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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牧野-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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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向俨一开始看的时候还在笑,看着看着就皱紧了眉头,随着鼠标滚轮的移动,他像是回忆起了自己的过去,眉头放松了,嘴角又勾起了笑。

向兴学注意到他用中指把滚轮往上滑,然后更仔细地读了第二遍。

“这文章写得不错啊。”向俨终于看完了,“你搞出这么多花样就是为了让我看一个……情书啊?”

他一点儿也不惊异于文章里深沉的爱,只是夸文章写得不错。

这有些出乎向兴学的意料,却让他倏忽放下心来。

“写的是你吧?”向兴学接过电脑,看到一些句子还是觉得头皮发麻,“他应该是个男孩。”

“他叫什么?”向俨凑了过来,和向兴学一起看。

“你要干什么?”

向俨仰倒在沙发上,有些莫名其妙地说:“还能干什么?去看看他是谁。”

“不行。”

向俨挑了一下眉毛,“我以为你是这个意思。”

“不是。”

向俨又笑了,“他喜欢我,又是你的学生,看起来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我可以见见他,然后试一试……”

向兴学不知道向俨这番话里有几分真假,他下意识地觉得向俨对这个男孩没有兴趣,可他又表现出感兴趣的样子。

“我告诉你只是因为我觉得你有必要知道有一个人爱你。但你不能去找他。”

“为什么?”

向兴学心里乱成了一团,他有些后悔让向俨知道,却又解释不了向俨不能去找这个男孩的原因,他只是不想让向俨去找。

“因为……他是我的学生。”

“算了,你不说我也能找到他,反正你一周就五节课。”向俨站了起来,“分打高点,这宝贝儿喜欢我,我不能让他平时分低了。”

向兴学感到纠结,他在心里把八十五分改成了八十六分,给了向俨一分的面子。

男孩儿没写班级,只在邮件里留了姓名。

他叫庄生——很好听的名字。

向兴学后来一整周上课前都胆战心惊,他很怕向俨出现在教室里。

可是向俨周一没来。

周二也没来。

他再没提过要来找庄生的事,轮休的日子也只是呆在家里。

庄生的文章像晚冬的荒唐,被向俨丢弃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

向兴学上课前会扫一眼点名册,一直没看到“庄生”两个字。他带五百个学生,其中没有人姓庄。

那篇作业和“庄生”这两个字,都像大梦一场。

向兴学把点名册仔仔细细地看了好几遍,终于确定庄生只是一个化名;他又反反复复地比对了作业的风格,认定他的学生里不会有文章的作者。

那庄生到底是谁呢?

向兴学不怎么想知道他是谁,可是不知道庄生是谁他觉得不甘心,他还是想知道庄生长什么样子,向兴学在想象里描摹出一个纤弱白净的少年,平凡,眼神里却有火焰。

  第二十九章 庄秋白 
  
“他叫庄生。”

向俨买了一对藤椅,放在阳台上,天气转暖,他们有时会在阳台上聊天。

向俨趴在栏杆上,手上的酒杯悬在夜空里,红酒被城市的光映得剔透。

向兴学说得没头没脑,但向俨也听明白了,向兴学看到他笑了一下,接着抿了一口酒。

“他不是我的学生。我想了一下,他是你的学弟,能看到你在主席台上演讲,所以只比你小一两岁,我带的都是大一的学生——但庄生,他现在应该在读研究生,或者读大四,他肯定知道我是你叔叔才给我发的作业。

“他可能也不叫庄生,这个名字太迷幻了。”

向俨坐到藤椅上,一边喝酒,一边静静地听他说。

“很重要吗?”向俨开口了。

“什么?”

“他是谁很重要吗?”

“你不想知道他是谁吗?”

“一开始不是你不让我去找他的吗?”

是了。

向兴学答不上来,沉默了许久。

“我承认他那篇文章很动人,可我不想知道他是谁,一开始是有一点想,可是那一点想法不足以让我去找他。你知道我想找一个人我会怎么做吗?我可能会对比华安毕业生和桐大学生的档案,这个范围不大,三四十个人,我愿意的话我会一个一个地接触,我肯定能知道他是谁。这样很麻烦,也有简单的方法,直接查他的IP。但我不想这样,他爱我的话,他应该一步一步地走到我身边来,他不应该躲在一个化名的后面,不应该用这种偷偷摸摸的方法。他不敢。这样的喜欢算是喜欢吗?他什么都不做,我只能尊重他的懦弱。”

向兴学笑了笑,“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勇气把爱说出来。”

向俨撩起眼帘,轻飘飘地扫了一眼向兴学,又垂眸看酒杯里的酒。

随意得如同飘絮一般的目光,挠得向兴学心痒。

“你也是胆小的人吗?”向俨问。

向兴学从来不觉得自己是胆小的人,可他最近总处在一种混沌当中。

有许多为什么他都答不上来,他甚至不敢想问题的答案。

“我是。”他说。

向俨用酒杯去碰向兴学手里的茶杯,玻璃与陶瓷撞在一块儿,发出清脆的一声,“我也是。”

他饮尽了杯中的酒,托着酒杯就要回客厅里,向兴学把他叫住了:“庄生……那篇文章我看了好几遍才看出来写的是你,如果我没看出来,你就不会知道……这样做很冒险,我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如果说,他愿意勇敢一点,你会接受他吗?会和他在一起吗?”

