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熹微终明矣-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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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所以他必须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厌恶的负面情绪表露出来,仅此而已。这也是他唯一能做的了……
但如果他犯下错,他绝不会轻饶,他不允许他身边的人在行为上有一丝一毫的差错。毕竟,他是个节律规矩的人,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
“喜欢?”萧云枫看莫凌爱不释手的样子,淡淡开口。
“嗯……”莫凌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萧云枫点点头,对营业员说:“别的款式多拿几件,包括运动鞋,一块结账。”
“好好。”一看要这么多衣服,营业员心花怒放,热情地为莫凌推荐衣服。
“老师,”莫凌有些尴尬,“一件就好,不用那么多的……”
“夏天热,出汗弄得很黏糊,一件够换?”
“哦……”莫凌明白了萧云枫的用意。
包好了衣服,萧云枫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卡递给营业员,示意她去收银台刷卡。莫凌清楚地看到,那是一张百货大楼的VIP卡,不觉感叹,老师真有钱啊!
。。。。。。
来了一趟不能白来,接着,萧云枫又去了超市,买了许多日常用品和熟食零食,而莫凌就如同小跟班一样,默默地跟着萧云枫。
虽然超市里购物的人很多,但莫凌仍觉得气氛十分压抑。毕竟,自始至终,萧云枫一句话都没说。
回到家,二人已经累得筋疲力竭了。
萧云枫从容地拿出一瓶红酒,开封,倒入高脚杯中,坐在沙发上慢慢地品尝,他的动作一气呵成,很是优雅。
“老师……”把买的东西全部放好,莫凌轻轻地走到萧云枫面前。
“怎么了?”
莫凌攥了一下身上的新衣,语无伦次,“老师,谢谢……谢谢您给我买的衣服……我……我不知如何感谢您……”
“不必,”萧云枫打断他的话,“我不缺这些钱。以后你就安心在这里住下,有个地方住总比在外面流浪强。”
“是。”莫凌低下了头。他越来越看不透老师了。这算是关心他还是怜悯他?
抱着新衣服走进自己的卧室,莫凌心里一阵一阵的疼痛。
曾经何时,父亲也给他买过衣服……
“爸,我衣服都破了,您可以,可以给我买一件新的吗?”
“行啊,但爸没多少钱,去集市上挑一件可以吗?”
“嗯。”
……
集市上,他看中一件只有三十快钱的衬衫。父亲仍然嫌贵,在卖家嫌弃的表情下哀求人家便宜点。
“再少点吧,孩子喜欢。”
“三十都嫌贵啊?你干脆去大街上捡一件算了。”
“求求你再少点吧,求求你了。”
……
父亲那么卑微地恳求别人,只为给他买一件新衣。穷人就只有如此下贱才能获取别人的怜悯吗?凭什么?!
父亲……
想起去世的父亲,莫凌已经泪流满面。
父亲,我遇到天底下最好的人——我的老师,可是他讨厌我,讨厌我的肮脏不堪。就像曾经的你,被那些富有的人如此唾骂。我不想那么卑贱,不想寄人篱下,不想遭受别人的白眼与讽刺,可是在这个世上我已经一无所有了,我该不该珍惜老师给我的那份怜悯?还是说,为了自己仅剩的尊严离他而去?我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彼此隔阂的二人,应该如何走下去……
第4章 第三章 开学
很快,到了八月三十的早上。今天,也是D市第一中学高一新生入学的日子。
莫凌起的很早,穿好衣服洗漱完,他站在镜子前看着里面的自己。
略微长的短发,皮肤白皙,眼睛炯炯有神。微微一笑,竟是如此阳光清爽,气宇轩昂。
从今天开始他就是一名高一的学生了。感谢老师能给他一个继续学习的机会,毕竟初三辍学,他很想继续完成自己的学业。
初中时候的他,在班里是前十名,最差的一次,也不过是十四名。曾经辉煌的岁月已经过去,他能否在人才济济的D市第一中学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彩呢?
一年多没上学,可能他跟不上大家的进度了,可是无论如何,他都必须努力。
七点,萧云枫从房间里出来,他也准备好了一切。
白色西服半截袖,整整齐齐,没有一丝褶皱。领口外掐,佩戴着棕红色的领带。半截袖下端被整齐地束在腰里,腰带扎好。黑色的西服裤和皮鞋如墨一般,油光锃亮。
与平时所见的休闲运动装不同,今天的他,浑身上下显示出威严与肃穆,冰寒与桀骜。莫凌好像看到一年前那个手持枪支,冲进房中救人的黑色武警。
本来就是一个人啊,可是为什么会有不同的感觉呢?
