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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部分

民国之文豪-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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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先生; 好久不见。”霍英笑着跟穆琼打招呼。
  大概是天很热的缘故,霍英没有穿西装,而是穿了一件挺宽大的长袍,双手都被罩在袖子里。
  而他一出现,那些工人的目光; 就都落在他身上了。
  这些工人对穆琼等人是崇拜,但对霍英……他们都快把霍英当神了。
  毕竟他们如今的这一切; 都是霍英给他们的; 霍二少,那可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啊!
  “霍二少,好久不见。”穆琼也笑着打招呼。
  霍英跟穆琼打过招呼,又去跟魏亭盛朝辉打招呼; 而打完招呼,他的注意力便又回到了穆琼身上:“穆先生,我最近一直在看你写的《流浪记》,也看了你主编的教育月刊; 都非常好看,很有教育意义; 我还推荐给了我的父亲。”
  “能让二少喜欢,是我的荣幸。”穆琼闻言道,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有些惊讶——霍二少竟然把他的小说推荐给了霍大帅?!
  “你太谦虚了。”霍英又寒暄了几句,然后看向宋彦秋:“穆先生和我们工厂的这个工人熟识?”
  霍英并不是平易近人的人,他虽然近来住在工厂这边,但从来没来工人住的地方看过,也从没跟这些工人聊过,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
  宋彦秋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他,一时间非常激动,身体都微微颤抖。
  穆琼道:“也不算熟,今天是第二次见。他的学问不错,当工人有点可惜了,二少,教育月刊编辑部缺人,不如让他去我那里工作?”
  宋彦秋现在表现挺好的,但如果他能把人带在身边观察一段时间,那也就能彻底放心了。
  “穆先生,我就是因为缺人手才花钱培养他们的,你还是不要跟我抢人了。”霍英笑道。
  霍英都这么说了,穆琼当然不再坚持,毕竟宋彦秋现在这样也挺好的。
  霍英见状,又道:“几位,要不要看看我的工厂?”
  大家当然是要看的。
  这样大的工厂,除了穆琼,其他人从没见过!
  霍英闻言,当即喊了一个管事带路,然后一起去看工厂。
  霍英的工厂有很多家,这会儿,有几家已经开工了。
  大家进的第一家工厂,是一家生产雨靴的工厂。
  这里生产的,就是那种黑色的橡胶雨靴,这会儿工厂里大部分地方都空着,但中间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双高筒的橡胶雨靴。
  穆琼在影视作品里时常见到这样的雨靴,现实中也曾看到环卫工之类的穿这样的雨靴,但他自己倒是从未穿过。
  当然了,他现在是很想要一双的——穿布鞋大雨天走路,实在不怎么舒服。
  而这时,霍英身边的一个管事捧起这双雨靴,自豪地说了起来:“这鞋子是用橡胶做的,完全不漏水。现在全国,就只有我们这里能生产!”
  他说了很多,穆琼也意识到,这种在现代价格便宜的雨靴,在这个时候,还是奢侈品。
  参观了雨靴厂,他们又去了纽扣厂。
  这里放着一台机器和无数的蚌壳,还有人在操作机器,他们从蚌壳上切出一颗颗指甲大小的圆片,再在圆片上钻出四个孔洞,一颗纽扣就做好了。
  “我们买了好几台机器,正式开工之后,每天能生产数千枚纽扣。”那管事又一次自豪的说。
  这做纽扣的蚌壳,就是最常见的河蚌的蚌壳,做出来的纽扣是白色的,一颗颗并不大,但正好可以用在衬衫上。
  现代这样的纽扣基本是用塑料做的,一块钱能买一大把,但这时候的纽扣,怕是不便宜,所以数千枚应该也能赚不少了?
  看过纽扣厂,他们又去看了一些别的工厂,其中就包括纺织厂面粉厂。
  这些工厂搁现代,兴许一些家庭小作坊都比它来的大。
  但在这个时代,却已经是非常大的工厂了,开工后能赚到很多很多钱。
  穆琼挺感慨的,但他对这些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他会跟着赞叹,但很难发自内心地喜欢这些再简单不过的机器。
  他只想看生产青霉素的工厂,可惜的是,那工厂霍二少肯定不会给他们看。
  而且……这工厂现在应该也还没用上——青霉素还不能批量生产。
  宋彦秋是那些工人里面最出色的,之前穆琼对他另眼相看不说,霍英也很看重他,甚至让穆琼不要跟他抢人,管事的就把他也带上了。
  大家一起参观面粉厂,魏亭等人在惊叹面粉的细腻的时候,穆琼干脆就跟他聊了起来,问了他的家人的情况。
  宋彦秋毫不设防地把自己家里的情况说了,又说自己的薪水,明天就会捎回去:“二少真是好人。”
  被宋彦秋觉得是好人的霍英眉头微皱。
  他确定穆琼跟这个宋彦秋没什么关系,但他也发现,穆琼对这个宋彦秋很关注。
  他找来管事,问了几句。
  等穆琼等人参观完离开,霍英就把宋彦秋叫了来。
  宋彦秋被带到霍英面前的时候,霍英正躺在一张藤编的躺椅上抽烟,吐出一个个烟圈来。
  宋彦秋觉得二少实在厉害,这抽烟都抽的跟别人不一样,同时,他也有些惶恐兴奋,二少找他,是不是想要提拔他?
