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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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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而她的名字和对她的祭奠也传到了罗马,进入了威斯塔庙,在她的殿堂内燃着永不
熄灭的火。风神在北美印第安人中和在南太平洋的岛民中,也像在希腊人中一样闻名。
它们自希腊人的宗教一直传到了现在,每一个农夫的孩子,现在都听说过严酷的玻瑞阿
斯和温和的仄费洛斯。为了结束这个名单,我们将说,与溪流的小精灵相比,江河是如
此高级的灵物,它们往往有自己的庙宇和自己的祭司,例如,斯卡曼德罗斯(Skamandr
os)和斯佩乔斯(Spechieos),人们以它起誓,因为它能够使违反誓约者在它的深渊中
浮起和沉没。对于印度人来说,至今最可怕的誓言就是以某一神河——最大的恒河发的
誓言。
  这类神的名单,有助于多方面地阐明多神教,而这种多神教在地球的各个部分都有。
这些神即天、地、海洋、日和月以及其他伟大的自然力的巨大灵魂,同时每一神物都有
其神的个性,有其在世上的自觉的目的和工作。但是,要阐明多神教的各个部分是不可
能的,因为不论是在各部族中,还是在许多神的属性中,都发生了混合。在许多庙宇里
所供奉的神,倾向于分成若干个别的神;人们在遗忘其原始意义之后,继续崇拜各种名
义之下的个别的神。在彼此融合的各民族之中,由于联合或征服,宗教也互相混合了,
而各种不同的神也丧失了其固有的个性。古典的辞典也充满了这类例子。响雷的天和多
雨的天,雷神和雨神(Jupiter Tonans和Jupiter Pluvius),是后来作为两个单独的神
物而被崇敬的。古罗马人的尼普顿和希腊人的波塞冬,因为它们两个都是海神,就合而
为一,形成了一个很有兴味的神的混合体。在商业神墨丘利的名义下出现了许多古代的
神,希腊的赫耳墨斯,是伴随死人到冥国去的神之公使,是盗贼和商人之神,文字和科
学之神,它也具有由若干更早的神所组成的痕迹,其中有古埃及的文字神托特(Thoth),
它生有神鹤之首。这能够提供关于发生在宗教中的那种混乱的概念,崇拜者们很快就不
再去想该神的原始意义和使命,而只是把它作为该庙中所塑造的这一个神来认识。在现
代,很难确定如此众多的古代神纸的来源,这是不应当感到惊奇的;但是,令人感到惊
异的是,与其说它们最初是神化的祖先,或是太阳,或是天,或是江河,毋宁说它们之
中还有如此多的神,在上述这点上竟表现得如此之鲜明。野蛮人的宗教之神同样清楚地
表明,在野蛮人的神学者们的头脑中有一种思想在活动,而这种思想在高级文明阶段上
注定地获得了巨大的作用。在观察犹如善的精灵和恶的精灵相互大战之原野的世界时,
有一些宗教提出,这是两支彼此战斗的军队,在它们的上面有高级的善神和恶神,而在
所有它们之上还有最高的善神和恶神。这种二元论的体系——正如人们所称呼它的,是
在古代波斯的宗教中,在善和恶的精灵阿明拉·玛兹达和安格拉·曼纽之最高统治下,
光明和黑暗势力之间的斗争中形成的。在较为文明的民族的宗教中十分著名的那种神的
等级制度,在野蛮人的宗教里也同样有粗略形式的表现。就像信徒们本身有普通人和他
们上面的领袖,以及拥有执行其命令的高级和低级官员的伟大统治者或皇帝那样,信仰
者们也在自己的神中间建立了神的低级和高级序列制度,设置了最高的神。这种最高位
的神应当属于哪一种神,并非处处一致。正如已经指出过的,把死去的人的灵魂认作是
自己的神的人,有可能把成为世界之创建者和统治者的某位祖先的灵魂认作是这种最高
的神物。十分自然,常常把天神看作是宇宙的最高的创建者和统治者。在西非的各民族
中间有些人说,天通过自己的仆人——低级的空气精灵创造了自己的牧场,然而另一些
人认为天是极高的,为的是它能多多地关心地上的事情。在刚果黑人的教义中,麦现着
虽然惨淡却有深刻思想的生活哲学。他们说,在日常的事情里,至今都有一群善的和恶
的精灵,死人的灵魂在起着作用,大部分是恶的精灵获胜;但是当它们偶尔使得光明忍
无可忍的时候,伟大的天就醒来了,用它的雷来恐吓恶的精灵,并对准最顽固的恶精灵
