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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空间之农女皇后-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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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渊见她绷着小脸儿嗔怒,也知她不是真心恼自己,便笑了起来,又给她冲了一泡茶,递了过来,道:“这茶第一泡高香,第二泡醇香,薇儿莫要只顾生气,快尝尝吧,冷了就不好喝了。”

    采薇依旧是绷着脸儿,一言不发。

    霍渊宠溺的笑了笑,无奈道:“算是我错了,不该戏弄薇儿,这样吧,薇儿罚我如何?”

    采薇睨了他一眼,‘哼’了一声,又把脸扭了过去。

    霍渊将拳头放在嘴边,轻咳了一声,道:“就罚我帮薇儿把穆家的参行开起来,可好?”

    采薇愕然道:“霍公子怎么知道我想开参行?”

    见她错愕的神情,霍渊就知道自己是赌对了,那晚在茶楼里,她事无巨细的向他询问了参行的开办模式,经营方法时,他在她的眸光里,看到了第一次见到她时的那种熠熠生辉的神采,便笃定她要在这一行里试水。

    霍渊浅浅一笑,道:“大概是心有灵犀吧!”

    心有灵犀?

    采薇笑容微僵,这个词,大抵是用来形容情侣之间的默契的吧,用在他们身上,似乎有些……不妥。

    霍渊见采薇僵笑不语,知道是自此唐突了,顿了一下,忙把话题切到了别处去。

    ------题外话------

    对不起,我晚了,求不打脸,么么哒!

 第九十三章 主人生气了【二更】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尴尬的气氛渐渐缓了过来,霍渊便对她谈起了开设参行之事。

    参行,说白了,就是售卖人参的商铺,人参稀有价贵,利润也极高,想开参行的人比比皆是,但是,没有十万八万银子的本钱,是开不起像样的参行的。所以,放眼整个大晋国,拿得出手的参行也只有七八家而已,而霍家,就独占其中的三家。

    开设参行,首先选址非常重要,参行不同于普通的酒楼茶馆,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去消费,因为人参价贵,能消费得起的人并不多,所以须得将铺面的位置选择在相对富饶的城市,比如商贾云集的江南,或者权贵所居的京都,再或者人参的主产地汴州。

    其次,参行的掌柜也很重要,此人须是在参行做过的有经验之人,一眼便能断出人参的品级、品种、年头,且还要有极广的人脉,不仅能用最少的银子收购到人参,还要有能力把人参最大价值的销售出去。

    再者,开设参行的东家,要有强大的后台背景,因为用得起参的,大多是权贵之人,这其中,难免会有骄矜难缠之辈,若在货卖的过程中出了甚么事端,东家要有能力摆平才行。

    结合以上几点,薇儿开参行的事儿,根本就不切实际,那些开设参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她一样都没有。

    然而,她没有的,他都有,虽说开设一家参行对他来说也并非易事,但他已经调集了资金,决定放手去做,因为若能因此赢得她的芳心,于他而言,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他如是想着,却不知此时采薇的心思。

    采薇虽然向霍渊询问了开参行的事儿,却从没想过要依靠他去开,开设参行需要的启动资金她有,正是昨夜在妖孽那里狠诈的那一笔,刚好用来做前期投资;参行的管理者可以让朝云来做,在找一个识货的掌柜即可;货源就更简单,只要把空间里的人参运出来,直接摆在参行里货卖就好了。

    现在,唯一不好办的,就是怎样能把那些人参光明正大的摆出来,又不让人对这些人参的来源起疑!她想了好多的法子,最后又都被推翻…。。

    霍渊见她凝眉苦想着,一张小脸儿少见的严肃,以为她被自己说的那些话吓住了,轻声安慰说:“薇儿既然已经决定开参行,我自当全力相助,薇儿不必为那些琐事担心,只需打叠起精神,准备做个现成的东家好了!”

    采薇听了,感激的笑了笑,说:“霍公子能有这份心思,我已经很感激了,但是求人不如求已,我若是没有开参行的本事,自然不会去趟这趟浑水。”

    霍渊听了,颇有些吃惊,没想到她会说出这番话来!

    他当然不认为这小丫头会真有本事开参行,如此一说,不过是因为她自尊心太强,不愿求人,或者是她初生牛犊不怕虎,不晓得商海里的险恶,在或者,她根本不知道,霍家的帮助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

    在大晋国,哪个商人若能得到霍家的帮扶,必能成为大晋的巨富,凡是能与霍家攀上一点儿关系的,都可以在商海中站稳跟脚,多少商人梦寐以求的霍家的庇护,她竟全然没放在眼里!

    不管怎样,她既然把话说了出来,他也就不好强求。顿了一会儿,他无奈道:“既如此,我就不勉强了,只是薇儿,日后若是遇到了什么困难,可要记得找我。”

    采薇笑道:“那是自然,眼下就有一件事,要求霍公子帮忙!”