“我需要早去整理一下新生的成绩单和学生档案。学校八点开门允许新生进入,这离学校不远,十分钟就能到,一会你赶去便是。”萧云枫淡淡吩咐一下,转身想要出门。
“老师,等等!”莫凌飞快地从冰箱里拿出面包和火腿,递给萧云枫,“老师,早上不能不吃饭的,您……您就凑合吃一些吧……”
也许是他太冷漠,不尽人意;也许是他害怕他再说出伤他心的话,总之每次与老师说话,他就莫名的紧张害怕,甚至张口结舌。
萧云枫淡淡看了他一样,没有拒绝,接过,随手装入他随身的斜挎包里,转身出门。
莫凌嘘了一口气。
。。。。。。
到了时间,莫凌走出小区,朝D市第一中学走去。
萧云枫说的没错,仅仅用了几分钟就到了学校门口。毕竟二者只是差了一街之隔。
门内外已经来了不少报道的学生,大多是家长陪着来看看班级如何,班主任如何。莫凌心里偷笑,如果高一(21)班学生看到他们的班主任仅仅比他们大五六岁,是不是顿时就呆若木鸡了呢?老师太年轻了,他能不能教好高中的学生呢?
事实上,莫凌小看了萧云枫的实力。
从南门进去,雄伟的教学楼1呈现在眼前,有五六层那么高。白色的墙壁有一种饱经沧桑的感觉,一看就知道是书香门第。两边大道弯曲延伸,直至右边的办公楼,左边的一片小树林。教学楼前面是一片不大不小的广场,还屹立着一块上刻“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的大石头。
莫凌好奇地环视着他的新学校,一直进了教学楼。
他初中就读的学校是D市第五中学,如果能考上高中的话,他本就应该在这所高中中学习,可是天意不遂,他被迫辍学。哎……
一进教学楼,是一个宽阔的大厅。西边的图版是孔子与七十二贤者。这七十二贤者,是孔子最得意的七十二个门生。东边刻的是孙武与《孙子兵法》。一文一武,倒也合适。
这时,莫凌才发现,南侧的教学楼1,是高一的教学楼。北侧顺着连廊走过,则是教学楼2,高二的学区。
顺着楼梯上楼,墙壁上到处都是一些名言警句。古今中外,什么都有。
人必其爱也,然后人爱诸;人必其自敬,然后人敬诸。——扬雄。
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王守仁。
不就利,不违害,不强交,不苟绝。——王通。
见人之过,得己之过;闻人之过,得己之过。——杨万里。
……
莫凌一条条读着这些名言警句,虽然意思不是很明白,但还是很受益的。
四楼往南边走,西拐第二个教室,就是高一(21)班。莫凌找到不是很费劲,毕竟在家里老师都已经交代过了。
走进高一(21)班,学生只来几个,大部分还在楼下看榜。莫凌怯怯地走到萧云枫面前,勉强叫了一声,“老师。”
“嗯。”萧云枫颔首,示意他找个位坐下。
莫凌松了一口气,选了一个偏右靠后的位置坐下。他可不想离老师太近,会吓死人的。
陆陆续续有同学进来,还有旁跟的学生家长。见到如此年轻的老师,他们都以为走错了教室。
“您,您就是这个班的班主任?这么年轻?”
萧云枫脸上露出温旭的微笑,与那名家长握了握手,“我姓萧,想必您在楼下班级名单中看到我的名字。我虽然是第一次当班主任,但您应该知道,第一中学是全市最好的高中,能在这里任职班主任的无一不是精英。我既然能胜任班主任,自然有让校长看中的过人之处,请不要看轻我的实力,谢谢。”
一番话说得不卑不亢,虽然面前的家长比萧云枫大个二十几岁,但天生的傲骨让他的话竟有了几分威严。
那名家长有些不自然,“对不起萧老师,这是我的女儿,就麻烦你了。”
“老师好。”那名女生清脆地叫他。哇,我班的班主任好帅,好帅,好帅!帅呆了,酷毙了,简直无法比喻了!
萧云枫的态度很温和,“你好。在成绩单上签上你的名字,户口本,入学通知和准考证交上,找个位坐下吧。”
“是。”
很快,人来了多半。目测观看,女生要多一些。大家都在欢快地谈论新学校,新班级,但最多的是新班主任。
“哎哎,咱们班主任也太帅了吧,好像才二十几岁的样子。”
“可不是吗,这么年轻就当上班主任,实力不容小觑啊!”
“不行不行,老师真是太酷了!我一定要把他的□□号要来!”
“你们说老师结婚了吗?”
