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错觉-第7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着面前微微有些出神的戚风遥,云在野从口袋里拿出早已预备好的戒指,单膝下跪跪在戚风遥面前,一旁早已在等候的小太阳赶忙送上一捧玫瑰。
“风遥,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是在我高中的一次历史课上。那时我一直不明白,身为一国之主为什么会因为自己的一位宠臣而背弃他的所有子民。但是后来遇到你,了解你,爱上你,那一刻我突然就释怀了。我想……如果那位国王换做是我的话,我也会为了我的爱人而背弃我的所有子民。风遥,你就是我的爱人。”
面对着突如其来的表白,戚风遥一时间显得有些手足无措。他就站在红毯的一端,满眼感动的看着面前信誓旦旦说爱他的那个人。
直到周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呼声越来越大 ,戚风遥才如梦初醒般接过云在野手中的花束,看着云在野满脸笑意的将那枚戒指套上自己的无名指。
不知什么时候,身后长长的红毯上已经铺满了玫瑰花瓣,远处站在拱门下的白琅和牧冉,好像手里拿着什么等在那里。
云在野起身微微弯腰,将一只手放在戚风遥的面前,手心向上,满目热忱。
“戚风遥先生,请问您愿意与云在野携手前行,共度余生吗?”
戚风遥点点头,泛红的眼眶让他几乎说不出话。
明媚的阳光照射在这对爱侣的身上,从眉间发端到礼服边上的丝丝金线都被镀上了一层幸福的颜色。铺满花瓣的红毯上,眉眼如画的一对爱侣牵手走向尽头的拱门。
等在那里的白琅和牧冉手上,分别拿着一本云在野自己设计勾画打印的结婚证。从内容到材质,几乎与普通的结婚证别无二致。
直到站在拱门下,戚风遥还有些迷迷糊糊。太突然了,当他还沉浸在要给一个陌生人当伴郎的角色设定中时,自己突然摇身一变变为了这场婚礼的主角。
其实早该意识到的不是吗?
从突然决定的旅行到匆忙解释的婚礼,从莫名其妙的电话到身上这套看上去便华贵异常的礼服,并且两人的袖口上还贴心的绣上了彼此名字的缩写。
好一会,戚风遥才缓过神来。
看着周围欢呼起哄的人群,又看看面前满眼坚定望向自己的云在野,戚风遥突然记起不久之前自己偶尔看到过的一首诗——
我是人间的万物枯荣
众人的爱恨嗔痴
天下独绝的月色
北极的星辰
凛冬纷纷扬扬的大雪
海底翻腾的岩浆
漠北恣意生长的蓬草
晨昏的界限
昼夜的起点
宇宙的星移斗转
我是你的爱人
在众人的祝福声中,在无数游人的见证之下,戚风遥缓缓前倾将双臂环上了云在野的脖颈,双唇有些颤抖的抵上云在野柔软的唇瓣。
云在野,你听到了吗?
我是你的爱人,你至死不渝、此生仅有的爱人。
——全文完——
☆、say something to you(1)
昨晚睡觉前和朋友聊天,我告诉她我的第一本小说算是暂时画上了一个不太圆满句号。她问我还有没有准备第二本,我说有。不仅有第二本,并且第二本里面还有她的影子。
她问我为什么会有她,女生在里面是不是就是个炮灰配角,我说不会,因为下一本不是耽美而是言情。
她有些疑惑,问我为什么?
其实这是我考虑了很久,才决定下来的下一本题材。
首先说说我动笔的原因吧。
《月亮错觉》之所以能够诞生,最直接的因素是这次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巨大影响的疫情。我没有办法回到学校,所幸大学的课程也不太紧张,便借着这宝贵的机会开始把自己构思了很久的故事写下来。
之所以是这个题材,大概与我本人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我是一个无能的理想主义者。
我常常希望自己能够成为救世主一样的人物,去拯救这个世界上一切我看得到的痛苦。我希望我能有很大的力量和很强的影响力,去改变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一些偏见,以及为此而痛苦不已到群体。
同性恋,便是其中之一。
1973年,同性恋从DSM的病例中被删除,这意味着这一小众人群被官方权威认可。他们不是病人,他们只是一个比较小众的群体。
当我在课堂上听到这个信息的时候,我一直在想,1973的那一年,是不是每位同性恋者都欣喜雀跃,因为他们被认可、被接受。
可后来我发现,并不是。不只是1973,乃至现在,他们仍然没有。
这也是我接下来的第二本小说改变题材的原因,因为我还没有找到一个更好的方式去保护或者为他们辩解。
可能有很大一部分人,都觉得自己哪怕不是一个同性恋的支持者,也至少会尊重他们。
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在我们的社会中,其实有足够的研究证据可以表明,同性恋的人群占总人群比例的百分之四到百分之五。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每一百个人中,就有4到5个人是同性恋。可是我们看看自己的身边,从我们出生到现在交往过多少个人,遇到的同性恋者又有几人呢?