    “什么事?”霍渊问。

    采薇说:“我想请霍公子帮忙找一位参行里的老人儿来帮我掌眼,只要那人本分厚道,多给些薪酬也是可以的。”

    霍渊想了想,说:“老人没有,能人倒是有一个。”

    采薇一听来了兴趣,忙问:“是谁,霍公子快说!”

    霍渊摇头笑道:“你听听,一口一个霍公子,我都叫你薇儿了,你倒只管和我分生,没的让人伤心。”

    采薇也不是拘泥做作之辈,闻言,爽快的叫了一声:“霍大哥!”

    霍渊这才笑着点了点头,接着说了下去。

    “我给薇儿举荐的这个人,乃是我在汴州参行里司徒掌柜的义子,名唤司徒长歌,此人年纪虽轻,只有二十一岁,但却是难得的精明干练,沉稳持重,又自幼跟在司徒掌柜的身边,练就了一副与他父亲不相上下的好本事,我正想着,要将他调到京城的参行里做个大掌柜,不想薇儿妹妹开了口,我便只好割爱了。

    采薇一听,喜出望外,合掌连连拜谢:“如此,薇儿就多谢霍大哥割爱了!”

    霍渊看着她那副俏皮的样子,忍不住笑道:“你都叫我霍大哥了,我这做哥哥的,在妹妹面前,又怎能不割爱?可巧我这几天要到汴州去一趟,若是薇儿妹妹得空,我便带你一同去,见见那位司徒少掌柜,顺便到参行去看看,实地勘察一下,也是有益处的。”

    采薇一听,当即垮下脸来。她当然想去,显得不得了,但她现在身处封建的古代旧社会,就算她的父母开明,也绝没有开明到可以放心她一个女儿家,单独和一个外男去几百里之外的地方。

    所以,霍渊的提议,根本行不通。

    思及于此,她沮丧的说:“我倒是想去,可我爹娘怎会答应呢?哎——”

    霍渊听了,遗憾的说:“如此,真是太可惜了!”

    采薇也觉得可惜,深深的懊恼起来,懊恼了一会儿,脑中忽然灵光一闪,复又欢喜起来。

    “不知霍大哥打算什么时候出发?什么时候到?住在哪里?打算住多久?”

    霍渊说:“我原本是打算今天就走的,但因昨日中了毒,所以只得修养几日再走,大约是二十八早上出发,二十九的晚上既可到达,我在汴州府有宅子,就住在我的宅子里,住到十五,过了上元灯节,便从汴州直接取路回京城去!”

    “哦,这样啊!”

    采薇咬唇,笑眯眯的点了点头,眼中精光闪烁。

    “虽然我不能与霍大哥同行了,但没准儿,我会去突然拜访噢!”

    霍渊看着她小狐狸似的狡黠模样,笑了笑,眼神柔和,却并未当真。

    他当然希望她能来拜访,只要一想到要和她分开那么久,没等离开,他就已经开始思念她了!然而,汴州距此处三百余里,穆秀才夫妇怎么可能放心她去?就算他们放心,他也不放心啊!

    然而此时

    采薇已经对汴州之行做好了打算,虽然汴州离榆树县足有数百里,但对于白毛虎来说,不过是三五个小时的路程,她可以趁着夜间去,白天在汴州府里见她的司徒掌柜,考察参行的事宜,到了晚上,在趁着天黑赶回来!

    想到这儿,她感到既刺激,又开心,对未来的汴州之旅开始期待起来,还向霍渊打听了一些汴州的风土人情……

    华丽的马车缓缓的走在县城的石板路上,马蹄儿踏着石板‘哒哒’作响,采薇和霍渊相谈甚欢,根本没有留意马车的去向,直到车夫“吁——”了一声发,停下车来,她才想起过问。

    “我们这是到哪了?”

    车夫撩起车帘儿,毕恭毕敬的说:“公子,徐记成衣到了,请公子下车。”

    采薇‘咦’了一声:“霍大哥,你要买衣服?”

    这会儿,霍渊穿着一件名贵的天青色绣水纹的纬锦长袍,腰缠玉带,发束金冠,衬得他丰神俊朗,风度翩然。

    霍渊笑道:“不是我,是你。”

    “我?”

    采薇指了指自己,有些茫然。

    这时,霍渊忽然俯身,一把握住她的手腕儿。

    采薇吓了一跳,刚要躲闪,却见霍渊已经抬起她的胳膊,指着她腋下的一片不太明显的干固了的血迹,说:“昨日出于无奈,唐突了薇儿妹妹,将妹妹从李府中抱出,只是手上的血迹不慎染在妹妹的衣服上,脏了妹妹的衣服,今日特地来此,为妹妹买身新衣,还望薇儿妹妹不要嫌弃才好。”

    薇儿抬起胳膊,看了看腋下的那片黑红,又想到昨日他受的那些痛苦煎熬,不觉有些感动,轻声说:“霍大哥有心了,您救了我,我还没想着怎么报答您呢,反倒让您惦记着为我买衣裳,真是让薇儿惭愧。”

    霍渊笑道:“妹妹既叫我一声大哥,大哥的给妹妹买几件衣裳,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何必说这些客套话,倒显得咱们分生了!”

