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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侦探不是女装大佬-第15部分

小说: 侦探不是女装大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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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人最后出现在监控中是与一位女子离开小区,此后两人再也没有回来。以梧桐大道抛尸点为调查中心,警方在一栋待拆大楼的顶部发现囚禁痕迹。
  失踪这段时间受害人被锁链禁锢在大楼内,在保持意识的情况下被埋入针,最后被电锯截断身体。黑暗中施害者用工地的推车将半截尸体运入垃圾桶,另一半尸体不翼而飞。
  摸排附近的居民,确实有人提出案发当晚听见了电锯的声音,但因为那一片待施工,就也没多想。
  根据受害人的社会背景,警方初步确定为情杀,只是那位神秘的现女友伪造身份,又心思缜密懂得利用环境避开监控,他们目前只初步锁定几人。
  于泽煜视线锐利,握住手机的手用力绷紧,“于歌。”
  于歌哎呦一声,忙止住话题讨饶:“对不起哥,我就乱猜的,总爱看新闻。”
  他吐吐舌头,后知后觉想起来于泽煜十分反感他接触危险事件。
  于泽煜郁气未消,刚毅的面庞绷的更有攻击性,他刚想说些什么,边上的小刑警拍了下他的肩膀。
  “于队,锁定犯罪嫌疑人了,案发当天搬入了小吃街隔壁的大楼。”
  掩住手机话筒,于泽煜颔首示意他继续说。
  “她定了去其他城市的火车,还有一个多小时发车。”
  于泽煜拧眉,犯罪嫌疑人怎么突然改变行程?他当机立断举起手机,打算叮嘱这不听话的弟弟别再牵扯。
  “哥!”对面急不可耐说了几句。
  于泽煜眼神安抚小刑警,安静地听完于歌的话,最终泄气地深深阖眼,“劝不过你,是不是?” 
  挂了电话,于歌直接拉上红毛朝工厂外走去。
  屁股落在出租车后排的椅子上,红毛还没消化刚才的一通操作。
  他十指交叉探身过去,“于哥,你怎么知道案发现场是梧桐大道?”
  “猜的。”于歌掐了掐红毛粗糙的脸颊,“那我问你,嫌犯作案后一般会将尸体远抛,但为什么选择闹市区的梧桐大道?”
  “不知道。”
  “身体上插针属于犯罪的标记行为,是为了满足某种特殊心理。她费了一番功夫,既想让杰作被人看见,又抱着侥幸心理希望垃圾桶被运送,恰好囚禁地点就在荒地,抛尸方便,一举三得。”
  出租车车轱辘颠了一下,红毛咂舌不成,重重咬了口舌头,抽气着继续问:“囚禁在家里不是更方便?”
  “街坊邻居都是眼睛,你是嫌疑人你慌不慌?”
  “慌。那怎么把个大男人藏到荒废大楼?迷晕?”
  “我看你是傻。”于歌敲敲他的脑袋,“死者自以为脚踏两条船没被发现。你女友约你去荒废大楼,干柴烈火的,你不答应?”
  红毛颔首,“是这道理,那身高呢?为什么?”
  于歌话语一顿,看向车窗外疾速后退的街景轻声回答,“那是我猜的,考虑搬运…和将腿塞入冰箱的话…”
  “唔。”恐惧如冰凉的蠕虫顺着肌肤攀爬,红毛浑身一颤,闭上嘴打算不再询问。
  于歌单手托腮,柔和的落日余晖洒在卷翘的睫毛上,他喃喃说道:“新猎物恰巧在平阳区,许燕燕无意撞见曾经的恶魔,以为是来找寻他。药物和过去记忆的折磨下,最后选择自杀…”
  “而恶魔的下一个猎物,是洛行之。”
  原本打算到事务所打两套太极拳,却一个下午泡在了两期命案里,红毛悔不当初。
  出租车停在了小吃街门口,红毛大惑不解,“我们不是去抓人?”
  “不记得那天的女人了?”
