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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部分

第二届-第124部分

小说: 第二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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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刘和虹虹,把已经昏死的文华推了下床,浑身大汗的两人互相爱抚着对方湿淋淋的身体,开始了下一次的肉戏……

  ***    ***    ***    ***

  自从之后,文华成了大刘家里的常客。不过,蔚蔚却一点也不但心,因为每次都是大刘亲自上来邀请文华去他家看球的。蔚蔚只是奇怪,一向不喜欢体育运动的文华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足球,而且还跟大刘成了亲密球友啊。

  然而蔚蔚却没有留意到,文华每次应邀出门时那种无可奈何的表情,和回来后双脸隐约绯红、步伐蹒跚的样子。

  ***    ***    ***    ***

  “老公,有挂号信……老公!老公!”

  蔚蔚在大门口高声叫喊着。

  “来了来了,吵什么吵。”

  文华从书房里面急急奔出来。

  “怎么这么久耶?”

  蔚蔚一边看着文华签收,一边在旁边不满地嘀咕着。最近不知怎么的,文华总是处于一种有神无气的状况,经常一个人在书房里面无事发呆。

  关上门后,蔚蔚不经意地往文华手上的公文信封瞟了一眼。

  “咦,是大刘寄过来的。”

  “什么?”

  文华吓了一跳,手本能地往后一缩,把信封藏到了背后。

  “老公,你干嘛!有什么秘密见不得人啊!”

  看到文华的举动,蔚蔚十分不高兴,大发脾气。

  文华好说歹说,好不容易哄妥蔚蔚,把她推到电视机前,找了十几个台,终于找到她最喜欢的美食节目,成功让蔚蔚窝在了沙发上。

  文华自己则连忙钻进书房,把房门小心的从里锁上。

  薄薄的信封轻飘飘的,然而在文华的手里却沉重得像一座山。

  大刘两口在一个多月前的一个夜晚,静悄悄地搬走了。走得无声无息的,没跟任何邻居打过招呼,跟当初搬来时的到处热情拜访,真是天壤之别。为此,楼里面的那群妇女包括蔚蔚还八卦了好久。

  他们的搬走,对于文华来说,原本应该是肉体和精神上的一种解脱,然而不知为何,文华却不时感到一丝丝的空虚,那种无意识的、不知不觉就袭上心头的空虚。

  文华用有点发抖的手打开了信封。

  咦,里面竟然没有东西!

  文华觉得不可思议,用力摇了摇,一张薄薄的照片方才悠悠然地滑了出来,幸好文华眼疾手快,一把捞住,才没有掉到地上去。

  这称得上是一张极其香艳的照片,不过是要针对那些有特殊性癖的人来说才是。

  照片中是一个赤裸裸地趴在床上的男人!!头上非常变态地套着一件红色薄纱质地的透明女性内裤,露出来的脸上弥漫着一种既陶醉又苦闷的神情。双目紧闭,白净的双颊上是两片难堪的潮红,嘴巴张得大大的,一条亮晶晶的唾液沿着唇角流下。背后,有一双健壮有力的手把男人的屁股拉翘得高高的,隐约可见在那白晳的双股之间有根黝黑的肉棒在抽动着!

  文华拿着照片的手剧烈地颤抖起来,照片中的人他不但认识,而且非常非常的熟悉,因为……因为就是他自己!

  照片,终于像断翅的蝴蝶一样翻转着跌落在地面上。

  呆站良久的文华弯腰捡起照片,这才发现照片底下写着银行帐号和一个让他负担不起却又无法拒绝的金额。

  ***    ***    ***    ***

  五彩斑斓的霓虹灯闪烁着,映照出“朗蕉吧”三个大字。

  对于一般人来说,这间低调地位处长街尽头的小酒吧并没有什么吸引力。但是,在某些人的眼里,这里知名度极高,是他们的寻欢胜地,连一些外国人都慕名前来拜访。

  变幻的灯光下,糜靡的音乐中,一名金发碧眼的老外边呷着杯子里的“红粉佳人”,边慢慢翻看着手里的册子。

  终于,长满了金毛的粗壮手指指着一张照片(旁边写着:“大学教师,气质文雅,青靓白净,任玩任做”),对坐在身旁的一名本地男人用半生不熟的中国话说道:

  “OK,就这个。”

  “全套服务,过夜两千,包酒店房租。”

  男人熟练地报价。

  “No,太贵了,一千。”

  外国人显然是有备而来,毫不客气地砍价。

  “这是一流的货色!一人让一步,一千五吧。”

  “OK,不过,要加穿内衣丝袜。”

  外国人看来急于寻欢作乐,也不太计较价钱。

  “No problem。这是酒店的钥匙。”

