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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部分

两步之后,流年已远-第53部分

小说: 两步之后,流年已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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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沁柔叹口气,目光虚虚望着前方医院的南大门,“不然还能怎样呢?下午妳睡着后,我自个儿想了想,大概每个人年轻的时候都有欲‘以身证道’的疯狂与盲目,不让他们试一试,这辈子都会不甘心。就像当初我与濮长安,妳外公那么劝,不也没管用?”
  许是不愿过多提起过往的事,沈沁柔抿唇顿了顿,方极低声音道,“所以,我不该因自己的不信与惨败,就蛮横扭着妳按着我希望的叉路口前行。何况妳睡醒之前小纪过来跟我说:日久见人心,他也不是非要现在就娶妳过门,如果我对他实在不放心,可以先给他一年时间做考察期。然后,我就同意了。同时我又想:人漫漫一生哀乐迭起悲喜交集,而年纪大也有年纪大的好,他已近不惑,自己想要什么总该清楚的;亦总会有能力,去守护他所想守护的……”
  缓步踱进医院的南大门,向左再往里有一个月亮门,穿过月亮门再穿过一片樱花林才是住院部,而在南大门与月亮门之间,是一个阔大的停车场。沈沁柔跟沈一一说完体己话儿,驻足回头道,“小纪你早点回去别送我们了。”她已看到纪小鄢的车,就停在停车场的最外围。
  纪小鄢倒也不黏缠,点头道了个好,旋即又补充,“明天上午我有事,可能晚点才能来——”沈一一说你忙,沈沁柔说无妨,陶陶说这里有我别担心。纪小鄢这才转身上车离去了。
  剩下娘仨儿慢慢往回走。七点二十五,时间真的不算晚。但医院里的夜来得就是比别处早。月亮门后的樱花林,明明樱花烂漫盛开得如风吹雪,却不见一个消食遛弯儿的病人或家属。
  又一阵风拂过,沈一一扬手去接漫天洋洒的樱花瓣,正想感叹这生死寻常之地竟还僻得这样一个别有洞天的所在,揣在兜里的小44骤然突兀响起,她以为是纪小鄢,接起对方却道,“沈小姐吗,我是居居……”                        
作者有话要说:  以前读纳博科夫,看到晚年的他在随笔里头写:“书写的最大烦恼是在散步中、在浴缸里、在任何地方,往往几天一星期就是找不到‘那个该死的句子’!”
其时觉得至于吗至于吗?到我自己也写文了,我却心有戚戚焉!
对于这文,我的要求从来都不是叙述与更新上的速度,而是全文完结后回头再看的完整与连贯性。所以我不能容忍“我认知里”的废话和水章。
又比如以这章的字数和场景,我分成两章更也是可以的。但我个人觉得还是按一章发完整些。毕竟转折在结尾。于是如你们所见,我再次无耻地卡文并断更了。
但我宁愿断更,也要尽可能对己、对这文、对你们,负最起码的责任。所以,不求原谅,但求理解吧。唉唉唉~~
谁让我是一个无能地、强迫症、慢手作者。
…………
PS:据说,世界上最贵的香水,每瓶500ML,单价21。5万美元。全世界只有十瓶,只为固定用户而生产。

☆、听我一句劝

  按照影视小说里常用的套路,夜晚乍然响起的电话,总是意味着变故。如果打来电话的人,与你还是素昧平生的关系,那么这变故,基本可以等同于:坏消息。
  比如有人在电话里告知:我是谁谁的同事,我跟谁谁背地底在一起已经有段日子了,我很爱谁谁,谁谁也很爱我,所以我决定告诉你真相,希望你能有点骨气和自觉,表再做情感上的第三者;
  或是有人一张口就问:你是谁谁的家属吗?你家谁谁打人了/被打了/酒驾了/被撞了/学雷锋做好事结果被讹上不放了……请你速带足够的钱,过来摆平和捞人!
