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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空间之农女皇后-第14部分

小说: 空间之农女皇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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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些别的法子,来改善一家人的肤色。

    院子里的花都是世上难寻的异宝,把些干枯的花拿来泡水喝,或者泡在洗脸水中洗脸,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功效吧!她自己的“面子”问题已经解决了,现在急于改善一家人的容貌。

    她很希望娘恢复到从前的倾国倾城,也希望菲儿能变成一个水嫩嫩小萝莉,更希望两个小弟弟能变成白白胖胖的小正太,如果没有空间,她可能会慢慢的有计划的调理他们的身子,耐心的等他们恢复容颜。

    但有了这个神奇的空间,她一下变得没有耐心了,迫不及待的想要实现一家子高颜值的梦想。

    院子里的花儿很多,开败了的也不少,采薇采了满满的一小袋,才满意的停下来,这些干花的来历她已经想好了,就说是昨天在镇上买的,反正娘也不会轻易去镇上,就算是去了,她也不知道哪家买的,这个借口说得过去。

    采完花,她又把这些花拿去给老乌龟看,唯恐当中有什么不好的,反倒弄巧成拙。老乌龟慢条斯理的查看了一遍后,告诉她,这些花没有任何问题,其中有些是养生的,还有一两种,是美容的圣品。

    采薇这才放下心来,把花系好,藏进怀里,又到溪边打了满满一桶水,念一声:“出!”回到了先前的柴禾垛边儿。

    拎着满满的水桶回到家,采薇把灵溪水倒进了水缸里,又烧了一壶热水,把几朵养颜的干花泡在水里,端给了杜氏和菲儿。

    “娘,菲儿,喝点水!”

    杜氏看了看碗里渐渐绽开的花儿,奇怪的问:“这是什么?”

    采薇面不改色的说:“是我昨天在镇上买的干花,掌柜的说可以当茶喝,又可以泡来洗脸,既好喝又能美容养颜,很实用的。”

    菲儿端起碗,尝了一口,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娘,你快尝尝,这水好喝得紧呢!”

    杜氏端起碗,半信半疑的尝了一口,惊道:“果然好喝得很!很贵吧?”

    采薇笑道:“不贵,因为是新东西,没人愿意买,掌柜的很便宜卖给我的,一大包,只花了三文钱。”

    “竟有这等好事儿!”

    杜氏庆幸不已,她喝了一碗,仍有些意犹未尽,便又伸出碗来,让采薇给她续上,菲儿也把碗里的水喝尽了,嚷着还要。

    采薇把她们的碗有续上灵溪的水,心中很是愉快,她估摸着,娘和菲儿应该很快就能变得美美的了吧!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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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白狐裘

    家里的水缸很大,需要打六七桶水才能打满,采薇给娘安排完花茶的事儿,又拿起水桶,出去打水。

    一出门,正好碰到从外面回来的武儿,小家伙低着头,嘟着嘴儿,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哎呀,我们武儿怎么了?”采薇蹲了下来,笑眯眯的捧起武儿瘦瘦的小脸端详着。

    “长姐……”武儿撅着小嘴巴,嘟囔说:“你说,九斤哥哥为什么不听大人的话呢?”

    “九斤怎么了?”

    武儿闷声说:“九斤哥哥他一早偷偷的上山打猎了,如今山上野猪多,万一碰上了可怎么好,周婶子在家里都着急了。”

    “什么?”

    采薇的心一沉,大声问:“那周叔呢?有没有找人去帮忙找九斤?”

    武儿摇摇头:“周叔昨天回周家屯了喝喜酒去了,晚上就宿在哪儿,到现在也还没回来。”

    采薇捏着眉心,感到头疼的厉害。

    这一根筋的傻小子,一定是为了她的赡养堂跑去打猎了,他也不想想,如今大雪封山,野猪遍地,他以为野猪是那么好应付的吗?

    就算是她,从小在长白山的深山里接受训练,经常接触野猪,但在对付野猪时,也要小心翼翼,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在猎野猪时,要通过野猪的脚印,先观察你所捕猎的对象是一只单独生活的,还是几只在一起群体生活的,如果是后者,那你最好放弃自己的计划,因为野猪不但团结,而且非常厉害,它们不仅有坚硬的獠牙,还有一张刀枪不入的硬皮,尤其是被惹火时,那疯狂的报复,绝对超乎人类的想象。野猪属杂食动物,什么都吃,粮食,野草、果实、虫子,当然,也吃人,在这大雪封山的季节,如果一群饥饿的野猪群遇到一个人,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她压抑着自己内心的不安,安慰了武儿几句,打发他回屋去了,自己则借口去打水,快步离开,走过那个柴禾垛时,她把水桶丢进空间,自己轻身一人,向山上跑去,心中不断祈祷着,但愿那傻小子不要碰到野猪群才好。

    可是,就算是他碰不到野猪,野猪也会找到他的,野猪的嗅觉特别灵敏,可以搜寻出埋于厚度达2米的积雪之下的一粒核桃,所以,就算那傻小子站在逆风的位置,野猪也可以准确无误的找到他。

    现在,采薇只能期望,找到他的,是一只单独生活的野猪,这样他遇险的几率会小一些,虽然野猪大多是群居生活的,4——10只为一群,但也有单独生活的,采薇前几天猎到的那只,就是单独生活的!

