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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部分

侵色之城[上]-第97部分

小说: 侵色之城[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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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你要去哪里,做什么?”我惊慌地问他。
  “这难道不是你一直盼望着的吗?”他轻笑一声,露出讥诮的眼神,但很快被浓浓的孤寂和落寞取代。“你寻死腻活的不就是为了争取摆脱我吗?我说过,你已经长大,不再需要我的保护。日后自然有爱你的人保护你。你——自由了。”
  “你究竟要干什么去?”未知的恐惧迫我问他,心在收紧。
  我想起他说过的话,他说过只要他活着一天,就不会允许我离开他半步。那就意味着……
  他松开我,眼睛看往别处。“我不能告诉你……为了你的安全。”他顿了顿,似乎在整理思绪,“我托了个朋友以你的名义在隆盛钱庄存了钱,虽然是黑市,但是很可靠,可以兑换黄金。你去只消报我的名字自然有人帮你办理手续。虽然钱不是太多,但也够你支撑一到两年。义父那里我也留了钱和地契,是我这些年积攒下的卖命钱,并非不义之财。这栋房子,很快就会有人过来收走。在这之前,你还能安心住上几日,这几日就好好整理行李回娘家去住吧。良民证就放在离婚书边上,要仔细保管好了,没那东西你在这里寸步难行。你……若是不愿意回娘家住,就找个面善的房东租间屋子先住下。还有,你从小就怕冷,入冬了,晚上临睡前记得多泡脚,经常按摩涌泉穴和虎口可以御寒。该说的话我都说完了。”他站起身,扣上礼帽。
  我的睡意完全消失,如果以前总是在做梦,梦境与现实相互模糊的话,此刻便是再真切、再清晰不过的现实。
  我倏地从床上爬起来直愣愣地站在那里,怔怔地看着他,心乱成一团糟。
  他迈开长腿走出几步,突然定住,默默转身仰视着我,似乎在犹豫着什么,“凤娇……你、你能再叫我一声国哥哥吗?”他的双眸清澈干净,充满期待的目光更似麋鹿般温情。
  这是我认识他以来第一次见到这种目光:纯净、透明、深情、专注,没有丝毫伪装。
  我终于完全清醒了——心急剧抽紧,同时钻心的痛迅速蔓延——他哪里是来道歉的,分明是来诀别的!刚才那一番话无异于临终遗言。
  我心乱如麻:该不该叫他“国哥哥”?毕竟,我不是那个令他痛彻心扉的辛凤娇。如果我是,无论他曾经多深地伤害过我,也无论我有没有像他说的移情别恋,此时此刻,我一定满足他,叫他一声“国哥哥”,令他不再牵肠挂肚。
  可惜,我不是她,我不是!为什么我像她,却不是她……
  他自嘲地一笑,失望的眼神随着转身的动作瞬间不见。
  拖曳着沉重的步子,他往门外走,一步、二步、三步……
  我突然再也抑制不住,发疯似地跳下床,向他扑了过去。
  紧紧抱住他,我的泪水哗哗地流出来。“国哥哥……”只叫了一声便哽住。
  这一声呼唤,为了我自己渴望已久的自由,也为了他心中始终难舍的凤娇妹妹。
  他没回头,重重地点了一下头,似乎了无遗憾,随即拆开我紧抱住他的手臂。“保重!”他坚定地向外走。
  “不!”我拦住他。幽暗的灯光下,他的面庞露出我初见他时的刚毅和冷静,绝美的容颜恍如神袛。“无论如何,尔大哥,你一定要好好活着,就算是为了我……不,是为了你的凤娇妹妹。她若知道你待她如此情深意重,一定会回心转意来找你的。我发誓,她一定会的!”
  他直愣愣地看着我,突然仰面大笑起来,无比凄怆,随即拂开我,身形一晃,已如离弦之箭,转眼没了踪影。
  他,就这样走了? 竟然就这样离开我了?永远不再回来了?
  这个如风般来去无踪的人,此刻的离去就像当初闪电般出现我面前一样不可捕捉。
  我惊惶地追出去,早已忘了衣衫单薄,早已忘了赤着足,早已忘了寒冷为何物,跌跌撞撞地冲下楼梯,冲出楼,却再也寻不到他的踪迹。
  心,似已被掏空,呼吸,也无所依存,四肢,仿佛融化了。
  我的身躯是如此沉重,再也撑不起,托不住……
  如游魂般,我走到他的书房,看到书桌上的离婚协议书,旁边便是一张良民证。令我震惊的是离婚协议上女方是辛凤娇可良民证是新办的,登记的姓名是柳拾伊……
  自甘堕落
  不知是如何熬到天明的,脑中大片空白的我唯记得一件事:他来过,又走了,不再回来。
  来来去去,聚聚散散,应属平常。
  我对自己说:柳拾伊,你解放了!你终于胜利了,总算赢得梦寐以求的自由了,尽管来得突然,却毫无疑问,从此不再与一个名叫尔忠国的男人纠缠不清,从此不再受他的羁绊。
  我总算可以重新做回自己了!
