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情寇-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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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吃醋的原因也很没道理,程炎并不是只给别人写贺卡,不为陆晓风写东西。
那篇陆晓风熬夜完成的两千字季度规划,在他睡着之后,程炎帮忙做了校正和修改。陆晓风家里没有打印机,他就用那么漂亮规整的字体直接手抄了一份放在桌上。
后来余秘书还吃味地说,自己刚跟着程炎时也不擅长公文写作,怎么没有同等待遇。
“他直接甩给我,叫我再写这种公文的时候,不要出现任何日常用语,带有感情色彩的词语,自己学会精简。整个人凶巴巴的。”
追溯得再遥远一点,陆晓风读书时被罚抄的作业,也都是程炎一笔一划替他完成的。
都是因为程炎对他太好了,他习以为常,根本没有当作一回事。大半夜的陆晓风说想吃哪条街上的烧烤,程炎就会说:“我开车去买回来。”
陆晓风笑他,你是我的男朋友,又不是外卖小哥,我才不舍得折腾你。
程炎喜欢给陆晓风买这买那,每次陆晓风问你怎么又买啊?程炎就会说这种颜色的陆晓风还没有集齐嘛!
而程炎自己并不追求金钱方面的享受。
陆晓风说:“用我妈妈的话,这叫猪窠里修不了萝卜种。”
程炎一本正经地纠正:“是狗窝。”
陆晓风说他是狗,喜欢拿他开玩笑,他从来不生气,总是笑笑地揉着陆晓风的头。陆晓风令他的公司损失大量资金,他却只说了一句“我保你。”他从背后揽住陆晓风,诉说着两个人的未来,想要一起去香港定居,再也不回来。
他是一个拿一朵装点餐盘的小花就能哄好的人。
他在陆晓风的面前屡屡流泪,害怕被抛弃时是这样;听到陆晓风说“我爱你”三个字,反应也是这样。
陆晓风问过程炎,为什么要把风云科技名下的公益基金会全权交给自己?不会是因为这个肥差容易出纰漏,怕再来一个挪用公款的人吧?
“我没想那么多,”程炎抚摸着陆晓风的头发,“就是想着要给你找个事情做。”
他又对陆晓风温声细语地说:“我不是什么时候都满脑子算计,也有单纯想要为了你这么做的一刻。”
陆晓风在梦里看到别人告诉他程炎被送进医院抢救时的样子。他的手从担架上垂下来,手臂有条很长的口子,失血过多变得惨白,血仍不停地滴落到地板上。他的眼睛闭着,被凌乱的头发遮住,似乎再也睁不开了。
甚至梦见自己来到墓园,天下着雨,陆晓风在他的坟前驻足了很久,为他献上一束白色的鲜花。
在他出事后,才知道他最喜欢的颜色是白色,他明明只喜欢白色玫瑰,却说喜欢陆晓风送的粉色玫瑰。
他爱他,从来没有恨过他。在那个人从自己的生命中消失时,才慢慢感觉到的——我是如此地爱他。
从和他认识的时候开始,那就是一个孤高冷傲的人,仿佛和世界格格不入。这么多年,他把陆晓风当成唯一走进心里的那个人,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人。自己却没有好好关心过他,为什么要一次次吵架,不肯做出一点让步,为什么对他那么地苛刻,为什么不多给他一些信任和安全感,当得知真相的时候,却都已经晚了。
作者有话要说:
攻:我觉得我还能活
第109章 流浪狗上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医院的保洁员等来了换班同事,两个阿姨唠了几句家常,有一个留意到不寻常,问道:“那个小伙子昨天也没来吗?”
“是啊,好几天探视时间都没来。”
“在这住了超过三天还没转到普通病房的,最后都接回家准备办后事啦,估计是知道等下去也没指望。”
“这你可就说错了,这里头的,”竖起手指头做了个噤声手势,“做完手术挺成功,本来能转普通病房,人有个后妈可强悍非要继续住这儿,怕有个好歹什么的,家里不差那一天八千块钱。”
听起来啼笑皆非,起头的阿姨啧了声:“我天天劝那小伙子想开点,他多伤心啊!”
邱天他们来到ICU时空空如也,一问,患者已经搬去了另一栋楼。
他们到了楼下,撞见有个人穿着病号服拿着鸟笼,一瘸一拐地在遛鸟,可不是程执行长么。助理跟在旁边,正把公司文件一行行念给他听。
哪有半分像刚从死里逃生的人。
程炎看见这几个人,眼睛里并没有什么笑意,只有嘴角带着一抹笑。来的都是他身边最亲近的人,深知这是生气的表现,汤泽泓心虚地摸摸人中。
果然,程炎开口便问道:“我听说,陆理事长每天到ICU看我,却被说成盼我死了以便继承股份,有这个事吗?”
