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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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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 pokyd Johan and seyde,Slepistow?
     Herdistow ever silk a sang er now?”
  在英语中,动词“给”(to give)的将来式是“I will give”,或谈话形式“I’
ll give”。在这里,正字法分出了这种合并发音。但是,法语的将来式donnerai, do
nneras是动词 donner带有助动同ai, as,它们连写带发音都是合在一起的,所以 je
donnerai实际上是像“我将给”一样的完整的句子。复数的donnerons,donnerez已经不
可能这样按部分来区分,因为助动词的残余在这里已经变成了丧失了意义的ons、ez语法
词冠。有根据推测,希腊和拉丁语法中的许多词冠是以同样的方法产生的,也就是通过
把个别的词结合起来,随后又加以缩短的方法产生的。但是不能断言,所有词冠的起源
一般都是如此。正如在上一章里已经指出的那样,当人需要表达某种思想的时候,他竟
能十分熟练地、有时是经过极远的迁回路线找到表示它的声音。例如,词冠ge,德语通
常借助它组成过去分词。很明显,这个词冠的最初的意思是“同”或“一起”,词冠迄
今仍然把这个意义保留在单词里,如gespiele——“儿童游戏中的伙伴”;但是由于对
手段的某种奇怪的转移,这个词冠就成了构成分词的一种手段,如在由spielen(游戏)
变来的gespielt中。在盎格鲁撒克逊语中也同样采用了词冠。在这种语言里,由clypia
n(邀请)产生了过去分词 geclypod(已被邀请的),它的后来形式把yclept(被邀请
的)保留在它里面,并且现在还保留着古代语法手段的痕迹。语言学家们应当牢记,语
言创造者们能够用声音来表现某些新意义,而这些意义并不是预先走好的。例如,在英
语中,元音的变化,如在foot(脚——单数)、 feet(脚——复数)和 find(找到)、
 found(找到了,被找到的)中,现在是用来表示名词的数的变化和动词的时态变化。
然而历史成功地证明,元音的这种变化最初完全不是为了这类目的。盎格鲁撒克逊语的
词的变化证明,在这里元音不是名词的数的标志,如单数的 fot, fotes,fet,多数变
为 fet, fota,fotum。在盎格鲁撒克逊语的动词中,没有一个时间的标志,其中find
an(找到)的过去完成体有不同的元音来表示单数——icfand(我找到了)和表示复数
——We fundon(我们找到了)。只是后来的英国人,由于一点也不知道引起元音变化的
真正原因,就开始用这种变化来区别单数和复数、现在时和过去时。
  研究任何语言时,语法学家总是尽可能把它的全部合成词分成若干部分。希腊和拉
丁的语法教导我们,应当怎样分析单词,把它们从靠近的音节中解脱出来,并以这种方
法找到主要部分或词根,这词根通常是某种以简单声音表现的简单概念。假如我们把这
个根词认作是某个时候在像英语这样的语言中单独存在过的单词,那么我们就获得了关
于根词的最好的观念。即使在那些根词很少不伴有某种词冠而出现的语言中,根词却能
够独立地处在命令式中,如拉丁语的dic——“讲!说!”土耳其语的sev——“爱!”
但是在许多语言中,把某一类型的单词进行比较,分析出属于所有这些词的共同部分,
只是作为逻辑上可以设想的形式才可能把根词找到。例如在拉丁文中,把gnosco,gnot
us(我知道,被知道了)等等进行比较时,可以看出,必有含“知道”概念的根词gno。
当转到希腊语时,在gignosco,gusis,gnome等等中,我们发现了具有同样意义的同一
个根词。如果再转向梵语,类似的声音jna原来是“知道”的根词的形式。以这样的方法
把一系列雅利安语或印欧语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发现,在古时必定有某种似带有“知道”
意义的词gna,它的踪迹不只能在梵语、希腊语和拉丁语中发现,而且也能在同类的许多
其他语言中发现,例如,俄语中的ЗНатЬ。,英语中的 know。Sta——立,sad——
坐,ga——走,i——走,ma——计量,da——给,vid——看,rag——支配,mar——
死:都属于这类少数雅利安语根词,读者在最著名的语言中一下子就能认出它们。很明