  那么,忘了他吧!忘记跟他有关的一切吧!
  本该兴高采烈的我却疏忽了一件最不该忽略的工序——准备止痛膏——忘却的同时,心竟然痛得抽搐。
  放弃吧!我告诉自己:生命不需要沉重而无谓的执着,学会放弃才能更好地生活下去——他,不过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从今往后与我不再有关联。
  本该潇洒的我却忘了关闭思念的闸门,放弃的同时却更紧地攥住亟待放弃的一切。
  一个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的人却无法从心底消失。
  他走了,一个叫尔忠国的男人,留下了我,却带走了我的心。
  我从未这么患得患失过。我原本便不是一个生性洒脱的人,但也不该跟拘谨太沾边——个性中庸,随便放在人堆里不显山、不露水的人,那才是我啊。
  犹如一个沧桑的老人在某个温暖的冬日午后回忆起过去的时光,我时而欢喜,时而忧伤着。脑海中反反复复回想着我跟他之间的一切:从那个如天神般从天而降的白色背影直到离开时僵硬着的黑色背影。在如此高大挺拔的背影后站着,我收获的也许只有阴影——照不到阳光、亦无法正视他或犀利或温柔的目光。
  感情的事情是如此不可思议,身不由己,明知不可为却陷了进去,而且陷得这么深,无法自拔。
  我沉沦在属于他的这个时空里,看不到结局,却还是一遍遍回味与他相处以来的种种感觉:苦中带涩,涩中泛酸,酸中亦带些无法忽略的甜,又有惶恐沾染其间……丝丝缕缕,斑斑驳驳,纷扰纠缠。
  曾以为可以一股脑儿将它们抛进真空地带,却不料早已沾染了一地的尘埃,如何丢得掉,如何甩得开?
  我爱上他了吗——尔忠国?
  难道这是天意,让我爱上他?那么预言手镯揭示的完美爱情还有什么意义?或者这只是某种考验?
  我厌恶地拍自己的脑袋,强迫自己不去想他——我不属于这个时空,本不该跟这里的任何人或事牵扯太深。总有一天我会回去,还能找寻到那个我爱他、他也爱我的真命天子——如果他真的存在。
  我祈求上苍给我勇气和魄力,让我爬出这段情感的泥淖,我祈求上苍赐予我邹淼玲般洒脱不羁的个性,哪怕只有一半也可以,哦,四分之一也行。
  然而,我的心总是出卖我。我的脑海中时不时浮起他的影像,赶也赶不走。
  我无法回避这个残酷而充满讽刺的事实:我真的爱上了他——尔忠国。
  我的爱怎么可以如此失败,怎么可以爱上一个国民党特务,而且是一个无论爱或恨、喜或恶、全部感情寄放在另一个女人身上的男人。
  我用了无数办法驱赶他,找回我的心,可我失败了,我的心牢固地粘附在他那里。以为可以忘记,以为可以放弃,然而做起来却如此艰难。
  他,已经如此深、如此沉的打动了我的灵魂——短短的半年光阴。
  当我确认自己真正爱上他时,却又失去了他——无法言喻的痛爬满我的心扉。
  我找不到理由,亦无法释怀,唯有哀叹命运的捉弄。
  诺大的府宅只剩下我一个人,那些曾经忠心耿耿的仆人们似乎那一夜之间都化作了风散去,不留痕迹。
  整整一个星期,我缓不过劲儿来,一天天在空寂无人的府宅里失魂落魄着。
  这里依然有他临走那夜留下的气息,令我眷恋、令我心悸的气息。然而人已离去,留在这里再多
  的气息也是虚无的梦幻。
  当伪政府的人出现在这座伤心之地时,我知道不该也不能再在留在这里了。
  带着打点好的行李,我浑浑噩噩地走到寒风瑟瑟的大街上。
  伫立了很久,茫然中不知该往哪个方向探出脚步。当一架马车停靠在我身边问小姐想去哪里时,我机械地指着街边的广告布贴:“找舞厅,里面有个叫‘红玫瑰’歌女的舞厅。”
  诧异的目光下,我木然地爬上车,去投奔我的好友邹淼玲。
  找到她并不难,街角的广告和宣传画就是指路牌。
  一个小时之后,邹淼玲激动地抱紧我,好像跟我分别了十年八载般。
  认识她以来,我第一次看她流这么多眼泪。
  我是个软弱的人,她这一哭,带动我哭得天昏地暗,止也止不住,直至眼前一黑,晕了过去。醒
  来后才想起自己已经整整一星期没吃过一顿象样的饭。
  武汉的冬天奇寒而且白天总是灰蒙蒙的一片。阴冷的北风夹杂着江水的冰冷,寒气直刺骨髓。漫天的雪花不时地飘满天际,意图弥盖国仇家恨的哀痛。呜呜的汽笛声如哀鸣响彻冰冷的江水上,让这座沦陷之城愈发显得寂寥空旷。
  即使天气晴朗、阳光明媚,人们只要睁开眼便会感觉生活索然无味。没有什么事情是值得期待的。所有的理想都像海市蜃楼,最最真实的思想只剩下一个——绝望。
  当我终于可以自由地站在慷慨的日光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时,我已经只剩下思念着的回忆。
  邹淼玲“跳槽”了。我投奔到她那里一个星期不到,她便跟我说有家实力雄厚的歌舞厅有意“挖”走她,给的薪水十分丰厚,这样一下便能解决我和她两个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她随即决定离开抠门的红艳歌舞厅。
  她刻意告诉我没打算把我硬推到池春树那里,但提醒我必须面对将来的问题——她不可能永远收留我——高铭锐不久后会搬过来跟她同住。
  我自然懂得邹淼玲的用意,让我学会审时度势、顺势而为。
  她说的没错。我在投奔她时就考虑过将来的问题,然而令人郁闷的是我在这个时空能干什么?平生所学完全用不上,能用上的恐怕也是极短暂的、难以接受的职业。
  生计,在这个纷乱的时空里,是除了性命之外最头疼的问题。
  我何尝没考虑过生计问题。可我向来是木讷、闭塞惯了的人,曾经的工作对象便是图书馆看不完的书籍。不善于交际,不善于辞令,这样的我在这个时空里能做什么?
