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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莫里斯-第23部分

小说: 莫里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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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但他肯交给对方吗?他对教会没有表现出敌意,然而他肯费这点劲儿吗?倘若你告诉过我,你的仆人当中,谁受了坚振礼,谁没有受,就不至于引起这么严重的后果了。”
  “仆人是极不会体谅人的,”老夫人说,“他们什么也不告诉我。唔,斯卡德也是一样,突然向克莱夫提出要辞工,他哥哥邀他去…于是他就撂挑子了。霍尔先生,我们听听你对这件事的看法吧。你会怎么做呢?”
  “我们的年轻朋友跟整个教会较量,斗志昂扬,充满胜利的喜悦。”
  莫瑞斯振奋起精神来了。教区长若不是奇丑无比,他绝不会和他一般见识。但是他不能容忍那张怀着偏见嘲笑青春的脸。斯卡德收拾猎枪,搬手提箱,从小船里舀出雨水,移居海外——反正他在干着点儿什么。这时,社会地位高的人悠然自得地坐在椅子上,挑他灵魂的刺儿。要是他索取小费的话,这是很自然的事。要是他没有索取,要是他所做的辩解属实的话——那么他就是个好样儿的。无论如何他要说一说。“你怎么能知道只要他受了坚振礼,他就会去领圣餐呢?”他说。“我并不领圣餐。”德拉姆太太哼起歌曲来了,这话说得太过火了。
  “然而,你是被给过机会的,牧师为你尽过力。他却没有为斯卡德尽力,因此教会该受责备。所以我才如此予以重视,而在你看来必定是琐事一桩。”
  “我笨得厉害,但我认为我明白了。你想确保不让教会将来受责备,却不是惟恐他会受责备。唔,先生,这也许是你对宗教信仰的概念,我可没有这样的概念,基督也没有。”
  这是迄今所说过的最辛辣的一段话。自从被施过催眠术以来,他的头脑一阵阵地异常敏锐。然而,博雷尼乌斯先生是无懈可击的。他和颜悦色地说:“不信教的人对于信仰该怎样,永远有着非常清楚的概念,我但愿自己有他一半的信仰。”说罢,他起身告辞,莫瑞斯送他穿过菜园子,抄近路而行。他们所讨论的对象正倚墙而立,无疑是在等候女仆中的一位。这个傍晚,他们二人似乎频频地狭路相逢。而今已黑暗得伸手不见五指,莫瑞斯是什么也不会瞧见的。倒是博雷尼乌斯先生低声招呼道:“晚安,先生。”于是从对方嘴里也说出了同样的话。空气中弥漫着沁人的果香。可以推测,小伙子恐怕偷吃了一个杏。尽管这么冷,当晚到处散布着香气。莫瑞斯是穿过灌木丛折回去的,以便深深吸入月见草的芳香。
  他再度听见了谨小慎微的声音:“晚安,老爷。”由于对这个被上帝摈弃者怀着友好的感情,便回答说:“晚安,斯卡德,他们告诉我,你将移居海外。”
  “有这个想法,老爷。”传来了这么个声音。
  “喂,祝你成功。”
  “谢谢你,老爷,我觉得心里怪怪的。”
  “我料想是加拿大或澳大利亚吧?”
  “不是,老爷,是阿根廷。”
  “啊,啊,是个好国家。”
  “你去过吗,老爷?”
  “我宁可不去,我还是喜欢英国。”莫瑞斯边说边往前走,又和那个穿灯芯绒衣裤的人撞个满怀。乏味的谈话,无足轻重的邂逅,这一切却与晚间的黑暗和静寂协调,很中他的意。当他离开斯卡德一路走去的时候,产生了一种健康、幸福的感觉,一直持续到抵达房屋。隔着窗子,他瞧见了德拉姆太太,十分自在,松弛丑陋。他一进去,她的脸一下子绷紧了,他的脸也是这样。关于他当天的伦敦之行,他们交换了几句社交辞令,这才回到各自的寝室。
  一年来他为失眠所困扰。刚躺下来他就知道自己会彻夜从事肉体劳动。这十二个小时发生的事使他感到兴奋,在他的脑子里相互冲突着。一会儿是清早启程,一会儿是与伦敦一道旅行,接受诊治.然后是归途。这一切的背后潜伏着一种畏惧:接受诊治的时候.是否有什么该说的话他没有说呢?他写给大夫的书面材料中,是否遗漏了什么重要问题呢?但那又是什么呢?他是昨天在这间屋里写出那份材料的,当时感到满意。他开始着急起来——而拉斯克·琼斯先生是禁止他自寻烦恼的。因为对思想感情等进行过分内省就更难以治愈了。按说他应该让脑子变成一片空白,接受施催眠术时的暗示疗法,决不琢磨播下的种子是否会发芽。然而他不禁忧心忡忡。彭杰非但未能使他变得麻木不仁,好像比任何其他地方都更刺激着他的神经。彭杰给他的印象虽然错综复杂,却又何等鲜明啊。鲜花和果实怎样纷乱地缭绕在他的脑际!他从未见过的事物,诸如从小船里舀出雨水,今天晚上他却能看见,虽然严严实实地拉上了窗帘。啊,但愿能外出,到它们当中去!啊,到黑暗中去——不是把人拘禁在家具之间的房屋里的黑暗,而是他能够自由自在的黑暗!虚妄的愿望!为了把帘子拉得更严实一些,他付给了一位大夫两畿尼,不久,在这样一间屋子的褐色立方体中,被囚禁的汤克斯小姐会躺在他身旁。催眠术的酵母继续发酵,莫瑞斯的眼前浮现出变来变去的肖像幻影,忽而遂愿,忽而违背他的意愿,从男性变为女性,蹦跳着朝他正在那儿沐浴的足球场冲下来。……他半睡半醒地发出呻吟声。按说入生拥有比这无聊的事情强一些的东西,倘若他能够弄到就好了——爱情——崇高——辽阔的空间,在那儿,激情热烈地紧紧拥抱着安宁。任何科学也够不着那些空间,然而它们永远存在,有的空间充满了森林,有的顶着苍穹,那里还有个朋友……