  ***    ***    ***    ***

  “小姐,你好,麻烦一下,我要找306房的Peter先生。”

  “让我先查查看…嗯,没问题,他在。请往这边走,尽头右边那间就是。”

  “谢谢。”

  文华道了声谢,转身走向走廊尽头。

  柜台值班的服务员对一表斯文的文华印象很好,不由多望了他几眼,然而,有些事情是超出她的想象能力的。在那笔挺西装底下的身躯,不为人知地穿着一套透明的红色蕾丝内衣,当然还有性感的黑色丝袜加吊袜带。

  文华走到306房门前,深深吸了一口气,按下了门铃。

  又一个淫荡狂乱的夜晚开始了!

  【全文完】

  ***********************************

  利比度:小弟刚发现本届征文里面没有小弟的文章,真丢脸……

  cqsyl:对不起啊!我们没收到呢,真不好意思。

  死神之鼠:您老兄早就该问了,我们还以为libido老兄不肯赏面呢。

  利比度:嗯………一场误会………

  死神之鼠:小弟得做点什么吧。嘿嘿!再写读后感,会不会被大家骂?

  利比度:怎么会被人骂呢?以前认识不多,不过通过这次征文,我觉得死神之鼠兄的评论已经是高手了啊!

  死神之鼠:嘿嘿,多谢您的抬爱。首先来一句灌水──好文章啊!

  利比度:看完这篇还觉得好,还有性欲的话,那证明死神之鼠兄你的口味实在够重的了。我曾经给人试阅过,只有弄玉大人可以接受这种情节!

  cqsyl:不觉得啊,这个口味很重吗?难道我已经走入魔道?

  滨岸居士:cq,小可知道你视男人穿女人内衣为正常,但不用这样公开宣布吧!

  cqsyl:555………,居士,我要杀了你!

  滨岸居士:哈哈,开玩笑开得过火了,对不起。小可一看本文题目,八云前辈的名字便会一闪而过。

  利比度:在情色文学方面,八云绝对是个不可忘记的经典存在。写实型的性爱场面结合复杂独特的心理描写,将一名名少妇羞耻地屈服在男人的性欲之下的情景发挥得淋漓尽致,令人血脉贲张。那一幕幕的堕落过程对于刚刚学习写作的我真是裨益非浅啊。另外,八云前辈的女性服装描写也是一绝。男人用服装逐步勾引人妻,人妻因为暴露而逐步动情,在《槟榔》一文中达到了一个颠峰,让人叹为观止。

  死神之鼠:把《人妻系列》倒转便成了《人夫系列》,兄的构思真大胆啊!

  利比度:《人夫系列》的初始灵感,正是来源于八云的《人妻系列》。看文时经常感叹,自己是绝对写不出那种独特的人妻滋味的,但是………如果换个角度,从丈夫这方面出发,是不是也会有很多有性趣的事情发生呢?于是,就有了《人夫系列》的第一篇。虽然知道是奢望,但如果我这篇文章能够幸运地让八云前辈看到,而又能触动八云前辈出山的话,那就太好了,真的太好了!

  死神之鼠:老鼠坚持认为,情色文学的发展应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因此另类到如此的文章也应该得到支持,尽管老鼠看到一半就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从天堂到地狱,尽管老鼠已经昏厥了,尽管老鼠昏过了醒来还是觉得毛骨悚然,但老鼠还是决定支持。

  滨岸居士:其实也不太恐怖呢,小可觉得本文很有趣,一边看一边笑………

  死神之鼠:小可变态!曾经有人说,情色文章黑暗类,总是虐待女人,总是挖陷阱陷害女人,调教女人,几乎没有对男人下手的文章,现在老鼠开眼了,尽管这是有点牵强的剧情,但的确很冲击人的心理承受能力。老鼠只有两个字,佩服!能把这个写出来,太需要勇气和创造力,光是想,老鼠就不行了,写出来,恐怕会疯掉。

  元堂:感谢利比度兄的佳作,让我们期待秋韵夜语最后一夜:《迷情都市第二部:黑白道》!

