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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又冷又明亮(试读)-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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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对方的声音传过来。停顿了片刻,又像是要辩解什么般的,“你不要误会……我没有脚踏两条船。我和她还没在一起。”

    “所以你现在就要来跟我分手。然后跟她交往了?”——你要确认什么?当被狗咬了一口行吗?

    “……”

    “是不是我上次见过的那个?你叫她李经理的?”——好了。够了。

    “她哪里比我好?你们一起了她就会升你职?给你加工资?你害怕我跟着有钱人走,结果你自己跑去搞女上司?你什么意思啊你?”——够了。给我住嘴吧!

    “以前你说过的那些话你都忘了?就这么快?才五个月?”——忘了就忘了啊。要每个人都记得自己爱情里说过什么这个世界上还他妈有谁会失恋啊?

    “……对不起。”

    “我不想分手。”——你是白痴吗?你是白痴吗?你是白痴吗?

    “……”

    “……你去死吧。”——对。就该这样。这样才对。

    在第二次挂下电话前。我总算从余裴裴口中夺回了话语权。但我依旧没办法控制余裴裴。她在那天晚上抱着电话,哭掉了将近一年份的泪水。光是用来擦眼泪鼻涕的纸巾,就足够装满一个垃圾桶。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哭成这个样子——至少,没想过会为了'失恋'而哭成这个样子。失恋而已。不就是倒霉了一回吗?有必要吗?哭什么啊?我这样想。我真的是这样想的。但是没有办法,这些想法渺小得就像一阵微风——在那巨大的冰冷面前。

    实在太冷了。

    为什么会这么冷。

    只是火焰熄灭了而已。只是回到了原点而已。可是,为什么会这么冷。心里像是开了个巨大的洞——它要只是个洞,或许我还可以忽略它。但是不行啊,它还在嗖嗖地冒着冻彻骨髓的寒气。像是要无时无刻地提醒着我的无能为力。

    对方宇的无能为力。

    对余裴裴的无能为力。

    对这个世界的无能为力。

    我要怎样做,才能将它重新封上?

    “如果是我先甩了方宇,估计也不会这么难过吧。”后来我对林艳说。在那个坐在便利店旁喝啤酒的夜晚里。

    “得了吧。就你这样子,你能先甩那男人我头给你。”林艳一针见血。她说得没错,和方宇在一起的时候,尽管时有冷战小吵,但我从未想过要真正和方宇分手。不。是余裴裴那个傻x从没想过会和方宇分手。她脑子里上演的,全部都是“王子和公主一起幸福生活”的戏码。她是那么坚定,坚定得足以抹消掉我仅存的顾虑。我有多相信余裴裴,就有多相信方宇。可惜这信任终究只是一相情愿的产物。它的力量那么小。就像一块ok绷,粘不回方宇那颗被所谓'现实'和'社会'摔破的信心——“行了。别帮他找借口了!那家伙就是贪新鲜又没担当好吧。”林艳“嗤”了一声,“才半年就搞上同事。还是自己的上司?‘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晓得。这种脑残早分早好。总比你们以后结婚了他再来跟你离婚得好。”

    “所以我说我应该先甩了他啊。”我捂着额头,啤酒让我有点晕晕的,“至少不会那么伤。”

    “别脑残了。这招没用。你到时准后悔。”林艳说。

    “你怎么知道?”我看着林艳,“你后悔甩了邹鑫?”

    “嗯?那倒没有。”林艳耸耸肩,“但我有房子。你如果甩了方宇,你有什么?”

    “……”我无语凝噎,只能狠狠再灌下一口啤酒,“有必要这么现实么?”

    “我是就事论事。他又没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儿,你就莫名其妙甩了他。还拿不到什么好处。你不后悔谁后悔?”林艳说,顿一顿,“但是你如果不甩那男人,最后就得被他甩,你不生气谁生气。”她笑着,“反正恋爱到最后,不是'后悔'就是'生气'。选哪样都是伤心。对吧?这样想不就得了。”

    “什么‘不就得了’啊……有你这么安慰人的吗?”我嘟哝着。却也反驳不了林艳的说法。事实上要换作两年前的我。估计也是这么个调调。但……“就不能'不后悔''不生气',两个人一直幸福到老啊?”我用力抹一把眼睛。

    “可以啊。彩票不也有人中么?”

    “靠。你就不能乐观点?”