“我没有义务回应他的喜欢。”

向兴学一再告诫自己不能去窥探庄生的生活,庄生和他其实没有什么关系,知道了庄生是谁对他也没有任何意义。可向俨的话又给了向兴学新的思路。

想找到一个人其实很容易。

向兴学是老师,他有进入学生档案库的权限。

“我就查一次,查不出来就算了。”他对着办公室的计算机默念,“就一次。”

向兴学查了所有“庄”姓的在校学生,他不想让自己寻根究底的意图暴露得太明显,只能顺着很不可靠的线索调查——庄生是梦到蝴蝶的庄生,他给自己取这个名字可能只是在求一个寓意,他不一定姓庄。

但是向兴学真的查到了一个庄姓的华安中学毕业生,比向俨小一岁,在读研二。

他叫庄秋白,档案上的照片是本科入学时统一照的,那时候他还很青涩,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衬得脸很白。

向兴学的直觉告诉他庄秋白就是庄生。

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想,他又去校园论坛上搜了庄秋白这个名字。

庄秋白读的是金融,本科的时候做过蒹葭文学社的社长,论坛上有几张照片,他的样貌很招女孩儿喜欢,有热情的女孩儿开帖抱怨庄秋白不食人间烟火,他身边从来没有女伴。

向兴学理智上觉得庄秋白是能配得上向俨的,长得不错,能力也强,只喜欢向俨一个。但他又很恶俗地认定庄秋白是一个输家,因为向俨说“我没有义务回应他的喜欢”,向俨从一开始就没想给他机会。

向兴学酸得很。

他又在论坛上搜自己的名字,学生开帖说“新来的向老师长得很帅”,楼里有人说“他就是之前举报赵长云的人”,楼中楼里的学生对此表示“好感度爆炸”,紧接着有人回复说“这个老师年纪轻轻就离了婚,虽然不知道为啥,但是感觉人品挺好的。”,这一层下面跟了许多意味深长的“他竟然单身啊~~~”,有S大的学生来楼里捣乱,被桐大的学生骂得狗血淋头。

向兴学看笑了,心情陡然好转。

他顺手搜了搜“向俨”,向俨因为过分好看的外表在论坛里有很高的讨论度,后来向俨被扒出喜欢男人,热度只增不减。

向兴学觉得庄秋白不会不知道向俨喜欢男人,知道却不正大光明地争取,活该没有机会。

他不想告诉向俨庄生的身份,可又按捺不住那一份破解出谜题的雀跃,也像幸灾乐祸的观众。

“我知道庄生是谁了。”他忍不住和向俨说。

向俨怔了一下,随即配合地问:“是谁?”

向兴学扬起嘴角,“一个不怎么样的人。”

“是吗?”

向俨露出了一个近乎于纵容的笑——无奈中透着一些宠溺,向兴学从来没见他这样笑过,一下子头晕目眩。

向兴学还没来得及沉醉,向俨就收起了笑容,“向兴学,你为什么这么执着于庄生是谁?我说过他是谁并不重要。”

他懒散地靠在沙发扶手上,抬起手缓缓地按太阳穴,“如果说你不是直男,我会以为你喜欢我……你像是在吃醋。之前看电影的时候也是,台词说的跟真的一样……但你应该是喜欢女人的吧?是吧?”

向兴学被话击懵了。

然而向俨像是在自言自语,他根本不需要向兴学回答什么,“这样很不好,会让我误会,下次别这样了。”

他闭着眼睛,脸上的表情很柔和,语气里也没有责怪的意思,仿佛只是在说“今天这道菜有点淡下次多放点盐”。

向兴学本来应该好好地反思,但向俨那个过于包容的态度让他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

他一开口就说成了,“那你会心动吗?”