很少,非常非常少,几乎没有。
这是为什么?研究结果出错了吗?
不是的,遇不到不代表没有。更大的可能性时,他们在隐瞒自己的性取向,以求得大多数人口中的“正常”。
再来看,我们所知道的同性恋,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或者说,被我们大多数人可以接受和尊重的同性恋,是一些什么样的人?
是一代文豪,是千古一帝,是万众瞩目的明星,是事业有成的精英……为什么是他们?
因为我们这个世界接受同性恋,仅仅是近二十年的事情,即便如此,现在社会上也有相当大数量的人在用有色眼镜看待同性恋群里。
也正因为此,同性恋者必须努力,他们忍受着别人的目光,必须证明自己,所以他们看起来,会更加的出类拔萃。因为环境被迫他们不得已。压力带来了巨大的动力,或许生存的困难让他们变得更加优秀。
只有足够足够优秀且强大的人,才有勇气敢于向这个世界的偏见反抗,才有可能得到包容和尊重。
所以我想问问一些貌似在支持同性恋群体的人,如果现在站在你面前的一对同性恋伴侣,是一对外貌平平,衣着简陋,籍籍无名毫不出众的人,你还会以同样的态度去对待他们吗?
思及至此,所以我改变了第二本的题材。因为我没有足够的能力,把这个人群的故事讲的更生动更真实。
我一直认为,好的作品是有作者的真情实感甚至亲身经历在里面的。只有这样的描写和情节,才能让读者产生共鸣,体会到何为“感同身受”。
但是我不是这个人群,我周围也没有这样的人,所以我写出来的人物太单薄,故事太贫瘠了。我可能写出来的只是我想当然认为的,只是我站在一个局外人所能体会到和意识到的。
但我想这其中应该还存在更多细微却又难以忽视的问题,我需要再去积累和了解,才能写出更真实的故事。
关于《月亮错觉》和改变题材的问题,暂时就说这么多。以上都是我个人的观点,如果有什么不正确的地方还请大家指正,评论我一定会看,错误或有冒犯的地方我会改正的。
☆、say something to you(2)
和上一章一样,这章也不是小说内容,还是闲聊。
这章是想和大家聊聊我的第二本故事。
这是一本校园言情,比较有特色的是,它会是一个人物形象特别多元化的小说,并且人物构建会比《月亮错觉》更加丰满一些。
写这本小说的初衷,其实也有一部分也是来源于我自己。在《月亮错觉》接近完结的时候,我其实已经构思好了两组小说大纲,都是耽美的。但后来决定落笔的时候,却换成了《还是太喜欢那个他了》。
因为我本身的专业,所以我会很重视在心理学中被定义为特殊人群的一些小众群体。
第二本文的主角,就是另一个小众群体——性单恋者。
具体的就不在这里多说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主要想说的是,这本书里面的每一个角色,都是有原型存在的。
他们没有多出众,只是平平凡凡的生活在你我周围的某个人。我希望在看《还是》的时候,可以带给你们这样的观感——你看这个人,她的故事/性格/想法观念和我好像。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孤单一人的时候,总会有不被理解的时候,总会有渴望陪伴的时候……在那些所有让你觉得难熬的时间里,我希望《还是》这本文可以陪着你。
希望里面有一个与你相像或者被你喜欢的人物,可以在你所有不快乐的时间里陪着你,帮你解决一些问题,给出一些意见。
哪怕做不到那些,但至少可以感到你的难过悲伤,然后安静的与你共同分担,把你的不快乐分走一半。
再者,《还是》的诞生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纪念。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遇到更多的人,经历更多的事情。所以一些以前觉得自己会念念不忘的事情,其实早就在那段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总是会在午夜惊醒,那一定是因为我又在做梦,梦里能到了一个许久未曾谋面的人。
有一句话说,当你梦到一个许久未见的人,那么他/她大概是在遗忘你了。
我太害怕被人忘记了,因为那比死亡更可怕,它会抹去一切你曾经存在下意义。
所以我想要动笔,把那些我曾经经历过和憧憬过的美好,都一一记录下来。
想想看,为你曾经喜欢过的少年,和你的至交好友去写一本书,这不失为一件浪漫的事情。
当他们一一出现在你的笔下时,你就不会再日夜担忧,不会再害怕遗忘。因为有更长久的文字,替你记得他们。
还会有同宇宙一样漫长的时光,在你以后离开的日子里,替你去爱着他们。
别害怕死亡和分离,那都不是你人生的终点。
愿你在人生的漫漫长河里,能够遇到一个一直把你记在心上的人,他/她一定很爱你。
ps:后面开始更新番外啦~
☆、番外1
叶子轩最近很郁闷,郁闷到嘴角处硬生生被急上火了。
到也没什么大事,主要就是莫大老板太难追了,其次就是白琅和云在野两个小王八蛋每天在他旁边秀恩爱。
“喂,冉冉~下午有没有空啊……那我去接你,我们去看电影吧!”