  至于池春树的问题,更是叫人头疼——始终拖泥带水,剪不断、理还乱。
  对他,我一直心存愧疚,没打算再写什么绝交信刺激他,但事实上我的心已经完全与他绝交——拒绝联系,拒绝见面,甚至拒绝提及。
  他那身足以令我发狂的日寇制服曾是他和我之间最致命的距离。而今,我和他之间又隔了另一个人——尔忠国——无法逾越的距离。
  邹淼玲几乎每天都要提醒我——不止一次,几乎是威胁——接受池春树。
  “没有他,就没有你我的今天,尤其是姐姐我。”她郑重地将双手搭在我肩膀上,循循善诱,“他十八号回汉口,你还有三天时间考虑。我已经准备好叉棍,别逼我用。”
  我没觉着邹淼玲将我往外推的做法过于势利。以我俩的交情和对她的了解,只要我不提走的事,她断不会置我于不顾,哪怕白吃、白喝、白住再久她也不会计较。
  她搬出高铭锐无非逼迫我接受池春树——她最热衷于促成我俩的好事。而且按照她的理解,乱世里的女人比任何时候都需要男人的照应和保护。池春树目前的身份便是一把最好的保护伞。
  她不仅比我有头脑,且比我适应能力强,即便在乱世,也照样能活出精彩。而我——倒霉、木讷的傻瓜蛋一个。
  当我还在生活出路以及尔忠国命运如何的双重担忧中无法解脱时,邹淼玲已经在新就职的歌舞厅如鱼得水了。
  很快,邹淼玲带我参观她工作的地方——吉祥歌舞厅——一家有青帮背景的娱乐场所。
  初次去那里时,感觉自己不小心踏进了魔窟。
  到处乌烟瘴气,根本不分“吸烟区”和“非吸烟区”。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搂搂抱抱,肆意调笑,绝对的声色场所。我感到极度不适。
  真替邹淼玲担心,在这种地方工作别说会不会被性骚扰了,恐怕生命安全都无法保障——偶见一些带家伙、不怀好意的人游荡在舞女中,多半是汉奸,地痞之流。
  邹淼玲倒是满不在乎,说有春树这个护身符在,不存在大问题,并用一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轻描淡写地滤去我的担忧。她说日本人来这里消遣的也不少,怕是没有用的,不如泰然处之。
  我不得不佩服她绝佳的心理素质,换做我,恐怕声音都要打颤,怎能唱得出来?
  她拉我去歌舞厅是有目的的——拖我下水——跟她搭档唱歌。
  邹淼玲也不容易,我不想总是吃白饭。当我决定找点事情做时,她立即建议我跟她一样靠嗓子吃饭——这方面我俩都有优势。她还说开舞厅的大老板虽然是黑社会的,但人很仗义,不是乱七八糟、胡作非为的那类人,让我尽管放心。
  她当然不会骗我。经过不断侦查,发现果真如她所说,外表看是乱,但内里控制有度。负责场子安全的十多个保镖都是很讲义气的江湖人士,对舞女和歌女虽然称不上多关爱,但维护之意明显。场面稍稍有些混乱,便会出面打圆场,及时排除隐患。
  当然不是为生活所迫的人想当歌女或舞女了都可以前来一试。首先你得青春貌美,身材出众,其次你得舞姿优美,歌喉动听。另外——英雄不问出处——管你是青楼妓。女,还是社交名媛,只要能俱备敛财效应,此处都会把你引进、包装后再捧红。
  想在这里打拼最最关键的一条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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