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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假如我不爱你-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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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问我什么时候知道我和苏锦溪的关系。事到如今,我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和盘托出后林凯半天没有接话,既没骂我,也没有安慰。不过原本我也不值得安慰。
  “你之前不知道吗?”我问他。
  林凯一口否认:“从没想过会是这样。”
  对于他的回答,我并不全信:“你们认识那么多年……”
  “这你就错了。”林凯呓语般道,“我跟唐闻秋的确共事很多年,最早时他还没有正式执掌唐氏,我算是跟他一起打江山的元、勋。但我们的交情,很大程度上只在工作。而且你也很清楚,他不是会跟人分享私生活的性格。”
  我对此不置可否,却还是忍不住说:“苏锦溪十几岁就和唐闻秋一起拍全家福,几乎是唐家的一份子,你不会没有见过他吧?”
  林凯从烟盒里抽烟的动作顿了一下,接着拿出来两支,丢了一支烟给我,慢悠悠地道:“我不也没见过你吗。我认识你是在你来实习的时候,认识苏锦溪倒是早一点。他给唐氏代言,来来去去打过几次交道就认识了。以前我隔着电视屏幕看他还以为他很高冷,事实上大多数时候他的确很安静,只是从不会让人觉得冷淡。跟唐闻秋相比,苏锦溪就像是冬天的太阳,不强烈,不灼人,温暖得刚刚好。”
  这一定是我听过的关于苏锦溪最诚恳也最贴切的评价。
  因为我认识的人里不论男女,聊到苏锦溪最后都离不开一个“帅”字。倒不是那些人浅薄,而是他们没有机会了解关于他的更深的东西。
  林凯却有机会,我也有。可我没有像他那样纯粹的眼睛。
  我想起那位吴总说的话,问林凯知不知道苏锦溪走红前的事。我本来不抱希望,但过了一会儿,林凯却说知道一些。
  “他好像经过什么不好的事。”我隐约猜到那是什么,只是不肯相信。
  林凯似乎想了想,幽幽道:“苏锦溪很少说他以前的事,除非偶尔喝了点酒才会提几句。”
  “他喝酒吗?”
  “没有量,每喝必醉,但酒品比唐闻秋好太多,他不会闹,喝多了只会把自己埋进被子里睡觉。”
  说到这里林凯笑了笑,语气很快又低落下来,接着说:“他最早入行时才十一二岁,听说是因为没钱活不下去,自己找到演艺公司请求表演机会。宁远,你可能不知道,他其实很会唱歌,但后来走红却是因为一部电影。他在里边饰演一个连台词都没几句的少年吸毒犯,然后一举拿下当年多个电影节最佳新人和最佳男主角。”
  “那时他多大?”
  “十八。”林凯朝我看过来,“有趣的是,唐闻秋也是十八岁开始接手唐氏的事业。他们两个都是少年成名。”
  我在想我的十八岁在干嘛。
  那一年我考上唐闻秋曾经读过的大学,好说歹说得到他的允许进到唐氏实习,当然,那一年我做的最值得一想再想的事,是把唐闻秋上了,却没能把他变成我的人。
  再想想苏锦溪,他少年成名我知道,但我绝对想不到他是因为穷才入演艺圈。
  以我的猜测,他认识唐闻秋不会晚于十四五岁,而唐家的风格和手笔,认识之后他不可能再受穷,所以十一二岁到十四五岁之间的那几年,苏锦溪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再往前呢?归根到底他又是为什么穷到活不下去?他难道没有家人…我们的父母亲又在哪里?他们又是什么样的人……
  我想得头痛欲裂,拼命抽烟也不能缓解丝毫,林凯发现了,关切地问我有没有事,我把头死死抵在椅子背上,摆手让他不用担心。
  等忍过一阵,我又要了一支烟,林凯给我点上,小心翼翼地问我是不是出院太急的缘故。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提我为什么住院,但他肯定是知道,所以他说苏锦溪时言语间对我总是诸多顾忌。
  “苏锦溪走之前短暂清醒过。”他突然说。
  我把烟拿开,转头看着林凯。
  他惨然一笑:“我不在现场,具体情形我也不清楚,但听说他醒来后好像是哭了。至于是不是真的,又为什么哭,恐怕就只有唐闻秋知道。”
  心口像被巨石压着一样难受,可是相比苏锦溪的死,我这点难受只会显得矫情,我稳住声音,问林凯:“唐闻秋一直陪着他吗?”
