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野人踪-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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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三分钟后,洞底传来了三次一短一长的哨声。
“是通的!”几个探险者非常兴奋,他们用英语不知道说了什么,何叔对陆月歌和陆宇京说,“他们现在要下去,估计要几个小时,我们三个在这里等他们。”
“叔叔,我也要下去!”陆月歌扯扯何叔的衣服,他抬着头,亮晶晶的眼睛里满是期待。
“哎不行不行,这太危险了,你又没经过训练,出了事我们可付不了责任,听话啊。”何叔捏捏他的脸蛋说道。
“我自己都敢一个人进来了,我不要你们负责,叔,求你了,”陆月歌可怜兮兮地看着何叔,“肯定没事的,你看威尔逊都下去了。”
“六月听话啊,等你大学毕业后再来也不迟,你这不是为难人家嘛。”陆宇京也劝到。
小家伙记不住教训,天天就知道往这种地方跑,真是被山怪勾住魂咯。
小夏掏出巧克力哄他,“哎呦,小家伙还生气了啊,这种地方可不能自己一个人来,出不去见不到爸妈怎么办,吃不到好吃的东西怎么办?”
陆月歌气鼓鼓地转过身,“我看到杂志上说,外国有人13岁就自己去别的国家了,去雪山草原峡谷游玩探险,为什么到我这里就很危险了呢,现在你们还带了这么好的装备,也不肯带我下去。”
他小声嘀咕着“我都带你们来我的秘密基地了,你们还不肯带我下去,那以后我自己……”
几个大人哭笑不得无言以对,最后由何叔和陆宇京在上面留守,芳哥第二个下去,然后是温蒂,最后是陆月歌和安德里斯。
缓缓降下去的过程中,陆月歌心脏砰砰直跳,不是害怕,而是兴奋的,从那么高的地方下降,只靠一根绳子,碰不到石壁,他感觉到了飞翔一般的感觉。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脚碰到石壁了,却还没到地底,原本垂直状的竖井到这里变成了离地面约40多米的斜坡,可以扶着井壁慢慢挪下去。
下到地面,又是另一幅奇观。
这里的洞厅比上面还要宽阔一些,温度好像也更低了一点,地下和一些岩壁上,密密麻麻镶嵌着黄白色的大大小小圆溜溜的石珠子,这是陆月歌在别处的洞穴没有见过的。
到处都是层层叠叠、形态各异的钟乳石,灯光一照,满洞的石钟乳表层反射出点点幽幽荧光,一闪一闪,衬着高高矮矮的石笋,好像这地底藏着险峻奇峰、星空宇宙。
“Ohmygod;whatagreatmiracleitis!”
“这些亮晶晶的东西是什么,我在别处都没见过呢。”陆月歌问旁边的芳哥。
“这些会反光的是方解石结核,是一种矿物质,确实比较少见。”芳哥解释道。
他觉得这小孩真的挺神奇的,一般人看到这些从未见过的神奇的东西,总会好奇地摸摸,但是这个好看的小孩却不会,他只是凑近了去看,不会破坏这些钟乳石,连触摸都会尽量避免,看到好看的石头也不会捡到自己口袋里,他只会睁大眼睛细细欣赏,把这些美丽的景象刻到脑海里。
就好像守护者一般。
主洞右边有两个小一些的侧洞,其中一个地势较低的还蓄满了水,清澈见底,偶尔还能看到几只小小的盲鱼游过。
探险者们继续拍照测量,最后还采集到了一快不知道什么生物的化石。
这处洞穴很长,岔洞无数,洞中套洞,有些洞口长在距离地面高高的岩壁上,熔岩堆积物滑溜溜的,根本趴不上去,有些洞穴被深深的地下水挡住了去路,他们探不到的地方太多太多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小夏看了手表,时间已经不早了,出去同样要花很长的时间,稍作休息后,众人准备原路返回。
陆月歌还没看够,他多想走完这神奇的溶洞,看看洞穴的尽头是什么样的……
出到洞口已是七点多钟,夏日昼长夜短,太阳坠下山头,光芒万丈,天边的云朵都被染成了金色。
一出洞口,沐浴在广阔瑰丽的苍穹下,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洞里幽暗神秘,洞外天紫地绿,让人不得不感叹大自然的神奇造化,人类在这天地间如此渺小。
科考队在这里一共呆了五天,陆月歌作为一个合格的当地小导游,带他们翻山越岭,勘察了不少地方。
第六天一早,他们在晨曦中离开寨子,踏上了更雄伟、更令人流连忘返的下一个目的地。
陆月歌站在山上目送吉普车消失在弯弯曲曲的山路间。
也许这里的风景比不上别处的更壮美,但是在陆月歌心里,故乡永远是最美,永远是最爱。
开学的时候,何叔果然信守承若,传达室的爷爷给了他一个厚厚的信封,是从省城寄来的。拆开一看,里面有三十多张照片,有十张是大家的合照,其余的全是他的照片,跟小猴儿玩耍的,手臂粗的花蛇盘在他肩膀的,躺在树枝上的,在清澈的河里游泳的……
还有何叔写给他的一封信,写了自己又启程去了哪些地方探险勘察,描绘了那里的风景,那里的风土人情……还要他好好学习,好好保护家乡的景色,做一个有用的人。
陆月歌很喜欢这个见多识广,总是乐呵呵的叔叔,两人经常书信来往,保持了两年的笔友关系。
