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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窃心(寄秋)-第2部分

小说: 窃心(寄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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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是个毛躁娃儿,功夫还没能练出火候。

    「你没注意到的地方还很多呢!要是不让那个偷儿溜掉,咱们现在已经在茶馆歇息喝茶了,哪需苦哈哈的在沙漠里踩沙子。」说完,他一脸厌恶的倒倒软鞋里的沙,一副快受不了的表情。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怠惰之心不可有,从小训练好你的耐性才不致仓卒行事,行医之道最忌急切浮躁,已逝之事再也追不回毋需挂怀,做人当看眼前……」

    一听师父又开始说教了,最怕人念的唐七赶紧出声,「师父,我头痛,拜托你饶过我吧!」

    一抹笑意噙在嘴角,斜背轻巧医箱的柳缝衣神情淡然的一抚马背,不觉烈阳灼顶的谈笑风生,一如平时出诊为人医治一般,丝毫不见些许怨怼或不满,怡然自得的朝风流动的方向慢条斯理地移动。

    生性淡泊的他从不计较得与失的问题,为人谦厚有礼不看重名利,敦尚的性情如一潭静水波澜不起,很少有事情能引起他大起大落的情绪,恬淡的行走需要他的地界。

    他是一名大夫,江湖中受人景仰的一代名医,年岁虽然不大仅二十有七,可妙手回春的医术直逼扁鹊、华佗,就算刚断气不久的死人也能死里逢生,只要他银针一下。

    不过他行医数年最怕一种人,那就是女人。

    不是他行为不正淫心暗生,更非女病人便拒之于外不与救助,而是他飘逸温雅的俊秀外表每每惹来不少麻烦,芳心暗许的姑娘家总以感恩为由意欲以身相许,逼得他无法在同一个城市待得过久。

    美人恩可不是人人消受得起,诸如举止端正的他也只能敬谢不敏,漂泊四方的游子无以为家,终身大事向来不在他的考量之中。

    而身边的小药童是他无意间在河边拾起的弃儿,因父母双亡无处安身,他一时不忍收留为徒,至今也有十年余。

    「我看你是懒病发作,一心想贪个凉快,巴望着老母马能驮你一程,免去你风沙奔波之苦。」年纪轻轻就吃不了苦,将来定无长进。

    风起三里,云涌四海,池中蟹终难成蛟龙。

    哇!师父怎么猜中他的心思,简直和天人无异。「马的天命就是让人骑嘛!咱们干么买了它当大爷,什么活都不用做。」

    马比人好命。一双埋怨的眼没精神的横睥,不懂有坐骑为何还得用双脚行走,根本不合常理。

    「它老了,驮不动你和我。」所谓天命是人所定约,原野上的马匹并非天生该为人的坐骑。

    马嘶长空,鹰扬万里,何不是一种洒脱呢!何必制伏它们与生俱来的天性。他买下这匹老马的用意只想减轻它的负累,免得遭残暴无情的主人鞭打至死,留它一条生路。

    殊知马也有灵性,知恩图报不肯离去,尾随其后扛起简陋行囊同行,犹如饲养极久的家驹。

    「又不是一定要两人同时骑一马,我们可以轮流骑一会嘛!」他的脚快酸死了,好像绑了十斤石一般举步维艰。

    「我不累。」他足履轻盈,沾地不留迹。

    一句话堵住唐七未言的十句话,气喘如牛的他微带不满的瞪了走不快的老马一眼,再度咒骂起没良心的偷马贼,一张嘴不怕渴的嘀嘀咕咕,将贼偷儿骂得体无完肤。

    「小七,师父有没有教过你为人要宽怀为大,勿造口业?」为了一点小事耿耿于怀非大丈夫所为。

    「可是贼秃子真的很可恨,谁的马不偷偏偷我们的,分明跟我们过不去。」不想不气,越想越气,一肚子火都快烧着眉毛了。

    「我说过人家也许真有急需先借去一用,给人方便也是给自己方便,毋需气愤不休地恼恨于心。」君子坦荡荡,不言是是非非。

    「我们也要用呀!怎么可以便宜了不学无术的偷儿,说不定这会儿我们的马已经被偷儿给卖了。」他没好气的说道,气愤不平的挥舞着双臂。

    师父的个性就是太善良了些,凡事无欲无求的叫人看了就生气,要不是他们一路上走走停停也需要五谷杂粮和住宿,搞不好他连诊金都不收当救治贫苦,两袖轻风依然无所谓的笑笑。

    真不知道师父心里在想什么,明明能名利双收的机会偏是不在意,宁可浪迹天涯为无助百姓解忧,视财富如粪土抬手让过,轻淡一日是一日,丝毫不为粗茶淡饭而苦。

    「卖了就卖了吧!你气得龇牙咧嘴又能如何,难道人家还会把马还给你不成。」明珠千斗还不如一弯明月,易得之物易失去,身外之物何足挂齿。

    「我就不信师父能平心静气的说没关系,那人连你的传家玉麟也盗了去,你能说有急用尽管拿去当无妨?」他也明白丢失的东西很难再找得回来,可是那口怨气真的咽不下去嘛!

