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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部分

龙套明星上位记-第50部分

小说: 龙套明星上位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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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正大让那些家伙交出手上私藏的关系和权力,能趁机度个假,何乐而不为?
  这么多年身边不缺男男女女的闵家大少,他起初对着夜场里唯一的一个乖宝宝起了兴趣,想得个便宜,这会又对这护鸡仔子似的小妮子多了几分兴味。
  “这开场子做生意的哪有还急着赶人的?叶小姐,可真有意思啊。”闵常繁扯着温柔的皮相说着这流里流气的话,愣是没让人觉得像小混混,反倒是多了一点男人特有的痞气,更有男人味了。
  “你刚刚是不是对我弟动了歪脑筋?”叶晨曦可不管这人好看不好看,这死皮赖脸不肯走的模样就是欠教训,说话也直接得很。
  “叶小姐哪的话?令弟舞姿那么动人,我也是不由得被吸引,怕有登徒子不长眼,就想着帮叶小姐照看一下。”瞧这话说的,情真意切的,讲话一套一套的,仿佛真是个怕孩子误入歧途的好哥哥呢,闵常繁扬起了标志性的礼貌笑容。
  叶晨曦收起了毛巾,对着叶日暮柔声说道:“好好看姐姐的动作,回去考你,要是没记住就自己做五百个下蹲。”
  说完,就直接向还心有疑惑的闵常繁凌厉地一踢,被闵常繁条件反射地伸手挡住后,动作不停地就是一拳,招招利索而且有力道,叶晨曦越打越上瘾,加上脑海里浮现出眼前这伪君子对着自己的宝贝疙瘩直勾勾的模样,心中怒气又升腾了几分,连带着打人的动作又迅速了几分!
  这突然变得凌厉的招式还真让闵常繁一时不察小腹中了一拳,忍着疼,胸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情绪,好强,有趣,真有趣,闵常繁也收起了一开始只是玩玩的心态,认真地动起手来,一招一式两人的打斗令舞池里跳舞的人都不由得停下动作,认真看了起来,围观成一团。
  “是大小姐!大小姐下手这么狠,肯定是这男的不长眼!”
  “我赌五毛这男的对叶小少起了歪脑筋!”
  “我赌五毛大小姐赢!”
  且不说这边围观人群的纷乱,叶晨曦打得起劲时,跳到舞池中央,看似没有防备好差点被闵常繁打到,抓着立式话筒,令闵常繁刚好打到话筒柄上,发出一声“砰”响,叶晨曦对着话筒微扬嘴角,很是理所当然地说道:“今晚打这男人的单,本小姐全包了!”
  话音刚落,也不管闵常繁的诧异,身手敏捷地跑向自己的宝贝疙瘩,就拐向一个暗道出了场子。
  而那边收到自己老板手势的手下也极其上道地当起了托,伸手打了一下愣住的闵常繁:“我打了!免单么?”另一端的吧台:“没把东西搞破,不把人打残打死,当然免!”等闵常繁极其迅速的发现巨大的舞池中唯一存在的“武器”立式话筒已经不见时,铺天盖地的拳头已经令他疲于应付,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的闵家大少经历了他有生以来最疼痛也最难忘的夜晚。
  另一边,出了场子的叶氏姐弟,坐在车上,叶日暮睁着眼睛,很兴奋地对着自己“咕噜咕噜”喝着水的姐姐说:“姐,你什么时候把人换的?”
  叶晨曦盖好瓶盖,对着叶日暮毫无形象地翻了一个白眼:“你才发现啊,每次你来的那两个小时我都是关门不干的,场子里的都是叶氏练过的员工,不然我哪放心?不知道今天晚上这人怎么进来的?”
  叶日暮歪头思索了一下,眼睛一亮:“我知道!是和君叔叔前后进来的!”
  叶晨曦撂了一下头发,看了眼自己还身处青春期的弟弟,很是认真地说:“日暮,你有想过以后干什么么?是和爸爸一样走上舞台?还是接管叶氏?就算你不打算接管叶氏,但是有些人员你还是要记清楚的,像这样我把他们换在夜场里将近三个月了,你还没有发现他们的真实身份,你觉得没问题么?”
  叶晨曦虽然有自信护住自己的弟弟,可是看着才年仅14岁就风华难掩的少年,她不敢想象要是像今天这样莫名其妙出现的强大男人出现在她弟弟身边,而她不知道的话会发生什么?要是善意的还好说,要是恶意的,叶晨曦简直不敢想象,和闵常繁的对打,也让她发现了闵常繁的强大,不然也不会想出这样一个法子对付他,要是弟弟单独一个人面对他,会发生什么?
