先跟在沈家下头从商的林家族长前几日找上了门,愿意重新归在咱们帐下,林家现在虽不如以往繁盛,却毕竟忠心,收下也不无不可,老大您意下如何?”李副将策马上前,小心翼翼的问道。
    沈泽沉默了一会儿,慢慢点头,目光依然低低垂在腕上的布条,不曾移动。
    回程的第三日,也不知是否李副将通风报信,往前行了几里路便遇上刑军医和赵副将军一伙人马。
    邢老头扯着药箱翻身下马,看了看沈泽的脸色,又抬手拉住对方的手腕诊脉,沉吟片刻,摸了两把胡子:“恩,果然是心病。”
    李副将挠挠头:“心病?老刑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治不好,谁也治不好。”他看了看沈泽的神色,“不过将军自己明白的很,更应当心里清楚,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沈泽冷然地扯了扯嘴角,当做一个笑。
    “明白。”
    日头太大,真想一箭射下来。
    不过,也快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依然双更合并。
第三十四章 得见佳人
    第三十四章(得见佳人)
    方圆半里都是密林的剉柲镇中,头两年来了伙姓林的外地商人,初来时落魄至极,也不知谁想出的点子,这两年姓林的这伙人靠着人力和马匹,去外地倒卖镇子里的粮食瓜果,倒发了一笔小财,也有了一栋落脚的小院子。
    林家院落的东屋里;林常乐坐在主位。
    他身侧放着只黄纹拐杖;一身暗青色衣袍;七十多岁年纪,年纪面容枯槁,一双眼睛也如涂了浊水般混沌不堪。
    也不去看厅里众人,他左手自顾拖着杯低;手臂在抖,茶杯也在抖;瓷碗发出一阵高频率碰撞的声音。周围的族人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这碗茶;像是生怕老爷子手脚不灵便,将茶水打翻。但大多数人眼睛虽看着前头;面色却隐隐露出几分兴奋和酡红;仿佛天大的好处正在慢慢地靠近。
    有人交头接耳:“怎么还不来?”
    “莫急。”林常乐右手抬起杯盖;就这么抖着抿了口茶水,“都给我打起精神,腰板儿也挺起来,不能弱了气势——那沈家的人可都是军里出来的,靠上这棵大树,不愁林家不兴旺。咱们林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忠心,以前林家太爷跟随沈家的时候,那个风光,五品大员都得客客气气的……现在沈家又发达起来了,往后咱们一样能重振雄风。”
    老爷子颇有气势的把茶杯往桌上一磕,单这一番话,说的众人心头大热,恨不得一头钻进沈家营里。
    “族中女眷可都有准备了?”
    “二叔放心,姑娘们心里头都明白着呢……”
    林常乐点了点头,“明白就行,就怕有不明白的,闯下祸端,沈将军若非见咱们林家是以往跟随的下属,哪会这么轻易派人来接洽?给人看上了,是她们福气——女人嘛,到了不就是求个嫁得好,嫁的有权有势,才帮得到族里,不然养来干什么……”
    “放开!二叔在哪,我要去见他!”
    他话未说完,冷不防叫外头一道断喝打断,林常乐哑了哑声,收起刚露出来的一抹笑意,气愤的冷着一张脸,面无表情道:“竖子不知礼数!谁在外头喧哗?叫他进来!”
    四下寒噤。
    没一会儿厅里闭气的大门从外面被人推开,林父踉跄一步出现在众人眼前,他脸色气得通红,尽量收起怒火,对林常乐恭敬的鞠了一躬:“二叔!”
    林常乐花着眼睛瞅了他半晌,终于认出来人,出乎大家所料,只见老爷子原本没什么表情的脸上突然又又多了几分笑模样,他眯着眼,亲切的招招手:“哦,原来是远思啊,你有什么事?镇子里虽也是小地方,却不比澧成差了多少,你回来可还习惯?”
    林父也静下心来,他拱拱手,诚恳道:“二叔,让我回去,我还得在澧城等我闺女,现下走了又是怎么回事?”
    “等人什么时候等不一样?现在咱们林家正有大机遇,你留下来,也好加一分筹码,跟着将军移居蜀中——不过一个闺女,往后林家起来了,你再多几个闺女都养得起。”林常乐可不傻,当年林家这么多口人,还就只有他以前瞧着颇为木讷的六侄子出息了,其他人平平常常,只够个温饱,沈家倘若来评定林家的价值,必须得把林思远包含在内,这可是重头戏。“好了,不必再说了,你好好在镇子里待着,二叔保你富贵。”
    “二叔,你……我得走!”林父青着脸说不出话来,什么叫不过一个闺女?他搁心里宠着的女儿别人不当回事,他还当个宝呢!得了荣华富贵又怎么样?以前穷的时候日子他们不也过来了?
    林常乐拉下脸,重重地将手中的木纹羊头点地两下,“把他捆起来。”
    “是!”当下林家几个小一辈的年轻人提着绳子跑来。
    “六叔,得罪了。”
    “住手!放开我!”林父挣扎着往院门跑,外头‘吱呀’一声,恰好有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