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之极品爸妈-第9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厕所,现在就去,上完厕所回来,开始给你们计时。”
刘艳表示不需要,刘华跟刘春生出去上了一趟厕所。
期间,高主任叫了一位三年级的任课老师过来监考,等到刘艳他们开始做题,高主任和刘春生建议道:“时间有点长,你们要不先出去走走,等到了时间,再过来。”
“没事,我就在这守着。”
刘春生回道,“你有事,你去忙。”
话虽如此,高主任却没有离开,又因为刘春生肃着张脸不怎么说话,于是现场变成了高主任和陈春红在搭话,缓和气氛,一开始场面有些尴尬,后面说起孩子的事,越聊越火热,最后怕影响到孩子考试,俩人直接去了办公室外面说话。
时间过得很快,随着定时闹钟叮零零的声音响起,刘艳搁了笔,刘华满是懊恼,一张脸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因为高强度的答题,涨得通红,似火烧云一般。
那位监考的男老师,收了他们的试卷开始阅卷。
他前段时间刚批过三年级期中考试的试卷,所以根本不用对照答案批卷,四份卷子,他批得很快,然后不可置信地望向刘艳,“你真的从来没上过学?”
“苏老师,怎么了?”
从外面进来的高主任,凑过去看了一眼,目光顿时凝住,虽然试卷没来得及打分,但她看出来,苏老师的红笔在每道题上都打了勾,她以为自己眼花了,忙伸手把试卷拿了过来,没看错,除作文扣了五分,其余都对了。
相比较而言,下面那两份试卷有点惨,不过,数学试卷却及格了。
第144章
“苏老师,这次期中考试; 整个三年级六个班; 有比这更高的分数吗?”高主任两手紧紧攥住刘艳的那两份试卷。
苏老师摇了摇头; “我记得; 数学最高分有一百分的,语文最高分有九十八分的; 但不是同一个人; 两门加起来; 总成绩第一名是三年级一班的田浩同学,总分是一百九十四分。”比眼前的刘艳低一分; 所以,他才会那么地吃惊一问。
话音一落; 倏地一下,高主任扭头盯向刘艳; 脸上布满惊喜; 目光火热,锃亮锃亮得有些吓人; 仿佛刚发掘到一块良材美玉。
只是这份热切,刘艳难以消受; 心里暗道:她是不是发力有些过猛了?
她没有选择藏拙,是想帮二哥刘华。
只有她考得很好,才能争取到一些话语权,这是她在大哥身上学到的,她可以念三年级; 那么二哥没有通过考试,她也可以请求二哥和她念一个班。
刘艳极力忽略掉那抹过分热情的目光,扬起脸,对着高主任露出甜美的笑容,问道:“主任,我可以念三年级吗?”
“可以,当然可以。”
高主任笑容满面,容光焕发,浑身上下好似添了一股子活力,猛地点头,然后朝苏老师吩咐道:“苏老师,你帮忙去把一班的班主任何老师找来,说我给她送个好苗头。”
去一班?
不行呀,二哥刘华想去的是五班。
说时迟,那时快,刘艳急忙道:“主任,我想进三年级五班。”
“好呀,三年级五班……”
高主任整个人欢喜得有点找不到北,只是话说到一半时,才反应过来不对劲,急忙改了口,“艳儿,你成绩这么好,去一班更适合你,一班都是尖子生,学习氛围特别好,有利于你的学习。”
理是这个理。
可刘艳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不是真学霸呀,她只是占了多一世经历的便宜,充其量算个伪学霸,她今天也只是想帮二哥刘华,没想和那些真学霸去竟争呀,她只打算上一个没有重负的小学,好好体验一把轻松上学的乐趣。
眼看着旁边她妈已经动摇了,“艳儿,你人小,听主任的话。”
刘艳灵机一动,对呀,她现在是小孩,可以不用在意那些大道理,“不要,我不去一班,我要去五班,和我二哥一起去三年级五班。”
一听这话,其他人还没反应,刘华一把拉住妹妹刘艳的手,激动地喊了声:“艳儿,你真好。”
“你二哥上三年级,会跟不上进度的。”高主任觉得刘艳年纪太小,可能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他要是去上三年级,到时候,老师在上面讲课,他会听不明白的。”
“没关系,二哥听不明白,我可以讲给他听,还有我大哥,我家大哥可厉害了,每次考试都是满分,我们之前在家,没法上学,是他教的我们,他一定能帮二哥。”刘艳觉得这个时候,有必要把大哥那个真学霸拉出来遛一遛,拉大旗作虎皮。