投出闪电之箭,而后它就重新平息下来,并让精灵们像从前那样统治世界。在天的领导
下活动的自然精灵之较为令人感到愉快的形象,就是我们所熟悉的荷马著作中的奥林波
斯山的诸神。在奥林波斯山上,作为天之化身的宙斯坐在宝座上,指挥着地上、空中、
海洋的诸神。有的地方,太阳被认作最高的神,在印度的许多山地部族中就是如此。在
那里,太阳指挥着森林和平原之神、部族之神和祖先的灵魂。但是,关于“伟大精灵”,
关于那种在北美印第安人的记载中所说的宇宙之创造者和统治者的概念,是从十七世纪
耶稣会教徒们的学说中产生的。在其他某些地方,这类神物的起源似乎是同样值得怀疑
的。在研究古代文明世界的宗教和哲学的时候,读者将会发现,人的思想顺着通向泛神
论或一神论的同样的两条路线工作,要看它是否把整个宇宙扮作一个具有神的灵魂的丰
满身体,或者,它使一个高高地君临于所有其余世界之上的神升到同样的神的高度。注
意这种思想的发展,就超出了我们为自己所规定的范围。
  现在我们看一看野蛮人宗教仪式的主要动作。如果我们牢牢地记住,作为这些动作
之对象的那些神,或是真正的,或是被改造过的人的灵魂,或是按照人的灵魂的形象和
类似物而创造的神物,那么对这些动作就不难了解。甚至在蒙昧人中也有祷告。实际上,
一个信徒用表示尊敬的语言恳求神灵——或许就是他的祖先的帮助,这是十分自然的。
野蛮人的祷告曾不止一次地被偷听到并被记录下来。例如,祖鲁人带来祭品并且说:
“这是给您的牛,您,我们民族的精灵。我恳求您赐给健康的身体,让我能好好生活;
你,真是关照我,你,真是。”(同时呼着家庭死去的成员的名字。)下列的话是孔德
人给地母神带来人类祭品时的祷词的一部分:“我们得到了我们的牛、羊、猪和面包的
祭品,把它带给你。我们请求你使我们发家致富。扩大我们的畜群,使畜圈容纳不下它
们;让我们的孩子增多,他们却不需要靠父母的力量去照顾,这一点,从他们那晒黑的
双手上就可以看个清楚;让我们的头总是碰到从屋顶垂下来的无数铜食具;让家鼠用紫
红色的布匹和绸缎的碎片筑穴;让国内所有的鸢,都被我们将一天天消灭的那些野兽招
引来,栖居在我们村的树上。我们不知道,我们最好向你请求什么。你知道什么对我们
最好,就把这个给我们吧。”选择这两种类型的祷词,是因为它们证明,祷词跟祭祀有
密切联系,信徒们带来礼物并且像对待活的首领一样地请求恩赐。野蛮人的祭祀不是表
示尊敬的简单的形式主义过场;这些祭祀大部分是由食物组成,并将为神所享用,虽然
这种神是一种精灵,等待它享用的仅仅是一股气,一股香气或食物的本质;或者它是吸
入从祭坛的火上发出来的气或烟,吸入由同样最细微的以太气形成的虚灵食物。信徒们
认为,精灵或神就是由那种以太气组成的。祭祀的仪式只有在高级的宗教中才丧失它那
供养神祗的粗劣意义。在高级宗教里,虽然也进行祭奠,也在祭坛上烧牛,但是这种活
动只是赠送一种为信徒们所高度重视的礼物,只是一种令神高兴的尊敬的表示。
  信徒有许多倍以能跟自己的神保持个人联系的方式。作为灵魂或精灵的神,当然有
时可能在梦中或在幻象中看到,特别对于那些祭司或先知者来说,更是如此。这些人通
过这种方式从神那里获得了(或者是假装获得了)神的答复或预言。神作为灵魂可以进
入人体内,并通过这个人来行动和说话,因此就出现了癫痫病人的症状。正如我们所看
到的,这种症状就被推到控制了病人的恶魔身上。当出现在病人身上的精灵被认作是到
这里来使附体者兴奋并用它的声音访话的神的时候,就会用较好的观点去看待。被控制
的祭司用抽搐的非人间的声调以他身上的神的名义答话;一旦神离开他,他就茫然自失:
这全都是彼此配合的。为了精灵,在世界各地都可以找到和它们关系密切的祭司、神谕
传告者和预言者——显然,他们实际上是一些肉体和精神上的病患者。他们用假装的病
症和狡猾的回答欺骗其崇拜者熟练到何种程度,则他们自己所感受到的幻觉也就容易到
何种程度。精灵使某个祭司或预言者的身体激奋,或作为气进入他们体内,这些人就装
出简单机械的动作,就像把水注入林中那样。像一般的灵魂迁移那样,人们认为神也能
进入某种动物体内,例如,它作为神鸟从一个地方飞到另一个地方,或者居住在奴隶海
岸的黑人们所喂养和崇拜的神蛇体中。这就导致一种使我们感到更加古怪的信仰。新时
代的英国人感到惊讶的是.那样的人,无论他们如何不学无术,却能向插在地上的一根
木棍叩拜,或者向从路边捡来的一块石头叩拜,甚至还能跟它们谈话和向它们供奉食品,