  “我问过管事,管事的说你认字,做事也勤快……让你做工人确实委屈了。”霍英道。
  “不委屈……”
  “行了,不用说虚伪的谦虚话。你以后就跟着老张做事吧!”霍英道。
  宋彦秋并不知道老张是谁,有些茫然,但霍英已经挥挥手,让他离开了。
  霍英说的老张,是霍英手底下一个专门负责采买各种东西的管事,现在霍英在上海这边开工厂,要采买的东西很多,他那边也就非常缺人。
  看到霍英送来的宋彦秋不仅年纪轻轻学问不错,还对霍英忠心耿耿,他当即决定要好好栽培。
  只是做他们这活儿,是要天南地北到处跑的,以后一年不见得能在上海待一个月……张管事当即表示,宋彦秋走之前,最好先把家里人安排好。
  他给了宋彦秋一百元钱,又给了宋彦秋四个大兵,然后道:“你的工友不是要回炉县送钱送东西吗?现在这事交给你办,你带着钱和这四个人回去,一路的吃饭住宿全部由你来安排,回来的时候,你再给我买点炉县当地的特产回来。”
  这是要锻炼自己呢!宋彦秋激动地应了一声,带着人回家乡去了。
  宋彦秋那边的事情,穆琼并不知道。
  他这会儿正有些无奈——盛朝辉真的太能花钱了!
  他和盛朝辉刚刚宴请了平安中学的老师吃饭,没过两天教育月刊收回一大笔钱,盛朝辉又说他们应该设宴,请上海这边的中小学校长,还有其他杂志的主编编辑,以及亲朋好友之类一起吃个饭,庆祝教育月刊办得成功。
  此时酒店的酒席,一般是三四个银元一桌,还不算烟酒,而这么多人算下来,肯定要个十几二十桌。
  又有一大笔钱要花出去了。
  教育月刊每个月虽然赚的钱不少,但除去房租和给员工的薪水,还有搬家时买家具的钱,再加上给平安中学的钱还有这酒席钱,这两个月怕是剩不下什么。
  但这样的酒席,却也是不能不办的。
  穆琼虽然不爱交际,但他很清楚,这样的交际对他们有利。
  就是如此一来,他少不得缺钱,盛朝辉那里的一千大洋更是短时间里还不上。
  穆琼看了看自己面前的新城月刊,决定开自己的第三个马甲,写书赚钱。
  这个马甲,他暂时就只让郑润泽知道,相信郑润泽应该不会告诉别人。
  至于这个马甲写什么……左右是马甲,不如就想写什么写什么,还能跟人打打笔仗,骂骂人。
  这两天有人在报纸上骂天幸,他特别想回骂。
  穆琼这么想着,直接在纸上写下了“当官”二字。
  其实对于思想什么的,穆琼依旧是不太会写的,他很少看那种大部头的哲学书,因为从小不上学的缘故,政治之类的课更是不曾听过。
  但短篇小说散文之类,他还是会写的,这次他写的就是个很有讽刺意味的短篇小说。
  穆琼上辈子看过很多案例,这时找了一个,进行艺术加工之后,便写了起来。
  他故事写的,是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一心想要当个好官,却当不成,最终同流合污的故事。
  这个时代的官场就是这样,你就算想要当个好官也当不成。
  树根都烂了,还能指望叶片是绿的?