高主任看出刘艳的坚持,再看她小小的个头,忽然觉得这事没必要问孩子的意见,还是问问两位家长的想法,“你们怎么想的?一班是重点班,里面的孩子个个成绩不错,平时学校里的教学资源也会有偏斜,你家艳儿是个好苗子,应该重点培养。”
说这话时,高主任重点望向刘春生。
所以她没看见,此刻刘艳紧紧盯着刘春生,眼神满含威胁,刘春生哪敢答应呀,打了激凌,他已经决定不插手了,“媳妇,你拿主意,我听你的。”
惹不起,他总躲得起。
陈春红刚要开口,却见刘艳直接靠到她身上撒娇道:“妈,我不想一个人读书,我不要和二哥分开,我想和二哥在一个班。”
陈春红摸了摸女儿的头顶,孩子还小,她也希望女儿和儿子在一个班,相互之间有个照应,她会放心一点,于是抬头问高主任,“你看,我家刘华,能不能跟着进一班?”如果刘华能进去,她当然愿意他们去一班,毕竟听高任说,一班是特殊存在。
刘艳急得忙喊道,“妈,我不……呜呜……”余下的话,直接让她妈给捂住了。
陈春红捂住了小女儿的嘴,示意她别乱说话,目光中已多了份严厉。
刘艳拼命摇头,旁边的刘华也想开口,他不想去一班,想进五班,可他妈一个眼风扫过来,他立即缩了下脖子,怂了。
陈春红满意了,期盼的眼神望向高主任。
高主任很想答应,可是想到刘华的成绩,她没法答应,一班班主任何老师的脾气非常犟,会接收刘艳,绝对不会愿意接收刘华,就算她强压着把人推过去,在同一个教室里,何老师也能区别对待,到时候反而害了刘华这孩子。
只是可惜了刘艳这个苗子。
高主任有些为难地拒绝了,“刘华去一班,没法适应那里高强度的学习环境。”
“这样呀,”
陈春红一脸遗憾,却松开了捂住小女儿嘴巴的手,不待她跳脚,抢先说道:“那就麻烦高主任让两个孩子一起去五班,艳儿年龄小了点,我希望他们兄妹俩在一个班。”
高主任算是看出来了,刘家作主的是眼前这位女主人,“好,我这就安排。”说完,请早在一旁等候的苏老师去请了五班的班主任潘老师过来。
刘艳和刘华见了,都十分高兴,尤其是刘华,还朝高主任乐呵呵地道了句,“您真是太好了,我下次一定会争取语文考六十分。”
高主任愣了一下,这孩子也太憨了。
刘艳有些啼笑皆非。
陈春红满脸尴尬,讪讪笑道:“你这傻孩子,说什么傻话。”大手一伸,拍了下小儿子刘华的脑袋,“既然要上三年级,以后好好跟你大哥和妹妹学习,早点把成绩赶上来。”
“好好好。”
刘华开心得连应三声。
刘春生越看越觉得二儿子像他,很质朴。
等到潘老师过来,后面的手续很顺利,办好一切,在上午第四节 课开始前,跟着潘老师进了三年级五班的教室,刘艳和刘华一眼就看到坐在第三排的小胖子岑川,正对他们挤眉弄眼的。
班上共有四十多个人。
刘艳和刘华在讲台上报了姓名后,被潘老师安排在第二排中间靠右的两个空位置上,看来是特意提前腾出来的,而岑川坐在第三排靠左的位置,和他们刚好是一个对角。
潘老师是个四十多岁的男老师,戴着副黑框架眼睛,一张方脸,眉宇间一团和气,显得和蔼可亲,后来刘艳见到一班的班主任何老师,脸颊上颧骨高耸,一脸凶相,看起来十分得严肃,她更加庆幸,来了五班,没去一班。
他们进入教室后,陈春红赶回去做中饭,让刘春生留下来,守在教室外面,看两个孩子是否适应,她还记得,当初大儿子刘军第一次上学,她在教室外面守了三天。
随着叮铃铃的下课铃声响起,潘老师没有拖堂,宣布下课后,教室里立即响起一连串丁零当啷的声音,大家拿起饭碗往外冲去。好家伙,那架式,那速度,堪比百米冲刺,刘艳直接看懵了,这一幕还真似曾相识,记忆太过久远,她差不多快忘记了。
看那一拨又一拨的小萝卜头,矫健的身姿,奔跑的背影。
一切仿若重温。
学生时代,冲去食堂打饭,绝对绝对是最深刻最难忘的画面,八百米的练习,大部分是通过冲食堂上练出来的。
明天开始,她也要加入进去成为其中的一员。
一想到这,刘艳下意识转头望向二哥刘华,却见二哥刘华早看得目瞪口呆,“原来岑川说冲食堂,是这个意思。”跟他奶说的,饿死鬼股胎,没什么分明,只是眼下这场景,不是一个,而是一群。
“你放心,我跑得比他们快。”
刘华见妹妹望过来时,自信满满道。
刘艳点了点头,这是当然,对二哥刘华别的方面没信心,但运动方面,那肯定是一百分的信心,“走吧,我们回家吃饭。”刘春生还在外面等着,而中午只有一个半小时的吃饭休息时间,他们得抓紧。
从学校到家里的路,至少要走十五分钟。
俩人走出教室,刘华冲到刘春生面前,喊了声爸。
刘春生笑着摸了下他的脑袋,“怎么样?老师上课,你听不听得懂?”