  熟悉么?这些说辞和桥段,是不是至少在五部影视小说里看到过?是以沈一一以往每每会嗤之以鼻谓为“俗!”,但自从不久前被江宁派出所的人拎去接裴炯,及至今时在电话里听到居居的寒暄,令她不得不承认——生活的戏剧性,与戏剧的合理性。
  由此她也省去了客套,直通通地即问居居道,“找我什么事?”
  居居很明显地窒了窒,旋即略显尴尬地笑着回了句,“没事儿就不能给沈小姐打电话了吗?”
  沈一一也笑了,一边笑一边甜蜜蜜地道,“可以呀!怎么不可以!那么居居姐是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所以想跟我聊聊人生和理想咯?要不,我们约个地方见一面儿吧?还能聊得透彻点!”
  这回答太噎人,电话那头的居居又被窒住了。在她的经验里,人们过招前都讲究个先礼后兵,哪儿像沈一一,牙尖嘴利地上来就咬人。这diao丝就是diao丝,果然毫无风范可言!
  沈一一则由着她发愣,转头对沈沁柔道,“妈,妳先回去休息好不好?我这有个朋友要跟我聊聊天儿,等下聊完我就回去了。”
  要说这知女莫若母,沈一一平素说话固然也甜甜糯糯的,却不似现在这样暗含着机锋。得,不用问,对方肯定来者不善,而她这是摩拳擦掌欲单挑呢!这要搁别的妈,必须是各种放心不下不让去呀,沈沁柔却觉得遇事就逃的小鸵鸟,偶尔战一战亦无妨;故而沈沁柔只是问,“妳哪儿认识的‘朋友’啊?”
  沈一一笑了笑,“纪小鄢那儿认识的——”
  一句话沈沁柔就悟了——看吧,开庭结束尚未到一天,预料中的阻力和干扰就迫不及待冒头了。不过既然中间隔着一个纪小鄢,沈一一此次单刀赴会过程中,那种说理不成动手撕的可能基本可以排除啰;被大额支票甩一脸的戏码,大概亦不会发生;剩下的,或许就是言语的挑衅与轻藐吧?
  可沈一一既要与纪小鄢在一起,这些历练总是不可避免的。豪门若那么好进,就不会有她沈沁柔当年的铩羽而归了。所以是骡子是马都暂且拉出来遛遛吧。行就上、不行就撤!总比一直被纪小鄢护在后头傻乐着强;亦总比撞了南墙再回头强。而她沈沁柔再无能,给女儿辟一条垂直性的退路,她自问还是可以地!
  “时候不早了,”权衡过后沈沁柔提出唯一要求,“就别去外头了。想聊天,我看这里就蛮好,有花有月的,正适合畅谈人生和理想。”
  沈一一仍是笑,“那我得先问问居居姐的意思呀,她还没说出不出来呢!——居居姐,哦?”
  自始至终她都没有用手捂着小44,全然一副事无不可对人言的坦荡和磊落。电话那头的居居到底绷不下去了,咳了一声问,“沈小姐,妳现在在哪儿?我这就去找妳!”
  ……
  二十分钟后,居居自月亮门那一侧转出来。她梳栗色的齐肩发,穿湖色小套装,足蹬细长三吋高跟鞋,臂挽杏色爱马仕Birkin包,整个人都透着一股精英范儿。而论到容貌,居居属于典型的第二眼美女,五官分开来不出挑,凑在一起却相宜;加之保养得好,气质也恬淡,老实说,于圣世华年大酒店偶遇前,沈一一是很喜欢居居的。
  不是因为居居帮纪小鄢很好地打理了天籁谷——她现在可没有内种所谓老板娘的自觉!——她喜欢居居,有点像小时候我们喜欢学校里的美女学霸,不分性别,亦无嫉妒;或者用“喜欢”也不恰当,恰当的表达应是“欣羡”。
  可自从圣世华年的那一场偶遇,沈一一明白,女人之间若是隔了男人,关系就再难简单和纯粹。而居居以往面对她时那温柔得体的笑,也被解读出新况味:看呀,她多傻,那根本不是温柔得体好不好?那分明是疏离地审视与拒绝!