但是当一个印度人或非洲人解释他的信仰的时候,这根木棍或这个石块就是一个继承者,
它暂时体现了神灵。这就证明,在他的动作中是有着理性意义的。神的造型,从摆在奥
斯加克人茅屋中的粗陋的祖先木雕像,到由菲狄亚斯或普拉克西特尔斯所创作并作为天
神或太阳神神像、大部分是按照人或类似人的形象制作的希腊木雕泥塑.这还是一种补
充的证据,它证明,这些自然神是人的模仿。当这些造型用来表现神的时候,信徒在它
们上面只能看到表象或肖像,然而它的精灵却常常引导他把它们看作是暂时的神体。塔
希提岛的祭司,如果人们向他问到他那外形端整的木制偶像时,他就解释说,他的神并
不总是在偶像之中,而是仅仅有时作为神鸟飞到它里面来,有时又从它里面出来进入他
——祭司体内,以便借他的声音作神圣的预言。这就使我们回到了十五世纪之前的那些
时代,米纽修斯·费里克斯( Minucius  Felix)叙述道:异教的神祗们进入它们的偶
像之中,并被祭坛的物气养胖了,或者作为微妙的精灵爬入人体内,使他的四肢痉挛。
使他疯狂,或者迫使自己的祭司狂疯起来,回旋转动。最后,粗野的部族能够信仰和崇
拜精灵,却不为它们建造房子,也不为它们设置摆酒食的祭桌。但是,类似的庙宇和祭
坛,从遥远的时代起就在野蛮人的宗教中出现了,并且至今仍然和往常一样保留了崇拜
之完全同样的人的性格。例如,在印度,毗湿奴的仆人们给它的造像洗涤,穿上衣服,
并把它的造像放在它那庙中尊崇的位置上,在它前面摆上精心挑选的酒食,还有供它娱
乐的奏乐者和舞蹈者。对我们尤其有教益的是,我们知道了其最初意义被歪曲之前的毗
湿奴,那时它是太阳神,它的主宰或灵魂是神,而采取了人的个性化的形式;由此看来,
这是史前期自然哲学的遗留。
  迄今为止,我们把野蛮人的宗教只是看作类似早期的自然哲学体系,而完全没有谈
到道德学说,这种学说在现代对于每一个宗教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我们把宗教的哲
学方面跟道德方面分开,不只是因为分别地研究它们,可以对问题获得较为鲜明的观点,
而且也因为低级种族的许多宗教,实际上跟人的道德行为关系极小。土著的非洲人或美
洲人可能对灵魂和其他精灵具有特定信仰,就像对待自己生命和周围世界之事变的原因
一样,并且能够崇拜这些精灵或神物,用祷告或祭扫来获得它们的好感或消释它们的愤
怒。但是,虽然这些神也可以要求他克尽他对于它们这些神的义务,却不应该由此得出
这样的结论,它关心他克尽对他的神祗邻居的义务。在这些民族中间,假如有个人抢劫
或杀人,那么为此而复仇则是受欺凌的一方及其朋友的事情。假如他吝啬、背信弃义、
残忍,他可能因此而受到惩罚,或者也可能受到所有正直人的轻蔑的反对;但是完全不
需要同时像看待仇视神明的人一样地去看待他;实际上,这类人往往原来就是某种大巫
师或祭司。同样,由于认为死后灵魂继续存在,像鬼影或精灵一样地在活人中间游荡,
或者转入阴曹地府,或者转到光明的精灵界,蒙昧人常常想象灵魂的状况,想像它仍然
保留着人世的性格和地位,不同的是因人世间的生活而得到好报或受到惩罚。有些读者
如果认为这种神学与道德学说分离难以理解,那么他们就可能联想起、在较为文明的民
族中,因为宗教不再把它所信奉的道德信条贯彻到生活中去,它就可能降低到与此同样
的状况上。例如,印度人能够从事最诡诈的生活,然而祭司看在礼物的面上就让他跟神
和好;或者,在欧洲,强盗们往往原来是教堂的最虔诚的参拜者。一般地说,高级民族
的信仰比起较粗野部族的信仰来,具有既大又好的道德影响。但是,宗教对人们生活的
实际作用甚至在蒙昧人中就已经开始发生了。对死人的崇拜自然地激起高尚的道德,因
为活着时关心他的家庭成员彼此以礼相待的祖先,当他成为既管恩典、又管惩罚的神灵
的时候,就不再遗留下这种善意的关怀了。这种对鬼影的崇拜没有增进新教义或引起改
革,因为后代子孙们认识到,一点也不能改变祖先已经习惯了的风俗,否则就会引起成
为神的祖先的极大不满。但是,由于这样维护旧的家庭美德的结果,祖先崇拜对许多民
族都有影响。在这些民族中,从祖鲁人直到中国人,这种崇拜占有优势。祖鲁人相信,
他不应该以不好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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