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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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学,和他分开吧,我是为你好。”向兴邦给向兴学带了早饭,煎饼果子,和他刚进向家的时候一样,那时候,向兴邦二十多岁,在城里念大学,却还惦记他这个新捡回来的弟弟。
向兴邦或许不是一个好的父亲,但他是个很好的哥哥。
向兴学膝盖骨和腰都很酸,小腿骨也疼,饿,又困,可他跪得很直,“哥,我不愿意,我想和他在一起。”
他在乞求。
“你糊涂啊。”向兴邦从胸腔里挤出悲鸣。
“你和向俨不一样,你一直呆在学校里,你没出过校园,你看过什么社会呀,你哪了解什么人心?向俨他在医院里,医院是最现实的地方,他高中毕业就和他那群朋友——都是有心思的人混在一起,你比他大,但你比向俨单纯多了。兴学,对他来说你很好骗,你明白吗?”
向兴学不明白。
“他为了报复我,和你在一起。”
向兴学不相信,他摇头,“小俨不是那样的人。”
他觉得向兴邦的话很可笑,在一起是向兴学提的,在那之前,向俨从来不曾逾越过,酒吧那一次,也是向兴学喝错了酒。向俨什么也没做,怎么骗他?向兴学怎么可能相信一个为了去山里看他一眼愿意连上几个大夜的向俨一直在骗他?
不可能的。
“他对我很好。”
“你有没想过他为什么要对你好?你跟他几年都没见了,他忽然让你住到他家去,这正常吗?你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你被人卖了都不知道啊。”
向兴邦掏出手机,给他看向俨发的短信“最近玩女大学生玩得开心吗老爸?我也跟你说一个开心的事,我把你弟弟搞了。”
短信附件里有照片,向俨冲着镜头眯着眼笑,他裸着上身睡在床上。
向兴学忽然跪不住了,一屁股坐在自己的腿上。
水泥地上真的好凉。
他想起向俨从地上坐起来,如临大敌地把猫塞到狗子怀里——他知道敲门的人是向兴邦。
那猫才来家里几天啊,向俨就那样护着它。
第三十九章 冷死了
向兴邦把向兴学扶了起来,他没有皱眉头,额头上却长出了深深的褶子,他说:“这事儿我不怪你,是我没把儿子教好,你也别太难过。”
向兴学一低头就看到香炉里灰白的香灰,香灰中间插着十几根短短的残香。
向义武去世的时候,身体在这堂屋里停了三日,细细的香一直烧,熏出袅袅的青烟,盘桓在屋子里,掩去了尸体的异味。向兴学和向兴邦轮着跪在软垫上,守他们父亲的魂——他们明明不信鬼神,却还是照着习俗做了。
葬礼的时候,向俨一直没进堂屋,向兴学一开始以为他没来,后来发现他在。
向兴学看到香灰忽然明白了,向俨的眼睛受不住烟熏,所以一直呆在外面。
他明明受不住烟熏,却还是冲进了向兴学的房间,给他开窗。
那一会儿,是骗人的吗?
那时候,向俨说“小叔,今晚和我睡吧”,那种体贴是骗人的吗?
向俨不常喊小叔,一旦喊出来,就很乖巧,他问“小叔,你哭了吗”、他端着酒说“小叔,我敬你”、他在向兴学的怀里流泪,边哭边说“小叔,我好冷啊”,这些情绪都是假的吗?
向兴学膝盖打了个颤,他又跪了下去。
香炉里还立着未烬的残香,被烧成灰的细香倒在尘埃中,依旧保留着笔直的形状。
他用手掌撑着地面,把腰立起来。
向兴学想,还喜欢着呢,欺骗也好,阴谋也好,他还喜欢着呢。更何况所谓的欺骗和心机,不都是向兴邦说的吗。又不是向俨承认的。向俨只是发了一条短信而已。
“哥,就算他骗我,我也喜欢他。”向兴学声音打着哆嗦,鼻头发酸,“我喜欢小俨。”
他能怎么办呢?
他就是喜欢向俨啊。
哪怕向俨利用他来气向兴邦,他也还是控制不住那种喜欢的情感。
喜欢着呢,停不下来啊。
“我喜欢他。”
“我喜欢他啊。”向兴学自暴自弃地喊了出来。
向兴邦打了向兴学一巴掌,“你贱不贱?”
向兴学没说话,耳朵里嗡嗡地响,脸也火辣辣地疼,但他忽然平静了下来。
“哥,小俨是个好孩子。他毕业的时候,代表所有医学院的毕业生,在礼堂里宣誓;有人告诉我,他高中毕业的时候,也在主席台上讲话。他小学,我看着他念书,他一直是第一名。他是一个好孩子,现在还是一个好医生,他治病救人,病人喜欢他,感谢他。他很好,哪里都好。”
“哥,你是一个好的兄长,为什么不能做一个好的父亲呢?向俨为什么要报复你,你不明白吗?嫂嫂还在的时候——我上高一的时候,带小俨去看电影,我看见你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我拉着他去打电动,电影也没看成,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你出轨,我带他避开一次,他就能不知道了吗?一个小孩儿,在小学就知道自己爸爸婚内出轨……嫂嫂那么好,您不是说你只爱嫂嫂一个吗,你为什么不能好好地和她在一块?去上坟,清明节,我和小俨去看他妈妈,我看见您买的玫瑰,你不是爱她吗?你怎么能?”