  不过,居居有什么资格呢?她是纪小鄢的谁?她又是纪氏的谁?她替谁审视她?她又替谁拒绝她?
  不由自主沈一一想起曾经看过的一段话——女人拿男人没法子,就爱拿女人去撒气,好像把别的女人都踩到脚下了,男人就能臣服倾慕她一样;这种行为归根结底两个字,可怜罢了!
  这样一想,沈一一也就释然了,你说跟个可怜人,她还计较个什么劲儿呢?
  唇角弯起好看弧度,沈一一主动迎向居居,“居居姐,妳来得好快。”这纯然为了寒暄的寒暄,语气不带丁点芥蒂,于沈一一当然是出于教养,却莫名又刺到了居居。
  居居迅速扫了一眼沈一一,略具深意地说了句,“我从Emily那儿来,她住的酒店距这儿不远。”不想沈一一听后毫无反应。居居无奈,只得又加一句,“我从殷芳儿那儿来。”
  沈一一哦了声,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高中毕业后,就不再接触英语,”非但不接触,五年间又是病又是痛又是抑郁症地折腾下来……“以前学的早忘差不多,耳朵对单词也不敏感了。何况,我身边也没人有互叫英文名的习惯……”
  苍天作证,她真是很诚恳地在表达羞赧,落在居居耳里,却是又一种变相的嘲弄。敏锐地捕捉到居居瞬间绷紧的气息,沈一一又何尝不无奈,这不在一个频道的两个人,若想好好地谈一谈,难度无疑大得很。
  伸手向旁一指,沈一一转了话题道,“我刚发现那边有一个小亭子,我们过去说话吧。”言罢她即转过身,留一个纤长背影给居居。她脚上此刻穿得是半新不旧的平底帆布鞋,配一条半新不旧的白色牛仔裤,上身一件半新不旧的棉T恤,由于夜里风凉她怕冷,棉T恤外头又不伦不类地胡乱裹一条大围巾。
  居居挑剔地盯着她,沈一一这一身行头她敢打赌加一起绝不会超过一千块!可年轻女孩儿的身姿自有其妙曼与娉婷,似一树似锦繁花,不用捯饬也好看;而也只有她这个年纪,才有底气这么搭……
  及至缓步踱入小石亭,沈一一回头招呼着,“过来坐,居居姐——”樱花林里并不黯,平均五米即装得有路灯,小石亭四角亦挂着灯,不太亮,下象棋打扑克却足够了。
  由此居居便可毫不费力地看清沈一一的脸。那是一张绝对素面朝天的脸,五官精致到完美,尤其那双星星湖般的眼,有再贵的美瞳也戴不出的亮。还有那白皙清透的肌肤啊,满满都是充盈的胶原蛋白,任打再多肉毒杆菌也比不了,仿佛上好羊脂玉,人的视线落上去,都好似会滑倒……
  从第一眼看见沈一一,居居就不得不承认这是个漂亮的小姑娘。但真正令她由衷嫉妒她,却是从这一刻开始。白日里的宣判,落英镇那帮前往围观的群众回去后即四下里传开了,按他们的形容,红叶姓沈的丫头彼时就差昏倒了。因此适才在路上,居居满以为会看到沈一一面无人色的样子,没想到她依然鲜焕而夺目,便是她身后亭外的樱花,亦不能压下她的光彩与烂漫。
  所以,这就是有男人做倚仗的不同么?回头再看殷朵儿,这才几天的工夫啊,已然颓靡衰败如残柳。而纪小鄢又看上了她哪点?是她的美色么?不然她还有什么?她甚至连大学都没念!可纪小鄢不该如此肤浅和好色啊!她暗暗倾心了大半生的男人又怎会如此肤浅和好色?!哦,是了,那一定是眼前这乡下丫头太有心机和手段——不要忘了,她起初不也以为她是软软糯糯的傻白甜,结果圣世华年那一幕,她的彪悍几乎惊倒所有人。
