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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围城里的天空:婚姻心理现象透视-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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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承诺包括四种成分:备选者、社会压力、结束过程、不可挽回的投资。备选者指如果现有的关系结束,个体有没有可供备选的关系。社会压力代表个体对自己社会网络内的人将如何看待他们关系的结束的主观看法,例如在离婚前,亲戚和朋友都会劝你不要离婚,这些来自于他人的意见会给个体造成压力。结束过程是终结关系所面临的困难。结束过程指在离婚时要面对的法律程序、财产分割、离开已经习惯的生活环境、子女的抚养权。不可回收的投资是指个体在关系中花费的时间和其他资源,随着关系的终结这些都无法回收。

当个人承诺和道义承诺很低时,结构承诺,如解除婚姻关系时,被限制的感觉或障碍是至关紧要的。结构承诺经常被感知为不论自己是否愿意都被捆锁在关系中。通常是,个体如果认为更有吸引的关系在等待着自己,他们就开始寻找现在关系替代。做出决定的过程经常包括经济考虑、住房、换工作和孩子。按约翰逊的观点,这个特殊的结合引起关系结束的想法,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个体不想再维持关系或道义迫使其维持。结果,如果他们能够自制,他们会简单维持;如果他们不能这样做是因为结构承诺很高,他们会开始逐步降低它。步骤包括有从事工作培训或教育,减轻经济压力或发展一段新友谊以减少孤独,从而结束婚姻关系。

来自朋友和家庭的社会压力经常影响限制个体维持关系,尤其是他们感觉到个人承诺或道义承诺的回报少时。家庭或朋友对离婚的反应会强烈影响婚姻的维持,间接地在夫妇之间制造紧张。

图61约翰逊的承诺结构的总体心理模型

约翰逊假设这三种类型的承诺和他们的组成成分会以复杂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决定行为计划的发展——维持、分开、修复关系。约翰逊认为这三种承诺类型代表的三种截然不同的承诺体验,在计划维持关系或分开时有着不同的含义。约翰逊设想他所描述的三种不同类型的承诺,有着不同的人际、结构和个体来源。他认为,这三种截然不同的体验或承诺类型应该分别测量和分析,不应该合在一起测量,因为这样会影响实验效度。

约翰逊的承诺结构主张个人对三种类型的经验将产生维持或分开关系的动机,会形成维持关系行为的发展计划,会决定活动或行为在维持或分开关系中的执行。

亚当斯和琼斯的婚姻承诺结构

亚当斯和琼斯认为,承诺反映了配偶打算保持婚姻的程度。他们认为许多模型对关系承诺的成分、原因和结果进行了描述,但是研究者们对什么是关系承诺、它如何影响亲密关系的稳定并没有达成共识。因为没有公认的关系承诺的成分概念,导致研究者们运用不同的测量方法。又因为不清楚这些测量工具实际测量的内容,就很难对关系承诺研究直接进行比较,承诺的模型之间的相关效度的研究评价明显缺乏。

亚当斯和琼斯认为与浪漫的约会关系相比,婚姻中的承诺在人际关系、社会、法律等方面更为复杂,而前人对关系承诺的研究大多是在正在约会的大学生中进行的,所以他们的研究是在有婚姻体验的个体中进行的。在对已有研究回顾的基础上,他们提出承诺可以被分为三个相关的维度:(1)出于对配偶的热爱和满意;(2)出于对婚姻神圣的信仰,个人的意识中对婚姻誓言的重视;(3)因为他们不希望因为离婚或分居而避免经济和社会损失。因此,他们认为承诺是一个多元的结构,在解释婚姻关系功能和功能障碍的发展和延续方面是有效的。

他们通过对关系承诺的不同的定义和模型进行检验,试图在已有的理论描述中通过实验探索阐明婚姻承诺的含义;希望提出一个概念结构,弥补目前研究所缺的定义准确的结构,在理论结构的基础上建立公共的实验模型。

因此,他们将近年来在实验和理论上广为接受的承诺的内容概括为11个方面,分别是:选择的质量、投资、关系认同、个人奉献、道德限制、社会限制、家庭限制、经济限制、对婚姻关系的承诺、诺言、额外受益。他们依据以上的11个方面设计出135道题目,采用了1787个被试,共进行了6个独立的实验。这些被试包括约会、谈恋爱、结婚、离婚的个体。通过对被试各种类型关系的测量,对已婚者区分不同的满意水平,评定出三个承诺维度。

亚当斯和琼斯将这三个承诺维度分别命名为对配偶的承诺、对婚姻的承诺及对限制的感觉。而其用在婚姻关系中的解释如下:

维度一:对配偶的承诺。对配偶的承诺建立在忠诚和满意的基础上的,是基于自己的奉献、爱和依恋。婚姻关系的维持是基于对婚姻的未来或配偶的未来是有报偿的、令人愉快的和有价值的。该维度与婚姻的满意度密切相关,是促进婚姻的力量。对配偶的承诺与婚姻保持联系密切,同时也降低了其他关系选择的可能性,把满足配偶的需要当作自己的价值。夫妇双方希望被他人认为是一对夫妻,具有高度的婚姻认同感。

维度二:对婚姻的承诺。个人对婚姻的信念。认为婚姻是神圣的,有义务去实现对婚姻的誓言;赞成婚姻是一种制度,是拥护这种制度的;和个体的价值观念一致。

维度三:对限制的感觉。受经济和外在社会压力的约束,是一种限制的力量,阻止个体离婚。对限制的感觉似乎容易在对婚姻不满意的人中观察到。对限制的感觉也许最能解释夫妇双方为避免离婚的后果而维持婚姻,例如,家庭和朋友不赞成、离婚过程的付出、在关系中投入的损失、为了尚未成年的孩子或不确定自己是否还能找到配偶,夫妇双方会维持不幸的婚姻,对限制的感觉既有真实的也有想象的成分。

中国人婚姻承诺的现状研究

笔者的博士论文是有关婚姻承诺的心理学研究。在研究中,引进并修订了由亚当斯和琼斯编制的婚姻承诺维度量表,运用量表法对我国的已婚人士进行调查。得出以下结果。

1 婚姻承诺在不同性别间存在显著差异

具体表现是:在对配偶的承诺方面,男女存在显著性差异,表现为女性得分高于男性;在对限制的感觉方面,男女存在显著性差异,表现为男性得分高于女性;对婚姻的承诺方面,男女不存在显著性差异。

对配偶的承诺方面女性得分高于男性。说明与男性相比,女性总体上对婚姻关系满意、对丈夫满意、对婚姻关系有强烈的认同感并且希望保持婚姻关系。

该研究结果与国内的有关调查是一致的。由全国妇联华坤女性生活调查中心和《中国妇女》杂志社联合发布的“2005中国女性生活质量报告(大中城市职业女性篇)”显示,2005年中国城市女性整体生活满意度较高。大多数已婚女性对婚姻的评价比较正面、积极,其中456%的女性用“幸福”来评价自己的婚姻。其中“婚姻感受”是影响女性总体生活质量感受最为重要的指标,“居住满意度”和“个人工作满意度”的影响力位居第二和第三。

女性对配偶的承诺水平高,这种结果可以说是传统思想和现代文明碰撞下的产物。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一直是很低的,直到1950年新中国的婚姻法的实施,女性才有了婚姻选择的自由,自由恋爱蔚然成风。这之后的五十多年里,女性在婚姻配偶的选择方面注重自己的感情,选择自己喜爱的人结婚,所以他们的个人承诺水平高。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国的婚姻仍然是丈夫在各个方面都高于妻子,说明女性在婚姻方面还需要依赖丈夫。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还是影响很深的,因此大部分的中国女性在婚后都会心甘情愿地为家庭、为丈夫付出,甘当丈夫的“贤内助”,希望婚姻和谐美满。

此结果同时也符合进化心理学的观点。进化心理学认为,男性和女性的差别只是因为他们在历史上面临的生殖的困难。因而,男性和女性在亲密关系上应该很相似,但在有些情况下不同的、特定的行为风格也许会产生更好的接触异性的方式或者是提高后代的生存能力。例如,假设一年之内一个男性和100个女性发生性关系,他会是多少个孩子的父亲?答案当然是“很多,也许多到100个”。而假设在一年之内一个女性和100个不同的男性发生了性关系,她可能是多少个孩子的母亲?答案是“可能只有一个”。

显而易见,男人和女人在他们生下的每一个孩子身上的投入是有很大的差异。对于男性,最低的要求就是一次射精,如果他有足够的女性伴侣,一个男人一生中可以有上百个孩子。一个女人只有在她绝经前才能生孩子,而且对所生的每一个孩子都需要投入巨大的时间和精力。男性和女性在生育投资上的生理差别也许就造成了在选择配偶时的策略差别。那些认真挑选配偶的女性祖先在生殖方面要成功一些(就是说她们的孩子将能够生存下来,去繁衍自己的孩子),而那些不太仔细挑选配偶的女性祖先就不会这样成功。相反,那些追求和利用每一个性交机会的男性祖先可能在生殖方面更容易成功。如果他们频繁地更换伴侣,他们的后代可能不太容易存活,但是这种质量上的不足可以通过数量上的充足来弥补。因此,现代的妇女——根据进化理论的预测——她们在选择性伴侣时要比男性谨慎得多。她们要求她们的男性伴侣聪明、友善、有社会地位、情绪上稳定,而不太容易接受随便的和没有诚意的性生活。