  “腿上有青紫,因为她是和成年男子搏斗,腰不好,是因为将半截尸体运入垃圾桶,将两条腿扛回家。”
  “我…操!”不咸不淡的陈述夹杂着血腥的字眼,红毛不敢置信地端详于歌,这家伙不知不觉黑化了?怎么说起这些面不改色的。
  他迟疑地跟在于歌身后,考虑是不是溜之大吉。只是见对方还是那副讨喜小混球的长相,半抱怨地跟上。
  就是兔子,吃起草来都是认真专注的,何况是于歌。
  更别说他于哥要出事,小绿说不准会哭的下橘子雨。
  从楼道间的窗户不经意望去,火焰燃烧的天际不知何时布满乌云,湿度略高的狂风席卷小吃街,将地面被遗弃的包装袋、竹签吹到半空。
  盛暑的暴雨总是突如其来,随着雨水倾洒在地上,尘土味儿四溅。空气闷的可怕,将人的心脏压缩成可怜的一团。空旷的楼道上急切的脚步声被隐在电闪雷鸣中,于歌直奔顶楼。
  “咚咚。”
  于歌屏气趴在门板上,屋内没有一丝动静。
  就在红毛摩拳擦掌准备抬腿踹门的时候,“咔哒”一声,于歌拧开门把手推开门。
  “注意好我背后。”他轻脚踏入屋内,嘱咐红毛。
  红毛忙不迭地模仿谍战大片,膝盖半弯将后背贴上于歌,警觉地四处查看。
  屋内一片昏暗,阳台窗帘半开,雨水如水帘般顺着屋檐倾洒,黑云压得很低,阳台衣物已一件不剩。
  看样子女子已经逃走,卧室衣柜空无一物,洗手间的洗漱物品皆被丢入垃圾桶。
  油烟机闪烁灯光,灶台上还残留着中午的油渍。于歌喉结轻轻滑了一下,拉开了冰箱冷冻柜。
  暗色冷藏物依旧藏在里面,一道闪电劈过,几秒后轰鸣的雷声如期而至,于歌飞速拉开抽屉,随后在震耳的雷鸣中干呕两下。
  粘腻冰凉的空气如同带着血腥味,他强忍不适将冰箱迅速关上,扬声让红毛不要转头。
  “发生什么了?”
  于歌因为反胃眼眶泛红,他取上挂在墙上的铁锅,直接往沙发走去。
  红毛顺从地闭嘴,也轻声跟上。
  双手顺着沙发边缘摸索一阵,最后竟直接将沙发从中间掀起。
  于歌举起铁锅往后跳了两步,一只手悄然钻入衣兜。
  “卧槽!”红毛骇然。
  女子手持菜刀双目赤红,扶着沙发边缘坐起,“你怎么知道。”
  “虽然我不是豌豆公主,但中午坐了也觉得触感不对。”
  女子原打算留下假线索,让警方以为她已经前往火车站,分散警力,而她只需要藏在最危险的地方,风头过去后乘坐黑车离开。
  但计划被打乱了。
  刺目的闪电划过长空,女子如同偏执的厉鬼,笑道:“你挺聪明的。”
  “许燕燕是你杀的吗?”
  “谁?”
  “因为发现了他双性恋的真相,所以将人关起来八个月,不是吗?”
  记忆浮现,女子不屑地讥笑,“杀他做什么,日子要向前看。”
  “向前看…是用锁链卑微地获得爱情吗?”
  红毛不断挤眉弄眼,生怕于歌说更多惹恼对方。两个大男人也是血肉之躯,经不住菜刀。
  果然,女子目眦欲裂,与暴雨一同嘶喊:“你能保证谁永远爱你吗?你不能!他犯了错,死有余辜!”
  “喜欢男人,还不是躲在床底乞求我给予食物?沾花惹草,还不是像狗一样被链子拴住渴望被原谅?!”