  叶日暮低低的笑声打断了叶晨曦的沉思,叶日暮轻轻地抱住了他最爱的姐姐,温暖而依赖:“我知道的,我的笨蛋姐姐,我都知道的,你别怕,我在长大,相信我,我会长成能保护自己,保护你,保护爸爸和爹地的男人,要知道,我可是你的弟弟啊……我的笨蛋姐姐。”
  叶晨曦心里一暖,摸了摸叶日暮的头发,宠溺而无奈地说道:“你啊……”
  叶晨曦不知道,她狡猾的弟弟远比她想象的要强大很多,却执拗地呆在她的羽翼之下,是为了能够随时可以反过来保护她。
作者有话要说:  0。0突然发现儿子辈的脑洞可以写一本书= =
明天再更一个就一定要停下233333答应的粗长就是你们发现今天比昨天长了么【眨眼
所以不出意外的话最多再来三个番外~
爱你们~求收藏求留爪么么哒

  ☆、十年之约

  “叶日暮,如果到我们俩三十岁,你也没结婚,我也没结婚,你就嫁给我吧。”青年眉眼弯弯,翻着书页,看似不在意地说着,指尖却捏紧了书页。
  “不要!”美青年的声音落在青年心底会有种过电的感觉,哪怕这两个字的回答并不是青年所希望的,青年得到意料之中的回答,仍然会觉得失落,微微低头,长长的睫毛遮住了他失落的眼神。
  “荀霖,如果到我们俩三十岁,你我都未曾婚娶,那么,你就嫁给我吧,你只能说好。”美青年笑得张扬,一把抽过青年手中的书,对着青年极其霸道又理所当然地要求道。
  阳光打在美青年的侧脸上,扬起的弧度像是初春的第一道温暖,青年惊讶得微微张唇,直到美青年揉了一下他的脑袋催促道:“快说好!” 
  青年目光一瞬不瞬地直直望向美青年,郑重而温柔地说:“好!”
  那年,他们二十岁,是彼此最好的朋友,在清风吹过的图书馆回廊里,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
  叶日暮和荀霖是好朋友,众人皆知。
  一个张扬似火,一个温润如水,却好得恨不得穿一条裤子!他们相识也是个巧合,两个人参加了同一场国际音乐节大赛,都夺得了大家的赏识。
  “我觉得B小调那第二十四小节可以再高一点!”“不,我觉得用变调更好!降半调更有味道!”
  “你身子那么僵跳舞能行么?”“说什么行不行?男人能不行么?” 
  “你不是伪君子么?装什么装?”“你不是红辣椒么?怂什么怂?”
  “信不信我揍你?”“哦,你还会揍人啊?来一架?”
  “谁TM要欺负我兄弟?”“你来凑什么热闹?我一个人就能解决了!”
  相识靠一小时,混熟靠一个月,相知靠三年,两肋插刀靠五年,从同一场比赛到后来的合作到同一所大学的就读,他们两个就像两个天然的发光体,到哪里都会发出璀璨的光芒,吸引各路男男女女。
  荀霖忘不了他们这五年中的三个月,他们在那三个月交往了,说来也搞笑,好兄弟居然交往了,其实只是叶日暮被人缠烦了,然后很无心地说:“那些人好烦啊!还是霖霖最好了!和他们交往还不如和霖霖你呢!”
  荀霖当时就觉得自己心跳很快,看着叶日暮比女人还美却不显女气的脸仿佛受诱惑般地说:“那么日暮,你为什么不试试看和我交往一下呢?反正和我在一起你又不会吃亏,还可以打发那群人!”
  荀霖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宛如自己心底最深处的秘密被翻了出来一般,见叶日暮沉默,他扯了扯嘴角:“我就开个玩笑,你别当真啊!”
  “我觉得霖霖这主意不错啊!反正我们俩都没喜欢的人,要不就试试?不过时间久了会影响霖霖找喜欢的人,那我们就交往三个月好了!”叶日暮越说越兴奋,觉得自己的主意真是棒极了,叶日暮这么说着,看着荀霖微微发红的耳尖,不知怎么的就有想要咬上去的冲动,心跳也有点快。
  “日暮觉得好就好啊,反正也就三个月,我也无聊。”荀霖看似不在意地说着,却默默握紧了拳头,似乎这样就可以遏制住有些不受控制的心跳。
  就这样叶日暮和荀霖开始了为期三个月的交往,因为一直分不出攻受问题,两个人一开始还纯情地模仿小学生谈恋爱,拉拉小手,偷偷亲亲,后来该摸的都摸了,该做的也就差那最后一步,然而就是这最后一步让他们结束了三个月的交往,恢复了最好的朋友的关系,两个人不知是真的心大,还是能演,愣是和之前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和睦地处着,也在毕业那天定下了十年之约。
  两人的三个月交往结束在海都很平凡的一个酒吧里,那天刚好是荀霖十九岁生日,两人就到酒吧里一起庆祝生日,本来应该是浓情蜜意的一晚,偏偏两人都喝多了,本来该滚在一个房间,一张床的两人,第二天偏偏从两个房间里出来,这样的分手也是必然的。
  “昨天晚上很舒服吧?算算也三个月了,我们还是分手吧,省得耽误你的好事。”叶日暮压着心里的怒气,盯着荀霖脖子上的吻痕,语气平静地说。
  “好呀,也省得耽误你的好事,分手也好,还是好朋友,对吧?”荀霖头还很疼,一直有起床低气压的他还有些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不过要分手是么?他奉陪啊!