显,这些简单的声音早在那些遥远时代,雅利安民族的祖先带着他们的畜群在中央亚细
亚高原流浪的时候,就确定了它们的意义。对于研究人类学的人无需多说下面这种废话:
如此追溯一切语族最早的著名根词会引起多么浓厚的兴趣。但同时应当指出,即使是在
研究根词的最早种类的时候,我们也很少探求到某种像单词的实际起源那样的内容。其
中有些可能实际上是取自自然语,例如,ru——吼叫,假如真是如此,那么我们在这里
就有了关于词的真正起源的记录。但是大多数的根词,无论它们属世界上哪一种语言,
像上面所引的那一类一样,都不能有把握地说,它们的声音是怎样开始表现赋予它们的
意义的。在没有做这之前,不把这些根词作为真正原始的构造是较为正确的,因为它们
可能有一段漫长的被遗忘的充满最终变化的历史。我们自己的(英国的)语言能够提供
一个可能如此发生的富有教益的例子。我们设想有个只会英语而试图找到其语言之根词
的人。动词to roll(使滚动,滚动)对他来说好像是根词,是语言的原始因素;实际上,
人们已经把它当作了模拟滚动动作的自然声音。但是,任何一个语言学家都告诉我们的
研究者,英语的roll是经过了一系列漫长的较早发展阶段的较新的形式。它是从法语现
在已经变成role,rouler的rolle,roller借用来的。所有这些词都来自拉丁文的rotul
us,这个词提供了一个由rota——“车轮”缩短的词;而这个词也是来自更古的动词,
它的意思是赛跑人或善行者。另一个英语单词的发展史更加充满了意外性,这个词提供
了下列动词的所有部分:to check, checking, checked(停止,停止的,被停止的),
这些词和下面这些形式相近,如:check——“某人停止走动”,check…string——“供
马车夫停止用的绳”,check…valve——“供阻止管内水用的节门”。check这个单词,
具有十分单纯的声音和意义,这种单纯性可能属于某种原始的根词。但是,这无论怎样
奇怪,它实际上是波斯词沙赫(shah),意思是“君主”,它在欧洲是同象棋一起出现
的,作为将军的用词;它通过有趣的比喻已经由此转到表示某事或某人一切停止的一般
词中去了。极为可能的是,希腊人或希伯来人的许多根词或者甚至中国人的简单的单音
节的词,在史前时期中就如此之大地远离了它的真正本源,就像刚才提到的英语动词那
样。因此,语言所由之发展起来的根词,可以说可能源自更早期的发展语族的或者界外
传入的根苗或支脉,虽然现在大部分单词是从古代的根词产生出来的,但是继续生长新
的根词的能力仍然没有丧失。
  我们研究了单词产生的如此一般的特点,这是符合我们的目的的。在这之后,我们
现在应该谈谈语言怎样巧妙地指出某一句子各单词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借助语法所说
的句法、一致和支配来完成的。我们已经看到(第 88页),动作语虽然没有语法形式,
但却具有十分确定的句法。聋哑人的手势在一定程序中必定是一个接一个的,否则它们
所表达的意义就不正确,或者简直就是无意义的废话。同样,在不改变单词的会话语言
中,如汉语,句法构成了语法的主要部分,因而hi ping——利兵,Ping li——兵利;
Chi kuo——治国,而kuo Chi——国治,这对于我们来说是十分自然的,因为现代英语
大大地朝着句子意义受词序约束的汉语规则的方向靠近。我们(英国人)同样指出rank
 of families(家族的地位)和families of rank(显贵的家族),或者 men killlio
n(人们杀死了狮子)和 lion kill men(狮子杀死了人们)之间的区别。在拉丁语中就
完全不同,那里单词可以被如此自由排列,以致英国读者如果不预先把句中的词配置到
他们能想出来的序列中去,那么他就未必能理解塔西佗( Tacitus)的某个句子的意义。
特别是在拉丁文的诗中,句法很少有那种依据分节押的阅读的需要,把一些无意义的音
节安排顺序的情况。意义仅仅是由语法的单词变化来表明。例如,在“vile Potabis m
odicisSahnum cantharis”这个句子中,词尾变化表明,廉价跟酒有关系,小容量跟杯
子有关系。英文翻译只有在单词较为严格的顺序下才可能理解,正因为如此,许多单词
的变化就从我们的语言中消失了。凡是句子的意义有赖于单词或句法的顺序的地方,这
种顺序无疑必须遵守,但同时应当了解,它在不同的语言中也是不同的。我们只举马来
语中的一个例子,蒙昧人和猿猴被称作orangutan,其中 orang——“人”和 utan——
“森林”,它跟英语的forest man(森林人)的造句法完全相反。
  每一个掌握了希腊和拉丁句子造句法的人,都能够明显地看到为支配和一致所提供