  “都是活该。”女子压根没想举起菜刀和人血拼,她一边声嘶力竭,一边往窗台挪去。
  她早在大楼阴面安置了绳索,只等时机一到悄然离去。
  按下停止录音键,于歌抽出手,在脚下放下铁锅,双手举起表示不再阻挠。
  就在摸上绳索的时候,女子瞥到楼下横停的警车,几位警员迅速从门口涌入,而窗帘后,也缓缓走出一位端枪的警员。
  女子无力地跪坐在地上。
  暴雨倾盆,警车顶上红蓝相交的灯光映在墙壁上,大楼拉起了警戒线,媒体蜂拥而至,争相报道这起轰动全城的残忍凶案。
  一片混乱之中,红毛和于歌背靠王大妈裁缝铺伫立着。
  相机不断闪烁,围挤人群的伞在狂风下显得弱不禁风。他们交头接耳地看着警员忙碌地进出大楼。
  红毛还未回神,“于哥,你知道警察快来了?”
  “又不是小说,刑警的智商总比不上带着光环的主角。”于歌捏住刘海,将发丝里藏的雨水挤出去,“现代刑侦技术发展那么快,我能想到的,他们早就侦查到了。”
  红毛张张嘴,还是觉得佩服。
  “洛行之?”于歌眯眼,被几个小警员扶出来的可不就是洛行之。
  “哎?哎!”警员不明所以,没想到刚从墙缝捞出来的人陡然有了力气,光着脚向外边冲去。
  洛行之步伐很小,飞速冲到于歌身前,泫然欲起的模样倒让他有了精神。
  于歌俯身,两指轻轻捏起洛行之湿漉漉的阔腿裤,果不其然,纤细白嫩的脚踝被粗重的锁链锁住,他的肌肤已被磨到破皮。
  “还好吗?”
  “不好!”洛行之扁嘴,扒拉开于歌的胳膊钻入他怀中。
  于歌垂下澄澈干净的眸子,虚抬手,显然没有安慰的意思。
  洛行之不再带着弱者的面具。
  他穿入了一本没有主角的都市刑侦小说。
  洛行之故意成为杀人犯的猎物之一,因为他享受接近失去理智的杀人魔,享受亲眼见到犯罪者癫狂的神情,更享受亲自成为案件中一位演员的快感。
  唇角再次浮上诡谲的笑,又是一阵轰鸣雷声,洛行之轻声嘟囔:“书里明明没有你。”
  他无所谓地想再蹭一下好闻的青年,却感觉一只微凉的手掐住他的脸将他推开,垂首直勾勾问:“什么书?”
  于歌神色不变,“我耳朵很好。”
  “头发是你放的,冰箱是你想让我开的,你是谁?”
  摄像机对准记者,而记者身后俨然就是在墙边躲雨的三人。
  红毛的发色招摇显眼,洛行之和于歌靠的很近。
  新闻传递到清潭市每一个角落。
  段秋两腿交叠躺在沙发上,斜睨拿毛巾认真擦拭发丝的老干部。
  随着电视里字正腔圆的播报,刚坐下的严辞云动作一顿,见到画面中熟悉的身影,双眼危险地眯起。
  他指尖泛冷,用力将浴巾摔下,不顾仍带着湿气的头发,直接取了车钥匙冲向楼下。
  磕着瓜子的段秋:“?”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快乐每一天、俺是你哥~
明天咕咕,非跑路

  ☆、第22章

  于歌裤脚潮的厉害,箍的脚踝皮肤发痒,他悄悄用小拇指挠了下,边配合警察做笔录,时不时注意门外的动静。
  楼上那小子行为举止异于常人,本就身份存疑,又嘟嘟囔囔说些莫名的话。
  于歌顶着警察颇为不赞同的目光反复追问这位“受害人”,奈何他死死闭上嘴巴,对于“书”只字不提。
  直到警车将人送到警局做笔录,于歌也没从他嘴里撬出一点消息。
  笔录作完,外面果然没了洛行之的身影。而犯罪嫌疑人刚落网,于泽煜忙的脚不沾地,压根脱不开身教育于歌。