    采薇点点头,站了起来:“如此,薇儿恭敬不如从命了。”

    说完,和霍渊一前一后的下了马车,直奔徐记成衣去了。

    ……

    霍家的马车后,一辆黑绸的马车也停了下来。

    车里

    静谧,空气冷凝,美若妖孽的男子,阴沉着脸,倚卧在黑色的墨狐皮椅中,从那窗帘的缝隙,冷冷的向外看去。

    黑色的阴影将他隐匿在车中。就像被曼珠沙华围绕的妖兽,阴冷的看着消失在徐继成衣门口的那道倩影。

    “落雪——”

    他慵懒开口。

    “是,主人!”

    冷面的绿衣女子忽然出现,跪伏在车前。

    “去,把她给我弄过来!”

    车里的声音平静,没有一丝波澜,辨不出说话人的情绪。

    只有追风和追月这样从小就呆在主子身边的人,才能察觉出——主人生气了!

 第九十四章 被掳走了

    霍渊带着采薇,直接被小二请进了徐记成衣的二楼贵客间。

    这间屋子装饰得豪华典雅,通常接待的,都是一些达官显贵、富甲豪商的内眷。

    落座后,掌柜亲自奉茶过来,满面堆笑的与大名鼎鼎的霍公子客套攀谈,霍公子的心情似乎很好,屈尊和他寒暄了几句,简直令掌柜的受宠若惊。

    两个伙计走了过来,各自捧着一个托盘,托盘里放着几套做工精细、用料考究的衣衫,请采薇挑选。

    采薇在这堆锦绣中左顾右看,正拣选着,霍渊忽然捡出一件襟口袖边儿都镶着水貂毛边的鹅黄色绣芙蓉花的褙子,送了过来。

    “薇儿,这件你可喜欢?”

    采薇接过来,一入手,便感到那缎子柔滑似水,仿若无物,再看那精良的绣工,上面的芙蓉花娇艳欲滴,栩栩如生,针脚亦是匀称密致,便由衷赞道:“这衣服的材质好,绣工佳,样式也新颖,霍大哥当真是好眼力!”

    掌柜的忙说:“小店儿的这件褙子是用浮光锦裁制的,浮光锦每匹市价一百二十两银子,饶是这样,没有门路也是买不到的,褙子上面的芙蓉花是咱们榆树县最好的绣娘刘九娘亲自所绣,毛边是水貂幼崽的毛,软得很,姑娘穿着,绝对舒服……”

    掌柜的唠唠叨叨说了许多,最后才说:“这衣裳虽然好看,但价格却略高了些,要七十两银子才成,霍公子,您看……”

    霍渊清润一笑,看着采薇问:“薇儿,就买这件可好?”

    采薇说:“这件衣服虽好看,但不知合不合身,若是不合身,就算再好,买了也是没用的,倒浪费银钱!”

    虽说采薇现在不缺银子,但她毕竟也过了几天苦日子,为了十两银子,曾冒着生命危险去猎过野猪,所以,对于花钱还是比较谨慎的,比如买这么贵的衣服,她若不试穿一下,觉得很是合身,是断不会掏银子买的。

    掌柜的听她这么一说,忙说:“小店儿有试衣阁,不如请姑娘移步过去,试穿一下,就知道合不合身了。”

    说罢,就叫过门外的一个婆子,对她说:“李嫂,快带这位姑娘去试衣阁,试穿一下这件褙子。”

    被唤作李嫂的婆子拿起衣服,朝采薇福了福身,说道:“姑娘,请吧。”

    采薇对霍渊笑了笑,随着李嫂出去了。

    徐记的换衣阁在二楼的最里侧,和贵宾间相隔甚远,是一间装饰得典雅清幽的小房间,里面的东西不多,一个梳妆台,一面铜镜,一张凳子,一扇屏风而已。

    采薇进去后,掩上门,将身上那件染了血迹的粉色袄子脱了下来,搭在屏风上。又拿起那件貂毛镶边的鹅黄色的浮光锦褙子,穿上了身。

    很幸运,这件褙子不大不小,不肥不瘦,无论胸围、腰围、臀围、都似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出奇的合身。

    穿上新衣,人也更俊俏了,采薇忍不住对着妆台上的铜镜,端详起自己的容貌来。

    镜子里的少女,肤若凝脂,面若桃花,细眉长睫,剪水双瞳,琼鼻直挺,口若樱桃,怎么看,怎么美,用艳如桃李,美若天仙来形容,一点都不足为过。

    她看着,心中悄然生出几分得意来,前世今生加起来,还没有见过那个女人比她更美呢,只可惜,她还没有发育,要是她也有一对傲人的胸部,相信普天之下,再没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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