“好像懂了,又好像不懂。”
一提起这个,刘华苦恼地皱了下眉头。
“二哥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刘艳说道,刚才这节课是数学课,难得二哥刘华一直精神着,没有打瞌睡,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刘春生安慰小儿子道:“慢慢来,不急的。”
一行人往校门口走去,远远看到大哥刘军站在大门外等他们。
汇合后,刘春生有心想问问大儿子:上午在学校怎么样?可是看着大儿子的沉稳样,他又觉得有点多余,想了半天,也没憋出一句话来。
倒是二儿子刘华嘴一张,一路上,兴致勃勃地和刘军说起上午入学的过程,回到家里都还没说,“……我以后能不能考六十分,就靠你和艳儿了,你们一定要帮我。”
“六十分,你就这点出息,”
刘军忍不住吐槽,“华子,你是我弟弟,怎么都要向九十分靠拢,要不然,我会不好意思,说出去,你是我教的。”
“九……九十分呀……”刘华结巴了,及格不就好了,干嘛要九十分,九十分,好像比六十分多了好多,不行,等会儿回教室了,他得用笔演算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么么哒~~~我勤快吧~~~
第145章 出城
下午的时候; 陈春红去制衣厂报道; 一切很顺利,领了两套工衣; 每个月粮食供应二十七斤,以学徒工的身份进去,第一个月工资折半; 过一个月后,拿一级工的工资; 每月二十九元。
因为制衣厂实行三班倒的运转制,上班时间根据排班来,会有夜班; 每天的工作时间八个小时; 一周有一天轮休,了解清楚后; 陈春红很满意,以前在乡下生产队,除了过年那些天,几乎全年无休。
这样已经很好了。
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不用夏顶烈日冬抱冰。
她从前,大约从来没有想过,能过上这样体面的生活。
第二天开始,她和刘春生上班,三个孩子上学,对于城里的新生活; 家里所有人都十分适应,她去了制衣厂后,为了尽快掌握缝纫机的操作技巧,不怕吃苦,也不怕费功夫,差不多只用了半个月,她不仅通过了学徒期,而且熟练程度超过了一般的熟手,得到了组长的夸奖。
再有一点,就是关于排班,上班一个月后,她隐隐察觉到,她的夜班次数,似乎比组内其他人都要少,好像得到了特别照顾,不过,这种好现象,她自己心里有数明白,却聪明的没有点破往外去说。
进城仅仅一个月,不一样的生活,不一样的作息,让她觉得,以前的生活似乎已经离她很远了。
要说不足,当然也有。
譬如:家里吃肉的机会变少了,在乡下的时候,三个孩子经常上山,时不时能弄点野物,现在在城里,肉的供应是定量的,每个月每人半斤肉,一个月总共两斤半,刘春生工作的特殊性,有些额外补贴,却不是固定的。
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
好在市里的百货大楼,有一些高价的糖果之类的食品,不需要票,刘春生的工资买得起这些东西,并且,跟着杨碧莲排队领了几次粮油、买过几次菜后,也得知了一些见不得光的路子,多少能弄来些好东西。
她会做衣服后,以前几个孩子穿小的衣服,她拿出来重新改了一下,换了时新的试样,又是一件新衣服,几个孩子都很喜欢,因为每次改衣服,都要去杨碧莲家借缝纫机,她已经开始计划,自家要买一台缝纫机。
只可惜票比较难弄,她让刘春生注意一下,她自己在厂里,也多留心。
她去城南制衣厂上班,步行需要半个小时,年中的时候,刘春生局里有个自行车票的指标,他申请了下来,家里花了一百五十五元买了辆大金鹿自行车,她学会后,开始骑自行车上下班,这样一来,出行方便了许多,路上也节省了时间。
总的来说,生活质量有了大提升。
———
又到了周日,学校放假,刘艳他们三个不用上学,于是有了一个酝酿了两周的大计划。
刘艳送走妈去上班,刘华亲自把爸送出门,回来后,把门一关,带上锁,三个人围拢到了一起,刘军催促道:“快说,怎么样?”
“妈今天一整个白天的班,刚才出门的时候,又约了杨婶婶下班后去老码头那边看看,估计要傍晚才能到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