在陆月歌读初三的时候,来信人变成了何叔的一个同事,信里说何叔在C市探险的时候为了救人被山洪冲走,山里条件简陋,救回来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陆月歌把何叔寄来的信件和照片放到自己存了很多宝物的铁盒子里,寒假的时候,他带着香烛纸钱和米酒,再一次去到他们当初一起勘察过的那个洞穴。
北风呼呼,树枝上挂满洁白晶亮的雾凇,洞口里面有一具长长的蛇骨,也不知道死了多久。也许跟人类一样,是病死的,老死的,跟别的动物搏斗死的……
陆月歌点上香烛,斟过三次酒后,他打着手电,穿过狭窄的通道进到洞穴里,把一张两人合影的照片放在一处石台上。
他不是第一次经历亲友的离去,无论是人类,动物,植物,他们都会在某一天慢慢停止呼吸,体温消散,在某一个地方,缩小,干瘪,腐烂,最后慢慢与大地融为一体……
他们曾经存在这个世界。
太婆说过,万物有灵,死亡并不代表着终结,万物存在轮回交替中,也许在某一天,他们会以某一种形式再次降临到这个世界。
何叔,一路走好。
第4章 第四章
进入21世纪,人类星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科技与经济飞速发展,外面的世界日新月异,但穷山恶水的地方还是处在闭塞之中,一些族人开始外出打工,寻求生存新路。
寨子里的孩子多是小学毕业或初中毕业就不再念下去了,读高中的不多,能考上大学的更少。陆月歌从小就像个野孩子一样喜欢在山中游荡,寨子里的人都没想到他会一路升高中,读大学。
太婆也曾想把这个最喜欢的曾孙留在身边,将来继承自己的衣钵。
鄢烈坚决反对,好男儿志在四方,读了这么多年书,怎么能一辈子在穷山僻壤窝着呢。
鄢烈是陆月歌一个姑姑的儿子,姑父鄢雁平是跟他们寨子隔了几十里地的壮族人,曾经是陆月歌的中学老师,他们家现在搬到县里了,陆月歌高中就是在县里读的,和鄢烈一个学校,所以表兄弟两人也比较亲近。
鄢烈觉得不忘传统是好,但糟粕就应该去掉,有些巫术纯粹就是封建迷信。
他母亲生前因为生病去医院一直治不好,后来找神婆做法起了点作用,从那以后就开始信奉神婆,不停旁人劝告,变得神神叨叨,行为诡异,最后在世纪末那场席卷全国的**功风暴中自焚而亡。
鄢雁平读过大学,见识也广,因为出身贫困,所以非常清楚地知道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他曾多次带人到各个偏远村寨做教育宣传,捐书捐物,不少孩子能上学识字都是有他的一份功劳。
“月歌啊,要好好读书,读大学,外面的世界很精彩,现在的社会发展得太快了。”鄢雁平总是这样说。
鄢烈赞同地点点头。
陆月歌点点头又摇摇头,“姑父,我要读书,但是读完书后我还是要回山里的。”
“哪有读了那么多书的人还会回去那穷旮旯?!”鄢烈不明白表弟的想法。
陆月歌早就想好了,“虽然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是我喜欢更喜欢山里,喜欢森林里的树木和动物,我以后想读农业大学,学习怎么让植物长得更好,山里的动物更多。”
从九十年代末到现在,国内各个领域都发展得很快,但同样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城市里坏境污染严重,村寨大力伐木开荒,短短十几年间,森林覆盖率锐减,很多动物也失去了踪影——陆月歌亲眼见证了这一切。
心里百般滋味回转,即为能吃饱穿暖生活水平提高感到高兴,也为动植物减少伤心。
鄢烈很不理解,为此还生了好几天的闷气。
鄢雁平叹气,他意识到自己狭隘了,现在的人越来越功利,有钱才代表成功,绝大部分人都是奔着富裕安逸的生活去的,但是也有一部分人,因为热爱而甘愿多年窝在小岛研究海鸟,在森林寻找和保护珍贵植物,在茫茫戈壁雪山研究保护野生动物……
只愿他到时候不要被外面的花花世界迷失了自我,始终如一。
执意要选农业大学的陆月歌自然是遭到了家人的反对和寨里人的嘲笑,陆月歌都微笑应付过去,坚持自己的想法。
高考一结束,他就拿了蒙仁峰的身份证直接进了县城郊外的酵母厂打工。开学的时候,阿爸阿妈卖了两头猪,加上平时省下来的,总共也只有两千多块钱。他自己打工攒到了两千六百六十块钱,蒙仁峰给了八百,最后又跟鄢雁平借了一点,这才交得上学费和剩余一点伙食费。
九月初,他和鄢烈一起搭火车去了省会莨市的大学报到。兄弟俩人在不同的学校,彼此学校只隔了一道墙,但也不算近,毕竟大学大的很,骑车也要二十多分钟才能到。
大一新生住的是旧宿舍,看着有很久历史了,暑假好像简单装修过,上下铺一共八个床位,中间走道是几张长条桌子拼成的书桌,里面有卫生间有热水,上面还有两台小小的吊扇——比以前初中高中住的宿舍好多了,初中他们住的是几十人一间的大宿舍,卫生间澡堂都是公共的,六年来无论春夏秋冬洗的都是冷水,食堂的饭菜油水少得可怜。
他们宿舍只住了七个人,其中五个都是本市的,另一个是外省的。都说大学同学的交情比较淡薄,确实也差不多,互相介绍后,大家都捧着自己的手机电脑很少说话了。
陆月歌带去了自己做的龙眼干和香蕉干,自家晒的香蕉干卖相比不上外面加工的,他放在桌子上招呼舍友们吃,舍友们都没动多少,于是还有一包红薯干他就没好意思拿出来了。
下铺的一个满脸痘痘的男生挺热情的,他一边吃一边说,“哎,这香蕉干还挺好吃的,你家是种水果的吗?”
