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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部分

民国之文豪-第50部分

小说: 民国之文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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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妻子应了一声,便不再多说。
  穆永学又认真地看起《留学》来。
  他的长子没什么本事,但他的次子聪明伶俐,他相信他将来一定跟书中的江振国一样出色!
  北京的事情,穆琼是不知道的。
  第二天,他先去大众报编辑部拿了自己的稿费,然后才去学校。
  因着去了一趟大众报那边的缘故,他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晚了,学生早已在上课,不过他今天的两节课都在下午,倒是不需要着急。
  穆琼进了办公室,刚坐下,盛朝辉就过来了:“穆琼,魏校长让你过去一趟。”
  魏亭今天来学校了?穆琼跟着盛朝辉往魏亭的办公室走去,刚走近,就看到魏亭正在……铺床?
  在平安中学,魏亭是有个单独的办公室的,当然了,办公室不大,也就五六个平方的样子。
  而现在,魏亭在这个狭小的办公室里面铺出一张床来。
  “魏先生,这是?”穆琼有些不解。
  “我以后就住这里了。”魏亭道:“对了穆琼,我叫你过来,是有些稿子想让你看看。”
  魏亭说着,就拿出一叠稿子来。
  穆琼打开来看,就看到这些稿子上,写的都是具有教育意义的小故事,很适合发表在他们的教育月刊上。
  “这些稿子是我写的,算作投稿……以后我就要靠稿费过日子了。”魏亭道。
  穆琼和魏亭聊了几句,才知道魏亭是被赶出家门了。
  几日前,齐老先生的小儿子带着齐老先生的妻子来了上海,将齐老先生从魏家接走,另外租了房子居住之后,魏亭的父亲就开始逼婚。
  魏亭自然是不愿意的,但他父亲这次铁了心了。
  先前穆琼见过的那位小姐,并不愿意嫁给魏亭这个据说克妻的老男人,已经离开上海回杭州去了,然后他父亲立刻找来了另外一位愿意结婚的小姐,还说魏亭要是再不结婚,就不要住家里了。
  魏亭就从家里搬了出来。
  这些年,魏亭自己其实也不是没有收入的,他不愿意打理家里的生意,但平常会写文章投稿,还翻译过好几本书,收入不低,只可惜他太能花了。
  别的不说,那个正在筹备的大学,就是个无底洞!
  但凡有了钱,他就会记到大学的账上去,而记上去的钱,他是绝不会再动用的,便总是身无分文。
  穆琼原先不知道这些,这会儿听魏亭和盛朝辉说起才知道,对魏亭倒是更佩服了。
  只可惜,陈老板的西餐厅他能出出主意,盛朝辉的教育月刊他有些自己的想法,但魏亭要办的大学……他对这方面着实一窍不通。
  魏亭在办公室里给自己铺好床后没多久,就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了。
  盛朝辉要请他吃饭,但他没同意,跟着穆琼去了学校的食堂:“我以后就在学校里吃了。”
  穆琼是带了菜的,但不是昨天晚上剩下的——昨天晚上他们家吃的是清蒸鱼,清蒸鱼留过夜不好吃,他们也就将之吃了个精光。
  他带的菜,是今天早上朱婉婉炒的两个鸡蛋。
  学校里种的青菜大丰收,中午的咸菜汤也就换成了青菜汤,因为魏亭要来吃饭,冯小丫还蒸了点咸鱼,再加上钟老师的咸鸭蛋还有穆琼的炒鸡蛋,他们三个的饭菜,还挺丰盛的。
  魏亭往自己的饭里舀进去青菜汤,拿了钟老师切开的四分之一个咸鸭蛋,又夹上一块穆琼带来的炒鸡蛋,很快就填饱了肚子,然后就出门去了。