“我喜欢小俨,我想照顾他,我想给他很多的爱,想让他一辈子都被宠着……他是一个很温柔的人,他是你的儿子,你为什么不理解他?你为什么能把他说成那样?他那么好。”
向兴学喃喃地重复了一遍,说给自己听,“他那么好。”
向兴邦蹲了下来,向兴学看着他眉宇间的沟壑,忽然觉得他一下子苍老了十几岁。
“你也还小呢,你也不懂事,要跪就跪着吧。”
向兴学想不起来他到底跪了多久。
宅子里清清冷冷,只有他一个人跪在堂屋里。
能不怨向俨吗?
不能。
可向兴学还是喜欢他。
“向老师,旻旻喜欢你。”黄桃的声音在风雪里细如游丝,“您知道吗?”
向兴学点点头,用手搓黄桃的胳膊。
“但是您爱着向俨哥哥。”女孩儿又说。
向俨哥哥这个称呼让向兴学一下子警觉起来,向俨许多年没有被这样叫过了,上一次喊向俨哥哥的人是同同。
但同同走了。
“是不是冷?”
“还行。”
“腿上痛?”
“僵了,没什么感觉。”
向兴学的心往雪里沉了沉,黄桃是冷了,腿僵了。
“上身要动一动,动一动就热了。”
“向老师,我会不会死在这里?”黄桃问。
“不会,我在这儿,就不会让你死掉。”
“您真好。”小丫头沉默了一会儿,“我一开始不喜欢旻旻,我觉得他没有主见,做什么事都要问你,后来……我在追我男朋友的时候,我也总是找他……我感觉出来了,旻旻喜欢你。有时候我想,他这个人怎么这么贱呢,喜欢你还要让你讲俨哥,心里不会觉得难受吗?但是人就是挺贱的吧,因为喜欢,所以想知道你喜欢的人是什么样的,单恋真的好苦,旻旻也挺好的,挺好一个男孩子,在您面前卑微到了尘埃里。我不是想给他说话,单方面喜欢一个人自己就得承受这种卑微和痛苦。
“但是您是怎么回事呢?和俨哥在一起那么久,还是把自己放在一个很低的位置里,你说你们的故事,一直在夸俨哥哪里哪里好,可是我总觉得您不开心。是我感觉错了吗?
“我刚刚想,我要是死在这里,我有什么最后的愿望,我想了半天我还是觉得不要死比较好,我爸妈好不容易把我拉扯到二十几岁,我好不容易把我男朋友追到手,我不能早早地死了。但是我要是真的死了,您跟他们说一声,我不后悔来这里,我永远都不要做狗仔,要想我,但别太想,象征性地想个一两年就行了。
“然后,其他的呢,我希望你和向俨哥哥好好的,但是如果喜欢俨哥,喜欢得太难过了,那你能不能考虑一下旻旻……但我还是最希望你跟俨哥好好的,希望旻旻能遇见适合他的人。”
黄桃的话全被厚厚的围巾兜着,含含糊糊、绵绵软软的话却让向兴学难过得将要窒息。
向兴学许久没哭过了,父亲死的时候没哭,被网络暴力的时候没哭,送同同的时候没哭,被向兴邦胁令着跪在堂屋里他也没哭,后来向俨和他道歉,他难过死了也只是觉得鼻头发酸。
这会儿,听着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絮絮叨叨地说心里话——抱着担忧与恐惧,把不敢说的,不愿意面对的,害怕的,希望看到的统统说了出来,向兴学的眼泪一下子冲上了眼眶。
他都不知道自己该为什么难过了。
灰白的天地之间,无穷无尽的原野之上,风在哭,雪在哭,向兴学也想哭。
他不懂人生为什么有诸多无奈,首先是生死,其次是爱恨,这两样中任何一样都能让人这种渺小的生物痛彻心扉,他一下子遇到了两样。
受伤的黄桃可能会被冷风吹死,她却还挂念着向兴学的感情。
向兴学情路也坎坷,他与向俨的嫌隙可能就生在那一次的短信上——跪就跪了,他还信向俨的感情不假,他觉得向俨只是临时起意要气一气向兴邦,可是后来向俨终于出现在堂屋里,他说的第一句话是“对不起”,第二句就是“如果你想,你可以回去。”
回去哪里呀?心都丢了还能回哪儿去?