只要程炎出事,他在风云科技高达48%的股份就会遵循遗嘱由陆晓风全部继承。这件事只有内部大股东知道,却传得全公司都是,把陆晓风的一片痴心说得那么难听。显然是有某位高管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邱天好心地给汤董留面子,转移话题,上前搂住程炎的手臂:“哥,你都不知道我们可担心你了,就怕你嗝屁了。”
程炎把鸟笼递给助理,跟小孩勾肩搭背,这才低声说:“我要是死自己家楼下,房子成了凶宅卖不出手,上哪说理去。”
程炎最疼的就是这个不是亲弟,胜似亲弟的邱天,喜好互相开玩笑打诨。这时大家才能意识到他真的脱离了危险,从鬼门关回来了。
老秦责难程炎,把林哥的事一个人扛着,半点不告诉自家兄弟,义气是嘴上说说的吗?
“我也是配合上面机关工作,怕戏演的不好泄露了消息,不便告诉你们。”
他拿公事公办当借口,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知道得越多就越危险。
老秦深有感触,十多年前自己就意识到这个人的与众不同,绝非普通的优等学生而已。起初他发财了,带着自己飞黄腾达,老秦以为这就是顶峰。那人仍不满足于现状,找詹胜云合作,创立的科技公司一夜成名,逐渐垄断整个行业,他成为社会的上流阶层,一切如有神助。
老秦误会程炎跟林哥同流合污。结果这小子却是法院和警察的卧底,这份正直,险些让他付出生命的代价。
程炎是个出格的人,做的事情永远超乎他人的想象。
虽然程炎一开口提的就是陆晓风的事,在场却不见那个人影。
程炎昨天才醒,后妈告诉他,陆晓风跑到普陀山求神拜佛去了。
真够傻的。
他给陆晓风的微信号改了个备注,没有文字,只有表情图案,是一颗草莓。他在ICU里躺着的时候,潜意识昏昏沉沉,在梦境中飘荡,口干舌燥,最想吃的东西就是草莓。
风云科技有个工作大群。一整天所有人都祝贺着执行长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陆晓风在寺庙上香,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等知道这个惊喜的时候,早已是晚上。他激动不已,也跟着前面同事说的话,在群里发了句。
“程老师,祝你长命百岁。”
当陆晓风在工作群里发言时,程炎就能从对话框里,看到句子冒号前面的发言人是一颗草莓。
奇闻也,草莓竟然会说话。
以戏弄陆晓风为乐的程炎自然觉得很有意思。
发完那句话,陆晓风的电话也跟着打来了。
程炎眉间不知不觉皱起来,神情有些犹豫,权衡着,最后把电话挂了。
助理提起陆理事长明天就从普陀山回来的事,程炎一听便催促着要出院。陆晓风回到医院扑了个空,打了电话,听到熟悉的声音,激动得音调都变了。
“你醒了,怎么不告诉我?你在哪呢?”
程炎急着挂断,支支吾吾地应了几句。告诉他自己在香港的家中。
等陆晓风追到香港,程炎又跑到巴厘岛去了,詹胜云和阿玲正在那儿度蜜月。
几天之后,陆晓风在机场等程炎回国那趟航班,终于把人给堵住了。虽然那人冷峻挺拔,戴着墨镜气质出众,很有明星相,手里却拄着一副极不相称的拐杖,腿脚有些不利落。
给陆晓风心疼的,赶紧去扶。
那个瞬间,程炎灵敏地避开,宁愿自己堪堪摔倒,也不让人碰。还是身旁助理帮着把他架住的。
虽然场面有点尴尬,挡不住陆晓风再见他的喜悦,在一旁不停地嘘寒问暖,怕程炎刚出院,经不住长途跋涉。
程炎闷闷地也不怎么回答。
出了机场,陆晓风说坐他的车吧,程炎却说要等公司的车来接。说话的时候眼睛不抬,根本不正眼望旁边的人一眼。这时候陆晓风才意识到——他这是在躲自己呢。
陆晓风愁眉苦脸地看着手机,搜索出了非常玄乎的说法。
有的人在经历濒死体验之后,再活过来就会像换了个人,从前的习惯,喜好,通通改变。民间将这种现象叫做“借尸还魂”。
习惯,喜好,通通改变。。。。。。难道也包括喜欢的人?
邱天看到程炎对陆晓风不理不睬的,怕他也学老秦搞外遇,拐弯抹角地说:“哥,也许你会遇到一些舔狗,但只有陆哥对你是真心的。
“我没有养狗的嗜好。”
过了一会,他顿了顿,又说:“我知道他对我是真心的。”
程炎在血泊中倒下去的时候,唯一的牵挂就是陆晓风。他宁愿自己死后,那个人过得比谁都潇洒,忘了他。
重伤昏迷后,自己沉睡了很长时间,醒来得一点征兆也没有。慢慢感受着窗外的鸟语,人声,听着打扫病房的阿姨绘声绘色,说着那个守在外面的男人。他隔着玻璃看到ICU里的人身上插满了管子,顿时嚎啕大哭。
“真是这辈子没见过男人能哭得那么惨。”阿姨说。
事实上,世界上每一秒钟都有人离开,地球仍然在转动,时间不会为某一个人停留。假如程炎真的死了,会为了他而痛苦的人,这世上唯一的一个人,就只有陆晓风,只有他了。
因为他爱他,与父母对子女的爱,手足朋友之间的爱不同,他是生命中不可替代,不能分割的一部分。
第110章 流浪狗下
燕子告诉陆晓风,她们决定举家移民到澳洲。他正为程炎的变化而低落,自然没什么心情应付旁人。
这时她又告诉他:办离院手续的时候,她遇到程炎到医院给伤口换药。
看到他一个人在外面坐好久啦。
原来是个工作交接上的误会,程炎的助理以为司机负责全程接送,而司机把人送到医院便直接下班,以为助理过后会来接。最后落得两头没人管。程炎就跟幼儿园的孩子似的,所有小朋友都被人接走了,才给助理打了电话。那头不迭说着抱歉,他也不气恼,只说:“不急,忙完再过来吧。”
医院的花园里总是有一些老头在下象棋,遛鸟,用收音机听戏,反正每一样都对程老师的胃口。
“你得走这儿。”
大爷给程炎支招,本来十拿九稳地能赢,也听话地把自己将死。在他看来,反正下棋就是图一乐,为什么不顺着老人家呢?