第122章 新笔名
  《当官》的开头; 一个年轻人有幸成为一方父母官。
  他的父亲说你一定要爱护百姓,一转眼; 却又盛情难却收了别人送来的古画。
  他的母亲说你一定要当个好官; 一转眼,却又靠着他当官,帮娘家的侄子找了个好工作。
  他的姐姐说你一定要公正廉洁; 一转眼,却又求他帮自己的丈夫周旋,低价买下一块地。
  此外,他在工作上,也遇到诸多问题; 发现自己的上司,是个彻头彻尾的贪官。
  他不免鄙夷; 但他的上司说; 你又哪里比我好了?又说自己当初,也想当个好官。
  穆琼发现自己一写,就容易写多,他想写短篇小说; 但这个故事,估计会超过三万字。
  但也无妨。
  这篇小说,穆琼花了三天功夫去写,写完了之后又进行删改; 特地写的不那么白话,此外; 还加入了一些他在现代看过的带有讽刺意味的“名言警句”,比如说主角顿悟:“帮上司做了无数好事,不见得能得上司看重,但若与上司一道做了件坏事,便与上司成了自己人了。”
  穆琼把这篇文章写完,又修改好的时候,盛朝辉要办的酒宴,便开始了。
  这日晚上,他们包了一家酒楼,在酒楼设宴。
  “普通酒席,就上些鸡鸭之类的常见菜,是一桌四元,其他的稀奇菜色,可以另加进去,诸如加鱼翅四元,当然没什么必要。我就只加了些少见的小菜,诸如从你工作的西餐馆买来的烤鸭,还有炸藕合之类。酒用的是绍兴黄酒,还有酒楼自制的米酒,最后核算下来,一桌酒席六七元左右,我又另外给每个人备了伴手礼,每桌放一包烟,算下来一共两百三十二元。”进去的时候,盛朝辉给穆琼报了账。
  这么多钱,都够在租界外面买个小房子了……但有些花销是必要的,穆琼倒也不觉得有问题。
  这次他们请的,除了工作上需要结识的人以外,还包括各自的亲朋好友。
  盛朝辉朋友很多,穆琼的朋友却并不多,他请了陈老板傅蕴安傅怀安金怀来,便是连郑维新和孙奕尧都请了,也就凑了一桌而已——李荣华章澈这样的编辑,是和其他编辑坐一起的。
  这宴会非常热闹,穆琼和盛朝辉一个个去敬酒,认识了不少人,与此同时,穆琼就是楼玉宇的事情,知道的人也更多了。
  见到楼玉宇这么年轻,很多人发出惊叹,同时也更看好穆琼。
  也是在这个酒宴上,穆琼突然得知郑维新和郑润泽还是堂兄弟,此外,在场的很多人沾亲带故,或者是同学之类。
  此时有文化的,就是最顶尖的那一波,大家都是相熟或者认识的。
  一顿饭吃下来,好几个学校表示要订购教育月刊,还有人愿意以十元一条的价钱,在教育月刊上刊登广告,倒也是意外之喜了。
  穆琼不知道自己酒量到底如何,但觉得应该不会太好,敬酒之时,就特地换了兑水的酒,让教育月刊编辑部的一个编辑跟在自己身边,拿了个里面水多酒少的坛子给自己倒,倒也糊弄了过去。
  今天这一场,他算是正式打入上海的社交圈了。
  一般来讲,这种时候他与人交际,是要说说家庭的,但穆琼并不想跟穆永学有牵扯,便特地没说,别人倒也没问——以他如今的情况来说,便是没有家庭加分,也足以让人看重。
  更何况,没人觉得他的家境会不好。
  他若是家境不好,哪能出国留学?哪有本事办杂志?
  没错,不熟悉的人依旧觉得,他应该是去留过学的。
  酒宴结束后,绝大多人都回家去了,但盛朝辉带了许多年轻人去别处继续玩,他问穆琼要不要一道去,而穆琼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当官》虽然写好了,但《传染》还没写好,他也挺忙的……
  傅蕴安还有事,这天并没有和穆琼一起回家,还把傅怀安带走了,穆琼回去的路上,便干脆去拿了霍三少寄来的信。
  他把《传染》寄给霍三少之后,又跟霍三少通过几次信,并且已经将第二部 分的《传染》寄了出去。 
  每次他寄出信去,霍三少都会第一时间回信,不过他倒是会拖几天再回信,回信也尽量少写。
  必要的时候,穆琼是打算舍弃这个马甲的。
  这次,霍三少在信里直接称呼他为“老师”了,并且又求教了几个问题,而穆琼把会的回答了,不会的就不答了,同样只有寥寥数语。
  信已经写好了,穆琼倒是没有拖延时间,第二天就把信寄了出去,同时也去了一趟新城月刊的编辑部找郑润泽。
  新城月刊是几个新派人士合办的,刊登的很多文章都不受当权者欢迎,同时,他们出刊也很自由,这个月稿子多,就厚一点,下个月稿子少,就薄一点,投稿的好文章特别多,还会弄个增刊。
  穆琼过去的时候,郑润泽正在写稿子。
  得知穆琼是来投稿的,郑润泽欣喜万分,当即看了穆琼的稿子。
  穆琼自己觉得自己的短篇还有散文之类写的不好,主要是因为他看过这个时代一些大家的文章,这些人的短篇和散文,他一点都不觉得自己能超越。
  这时候最有名的大家,甚至值得后世的人专门去研究他的文章,为他著书。而穆琼很清楚,自己没有那个水平。
  然而,他忘了一件事,那就是这样的文豪大家,总共也没几个。
  说起来,郑润泽后期倒也是其中之一,但他现在还年轻,写的文章还没他后来写的那么好。
  此外,如今还是民国初期,新文化运动都没开始,穆琼觉得好的文章,都还没写出来……
  如今新城月刊上刊登的文章,绝大多数都是没有机会流传后世的,穆琼的文章比不上那些大家,但在质量上,绝对比这时期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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