    “我乐观才举彩票的例子。”

    “算了。”我打开一罐新啤酒。白『色』的泡沫从罐沿稀里哗啦地涌出来,“爱情这东西真没劲。不碰了。”

    嗯。不碰了。

    既然我没办法真正变成太阳——我试过了。我那么努力地让自己变得开朗积极,那么努力地将自己投入进热闹的人群。我几乎以为自己成功了。但结果,结果却是让我遍体鳞伤地想要重回孤独。真可笑。不过也好。至少它让我看清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对,我果然还是想要做一条深海鱼。不打扰别人,也不被别人打扰;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消极就消极吧。骂我没用也没关系。我就是想过这样的生活。这才是,最适合我的生活。

    ——不。

    但是有声音对我说。

    极其微弱,却又无比强韧。它穿过黑暗、穿过冰冷、穿过孤独、穿过自由、穿过心脏、穿过思想、穿过我体内那个冒着寒气的洞口。它说:

    “不。”

    

第一卷 第四章

    '“王子和公主幸福一辈子”的这种事情,这个世界上但凡有正常智商的人都会怀疑。只是有的人在怀疑里选择了不相信。而有的人,他们选择相信。'

    1

    眼前的这个人,头发浓密,却不见光泽,两拨黑『色』死气沉沉垂在肩上。刘海遮到了眉『毛』近眼皮的位置,让这个人看起来,有三分之一的脸是乌压压的模糊。鼻子和嘴巴的轮廓倒是不错。但也就是“不错”了。全没有任何值得浪费笔墨去形容的特点。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此人穿的衣服:一件印着'和平鸽mix橄榄枝'徽章的黑『色』t恤——据说那是她被迫参加某次校内活动后拿到的赠品。

    “我——真是谢谢你了。出来逛街穿个什么学校的鬼t恤。好歹也是个女大学生啊!能别这么糟蹋自己吗?”林艳的声音传过来。她一边说,一边将一件浅条纹衬衫比上我的身。试衣镜映出她的脸:尚未烫染的直发垂坠在脸颊两侧。像两把滚着光的刀,将她的五官闪出一种近乎霸道的美。但足够饱满的脸颊和水嫩的皮肤,又透着一丝天然的柔弱。除了'完美'这么个俗气的形容,我也想不到还能用什么词去描述这张脸。我只知道,自己那张被刘海儿模糊了三分之一的脸,在林艳的对比下,眼下模糊得像要全数消失。

    啊啊。那就消失吧。

    从头到脸。到脖子到胸口。从手臂到指尖。从腰腹到脚踝。

    全部全部。从世界上消失。或者,和这个世界一起消失。

    类似的想法涌进脑海。我下意识将视线从镜子移到别处。倒不是因为忌妒或是自卑——人会对某人感到忌妒自卑,无非是因为'赢不了'和'输掉了'。但眼下我和林艳的差距远得根本不在同个战场,也就不存在什么“输赢”的念头。其实要是有,倒还好了。至少那会让我提起些干劲来——就像那时在大学重遇林艳,而燃起“要变成像她那样的人”的斗志一样。

    而眼下,在和方宇分手后的这一个多月,我只觉得自己倒退回了高中——那个浑浑噩噩的、毫无目标的、对任何事物都不抱期待和兴趣的时期。不,甚至还要更糟糕。那个时候尽管活得超级无聊,但那无聊尚还平静。可现在,它却变成一只巨大而尖利的爪子,在空白里拉出一串串尖细的响。就像是指甲尖划过黑板,听着叫人泛寒。我从小就最怕这种声音。我想逃。但又能逃到哪儿去呢?那折磨人的噪音,来自的地方,是我的体内啊。

    所以才会想消失吧。'消失'是一个好词儿。它能把“逃避”的本意修饰得像是一种勇气。我想消失,不过是因为我想逃却逃不了罢了。这种不合时宜的清醒真叫人讨厌,除了让我越发地自我厌恶,就没有别的用处。

    或许也是感觉到我这些天的委靡不振。林艳才会硬把我拉出来逛街。当然,她也确实是喜欢做这事儿。“我觉得你比较适合暖『色』系的衣服。”她将先前的浅『色』衬衫丢一旁,又开始在我身上比试另一件骆『色』外套。“冷『色』系配你现在这个气质简直就跟从寒冰洞里出来的似的。还是暖『色』好,能中和一下。”她评价道,煞有介事地点着头。我看向她,看她瞳孔里闪出的亮亮的光。真是莫名其妙,这个女人的眼神怎么能在任何时候——哪怕看上去明明一脸的慵懒——都能滚动出光来?对我而言,这源源不绝的精力简直就像个奇迹。也只能是奇迹了。因为我做不到。

    我试过了。可是我做不到。

    “搞得你像我女朋友似的……”我开玩笑。自己却没能笑出来。眼前的这幅情境,轻易就让我回想起和方宇约会的自己。当时的我,也曾拿着几件衣服在对方身上比来比去吧。是怎样的衣服呢?不记得了。当然不可能记得。我对衣服缺乏兴趣。我感兴趣的只是'帮方宇试衣服'这件事而已。现在人都不在了,衣服又还有什么紧要呢?老天爷灌在我体内的精力就那么一点两滴。用完了,就完了。