    表情略微一变,笑不出来的柳缝衣还真恼色上眉,不知该如何是好。「最好别流落市井小民手中,要不真要不回来了。」

    一抹无奈的慨意扫过眉间,他哪知一时的纵容竟然是祸端的开启,怀中的宝何时遭盗走一无所知,只知一阵淡香拂过身侧,他惊讶的回眸一视想找出香气出自何处,完全不曾注意少了什么。

    等发觉时为时已晚,茫茫人海中只有他一人怔愕不已,若有所失的逸出轻叹,为错身而过的遗憾感到一丝失落。

    他一向清心寡欲不重视物质的享乐,孑然一身亦自得其乐的浸淫药草的芬芳中,从他行医济世以来接触的人不知凡几,却无一处能令他想留下来,这方面他算是寡情的人吧!

    可是对于传家之物的遗失他难辞其咎,但是此刻的他更担心另一件事,「寒夜玉麒」并非一般的家传宝物,攸关着……

    「师父,楼兰城到了,我们可不可以先歇一下吃点东西压压胃?」一看到高耸的雄伟城墙,迫不及待的兴奋让他忘了先前气愤的偷窃事件。

    孩子终归是孩子,即使个头高壮像个大人,兴奋的脸上仍残留一丝稚色,看起来有点傻气,不会是个心机深沈的「孩子」,倒常常会为人所蒙骗。

    一匹老马嘶嘶地踱过城门,两道曳长的身影没入攘来熙往的人潮之中,逐渐被拥挤的潮流淹没。

    叫卖声不断,四溢的香气迷漫整条街道,江南来的胭脂花粉,塞外民族的银链头饰布满摊头,手持马鞭的大漠儿女策马狂奔,尘上飞扬的纵行升平的楼兰古城。

    蓦地,一股不陌生的暗香幽然飘送,在风中旋转再旋转地落于喧扰的吵杂声里,然后……

    他看见那抹阴冷的影子飘过。

 第二章

    「滚。」

    「呃,不滚可不可以?人用两只脚走路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大街上滚来滚去真的很难看,能不能改用跳的,感觉没那么丢人。」新衣服耶!怎么能像以前随便的弄脏。

    「聒噪。」

    「人生一张嘴就是用来说话的嘛!你不能因为自己不喜言语而说别人聒噪,其实我算是话少了,城东张阔嘴的表姨娘才是个中翘楚,从早说到晚没一刻停止,连睡梦中也能自言自语说到一觉天明,然后再继续和街坊邻里闲话家常,日落日出对她来说根本没两样,她……」

    「闭嘴。」

    小脸蛋被冷冷一叱略失光彩,但随即又扬起令人濒临失控的天真笑容。

    「嘴一闭你就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了,楼兰城内我算是地头蛇,哪里有好吃好玩的问我最清楚,包管你乐不思蜀的想在楼兰城定居。」嘻、嘻!那她就有福了,吃香喝辣不怕没有着落了。

    「离我远一点。」

    面对一张冷如棺材板的阴沈面容,毫无惧意的方小巧不知是天生大胆还是饿怕了,一缠上看来比她穷却「生财有道」的大贵人就死命不放,不管阿爹的葬礼多寒酸,人一入土一了百了,她的肚皮比较重要啦!

    虽然五两银子很多,够她省吃俭用一阵子,可是她还小没有谋生能力,要是碰上蛮横一些的地痞流氓就什么都没了,只有沦落街头巷尾当乞丐的份。

    从小爹就说她聪明伶俐不输状元郎,最会看人脸色了,不论走到哪儿都不会饿死,只要找对主子好好巴着,将来不用担心没出息,当个会巴结的下人一定吃香,她早晚也能跟人家来个什么鱼跃龙门,那时她就发了。

    所以呀!怕不怕是一回事,一想到有用不完、白花花的银子,下霜落雪的冰寒哪看在眼里,总好过四处受人轻贱。

    说穿了她就是脸皮厚,为了日后的肚皮着想,她可以舍弃无用的节操和风骨,打不退骂不走的非要攀上变脸功夫厉害的未来金主,若是能偷学一、两手本事更好,说不定以后她也会是江湖上响叮当的人物。

    「离太远我怕会跟丢呢!恩人的大恩大德我无以为报,只好以身相许报答你的再造之恩。」反正她别想甩开她,她脚底板磨破皮也要跟。

    「有胆再说一遍。」她没杀过人不代表她不会杀人,真惹恼了她别怪她痛下杀手。

    冷飕飕的一股气流怱地逼近,方小巧肩头一缩地打了个哆嗦。「呃,我的意思是感谢你为善不落人后的义举,依照我卖身葬父的牌子所写,现在我是你的人喏!任凭你或打或骂,或为奴为婢都成,我绝无二话。」