  分道扬镳的两人各自回家,谁也没问那天的事,谁也没再提那天的事,第二天还是好朋友,只是两人换男女朋友的速度比赛似的,一个比一个快,毕业那天倒刚好都是光棍。
  像是电影情节发展的一样,凡是定了十年之约的人,总会分别十年,他们也一样,明明毕业后一开始还在同一个城市,后来却越来越远,明明联络那么方便,却又像是不想先低头一般没有人主动联系对方,就这么空了整整十年,一直到叶日暮生日。
  叶家唯一的少爷的三十岁生日自然是要大操大办,叶家唯一的少爷是个被吹上天的人物,听说人美得比女人还美,听说叶少的手段比叶三爷还狠,听说闵家大少迎娶叶大小姐的时候被自己的小舅子打得牙都打没了还不敢喘气,听说谁爬上叶少的床谁这辈子就不用愁了,听说叶少这么多年都没有固定的伴,全城的小姐少爷都盼着有机会当“叶太太”!
  气派雄伟的叶家主宅今夜注定灯火通明,觥筹交错,豪车云集,打扮得体的人纷至沓来,就差在每个人出场的时候来数十个闪光灯“啪啪啪”地照着了。
  “叶少,生日快乐!”“叶少,生日快乐,生意兴隆!”“祝叶少青春永驻,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不停的祝福,不停的礼物,络绎不绝的敬酒的人,叶日暮游刃有余地应付着。
  十年的时间足以一个人改变很多,风华绝代的叶日暮,变成了令人商场上的人闻风丧胆的叶少,当年纵情享受着舞台的叶小少爷,变成了将叶家完全洗白的板钉钉的下任叶家家主。
  “二宝,恭喜你又老了一岁,哪天给爸爸带个媳妇回来啊~”花非花不害臊地揽着叶百业的手臂调笑着自己在灯光下看起来仿佛闪闪发光的小儿子,时光对叶家这对夫夫似乎特别优待,年过半百的两个人身体都还很硬朗,双鬓微微有银丝浮现,却使他们增加了几分味道。
  “好呀,我亲爱的爸爸。”听到小儿子的回答,花非花和叶百业都有些愣,知子莫若父,所以花非花和叶百业从来没有对小儿子拉郎配过,不过心里也多多少少是有些期待的,毕竟为人父母的,总归是希望自己的孩子们都有个伴。
  “你们的媳妇来了。”还在愣神的夫夫俩听到小儿子低沉且势在必得的声音,顺着儿子的目光望去,细看了一会,这媳妇,他们也是知道的,荀家的独子,荀霖,他们儿子曾经最好的朋友。
  “小弟,你看我给你带来了谁?是在毛里求斯遇到的!”叶晨曦语气激动,已为□□的她却没有了年轻时的干练和冰冷,却仿佛是一块暖玉,浑身散发着温暖而愉悦的光芒,看来闵常繁对她很好。
  “谢谢姐姐,我看到了。”叶日暮扬起一抹真挚的笑容,他的姐姐总是能帮他大忙。
  被叶晨曦拉上前的荀霖,举起酒杯,看向眼前这个无数次出现在他梦中的人,他稳了稳心神,让自己平静下来,笑着说:“日暮生日快乐!这些年过得好么?”后半句终是不受控制地脱口而出。
  “不好。”叶日暮的声音比起十年前要更加低沉,犹如优雅的大提琴,落在荀霖心底却仍是让荀霖有种过电的感觉,朝思暮想,是荀霖对叶日暮的感觉,坚持维持了一年的好朋友身份,荀霖终究是维持不下去了,他怕自己忍不住就办了叶日暮,怕自己做出难以想象的事情,连朋友都没得做了,所以他只能逃,全球各地地跑。
  “霖霖不在我身边,我怎么可能过得好呢?”叶日暮说起这话仿佛在说什么真理一般,一本正经而理所当然,荀霖心里一颤,几乎就想将心中的欢喜和喜爱还有思念全都告诉叶日暮,终究还是将指尖扣紧手心,忍住了自己的冲动。
  “霖霖呢?没有我在身边,过的好么?霖霖只能回答不好。”叶日暮看着荀霖的沉默和怔愣,心中一阵柔软,没事,只要回来了,霖霖就再也没有机会走了。
  “不好。”怎么会好呢?世界那么大,却走到哪里都会想起你,都会想你现在如果在自己身边该有多好,再美的风景都比不上梦中的你对自己的回眸一笑。
  “为什么不好呢?”叶日暮放柔了声音,温柔地仿佛声音都放了糖,让荀霖有种自己被宠溺的感觉,他摇了摇头,着迷了般说道:“因为会想你,所以不好。”
  闻言叶日暮只觉得眼前的这个人怎么可以这么可爱,这么让他喜欢,这么让他放不了手,是他不好,居然都没有调查就主观臆断提出了分手生生错过了眼前的人十年。
  当年从两个房里出来的误会其实很简单,两人身上的痕迹都是对方造成的,醉酒中的他们还要争个攻受,最后分不出来的两人都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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