  “应该是吧。”林凯答得模棱两可,“我是接到消息后才赶回来。之前的事都是从别人嘴里东拼西凑来的。不过有一件事是确定的。”
  我定定地看着他,等他那句确定的话。可林凯迟迟没有再出声,好似已经到了他喉咙里的那件事,比死字都难讲出口。
  “到底是什么?”我忍不住催他。
  林凯把嘴里抽到底的烟蒂摁在手边的凳子上,带着从未听过的哭腔说:“苏锦溪自愿捐献遗体用做医学研究,唐闻秋不同意,但最后还是捐了眼、角、膜和一只眼球。”
  “可是……”
  我却说不下去。
  苏锦溪这么做,简直像是对我,也更是对唐闻秋的惩罚。他的确善良,可同时也别任何人都狠决。遗体捐作医学研究,就相当于唐闻秋连他的骨灰都捞不到……他不同意才是正常反应。
  双手捂在眼睛上,感觉有湿热的液体飞快的涌出来,喉咙里也哽得发痛。可是在苏锦溪的灵堂上,我却没脸哭出声。
  “……我看过,没看出来……”
  林凯伸手在我背上拍拍,却没说什么。
  我想起唐闻秋跟姓吴那人说的话,他说要给苏锦溪最后的清净和体面,所以他拒绝办追思会,大概也是这个原因,他还说他没有愧对苏锦溪。
  唐闻秋愧不愧疚,我不知道,可我此刻却是愧疚的。我的确从没有想过,当我以赴死的心情准备把我的命给他时,苏锦溪是否愿意接受。
  显然他不会。
  所以其实到头来,不是我救了苏锦溪,反而是他救了我,以他的命为代价。


第49章 第四十九章
  因为唐闻秋坚持,追思会到底没搞成,守灵隔天上午举行火化仪式,我却没参加,头疼得太厉害,被林凯打发回医院,打完针睡一觉,醒来就只来得及赶上落葬。
  墓地是唐闻秋选的,也是唐家的祖坟,他把苏锦溪跟唐家先祖葬一起,倒是印证他说的那句,无论生死苏锦溪都是他唐家的人,至于是以什么身份,反正也轮不到别人质疑。
  尽管是秘密进行,来送别的人还是不少,大多都是唐闻秋那边的关系,苏锦溪以前要好的圈内人来了几个,据说前经纪人也在,但我谁都不认识,也不关心。倒是没想到顾倾书也来了,一脸肃穆地跟在一个戴墨镜的高个男人身边,远远与我对视一眼,点点头便转开了。
  在一行悼念的人里,我的身份无疑是最尴尬的。外面那些传闻早恨不得把我妖魔化,真正知道真相的人却太少。
  况且那些人会在这里出现,原本就是唐苏的拥护者,看我的眼神就难免复杂,仇恨的厌恶的好奇的探询的,什么都有,总之无一例外,并不友善。
  我不在乎。
  只是离人群越远,越忍不住要想东想西。人这一辈子,到底要经历过几次这样的送别?而我半年还不到,就送走两个。
  视线穿过层层人群,捕捉到最前头的身影。唐闻秋一身黑色,就连微微佝偻耸立的两片肩胛,都仿佛透着沉沉的悲伤。
  摈弃怨念不说,唐闻秋也没有比我幸运多少,某种程度上,他或许比我还要更惨一些。
  他的母亲走得并不体面,他的父亲,年轻时讲究玩乐,年老开始注重养生,结果还是没能撑过六十;王妈是他的奶妈,爱他,敬重他,却从来也最怕他,在他面前就连说句家常话都不敢,至于苏锦溪就更不用说。他们都是唐闻秋的至亲至爱,他却毫无选择地,一一将他们送走。
  我不是心痛唐闻秋,也没有试图为他开脱什么,他做过的事,我仍然不理解难接受。我只是在这一刻,因为失去同一个亲人而对他似乎有些感同身受。
  林凯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过来,给我丢了一支烟,却没有打火机,他在我肩头意味深长拍了拍,朝天吐了一个看不见的烟圈。
  “不过去再看一眼吗?”他问。
  我下意识地把烟捏碎了,苦笑道:“要看早上就该看。”
  林凯转头看我:“头还疼吗?医生怎么说?”
  我摇摇头:“没事。”
  “真没事?”
  “医生也说不准,有人恢复好一点事都不会有,也有人变成傻子。我算走运,以后最多记性差一些。”我望着远处的身影,不在意地笑笑,“其实不记得,也不是什么坏事。”
  已经陆陆续续有人离开,但也有人这时候才急匆匆赶来。
  是个瘦高的年轻女人,硕大的墨镜遮去大半张脸,却还是看得出样貌气质实在不差,她似乎跟唐闻秋关系很不一般,竟然能在这样的地方得到他的拥抱。
  “那是谁?”我问林凯。
  他沉浸在他的思绪里,这时回神看了一眼,把嘴里叼着的烟拿下来,语调很是意外:“不是说不来,怎么这会儿又来了?”
  我不耐烦,用肩膀撞他:“能不能说句明白话?”
  “苏锦溪的前女友。不过早分了,你不认识也难怪。”
  林凯说着要走,被我一把拉住:“你说苏锦溪有女朋友?”
  “已经是几百年前的事。你要不要过去认识一下打声招呼?”