“风遥啊~东三环新开了一家火锅,下午要过去嘛?”
就连一旁的凌晨,都和自己的小伙伴打起了电话——
“喂,今天出去骑行吗?好好好那我去擦一下车!!!”
看看,听听,这都是群什么人?这说的都是人话?
要是仅仅如此也就罢了,主要这挨千刀的白琅收拾的人模狗样准备出门时,还转过头看了自己一眼。
“子轩,别放弃啊!赶紧去找你的梦中女神!!!”
梦你妹的女神!老子梦里都没见过她呜呜呜,我实在好惨一男的!
所幸,云在野还存有了一丝良知,抬手挡了挡,将嘴贱的白琅赶出门去。
转回身,云在野一边换着衣服一边开口问叶子轩,“不过你俩到底怎么回事了啊?”
“害,别提了!”叶子轩摆了摆手,以一个失败者的姿态一头砸向了桌面,发出一声闷响。
“在你和你家那位的婚礼上,我寻思着趁热打铁,在那么美好的氛围中表白应该成功的几率大一点。结果……当我在仪式结束之后去敲她的门时,硬生生被她按着头赶了出来……”
闻言,云在野正在系纽扣的手顿了一下,带着满脸疑惑看向叶子轩,挑了挑眉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主要吧……我去的时候看她房间门没关,就直接进去了,结果她……她在换衣服……”
“咳咳,咳,咳咳咳……”
一旁整理衣服的云在野差点手一滑用领带勒死自己。好一会,云在野才把呼吸平缓下来,默默抬头看了一眼一旁满脸坦然的叶子轩。
“叶子轩我告诉你,我要是莫寻我答应了你才真是有鬼了!!!”
系好领带,云在野头也不回的出了门,叶子轩那种人,让他自生自灭吧!
半个小时后,凌晨也推着他心爱的小车车出了门,宿舍里只剩下叶子轩一个孤家寡人。
当叶子轩抱着手机快要玩到吐的时候,他终于下决心准备再接再厉。他就不信了,自己这么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还搞不定一个酒吧老板?
一个多小时,叶子轩看着镜子里人模狗样的自己,满意的点了点头。
你看你看,自己稍微捯饬一下,拉出去还是非常有排面的!
回过身,叶子轩从阳台进来打电话给莫寻,准备约她出来共用午餐。
“喂?哪位?”
今天早上六点才关门回家的莫寻,在睡了不到五个小时的时候,被一通倒霉的电话吵醒,现在她的心情非常不好。
“啊莫寻,是我,叶子轩。”
一听这个名字,莫寻本来就忍了又忍的起床气再次被折腾起来。
“有屁快放!”
“……中午有时间吗,我们一起……”
“没时间,没事我挂了,再见!”
还没等叶子轩反应过来,电话那头便只传来了一串忙音。
看了看手中被挂断的电话,叶子轩顿感一阵悲戚,扯下刚刚别好的胸针狠狠的摔在桌面上,刚刚梳好的头发也被抓成乱糟糟的一团。
果然,还是以失败告终。
看来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非常重要了,如果自己先打电话再选择要不要捯饬自己,那么……至少自己不至于站在镜子面前臭美一个小时。
经历了漫长的痛苦和恢复后,叶子轩勉强打起精神,将头发梳回了不久前的一丝不苟。
既然都已经收拾好了,那么不出一趟门也实在是太对不起自己了。再怎么着也该去趟食堂,让食堂的热心大妈将自己赞美一番!
思及至此,叶子轩立马又觉得生活有了奔头。正准备出门时,叶子轩接到了云在野的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