向兴学跟他说:“别让我回去了,我们好好过行不行?”他总觉得自己先得到人,努力努力就能得到心,可是向俨还是说“没有”爱上,五年了,安全套都用掉了几十盒,还说“没有”。
黄桃眼皮上粘了雪,那雪像是有千斤重,压得她眨眼都困难。
她两眼将要阖上,向兴学看着她,忽然做了决定。
他拉开了红色羽绒服的拉链,让冷风从毛衫的缝里侵入身体。
向兴学比黄桃多活了十几年,父母都去了。
他最挂念的人是向俨,可是他和向俨好像也分手了。
他还有许多其他的牵挂,但这些牵挂好像都不值一提。
向兴学不想辜负小姑娘的嘱托,但是黄桃的前提是她要是死在这儿,向兴学也说过不会让她死在这儿。
第四十章 哦哟
“不可以。”黄桃一下子睁开眼,睫毛根上挂着小粒的冰花,她按住了向兴学的手腕。
向兴学挫了两下才脱下拉链根,“先不脱,你靠着我,我用衣服裹着你。”
他把黄桃按在怀里,才觉出女孩儿的瘦小,她身上穿了七八件衣服,抱起来却还像个布娃娃。
为了解拉链向兴学把手套脱了,手上积攒许久的热气散在冷风里,由暖转凉的感觉比一直冻着还难受,热血奔涌着朝手上流淌,一下子撞上冰封的大坝,血液好像卡在了手腕上,几秒之后,血也被冻上了,冷气在身体里走,从腕上沿着血管冲向大脑和心脏。
脱个手套便冻成了这样,向兴学不敢想如果他直接脱了羽绒服会怎样。
向兴学拽着两瓣羽绒服左右扯了扯,把自己和黄桃紧紧地裹在一起。蓬松的外套一下子被扯得紧实致密。
黄桃把他胸口漏风的地方堵上了,小丫头外套上却还有寒意,向兴学身上的温度一下子降了不少。
他被冻得发抖,下巴一直颤。
“好一点了吗?”
“嗯。”
黄桃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问:“老师你衣服口袋里是不是装了什么东西?”
“怎么了?我兜里好像没装东西。”
“可能是商标吧,戳在我背上。”
“那就是商标吧。”向兴学脑子被风吹钝了,下意识地重复黄桃的猜测。
他反应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黄桃说的衣服口袋不是两侧插手的口袋,“这衣服胸口有口袋吗?”
“是有的吧,我记得有。”
他俩又静默了一会儿。
“我觉得不像是商标。”
“戳着疼吗?”
“疼倒是不疼……”黄桃从向兴学的衣服里钻了出去,脱下手套在心口的位置掏了掏。
向兴学听出来她拉开了一个拉链,他穿衣服的时候真没找到衣服里面的拉链。
“妈妈呀。”小姑娘声音都叫破了,整个人不似先前那样低迷。
向兴学低头,看到黄桃从他胸口的口袋里掏出了一片暖宝宝。
又一片暖宝宝。
又一片。
……
一共十片暖宝宝。
旷野上少见的几抹红全都聚集在一起,枣红的小马,大红色的羽绒服,还有暖宝宝红橙相交的包装纸。
向兴学说不出话来了,浑身酥酥麻麻,像走过电。
他给自己胸口上贴了一片,给黄桃身上贴了四片。
“等会儿凉了再换。”向兴学把黄桃衣服掖好,又给她套上手套,把小丫头浑身上下捂得严严实实才戴上了自己的手套。
“诶。”黄桃兴奋得叹了口气,“这是什么绝美爱情啊,世界上怎么会有俨哥这么好的男朋友。”
向兴学笑了笑,然后为自己的粗心感到羞愧。
这衣服他穿了有两个星期,一直以为是厚重的款式,没想到重量都是被暖宝宝赘的。他胸口一直贴着向俨的好,可他一直不知道,一直为自己难过。
向兴学又想起来了,向俨那一次为庆祝猫猫的失而复得,请他吃烛光晚餐,碰杯时,小朋友西装袖口露出反光的表盘和深蓝色的表带。那一块表算不上贵气,打完折五万块不到,没有向俨身上穿的一套西装值钱,也比不上小朋友戴的其他表,表盘上没镶钻,耀眼都靠玻璃反射餐厅顶灯的光。
向俨戴着了。
那日的葡萄酒好像格外醉人。
回家的时候,他们并排走在人行道上,向兴学喝多了酒,脚步虚浮,走得歪歪斜斜。
他总是想那块表,有点儿高兴,又不敢太高兴。
他被乍起的秋风吹到墙边,被向俨拉着手腕拽到路中央。
向俨一直没松手,不轻不重地扣着,向兴学大着胆子摸到他的掌心,把自己的手指塞进他指缝里。他脑子不清不楚,对了半天才找到十指相扣的方法。
终于握紧了手,梧桐的叶子飘飘转转地落下,掉在地上,落成小小的声响。
向兴学想:真好啊……
他一下子想不起来是什么好,甩甩脑袋继续想。
他停下脚步,低头看叶子,还是想不起来什么好,一时间想得挠心挠肺。
向俨陪他停下来,问:“怎么了?”
向兴学摇头,可他忽然又觉出另一种好,“真好啊,秋天到了。”
向俨“嗯”了一声,牵着他继续走。
路不长,但被他们走得很远;秋夜风凉,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