向俨猛地睁开眼,直直地盯住向兴学的眼睛,他的眼神很复杂,嘴里却说:“不会,段位不够高。”

  第三十章 求婚 
  
向俨那种轻蔑的语气让向兴学一直懊丧到学期末。

有学生来找向兴学做暑期支教的带队老师,他不知道学校里会不会有别的安排,就说明了原因让学生们先等一等他的回复。

六月,蝉声如骄阳下的叶片一般蓊郁。火热的季节里,向俨的学生生涯也要结束了。

他会代表所有的医学院毕业生在毕业典礼上宣誓。

“会紧张吗?”向兴学给向俨要了一份朗姆冰糕。

“不会。”

向俨把冰糕切成九块,用叉子叉起了离向兴学最近的一块儿,放到向兴学盘子里。

冰激凌化得很缠绵,向俨手上动作快,快不过奶油融化,桌面上落了一个甜腻的斑点。

向俨一看到滴落的液体就皱起了眉头,向兴学不想让他情绪变得更糟,用勺子挖起了冰激凌含到嘴里,牙齿被冷得发酸。他把冰糕囫囵吞下,没尝出什么味道,酒香倒是顽强地滞留在口腔里。

“好吃吗?”向俨问。

“挺好吃的。”

向俨笑了笑,把白瓷碟拉到自己面前,小口小口地吃剩下的八块儿。

“明天我会去看你的毕业典礼。”向兴学看着向俨吃,刚刚没分辨出来的甜全回到了嘴里。

“哦。”

“时间过得真快啊,我们小俨马上就要成为正式的医生了。”

城市中心的晚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暗,桌边的小灯亮了起来。

“我送你个什么东西吧。”

向兴学在向俨小学毕业的时候送了他一块卡西欧的运动手表,不是贵的款式,却够他攒了好一阵子。

向俨初中毕业的时候,向兴学给他求了一块石头,寓意是平安顺遂。

后来向兴学就再没送过向俨什么东西了,他们突然变得疏远。

现在向俨一下子念完了本科、硕士和博士,向兴学又想送他毕业礼物,还想补上缺失的成年礼物。

“送什么?”向俨把最后一口成块的冰激凌含进了嘴里,碟子里剩了一大滩融化的奶油。

“应该是我问你。”向兴学打开了手机银行,递到向俨跟前,“我总共只有这么些钱,太贵的买不起。”

“都给我吗?”向俨微微地勾了勾嘴角,“太寒碜了,加起来连我账户里零头都没有。”

“小朋友,我们这种工薪阶层啊,挣钱很不容易的。你马上就要明白了。”

向俨没说话,用纸擦了擦嘴,眼睛亮亮的。

“等你钱多一点再送吧,这点钱不够看的。”

向兴学去结了账,这一顿晚饭吃了五百多,他卡里的余额又变少了,“你看,现在只有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了,够给你买一身西装吗?”

“不够。”向俨极力忍笑,声音都变了调,最后还是没忍住笑出声来,“你好穷啊。”

餐厅外的广场上有不少人,四周商场的大屏幕忽然一齐开始调试。

向俨停下了脚步,抬头看屏幕。

广场上的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地停了下来。

屏幕上出现了“Marry me; Vivian。”

向兴学不相信会有这么巧的事——在向俨毕业典礼前一天,一个Vivian被当众求婚。

“这个Vivian,可别是沈云梦吧。”他喃喃道。

最大的一块屏幕上切进了直播画面,一个男人单膝跪地,手里举着戒指盒,被求婚的女人没有露脸,双手惊喜地合在一起。

红色的指甲油很抢眼,向兴学能认得那是沈云梦的手。

“操。”

他还没感叹完,他曾经的枕边人就出现在画面里。

向兴学不知道沈云梦是演技高超还是情真意切,她明明知道自己会被求婚,还是惊讶地用涂了红指甲的手捂住了嘴。

广场上的人都在喊:“答应他,答应他。”

一致的声音震得向兴学脑壳疼。

沈云梦伸出了手,男人给她套上光彩夺目的钻戒。

他们在一家餐厅里,那个富二代作家应该是包了场,屏幕上都是打着领结的服务生,他们礼貌且有序地起哄道:“亲一个,亲一个!”

广场上的路人也被浪漫的情绪感染着,高声喊:“亲一个,亲一个。”

那对爱侣吻在了一起,镜头没有给得很近,气氛却被欢呼声渲染得热烈异常。

向兴学用只能让向俨听见的声音解说道:“竟然还伸舌头了。”

求婚仪式结束,商场的大屏幕上却还放着“Marrry me; Vivian。”

向兴学魔怔了,人群散开,他还一直盯着屏幕看。

不再爱自己的前妻与内心毫无波澜地见证前妻被出轨对象求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理状态。

向兴学不后悔当时拒绝沈云梦的求和,可是忽然见证了一个仪式的完成依然让他感到难过。他和沈云梦结婚五年,其中貌合神离的时间可能有两年,沈云梦遇见了她现在的未婚夫,然后要和向兴学离婚,离婚半年之后,沈云梦说她依然爱自己,向兴学劝她好好地和现任在一块儿,在那之后仅仅过去了两个月,她就答应了作家的求婚。

向兴学觉得整个过程有点儿太快了,可是仔细想来沈云梦已经纠结了许久。

一直没说话的向俨忽然说:“她怀孕有四十多天了。”

向兴学终于低下了头,他慢慢地呼吸夏日的晚风,闻到向俨身上的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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