  他确实睡着了。突然一跃而起,拉开窗帘,叫喊:“来吧!”这个行动使他醒过来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雾气笼罩着园林的草,树干从雾中耸起,活像是他往时那座私立学校附近的港湾里那些水道标志。真够冷的,他打着哆嗦,攥紧拳头。皓月当空。他的房间下面就是客厅,那些仆人将开间顶棚上的瓦修补一番后,梯子仍搭靠在他这屋子的窗台外面。他们干吗要这么做?他摇晃了一下梯子,眺望森林。然而,一旦能够到森林去了,想去的愿望就消失了。有什么用呢?他的岁数已经太大,在湿漉漉的地方找不到乐趣了。
  然而当他回到床上的时候,传来了一个声音,那声音亲密得仿佛是从他本人的身体内部发出的。他似乎噼噼啪啪地响着燃烧起来了。只见梯子的顶端在明月的空气中颤动。一个男人的头部和双肩浮现出来,歇了口气,小心翼翼地将一杆枪戳在窗台脚下的地板上。他几乎不认识的那个人朝他凑过来,跪在他身旁,低声耳语:“老爷,你喊我来着吧?……老爷,我懂……我懂。”并且开始抚摩他。
  “我是不是这会儿最好走掉呢,老爷?”
  莫瑞斯羞怯到了极点,假装没听见。
  “不过,咱们可不能睡着了,要是什么人进来了,就糟了。”他一边愉快地窃笑着,一边接下去说。莫瑞斯虽然感到亲切,同时又胆怯悲哀。他好歹回答道:“别叫我老爷。”再一次传来了笑声,好像对这类问题表示漠视似的。对方仿佛有魅力与悟性,然而他越来越不自在了。
  “请问你的大名?”他笨嘴拙舌地说。
  “我叫斯卡德。”
  “我知道你姓斯卡德——我指的是你的名字。”
  “就叫阿列克。”
  “好名字。”
  “我就叫这个名字。”
  “我叫莫瑞斯。”
  “你头一次坐马车来,我就看见你了,霍尔先生。记得那是星期二,我觉得你看我的时候,又生气,又和气。”
  “跟你在一块儿的都是谁呀?”莫瑞斯踌躇了一下才问。
  “啊,就是米尔呗,还有一个是米利的表妹。你记得吗?那天晚上钢琴淋湿了,你费了很大劲儿去找一本中意的书,可你并没有读。”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读我那本书?”
  “我看见你从窗口探出身去。第二天晚上,我也瞧见你了。我待在外面的草坪上来着。”
  “你的意思是说,下着倾盆大雨,你竟然还到外面去了吗?”
  “是啊……守望着……哦,这不算什么。你得守望着,不是吗……你知道,我在这个国家待不了多久了,所以得好好看看。”
  “今天早晨我对你太粗野了!”
  “哦,没什么——请原谅我这么问:那扇门上锁了吗?”
  “我去把它锁上。”他正这么做的时候,胆怯的感觉重新袭上心头。他在朝什么方向走?离开克莱夫,要去跟什么人做伴呢?
  他们二人旋即入睡了。
  起初他们是分开来睡的,好像一挨近就会受到骚扰似的,然而天刚蒙蒙亮动作就开始了,醒来的时候已经紧紧地搂抱在一起。“我是不是最好这会儿就走掉呢?”他一遍遍地说。尽管上半夜莫瑞斯梦中的思路是:“某件事有点儿不对头,随它去吧。”然而他的心情终干完全平静了,于是附耳私语:“不,不。”
  “老爷,教堂的钟已经敲了四下,你得放我走了。”
  “莫瑞斯,我叫莫瑞斯。”
  “可教堂——”
  “管他妈的教堂呢。”
  他嘴上说:“为了板球赛,我还得帮助把球场辗平呢。”但是一动也不动,在灰色微光下,似乎面带自豪的笑容。“我还得照料那些雏鸟——小船已收拾停当了——伦敦先生和费瑟斯顿先生一个猛子扎到荷花当中去了——他们告诉我,所有的年轻绅士都会潜水——我从来也没学会。不让头进到水里,好像更自然一些。我把这叫做没到寿数已尽的时候就淹死。”
  “有人教我说,如果不把头发弄湿,我就会生病。”
  “啊,人家教给你的不是那么一回事。”
  “敢情——这不过是其中的一桩而已。这是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一向信赖的老师教给我的。我至今记得跟他一道沿着海滩散步的事……天呀!潮水冲过来了,四下里暗得要命……”当他觉察出伙伴正从他身边溜走的时候,就战栗了一下,清醒过来了。“你为什么要走?”