的最好的配合。这种配合表明,句子各单词之间是如何联系的,对该对象赋予了怎样的
品格,或者谁在起作用和同时对什么起作用。但是,即使是希腊语和拉丁语也从往时起
发生了如此之大的变化,以致研究者常常不能清楚地了解它们说的是什么和为什么说。
介绍一下较为粗野的民族的语言是有益的。这些民族提供了较早和较明显的发展阶段上
的单词的支配和一致。语法在造句中的最主要目的之一,就在于使我们十分清楚地了解,
两个名词之中哪一个构成了主语,哪一个构成了补语,表明——例如,首领杀死了熊,
或是熊杀死了首领。适当补充的一小部分词能够达到这个目的,例如,阿尔衮琴印第安
人就是这样做的,他们把一个音节un连接在名词和动词后面,我们在译文中可以借助接
上代词“他”来加以模仿:
  Ogimau ogi nissaun mukwun,
  领袖杀死了…它  熊…它
  Mukwah ogi nissaun ogimaun,
  熊杀死了…他 领袖…他
  这提供了关于那种自然方法的概念,通过这种方法就可以运用语法上对词的支配来
区分句子的各部分。同时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到,不同的语言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达到同
样的目的,因为阿尔表琴语中,动词和补语是一致的,而主语可以说是支配两者的,这
一点跟我们的动词同主格或主语相一致完全不同。为了采用比拉丁语更鲜明而完全的形
式来观察一致的过程,我们可以转来看霍屯督语。在这种语言中,句子大概采用下列形
式:“我们部族的——她,妇女——她,富有的——她,在另一个农村中住着——她,
我们称赞牲畜——她,她赠给了我们两头小牛犊——她。”重复出现在这个句子各部分
的一个代词,使最迟钝的听者也会明白,说的是一个妇女,她很富有,她住在另外一个
村子里,她的牲畜受到赞美,她赠送了她的两头小牛犊。希腊文或拉丁文句子中的词尾,
指出了名词和形容词跟同它们有关系的动词的一致性,这种词尾是那种词冠的遗留,这
些词冠有时能表现出如同霍屯督人的语言中还表现着的那样的鲜明意义。在祖鲁人的语
言中出现有另一种甚至对语言学家更有益的使词一致的方法。这种方法把对象分成若干
部分,然后一个部分的某一特殊的音节贯通全句,例如,为了把所有的单词都相互连结
起来,就把这个音节补加到这些单词中去。如“u bu-kosi b-etu o-bu-kulu bu-
ya-bonokala si-bu-tanda”,意思是“我们伟大的王国看得出我们爱他”。在这里,
王国所属的那个部分的标志bU,就在以后部分的每一音节中重复出现。这种方法是极为
拙劣的,但是却达到了人类语言的大目的:使它的意义鲜明而无任何疑问。例如,由于
利用标志类的不同音节来表示单数和多数,并使它们贯串成整个句子,祖鲁人的语言就
用比希腊语和拉丁语具有更大鲜明性的数来表明一致。但是,祖鲁人的那种具有全部等
级标志的语言,不承认我们所说的“性”。事实上,迄今为止,是什么迫使说雅利安语
的人,要像说希腊语或闪米特语一样,像说欧洲语一样,按照我们在这些语言中所见到
的那种性,来对物品和概念进行最不合理的分类,这在语言学上还仍然是个谜。在所举
的拉丁语的全部例子中,在性方面只值得看看下列的词:Pec(“脚”,阳性),manus
(“手”,阴性),bradmum(“肩”,中性),amor(‘’爱情”,阳性),virtus
(“善行”,阴性),delictum(“罪行”,中性)。德语是如此荒唐地分性,下列词
可以证明这一点:der Hund(“狗”,阳性), die Ratte(“老鼠”,阴性), das
 Thier(“动物”,中性).diePfanze“植物”,阴性)。在盎格鲁撒克逊语中;wif
(英语wife——“妻子”)是中性,但是 wif-man(即 wife-man——“‘妻——人”,
英语woman——“妇女”)是阳性。现代英语抛弃了语法性的旧体系,因为这种体系最后
变得比无用更坏;抛弃它之后,就提供了法语和德语都可能遵循的有益的例子。但是应
当记住,语言的附加成分,它们虽然失去时效而变成无意义的了,但并非任何时候原本
就是无意义的。毫无疑问,在古代语言中,性的体制是一种较古老的和较有根据的规则
的遗留。有一些语言,它们没有成为我们的典型结构;但是它们证明,genus——“性”,
“类”,并非无论怎样都必定表示性。例如,在北美的阿尔衮琴语和在南印度的达罗毗
荼语中,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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