    跑出了村子,到山脚下,采薇低喝一声:“出来!”

    “嘎——”

    鹦哥扑打着翅膀率先飞出来:“嘎嘎,我又来到人间了,特么的好冷啊!”

    白眉和白毛虎也一闪而出,白眉如一道白色的闪电,从枯枝上凌空落下,划出一道白色的弧线,伶俐优美的落到采薇面前。

    白毛虎像一座白色的小山,弓着冗长的身子,一声低吼,震得大山颤了一下,树枝上的积雪伴着吼声簌簌而下。

    “主人,您召唤我们有何吩咐?”

    采薇低声说:“去山上,找一个高个的年轻男子,马上去找,不要让他有事,去救他!”

    “是,主人!”

    鹦哥骚包的在空中摆了个造型,刷的一闪就不见了,白毛虎紧随其后,在茫茫的大山中敏捷的跳跃着,最后化成一个白点儿,消失在她的视野中。

    看着几只消失的神兽,她默默祈祷着:但愿几只神兽去的及时,但愿九斤平安无事,否则,她一辈子都会于心不安的!

    片刻后……

    她用意念,联系到了最擅长寻找的鹦哥:“鹦哥,找到了吗?人怎么样了?”

    “嘎嘎,主人,找到了,找到了……”

    鹦哥叫的很夸张:“可是,您要找的人根本不需要我们帮助,他一个人就把六头野猪都斩杀尽了,啧啧!好帅!好功夫!好剑法!只可惜了这件白狐裘的大氅……”

    采薇扶额道:“呃……鹦哥,不是白色的袄子就叫狐裘大氅,九斤穿的那是白羊皮袄子。”

    哎!到底是在仙界里呆久了的神兽,只知道些高大上的东西,连民间最普通的羊皮袄都不认得!

    没等鹦哥说话,长眉的声音忽然传入耳畔。

    “主人,我和白毛虎找到您说的那人了!他现被困在在树上,被野猪群包围了,不过,人没有受伤。”

    啊?

    采薇愕然,随即幡然醒悟。

    ——显然,有只鸟儿认错人了!

    但是,不管怎样,那傻小子没事了,采薇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谢天谢地,她来得及时,那熊孩子一定吓坏了吧,不过,吓吓他也好,看他以后还敢不敢逞能?

    此时,九斤正坐在高高的枝桠上,紧张又兴奋的俯瞰着吊睛白毛巨虎在树下挪腾跳跃着,转瞬间,便将那七八只带着獠牙的野猪尽数咬死。

    太好了,七八只野猪都死了,就算白毛巨虎的食量再大,也吃不完的,剩下的,他都可以带回去,到时候卖了,卖钱给薇儿妹子的赡养堂用,薇儿的银子都花光了,没准儿现在正急着呢,等他卖了钱给她,薇儿妹子一定欢喜!

    九斤坐在树丫上,喜滋儿儿的盘算着……

    另一边的采薇,已经从九斤获救的紧张中释放出来,正不疾不徐的走在山路上,心中的算盘儿也打的山响。

    九斤那面,有白毛虎在,她已经不担心了。

    但是鹦哥那面,那个穿着白狐裘的家伙是谁?大清早的来这荒山上作甚么?能穿得起白狐裘的,一定不会是山上的猎户,那会是什么人?为何会一大早的出现在这鸟不拉屎的深山里?

    哎,算了,不管什么人,都与她这斗升小民无关,与她有关的,是他斩杀的六头野猪,野猪肉贵,这六头野猪拉到镇上,一定能卖个好价,说不定,还能给娘和菲儿买一件儿首饰呢!

    想着,采薇的心里越发高兴,仿佛看到了娘和妹妹带着首饰时那副美滋滋的模样。

    联系了鹦哥,她知道那一行人已经离开了,遂提步向着鹦哥所说的方向走去。

    山路崎岖,大雪覆盖的大山,将枯草断枝全部掩埋在下面,整座山白茫茫的一片,一望无际,与天相接。

    采薇踏着厚厚的积雪,艰难的向上走着,大山绝寂,一路上,只有脚踩着雪的“吱咯吱咯”声,单调极了,她终于体会到了“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真实意境!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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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章 带路

    大山之巅,身高力壮,皂色锦服的侍卫围城一圈,持着地图,蹙眉细细的观看着,不时的眺望远方。

    不远处,青衣玉带,碧佩金冠的男子,身披白狐裘,负手立于松树之下,背着一山白雪,映得一张玉面愈发俊秀,那张脸本来美极,略带几分书生气,却因眉宇间的一点焦虑,生生的多出几分魅惑来。

    “主子。”

    侍卫跪在地上,面露愧色:“大雪覆了山路,属下等无能,实在找不到出路了!”