陆月歌笑笑,“只是菜园边上种了几棵,吃不完就晒干存着。”
“你家是哪里的啊,还有菜园?”痘痘男张夫宇没看出眼前这个留着半长头发,看着很帅很特别的男生是从山旮旯来的。
“农村都有菜园啊。”陆月歌笑道。
“哎……”张夫宇挺惊讶的,“那你是自己选的这个学校吗?我是被家里人逼的。”
坐在靠门口下铺的黄晓舒也从手机移开了目光,好像找到了队友,“我也是被逼的,我从来没想过要读这个学校这个专业。”
“我是无所谓了,听说很多毕业的师兄师姐都不会从事这个行业。”另一个小个子男生搭腔道。
“这个专业挺好的吧,我读之前也有很多人反对。”陆月歌说。
“那你跟我们相反,你对这个专业是真爱了。”黄晓舒笑道。
同是天涯沦落人,两人有了共同话题,张夫宇说,“军训完后我估计要转专业。”
“我也有这个打算,感觉以后工作堪忧啊……”
农业类是大学里的冷门专业,大多数人对农业专业是抱有偏见的,农业,不就是种地养猪吗,再怎么科学地种地养猪,还是跟高大上挂不上钩。
听说不少人选这个学校和专业,要么是被家里强制要求的,要么是混日子无所谓的,陆月歌跟他们的想法不一样,他是因为热爱才选择了这个专业的。
晚上开了一次班会后,第二天就开始军训了。
高考结束后陆月歌就没再不剪头发,他要开始留长,这是太婆为他去外面读书而占卜问灵后提的要求,说是能保平安。
也许是身体素质好,他的头发长得比常人快很多,才刚三个多月,原本就不短的头发已经长到脖子了。
头发长短他倒是无所谓,阿妈说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给别人剪头发,每次剪头发都要大哭大闹。这些事他都不记得了,后来记事了,阿妈确实很少给他剪头发,没开始上学的那几年,他一直都留着半长的头发。
没想到他们学校这次军训只训一个星期,还是隔壁国防大的学生来当教官的。陆月歌很失望,听说以前的师兄师姐可以去军营训练,还可以摸到抢,现在轮到他们,却只是在学校训一个星期而已,他期待已久的一个月的军营军训就这样落空了。
不知道是仪表抓得不严,还是辅导员去和教官说了什么,陆月歌不用剪头发,他只要每天把头发扎起来,帽子一带,整张脸干干净净的可以了。
军训过后没几天,平时宿舍里和陆月歌说得比较来的张夫宇和黄晓舒都转到别的专业去了,八人间的宿舍里只住了五个人。
大一的课程还算轻松,白天正常上课,晚上一个半小时的晚自习,周末两天都没课,陆月歌就去学校附近的小炒店找了一份兼职开始赚生活费。
比起别人悠闲的大学生活,陆月歌闲暇的时间并不多,静下来的时候,他很想念那连绵的群山,洁白的云朵,跟在身后的猫狗……这是他第一次离家这么远。
大城市比小县城要繁华太多了,高楼耸立,车水马龙,人潮涌动,和自己从小居住的山林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明明人潮拥挤,心里却很落寞,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没有归属感吧。闭上眼睛,他好像听到遥远的大山在呼自己。
离别是暂时的,是为了更好的再相见。
军训的时候,很多女生就知道了植保三班有一个大山里来的少数民族帅哥,高鼻深目的轮廓却是东方面孔的脸尤为俊美,身材高挑,体能极佳,笑起来的时候特别好看。
外貌很出色,但只要他一开口说话,某个字,某个词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