因此,这一研究结果中在对配偶的承诺方面,男女存在显著性差异,表现为女性得分高于男性,说明女性在挑选丈夫时很仔细,所以对丈夫很满意才会组成婚姻,在婚姻关系中,这种满意感会持续下去。然而,男性在结婚之后,因为一夫一妻制妨碍了他们对其他异性的选择,面对外界的诱惑或者婚姻感情的逐渐淡漠,他们会觉得婚姻是一种束缚和限制。表现在婚姻承诺中,对限制承诺的感觉高于女性。

2 婚姻承诺在文化程度方面存在显著性差异
(1)在对配偶的承诺方面,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人的婚姻承诺得分显著高于大专和高中以下文化程度;(2)在对婚姻的承诺方面,大专文化程度的人的婚姻承诺得分显著高于本科和高中以下文化程度;(3)在对限制的感觉方面,大专文化程度的人的婚姻承诺得分显著高于本科文化程度和高中文化程度。

受教育水平是和婚姻质量的提高、收入的增加、良好的沟通技巧以及问题解决的能力相联系的。在我国,受教育程度是直接和工作、收入、社会地位相关的,表现在婚姻上,受过大学本科教育的人,他们在选择配偶时条件要优越一些,也就有可能选择到合乎自己标准的配偶。

潘绥铭等的研究表明,文化程度越高的夫妻,互爱得分也就越高,从没有上过学的夫妻得分则要低很多。离婚率也反证了这一点,文化程度越低,离婚率越高。徐安琪的调查显示,离婚夫妇中,初中学历的占38%,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占37%,大学本科学历的只有191%,而研究生学历的仅为14%。李银河的研究显示,男性的、年轻的、具有大专以上教育程度者有更大的概率回答自己“非常爱配偶”,男性、教育程度和职业层次较高者也更多地肯定“夫妻感情非常好”。本研究的结果和这些结果是一致的。

受过大学本科以上教育的人,在社会上的工作性质、报酬和社会地位显然高于受教育水平低的人。由于拥有较好的社会资源,他们在选择配偶时会注重相互之间的感情,婚前的感情基础好;他们有更多的机会也更自觉地获取关于两性交往和婚姻调适的咨询,在婚后的实践中善于调适夫妻关系,缓解冲突;由于受过良好的教育,观念较开化,在发生感情危机时能采取冷静理智的方式,双方协商如何解决问题;他们的夫妻感情一般较好,因此表现出在婚姻中对配偶的承诺水平高。他们的经济状况一般较好,生活质量高,加上生育率低,平时为家务和经济发生冲突的概率也比较小。受教育程度高者性知识知晓程度高,具有较强的婚姻认同性,他们更注重的是婚姻的质量,注重自我意识,凑合意识淡化。他们真正出于自我的需要而对婚姻承诺,不太会因为经济、社会压力等限制性因素而承诺。

在对婚姻的承诺方面和对限制的感觉方面,大专文化程度的人的婚姻承诺得分显著高于本科文化程度和高中文化程度。如前面的分析,受教育程度越高者越注重自己的感受,会将自己对配偶的感情放在首要位置;而受教育程度低的人不太会考虑婚姻承诺这种精神上的需求,只有大专文化程度的人,会注重伦理道德规范的影响,同时会受许多外在条件的限制而保持婚姻。

3 婚姻承诺在家庭月收入水平方面存在差异
具体表现在对配偶的承诺上,家庭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人与家庭月收入在2000—5000元的人之间存在差异,后者的承诺得分显著高于前者。

在我国,家庭月收入在2000—5000元之间的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工薪阶层”。这个阶层的人虽然收入不高,但是生活过得惬意、甜蜜,没有太大的压力,也没有过高的追求,是生活很现实的一个群体。由于有固定的收入,他们不必为经济发愁,钱虽然不多,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在这种中国式的比较中,他们很满足,所以夫妻的婚姻生活很平稳。而家庭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人就是俗话所说的“贫贱夫妻百事哀”,经济的拮据和生活的压力,给他们的婚姻生活带来烦恼。同时这个收入水平也代表他们处于社会的较低阶层,会为了经济而伤害夫妻之间的感情,因此不难想象他们对配偶的感情会比较低。在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是无法顾及其他的事情的,尤其是风花雪月的爱情。

4 婚姻承诺在年龄、结婚年限、子女等因素方面没有差异
格莱恩发现,就年龄而言,有些人认为年纪较轻的夫妻较重视彼此的感受看法,相对婚姻的满意度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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