  警局里一股正经严肃的味道,而外边暴雨刚歇,晚风总算撕开闷热的空气。没找到人,于歌站在警局前的台阶上,弯了弯有些僵直的膝盖。
  奔波一天,许燕燕的死和梧桐大道断尸案都拨开云雾,尘埃落定后倒是有更多的事情要做。比如安抚周先生,比如搞清洛行之的来历,比如避开秋后算账的于泽煜。
  于歌沉吟一声,直起身准备做一套扩展运动,只是手刚抬起,一个熟悉的人猛地钻入视线。
  城市的霓虹灯闪的招摇,视线跨过机动车道,一人站在路灯下。
  他的眉眼藏在阴影中,朦胧的光线滑过硬朗的鼻子,抖落在宽而薄的肩头。他很高,衬衣的扣子依旧紧紧扣到最上面一颗,让颈线匿入领中。
  “严…”踩过水塘,于歌半眯双眼,抬脚向外走去。
  渣男独自伫立在贴满小广告的灯柱边,嬉闹的行人中如同雕塑,孑然一人,有些孤冷。
  每踩下一步,于歌就回忆起些今日的事情。愿意耗费时间开车送他这个“陌生人”去乡下,不追问缘由,不索要报酬。
  或许…撇开感情上的欺骗,渣男也不是罪大恶极?
  又想起委托人压抑的痛斥,于歌用指关节敲了下额头,警觉地止住危险想法,“理智。”
  脚底沾了水塘的雨水,在水泥地上留下一个个深色的足印。于歌在人行道停下脚步,犹豫不前。
  抛去那些不说,这个时间点渣男站在这里做什么?
  等他?
  于歌赶忙捏了捏眉心,将这个不切实际的猜测挤出去。
  “…出轨?”试探性地吐出两个字,于歌面色不虞,皱着鼻子愈发笃定。
  似是感受到了什么,严辞云微微侧首,漆黑的眸子看去,看不出喜怒的唇角才漾开笑意。
  穿过疾驰车辆的扬尘,两人的视线交错在一起,又倏地被一辆货车隔开。
  眨眼一瞬货车呼啸远去,断开的视线黏黏糊糊又粘在一起。两端一个凉气散去笑的儒雅,一个脑洞大开郁闷万分,不约而同抬步往路口走去,打算碰面。
  只是一左一右方向反了,两人齐齐顿脚,转为一右一左。
  最后于歌抬手在头顶指挥,两方才成功过马路会和。
  “你怎么在这儿?” 
  青年干净清透的嗓音传来,一直熨帖到心里,严辞云神色淡淡地编造谎言,“送朋友过来,开车久了出来吹吹风。” 
  他清楚对方男性打扮时不喜欢过分的亲近。
  “我刚从警局出来。”于歌说完不忘摆手强调,“犯罪者住楼上,我只是来做笔录。”
  “没受伤吧?”
  “没。”衣服早就染了灰尘,于歌半靠着灯柱,心里惦记着出轨的事儿,状若不经意问道:“还特地送过来,朋友是女生?”
  “男生。”严辞云又将问题抛回去,“一个人吗?”
  于歌抠两下灯柱上的小广告,“一个人。”
  悠悠回答完,于歌又凑上去闻了两下严辞云的脖子,好家伙,捂的那么严实的衣领都藏不住皂香味儿。
  笃定渣男偷吃的侦探自动将味道归为女生留下的,又没法子以男生身份责问,只能扭回头继续抠小广告,把广告上自诩能重振男性雄风的大师的脸换成严辞云,带喘地讽刺,“你朋友真香。”
  严辞云愣是没懂,于歌将个男生搂怀里的画面倒是又浮现出来,扰的他心尖又酸又冷。
  不知道又从哪变出了湿纸巾,严辞云捉住于歌不安分的手细细擦拭,“看到新闻了,红色头发的不在吗?”
  想问的当然不是红发的。
  “回家了。”抽了下手未果。
  又来了,又用掌心的薄茧蹭他。
  于歌心不在焉,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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