  “板球那件事——”
  “不,不是板球——你要到海外去。”
  “唷,我动身以前,咱们还能另外找个机会。”
  “你要是待在这儿,我就把我做的梦讲给你听。我梦见了我那个老外祖父,他是一位别有风趣的怪人。我倒想知道,倘若你见了他,会作何感想。他向来认为,人死后就到太阳那儿去。然而,他对待手下的雇员很苛刻。”
  “我梦见博雷尼乌斯大师试图把我淹死。这会儿我真得走啦a我不能谈什么梦,你难道不知道吗?不然的话,艾尔斯先生就会骂我的。”
  “阿列克,你梦见过自己有个朋友吗?仅仅是‘我的朋友’,别的什么都不是,相互帮助。一个朋友。”他重复了一遍,突然充满了柔情。“彼此间的友情持续终生。我料想这样的事是不可能真正发生的,除非是在睡梦中。”
  然而,聊天的时间已经过去了。阶级在呼唤,随着日出,地板上的缝儿又裂开了。当他走到窗口的时候,莫瑞斯喊道:“斯卡德。”他就像是一头训练有素的狗似的转过身来。
  “阿列克,你是个好样儿的,咱们两个人都感到非常满足。”
  “你睡会儿吧,你这方面用不着匆匆忙忙的。”他和善地说,并拿起彻夜保护过他们的那杆枪。梯子的顶端在曙光中微微颤动,随后一动也不动了。踏在沙砾上那轻微的“咯吱咯吱”声,把庭园与庄园隔开来的那道篱笆“喀嗒”一声响了。随后,绝对的静寂充满了赤褐屋,就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似的。过了半晌,新的一天的噪声划破了沉静。
  莫瑞斯开了门上的锁,飞快地回到床上。
  “把窗帘拉开了,老爷?多好的微风,对举行比赛来说是上好的天气。”有点儿兴奋的西姆科克斯边端茶进来边说。他瞧了瞧客人惟一露出来的满头黑发。莫瑞斯没有回答。西姆科克斯原是指望像往日那样跟客人聊一通的,今天早晨落了空,便把无尾晚礼服和其他衣物拢在一起,拿出去掸干净。
  西姆科克斯和斯卡德两个都是仆人。莫瑞斯坐起来,喝了一杯茶。现在他想送给斯卡德一份相当大的礼物,他确实想给,可送什么好呢?该给他那个地位的人什么东西呢?不宜送摩托车。接着他又想起斯卡德即将移居海外,这下子问题就容易解决了。但是他依然面泛难色,因为他琢磨着西姆科克斯发现门上了锁,是否感到吃惊。他那句“把窗帘拉开了,老爷?”是不是有什么含义呢?窗户下面,人声嘈杂。他试图再打个盹儿,然而旁人的行动妨碍了他。
  “今天早晨你穿什么呢,老爷?”西姆科克斯回到屋里问道。“您干脆穿那身打板球的法兰绒衣裤怎么样?比穿粗花呢套装要强一些。”
  “好的。”
  “再披那件印着学院名字的运动外衣好吗,老爷?”
  “不——啊,可以。”
  “好极啦,老爷。”他将两只短袜摆在一起,若有所思地说下去:“哦,原来他们终于把梯子搬走啦,早该搬的。”于是莫瑞斯也发觉朝着天空的梯子尖儿已不见踪影。“我敢明确地说,当我给您送茶来的时候,它还在这儿来着,老爷。不过,咱们永远也不能十拿九稳。”
  “可不,永远也不能。”莫瑞斯随声附和着。他说话很吃力,觉得自己已茫然不知所措了。当西姆科克斯离开的时候,他松了口气。然而一想到与德拉姆太太同桌进早餐,以及该送给新伙伴什么礼品才合适,心情依旧是郁闷的。不能寄支票给他,就怕兑成现金之际会引起怀疑。换衣服时,心里越来越烦闷了。他并不是个爱穿着打扮的人,却像住在郊外的一般绅士那样注意仪容。这一切都显得格格不入。接着,敲锣了。他正要下楼去吃早餐,紧粘在窗台旁的一小片泥映入他的眼帘。斯卡德算是谨慎的,但是还不够谨慎。当他穿着一身白,终于下楼去占据自己在社会上的位置时,只觉得头痛,行将昏厥。
  信件一一大摞,每一封都不由得使他心烦。艾达的信最郑重了。吉蒂的信里说:母亲看上去已精疲力竭。艾达姨妈在明信片上写道:她想知道汽车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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