“程老师,我在外科楼,”助理来了电话,“刚才看到理事长的车了,你们俩在哪呢?”
程炎把棋子撂下就跑。
本来陆晓风还在怀疑那人躲着自己,看到程炎时,喊了一声名字,那人反而显得更避之不及,就跟猫见着耗子似的。已经不用再怀疑了,他就是在躲!他很想揍他,现在没有人比陆晓风更想揍程炎了。想打折他的腿,让这个人学会什么叫老实,把他的脑袋撬开,看看里面千奇百怪的成分。
程炎拄着拐行动不便,陆晓风轻轻松松追上了他。最后却是一把将那个人搂在怀里。
即使对方反抗,也能三言两语轻声安抚好,用哄小孩的招数,又牵着他到自己的车上去。
陆晓风把程炎带到他们早已买好的那套新公寓。
程炎跟着他进门,亦步亦趋。虽然看过很多次工人发来的装修效果图,亲自来这里还是头一次。
“这一间房有很多玻璃柜,专门给你放钢笔。”
“这间是我们的休闲娱乐室,我以后就在这里打游戏。电脑桌对面的这个阳台,你可以坐在这儿,听听戏,拉你的小提琴。”
程炎一开始脸上的表情是闪躲的,总显得有些不情愿,听到这里终于眉眼舒展了开。只见阳台里摆放了许多小盆绿植,还有一张无比舒服的软沙发,上面放着猫咪图案的抱枕。阳光正从落地窗打进来,既能照亮这块空间,又不会显得晃眼,正好是最适宜的角度。
他稍稍坐上去体验了一把,又翻过身去,趴在落地窗上看着风景。陆晓风这才看到他背后粘了不少树枝草叶,肯定是在医院花坛边下棋蹭的。
“把脏衣服脱了。”
程炎的反应迟钝,愣了一段时间才听懂了陆晓风在说什么,听话地脱起衣服,傻乎乎的还被套头衫缠了下。
这让陆晓风感觉自己真的是捡了一条流浪狗回家。
陆晓风帮他拿来一套家居服。看着裸着上身的程炎,腰上缠着厚厚的绷带,手臂上被缝合的创口最少有10厘米长度,蜿蜒扭曲像条蜈蚣。
“说吧,”一边帮他穿上衣服,陆晓风尽量放轻松语气,不想搞得像兴师问罪一样,因为程炎这些伤已经很惹人怜了,“你为了躲我满世界地跑,是在做什么妖?”
那人嘴巴动了动,就是没声,眼睛停在墙边吊着那盆叶片肥硕的绿萝上。
“说呀,”陆晓风看他这个样子,一看就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无奈地叹了口气,“你这个人啊,从来都不为自己解释。。。”
话里心疼多过责怪,温温吞吞的充满了包容。唤醒了程炎的倾诉欲。
“这身伤很碍事,不方便跟你亲热。我怕一旦见到你,就会控制不了自己。还会被当成变态色情狂。。。。。。
“我知道燕子也醒了。不敢见你们俩,也不知道在纠结个什么劲。。。。。。
“也许是怕她醒了,你就不要我了。。。。。。”
陆晓风从来没看到这样絮絮叨叨的他,根本就不像那个人前高冷的程老师。
“只知道逃避,每次一有事就是躲我,都多少次了?你要逃到哪里去,是不是真的不要我了?”陆晓风双手揪住程炎的脸,“你这个哭包!”
被人说是哭包,在眼眶里打转了半天的泪,硬是生生停在那里,逞强不让它掉下。
“没了你要我怎么活?”陆晓风自己也哽咽起来,“你知道的,你就是装不知道。”
后来程炎腰上的伤口痊愈拆线,过了半年,手臂里的钢板也拆掉了。这段时间他就借用养伤当幌子,把风云科技丢给汤泽泓和余秘书,把酒店丢给后妈,把美食城丢给邱天,自己倒乐得清闲,当甩手掌柜的。
有时候陆晓风会埋怨他太粘人了,“你知不知道你老跟在我后面照顾,怪傻的,就像个老妈子。”
“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