    可是她可别当真才好,她不过随便说说混口饭吃罢了,千万不要阿爹尸骨未寒她也跟着一命呜呼,没人会卖身葬了她。

    「我不需要奴婢。」声音极冷,冷到令人双手结冻。

    但是不怕死的方小巧只是干笑的退了两步,手心一搓又涎着笑脸凑上前,「话不是这么说嘛!出门在外总有不方便的时候,有个手脚利落的婢女在一旁打点不也挺好的,端茶递饭的服侍你周全。」

    「你当我手残了吗?」这种小事都要人代劳,她的贼名也该丢进万丈深渊,徒负「四君子」的赞誉。

    眼神冷如死尸的罗兰衣散发不近人情的冷冽气息,彷佛一抹幽魂不带半丝属于人的生气,冷冷淡淡的看不出喜怒哀乐,一张戴上平凡村姑面具的脸怎么看都不平凡,由内透出的那股冷意连枝头的北雁都差点冻僵的往下一掉。

    人家沈鱼落雁是形容美得叫人不敢逼视的绝色女子,而她虽然也拥有王嫱、西子之姿容,但冷眼睨世那副死人样真的会吓死几个短命鬼,以为她是索人魂魄的夜叉,以最美的姿态带走时辰到了的可怜虫。

    如果她多点笑容肯定会迷死一城的百姓,从此君王不早朝贪看她祸国殃民的娇颜,为博美人一笑甘当商纣王第二,烽火连城当烟火燃放,血流成河仍大开酒池肉林,笙歌并起的大声狂笑。

    可惜她天生冷情不与人亲近,除了自家姊妹外她鲜有表情,更没有所谓的热心热肠,行事诡异全凭个人喜好。

    此刻的她非常后侮做了一件举手之劳的「善事」,原本她是为了住宿的盘缠才去兜那么一圈,丰硕的成果不缺那几两银子,反正也不是她的,当是取之与民,还之于民。

    没想到反而招来一个大麻烦,东跟西跟地像老四竹衣,狗鼻子一嗅就知道她藏身何处,绑手绑脚的让她不胜其烦。

    「我怎么敢说你一句不是,你是我的大恩人、再世父母,我方小巧一辈子生死不离的神仙主子,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永远永远也不会背弃。」她还指天立地的发誓,煞有其事表现矢志不移的忠诚。

    可是这番话听在旁人耳中可就别有一番解释了,掩嘴轻讶的匆匆走过,投以怪异的眼神?

    「不离不弃?」她当真活得不耐烦了,想以此赖上她。

    「做人要知恩图报不可忘恩负义,既然你已经出钱安葬我客死异乡的老父,从今以后你就是我拚死效忠的主人。」一瞧见她眼底的森冷寒意,声音越来越小的方小巧不免吞了吞口水。

    说不怕是骗人的,可是她更怕饿肚子没饭吃的日子,早是死晚也是死,她只好赌一赌喏!不然迟早也会到地下和阿爹做伴。

    「拿来。」手心一翻,罗兰衣言简意赅不多赘言。

    「拿……拿什么?」方小巧一头雾水的看着纤柔指梢,着实纳闷她此举的用意为何。

    「银子。」

    「银……银子?!」她整个人傻住的睁大眼,不懂她为什么伸手向自己要银子,莫非在考验她的忠心?

    不多想,她完全顺应自私的人性环胸一抱,不许任何人抢走她怀里仅剩的三两银子。

    「银两还来,此事一笔勾销,牌子拿好继续卖身葬父。」她收回一时的善心,让她跪到地老天荒。

    为之傻眼的小丫头都快哭出来了,眼眶一红的硬是挤出三滴楚楚可怜的轻泪。「可是……可是我爹已经葬了呀!」

    没人死一回葬两次吧!哪有人钱给了人再要回去的道理,她死也不还,这银子是她的。

    「挖出来。」罗兰衣毫无情感的说道,丝毫不顾及她的丧父之痛。

    「什……什么,挖出来?!」心口抽的一痛,这下她的眼泪是十成十真的没有做假。

    方小巧真的没想到有人这么狠心冒犯先人的遗体,人死为大早该送往西方极乐世界,不为善念也该有所忌讳,怎么可能冷血地将入土的棺木重新掘起,再一次饱受风吹日晒的折磨。

    「马上、立刻。」她没时间跟她耗,在大姊夺回「血玉观音」前她必须赶回千枫林,免得大姊又借机整人。

    大姊梅衣生性狡猾擅谋略,不安于室,聪明机智世间少有,看似佣懒而无害的见人必笑,笑得越娇媚可人心机越深沈,几时会抽出无形刀一捅没人知情,到死都以为她人如其貌的美慧慈善。

    江湖上称的四君子指的便是她们梅、兰、菊、竹四姊妹,但因她擅长易容术改变姊妹们貌美的外形,再加上她们从未失手的缘故,因此道上的人先入为主的以为盗技非凡的四君子是男子,更方便她们无所畏惧的下手。

    外公「阴风怪盗」侠小小启蒙了她们对偷的兴趣,她不否认受益甚多,但真正的本事靠经验累积,在这些年的盗贼生涯磨练下,她偷的技巧已达炉火纯青的地步。

    只是和狡狯的大姊一比十之八九落于下风,大姊专攻心计的城府深不可测,她自认不是对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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