  “得了吧,跟我有什么关系。”
  林凯没管我,自己过去跟那女人说话,她仍然斜靠在唐闻秋胸前,频繁拭着眼泪,样子看起来对苏锦溪用情颇深,或者余情未了。
  其实也不难猜测他们分手的原因,男人和女人,唐闻秋和她,苏锦溪不过是做了他想做的选择。
  让我意外的只是,原来跨越性别的情敌之间,居然可以这样和谐。
  这一次我依然没有等到最后就独自离开。
  其实除了那份迟来的鉴定书,我和苏锦溪根本没有机会建立多深的感情,因此对他的不舍,也远不及唐闻秋他们的万分之一。
  一个人的离去意味着结束,而我的生活,却迟迟未能恢复平静。
  没有人去刻意澄清我跟苏锦溪以及唐闻秋之间的关系,所以我依然是破坏他们感情的第三者,依然是人人都可以指责的过街老鼠,出门一步都成了需要冒生命危险的事,网络上的谩骂诅咒更是喧嚣尘上。
  工作自然没办法再进行,之前提出的辞呈,在发生这么多事后终于自动生效。不过安森到底仁慈,不但给我数额可观的赔偿,还特意打电话问我需不需要帮助。
  我谢绝了他的好意。
  “我很意外,”临挂电话前,安森有些欲言又止,“但我的心意还是一样,如果你改变主意,我随时可以……”
  我靠在沙发里,对着天花板笑:“可我无意再做第三者。”
  安森在那头沉默良久,似乎对我这样的回答觉得意外,只是碍于我们认识一场的情分,才没有把话说的难听。
  “我们也可以是朋友。不管你信不信。”
  我看着安森挂掉电话后发来的短信,倒也没有怀疑他的真诚,只是心里有些同情他的执着。
  而且,我并不需要什么朋友。
  我把大把的时间用来睡觉。
  但其实真正睡着的机会很少,要么睡着了,也是连连做梦。梦到苏锦溪,梦到王妈,也会梦到玛丽莎,好像我可怜的人生里,除了他们也再没有别人可以梦。
  程瑞来看我,惊奇于我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颓废,倒是他自己,在我面前抽烟的姿态和频率让人担忧。
  “要不你还是跟我走吧。”陈瑞下决心似的拍着膝盖,“做什么都好,就算不干活,老子也养得起你。”
  我听得差点被一口气噎死:“你养我?那要不要把许竟先休了?”
  他瞪着发红的眼睛,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我是说我可以……”
  我不耐烦:“我有钱。而且也有事可做,为什么你就觉得我需要接济?”
  “你总不能躲在这里一辈子。”
  “谁说我是躲。起码现在状况好多了,已经没有人找上来往我门上喷东西,就连楼下好像也清净很多。”
  程瑞还是忧心忡忡:“可是网上那些怎么办?”
  网上的事,当然往上解决。程瑞毕了业就丢了专业,我跟他恰好相反,丢了很多别的,唯独所学的东西,一直跟工作密切相关。
  最近虽然挺尸的时间多,但不睡觉时,我便全身心泡在网络上。翻那些诽谤的帖子,一个个往前翻,追根溯源,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我也试着研究苏锦溪那位前老板吴某某,大致知道那根本就是个无赖,十几年前开了一家艺人培训机构,十几年后还是那个鸟样子,最近更离谱,已经几乎快要倒闭。倒是个不错的发现。
  程瑞待到晚上还不走,说要在我这里过夜,我是无所谓,只是没心情做饭伺候,便让他自己找地方解决晚餐。
  “你呢,不吃吗?”他肚子叫的声音我都听得见,却还在跟我磨唧。
  我对着电脑头也没回:“不饿。待会想吃再说。”
  “那我给你带回来。”
  程瑞马大哈一个却这么有心,两小时后果然给我带回不少东西,其中还包括两样我绝没打算碰的,我把笔记本丢开,靠在沙发上看他忙活,等他自己开口。
  “这面不错,我让人把汤另装出来,你自己拌一拌就能吃。”他盘腿坐在地上,说话时手里还忙个不停,给不知道哪来的小奶狗喂水。
  茶几上摆着好几样,我动也没动,他过了一会儿撇头看我,又看看茶几上的东西,笑着说:“出去转正好碰到卖臭豆腐的,就买了一碗。我知道你嫌味道不好闻,忍一忍我弄完这个就解决它。”
  “狗又是怎么回事?”
  “这个啊,”他揉着狗头,咧着嘴,真以为自己做了多大的善事,“就是人家在卖,我看着可爱就买下来。刚满两个月,已经打过疫苗,很正规的来源。”
  我看着那条金毛,品相的确不错,可我还是敬谢不敏。小时候失去过一个忠实伙伴后,我已经不想再试第二次。
  “你打算带回去给许竟养吗?孕妇养狗,也不是不可以,但你爸妈一定不会同意。”
  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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