    “算了,别试了,我一点都不想买衣服。”我说。听见自己喉头里恹恹的声音。无须照镜子,也能想象到这张脸上,眼下挂着怎样一副要死不活的讨嫌表情,“好想回家睡觉啊……”

    “睡什么啊?就知道睡……你是猪啊?!怎么跟男人一样懒?”林艳将不相干的两个名词放进同个句子,逻辑倒是莫名其妙地毫无纰漏,“去试衣间试试这几件!”她将一堆花花绿绿的衣服朝我怀里一搡,“失恋了更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好不好,看你现在穿的这个鬼t恤我就火大。”

    “这么多啊……”我低头看着手里的衣服。一件粉绿碎花的连身短裙、一件暗红格子的圆领小衬衫、一件印着几个烟蓝『色』字母的大领口t恤。

    “这算什么多啊?我是觉得这几件都应该蛮合你的。”

    “这两件就算了。”我将其中衬衫和t恤挑出来。单单拿着短裙走进试衣间。也懒得理会身后林艳气急败坏的“为什么啊?”。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因为暗红格子的衬衫,方宇也有一件类似的。而那件t恤上的烟蓝『色』字母,和我织给方宇的围巾的颜『色』一模一样。我想到那条围巾,那是去年圣诞节我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照着网络下载的教程织给方宇的礼物。在那之前我从未织过围巾。不,不要说围巾了,任何和'女红'沾边的事情我都没干过。这让我在那一个月里,觉得自己活得很有些荒诞——当我站在女人街的档口为了一卷『毛』线和档主讨价还价的时候,我觉得荒诞;当我对着电脑屏幕的视频一针一针地挑着线头的时候,我觉得荒诞;当我在平安夜的傍晚将这条针脚不齐的围巾围给方宇的时候,我觉得荒诞。后来,不知道是『毛』线买得不好还是怎么,方宇居然围出了过敏,脖子起了一圈红红的疹子。以致他每次戴我的围巾,都必须在下面配上一件高领的『毛』衣或是戴个围脖——“有点呼吸困难……”他总是一脸痛苦朝我说着这样的话。却又不肯将围巾从脖子上解下来。多荒诞?太荒诞了。可是……真好啊。

    简直就像一场梦。

    梦里的男主角是方宇。而女主角,叫余裴裴。

    试衣间亮着惨惨的光。我看向镜子里那个穿着短裙的自己。我向来少穿裙子。类似这种颜『色』粉嫩的连身裙则更是第一次。以至于有那么一会儿,我几乎要对着镜子问出“你是谁啊”来。

    ——你是谁啊?

    ——你是,余裴裴吗?

    男主角虽然不见了,但我很清楚,余裴裴她还在。荒诞吗?为什么梦醒之后,世界还是这么荒诞?但没办法。她就像是童话里那个被王子吻醒、从此再也无法沉睡的公主,天天在我的体内折腾来去。她释出巨大的寒气。她挠出刺耳的噪音。她看到暗红『色』的格子要闹,看到烟蓝『色』的字母要闹,看到帮自己试衣服的好朋友要闹。她把我烦得筋疲力尽。可我逃不了。我怎么逃得过我自己?

    她甚至,就连路过x业银行也是要闹的。

    因为那是方宇毕业后工作的地方。

    2

    方宇的工作地点,是x业银行的银水路支行。

    我在x业银行开过户。虽然大学附近就有一家支行,但银水路那一间的环境好,人也少。和方宇分手后,我去过那儿三次。当然不是为了见方宇,纯粹是去办事。存个钱,又或者,汇一下款。

    但我还是见到方宇了。在第三次去的时候。

    隔着一扇玻璃窗,我看到他站在对面屋子的某个角落,规规矩矩的一身黑『色』西装。方宇穿西装其实挺好看,虽然我也没见过几次。我看到一个女人拿着沓文件交到他手上。女人穿一身粉紫『色』的套裙,化了淡妆。称不上漂亮,但眉宇间总有一种挠人的妩媚。'李经理'。我见过她两次:一次是和方宇吃饭时,她路过我们桌子,一脸惊讶地问方宇“和女朋友吃饭哪”。她说“女朋友”时看了我一眼,用俯视的角度。但这也正常,因为她站着,而我坐着。另一次是在方宇手机里看到她传来的彩信——一张她和方宇肩膀挨着肩膀的合照。“因为是合照所以才传给我啊。公司迎新会上照的。唉。要应酬的嘛,前辈说要一起合个照能不答应吗?”方宇那个时候是这样说的。'迎新会'、'应酬'、'前辈',多么正常的关键词。余裴裴怎么会允许我去多作怀疑?

    我就这么坐在银行的大厅里,一边回忆着过去,一边看着彩信中的二人在玻璃窗的对面说话。不知道是聊到什么,李经理笑着捶了一下方宇的肩膀,方宇也挠着头跟着傻乐起来。他向来只在关系亲密的人前,才会流『露』出这种憨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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