  所以你看吧,身为女人的她尚如此,男人被其假相蒙蔽就更可理解了!但为什么明明这丫头都曝露出凶残的本质了,纪小鄢还视而不见呢?这丫头究竟有什么好?一个两个都被她迷得神魂颠倒的。哪怕她被判了刑,还毫无顾忌地往前冲……
  这真令居居百思不得其解,疑惑中她连眼神都忘记敛藏。沈一一也不去扰她,自挑了她对面的石凳,悠悠而坐漫赏樱花。直至一阵风吹过,卷起她肩上围巾与长发,沈一一先是拢拢围巾再掠掠发梢,腕间手链与指上戒指不经意露出,其上宝石碎钻莹璨璨溢彩流光,几欲闪出居居的泪。
  “这是……”居居再难按捺地失声问,“大少爷送妳的戒指么?”
  沈一一点点头。她其实是不想戴这戒指的——太贵,历史太悠久,戴在手上压力山大;怕弄坏,怕磨花,怕洗洗涮涮时腌臜了;可在医院里,放哪儿都觉得不放心,只好暂时戴着了。
  居居喃喃道,“这是大少爷母家的家族信物,戒托上还镌刻着伊萨耶维奇的家族徽章……”没想到,他竟肯赠予妳。这是当年他任何一个女朋友,都未曾有过的待遇……
  沈一一到底年纪小,好奇心跟小猫咪似的压也压不住。听了居居的话,忍不住把手凑到眼巴前儿,翻来覆去转着那戒指仔细看,“哪儿有?那个家族徽章?”
  “不是在戒圈表面上。”居居涩声答,“要在晴天,把戒指摘下来正对着阳光,光线穿过祖母绿,能隐隐透出主石戒托内刻的徽章。我也只看过一次,是在大少爷的外祖母家里……”
  那时,她的大少爷还只是个小少年,性子虽自幼儿沉稳,也会偶尔迸射一点活泼。是以在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他好心情地给陪同他去外祖母家度周末的她看了这枚戒指暗含的玄机。那绵延几世纪的家族辉光,由此于刹那照进卑微仰望的女孩儿心里。
  伊萨耶维奇家族的嫡系后裔;澳洲纪氏的掌门大少爷;如果没有十月革命,便连他外祖母都是自己显赫娘家的世袭女男爵,凡此种种在女佣的小侄女的眼里,纪小鄢向来是天上星般的存在;她甚至怀疑,他血管里头流的血,都是蓝色的。
  她从没奢望过有朝一日能并肩站在他身畔,从没幻想过有朝一日戴上这戒指。却也绝没料想这戒指,竟会套进一个远不如自己的乡下土丫头手指上!这一刻,她想大哭,想痛叫,想惨笑,想揪住眼前乡下土丫头的破围巾问妳凭什么!想结束这暗暗纠结廿几载的苦恋,却又舍不得——她仰望他已成习惯,她跟随他已成执念,当半生韶华空置后,她不知道没有他的人生,还能剩什么……
  沈一一也察觉到居居的失魂落魄,很有些儿无措地将手裹进围巾里:这人得了便宜是不能卖乖的,不然要遭报应的。为了转移居居的注意力,沈一一问她,“妳叫他大少爷?”以往,居居都是叫纪小鄢为纪总的,此刻骤改了称呼,还真觉得怪怪哒。
  居居深深吸口气,“自打离开Aquila与纪家,纪总就不喜被叫大少爷了。”刚刚她委实太失态,竟张皇喊出了旧称谓。
  沈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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