“怎么可能?这么年轻,得把工作稳定下来才结婚吧。”
“也是。他若有对象,绝对是美女,而且超级优秀。”
“哈哈,的确!”
莫凌一声不吭地听着大家的讨论,心里很是开心激动。他终于重新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了,真是不容易啊!
这些……都是老师给予的……
莫凌呆呆地看着站在讲台上忙活的萧云枫,感激非凡。
等等,旁边那个帮老师忙的女孩……咦,是他中学时的班长——郭妍。她也进这个学校了?一年多未见,她还是如此英姿飒爽啊!
“报告!”一个女生气喘吁吁地站在门口,以为自己来晚了。
一头短短的头发,胖嘟嘟的脸蛋,小小的眼睛,是他的小学同学——赵新新。
萧云枫轻轻一笑,“不晚,别着急。”
“是,老师。”见讲台上一摞东西,赵新新顿时明白,把入学通知,准考证和户口本交上。
“赵新新,坐这吧。”见没有空位了,莫凌招呼赵新新。
赵新新明显有些惊讶,“莫凌,我们居然是一个班啊!”
“是啊,我也没想到。”
赵新新不客气地坐下,“那我坐这里了。”
“嗯。”
。。。。。。
和赵新新寒暄了几句,又聊了聊以前的往事。这时,萧云枫走上了讲台。
“大家静一静。”萧云枫从容地开口,声音深邃,如同一汩冷冽的清泉,慢慢沁入人的心脾。
“从今日起,我就是咱们高一(21)班的班主任了。未来的一年内,我将与大家同努力,共进退,把高一(21)班变成我们每一个人的大家庭,变成一个积极向上的班级!”
一番开场白简单明了,让热情高涨的众人鼓起掌来。
“大家见了我都很热情呀,”等大家停下来,萧云枫继续说道,“可能因为我年龄比你们大不了几岁,同龄人在一起自然不会拘束。回去后你们肯定会告诉你们的父母你们的班主任怎么怎么年轻,事实上的确如此,我今年只有二十二岁。所以,在这里,我要全面介绍一下我自己,省的你们父母抱怨没有给你们一个好班主任,或是老师太年轻,不负责任,带坏了孩子之类的话。”
全班顿时都惊讶了。二十二岁!他们的班主任今年只有二十二岁!这种年龄,今年不应该从大学毕业吗?怎么会……
萧云枫微微一笑,拿出一根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他的名字和手机号。
写毕,转身看向大家,“我叫萧云枫,你们谁听说过这个名字?”
大家面面相觑。突然,一个男生站起道:“我好像以前在报纸上看过您的名字……好像是……对了!高考状元!文科高考状元!全省唯一一个文科考上七百分的天才!”
全班轰动。虽然他们不知道高考是怎么回事,毕竟离他们高考还有三年。但“状元”和“天才”这两个字让每个人震撼与热血沸腾。他们的班主任,居然是这般耀眼的存在。
“不错,我学的是文科。因为跳过级,年仅十六岁就参加了高考。高考703分的成绩考入香港大学中文系。毕业后通过各项考核,现在是硕士学位。”
这一番话又是引起全班一阵躁动。每个人都脸上都是不可思议的神情,包括莫凌。
他仅仅知道他是武警,可是又怎么知道他学习会这么出色呢?
班里顿时炸开了。
“天啊,跳级!老师真是太出色了!”
“高考文科过七百分!我听说一个文科680分的,清华北大就争着要,这七百分的成绩,岂不是逆了天了?”
“学霸,天之骄子!”
“没得说,厉害!”
萧云枫示意大家静下来,云淡风轻地道:“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少天才,等你们走出去就知道,天究竟有多么大。其实我不算什么。不过,以这些条件当你们的班主任,应该足够了吧?”
第5章 第四章 军训(1)
“够!”全班顿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萧云枫站在讲台上,眼神里流露出一丝傲然。此时,他整个人竟有一种睥睨天下的气势,让人不得不臣服。
这时,有学生发问了,“老师,您这么优秀,为什么会在这里当教师?不应该在更好的地方工作吗?”
萧云枫目光变得有些惆怅,“我从小就想当老师。本来我可以毕业后在香港的一所大学里当讲师,但……因为家庭的某些原因,不得不让我回到本地。”
“哦,是这样。”
萧云枫说的模棱两可。他之所以如此有钱,是因为他是标准的富二代。他家里世代经营,著名的‘恒耀集团’就是他家的企业。
可是萧云枫不喜欢经营管理,不想接任公司当经理。他只想安静地做一个普普通通的讲师,因为他的理想就是如此。他学的是文科,本来高考结束报专业时父母强令他报金融管理,好以后进自家的企业帮忙经营。可是他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