  ──────── 第十八夜 ◆ 终 ────────
 

  

 

最终夜 ◇ 迷情都市第二部
   作者:幻想排版:shanren

  黑白道

  第一章  转变

  穿过熙熙攘攘的大街,我转入一条小巷,路上的行人明显少了许多。再转入条僻静的岔道,便几乎见不到人了,只有盏盏清冷的街灯映照着我孤单的身影。

  走到路的尽头,虽然前面还有路,但却没了灯,在光亮与黑暗边缘,我凝固了一秒钟,慢慢地融入黑暗。

  我叫雷虎,是个古惑仔,绰号“刀神阿虎”。在一个月前,我的老大丧彪被抓,他是我亲手送进大牢的,因为我另一个身份是香港警察的卧底。

  “阿虎,你是我最信任的人。”丧彪很多次抓着我肩膀这样说。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不能直视他的目光。跟了丧彪二年半,他一直把我当兄弟,出卖他的时候,即使有“正义”作幌子内心也绝不好过。

  解决了丧彪,该恢复身份了,灰暗的卧底生涯即将结束,但命运和我开了个大大的玩笑,安排我当卧底的黄子祥督察死了,在家门口被乱枪打死。

  黄Sir人太正直,太铁面无私,得罪的人太多,我不知提醒过他多少次,他总是听不进,我的担心终于成了事实。

  黄Sir死的那个晚上,我很伤心,买了整箱啤酒,在天台从日落喝到黎明。

  他是我唯一敬佩的人,有勇、有谋、有胆魄,还懂得什么叫关爱。我很小死了爸爸,在我眼中,他就像我的父亲。

  我与黄Sir不同,在我心中,没什么强烈的正义感,什么锄暴安良之类的理想。谁对我好,我就对他更好;谁对我恶,我会比他更恶,这是我的原则。我之所以考警校,完全是因为我妈的心愿。

  在警校的两年时间里,我很不开心。因为没有父亲、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很多同学看不起我。也许还因为我一米八的个头,相貌英俊,常常能引得女生的关注,那些男生更把我视作眼中钉,不断有人故意找岔。每当发生争执,教官总偏向那些家中有身份、有地位的学生。

  一次有个同学不知从哪里得知我妈妈曾经在夜总会当过小姐,骂我是“妓女的儿子,不知哪个老爸生的”,结果他断了鼻梁和六根肋骨,在医院整整躺了一个月,而我因打架斗殴被开除出警校。

  那个时候,我妈已是胃癌晚期,我不敢把被学校开除的事告诉她。就在被开除的第三天,黄Sir找了我,让我做卧底。我一口答应,唯有这样,在我妈离开这个世界时我能面对她的目光而不低头。

  我妈死后,黄Sir影响着我。他的确是个称职的好警察,善恶分明。做古惑仔少不了和警察打交道,我见过贪生怕死的、见过收黑钱的、见过以权谋私的,像黄Sir这样的警察实在见得不多。

  “做人要堂堂正正、黑白分明,你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当卧底免不了要做些越轨的事,这个时候黄Sir会这样提醒我。但我问自己,什么是“黑”、什么是“白”?

  我妈死的时候,我才跟丧彪半个月,他拿出十多万,把丧礼办得风风光光。

  丧彪讲义气,一诺千金,为朋友不惜两胁插刀。这样的人因为他是“黑”,就注定没好下场;而那个曾经侮辱过我被打断肋骨的人,今后会是我的同事甚至上级,要认这种人是“白”,打死我也不愿意。

  我喜欢自由、喜欢快意恩仇、喜欢“义气”二字重过一切承诺,我还喜欢女人,喜欢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如果做一名警察,有太多的约束,戴着假面具生活我会快乐吗?这些问题困扰着我,但黄Sir死后,因这一份“特密令”,这些问题全没了。

  “阿虎,警局里不少人与黑社会帮派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为了你的安全,你卧底的事我申请了特秘令。”

  “什么是特秘令?”

  “知道你卧底身份的只有我一个人,你的卧底档案不在警局,我把它存放在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地方,因此你的身份永远不会被泄露。我和你单线联系,等解决了丧彪,我会恢复的你身份,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好警察。”

  黄Sir死后,我整整等了一个月,没等到任何命令或消息,黄Sir把卧底档案藏得太好了,真的除了他自己没人能够找到。

  “我不再是个卧底了。”一个月后我对自己这样说,第二天便加入了新义会。

  新义会是一个崛起时间不长的帮会,老大赤龙和他儿子青龙是从荷兰回到香港打天下的。他两父子都是个人物,才短短十年,新义会发展成为除“洪兴社”之外最有实力的帮会。

  在等待的那一个月里,不少帮会找过我,希望我加入,其中包括洪兴社的洪三爷也让人捎过话,但最后我还是选了新义会。在我眼中,新义会是一股新的力量,而洪兴却会因其庞大而失去活力,而且我和青龙很投缘,他比我见过的所有大哥更有野心与魄力,也更讲义气。

  丧彪蹲苦窑是因为白粉买卖做得太大,才被警察盯死。我是他最信任的人,当然对他的生意一清二楚,这也是新义、洪兴争着拉拢我的原因。我加入新义会后,原来建立的网络起了大作用,新义会的白粉生意比洪兴做得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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