    “呵!”

    男子轻笑一声,语气森然,那声音,令人想起冬日湖面上碎裂的寒冰,浸着煞骨的凉气,冷极!

    “既是无能,本王还留着你们作甚!”

    为首的侍卫一惊,随即频频以头顿地,“是,请主子赎罪,属下这就去想办法!”

    谢罪后,诺诺的退下了。

    “嘭——”

    一声响,碗口粗细的松树飞出去,丈许后,落在地上,飞雪纷纷,漫了半山。

    白裘男子收回剑,缓缓阖上眼,长长的睫毛,如羽扇般,将眸中的焦虑掩尽。

    为了不被太子发现踪迹,他没有从城池经过,京城到此,一路从小径而来,翻山越岭,风餐露宿,吃了多少苦,躲过多少算计,临近了,却在这荒山之中迷了路。

    昨夜到现在,他们不知在这座大山中转了多少圈,却始终没能走出去!

    不是他心急,倘若再找不到前国师李纯宗,不仅是他,他的母后,他嫡亲的妹妹朝阳公主,只怕统统都要折在锦贵妃和太子的手中。

    锦贵妃独宠于后宫,觊觎后位已久,太子也因他是嫡出而对他多有忌惮,倘若他再不做些什么,只能为人刀俎,我为鱼肉,母后和妹妹的性命,都要尽数断送在他们手中!

    “——主子,快,快看,前面有人!”

    一个侍卫突然大叫起来,激动的指着远方。

    顺着手指的方向,一个身形瘦弱的女孩儿,正在山上疾步奔走着,女孩儿体态轻盈,步履轻松,那样子,分明是很熟悉山中的地形。

    太好了,有救了!

    几名侍卫心里暗暗念佛,激动不已,主子虽然看起来温文尔雅的像个书生,待人也是极和善的,实际上却是心机极重,深谋远虑之辈,而且还翻脸无情,心狠手辣,手下那些没办好差事的,又有哪个活下来了?

    如今太子爷风头正盛,把几位王爷压得死死的,楚王和晋王,一个牵扯到巫蛊之术中,被除了皇籍,下了大牢,另一个吓破了胆,倒戈投在了太子的阵营中,其他的几位王爷,或小,或不成气候,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太子和他妓女出身的母妃横行宫里,戕害皇族。也只有自家的主子,深谋远虑,虚怀若谷,表面上和太子兄友弟恭,实际上,正在为扳倒这群虎狼之辈暗中筹谋着!

    “去,把她带来!”男子容颜缓暖,淡然出声。

    “是——”

    两名侍卫领命,躬身退后几步,转头直奔女孩儿而去。

    此刻,采薇正乐悠悠的走在山路上,心中盘算着,鹦哥说野猪共有六头,她打算自家留一头吃肉,再给赡养堂送去两头,剩下的三头卖了银子,给娘和菲儿每人买根玉簪子戴,若还有余钱,就给俩小猴子买只下奶的母羊,羊奶是极好的补品,对他们的小身子极好的。

    “姑娘——请留步——”

    一声喊,打破了山林的寂静,也惊破了采薇的幻想,空旷的山中回音不断,她一怔,停住,侧首看向喊她的人。

    旁边的山坡上,两个皂色锦服的男子飞奔而来,男子的身量都很高,按现代的标准,都足有一米九,且步履矫健,身姿挺拔,一见便知是习武之人。

    采薇站在那里,纳闷的问:“你们叫我?”

    问完,她便觉得自己的问题有点蠢,这里除了她之外,连个喘气儿的都没有,可不就是在叫她!

    为首的侍卫步子很大,几步跑到采薇面前,挡住她,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姑娘,请随在下走一趟。”

    采薇退后一步,打量了二人几眼,像看白痴一样看着说话的人:“你们是谁?找我何事?去哪里?见谁?凭什么认为我会跟你们走呢?”

    脸型略方的侍卫顿了一下,从身上摸出一块银子,递了过来:“姑娘,我家主子在山里迷路了,想请姑娘带路出去,这块银子送给姑娘买花戴吧!”

    赏银子,买花戴!

    特么的把她当成了什么?

    采薇咬牙,又瞥了银子一眼,顿时气得火冒三丈!

    那块银子大约仅有一两钱重,还不及一条野猪的腿儿值钱,她那肯放在眼里;再者,这侍卫拿了一小块儿银子,就大刺刺的想使唤她,分明是看她穿的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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