  整个上海的报刊杂志,魏亭差不多都订了,这些原本是往魏家送的,现在他要去跑一趟,改个地址让他们往平安中学送。
  为此,魏亭还专门跟穆琼借了一块钱做车费——报社虽然多开在望平街,但并不是所有的报社全在望平街的,让他一处处去跑,他还真跑不动。
  魏亭走后,穆琼回到办公室备课,然后到了时间,就去给学生上课。
  现在,平安中学的几个班级,都已经选出了英文课课代表,不仅如此,英语角也都布置好了,学生学英文的积极性,又提高了很多。
  而所有的班级里,傅怀安那个班的英语角,是做的最好的——傅怀安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很多英文书放在那儿,弄得一个小小的英语角看着特别高大上。
  更让穆琼惊喜的是,这些书里,竟然还有一套《华英字典》!
  《华英字典》是历史上的第一部 英汉字典,由传教士马礼逊独力编著并于百年前陆续出版。 
  当然了,傅怀安带来的这部并不是百年前出版的,而是后来再版的。
  之前学校里的学生学英语,遇到不懂的单词只能问穆琼,但现在有了这部字典就不一样了!
  这些学生可以说是将这字典当做宝贝看的,他们怕弄坏了这书,就选定一些人抄写,然后大家不管是背单词还是查阅单词,都看抄写版的,还有很多人拿着抄写版,再将之抄到自己的本子上。
  这些学生这么努力,自己也不能落下……穆琼上完课,就忙活起来。
  魏亭说的五十篇英文短文,他早就写好了,但想到只有英文短文不利于别人学习,《华英字典》或者其他的英汉字典又都是大部头,不是所有人都买得起的……他就有了别的打算。
  穆琼将每篇文章的中文意思也写了下来,除此之外,还将其中的单词一个个写出中文意思来。
  这是个挺大的工程,甚至比他写英文短篇还要麻烦,好在一个单词前面的文章里解释过,后面再用到就不用继续解释了,再加上他最近不需要写《求医》,倒是有许多空闲来做。
  如此就过了好几天。
  穆琼的忙碌,盛朝辉都看在眼里。他本是爱玩爱闹的,但瞧见穆琼这么努力,却也不好意思只惦记着玩——他跟着忙活起来,甚至还开始每天带菜到学校,在学校里吃饭。
  他这行为大大地丰富了他们的教师小餐桌——盛朝辉每天都能从家里带肉来也就罢了,他早上过来的路上,有时还会买点别的带上!
  比如今天,他不仅从家里带了白切鸡和油炸素鸡,竟然还买了二十根油条。
  他们拿两根泡了汤自己吃,剩下的全都切成小段放进了学生喝的咸菜汤里,也算是给学生增加油水了。
  吃过饭,魏亭就去了看门的瘸腿老头那里拿自己订的报纸杂志。
  至于穆琼……他继续给自己写的英文短文做注释。
  《华英字典》主要是给西方人看,帮助西方人学汉字的,编写者还只有一个人,自然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相比之下,他做的注释还要更准备一些。
  穆琼这一做,就写了真正一个小时。
  他站起身,正打算走动走动放松一下,魏亭突然进了办公室:“我看到了一篇好文章!”
  “是什么文章?”盛朝辉立刻问道,办公室里的其他老师也非常好奇。
  魏亭的眼光很高,一般的文章,他可是不会称好的!
  “是一篇小说,叫做《我在百年后》!”魏亭道:“写这部小说的作者,当真是满肚子的奇思妙想!还有他写的未来,竟跟桃花源一般,让人心驰神往!”
  “这小说写的是百年后的事情?给我看看!”盛朝辉立刻就道。
  “我们一起看!等等,干脆我给你们读吧!”魏亭道:“我还想再读一遍!”
  魏亭跑进来说看到了一篇好文章的时候,穆琼也是很好奇的,很想看一看,但听说这篇文章叫《我在百年后》,却是愣了。
  他匿名投出去的小说,发表了?


第62章 好书
  《我在百年后》这本书; 穆琼每天晚上都会写一点,现在早就写好第二部 分并誊抄好了; 还琢磨着要是希望月报这两个月没有刊登; 那就将第一部分重抄一遍,投去别的杂志。 
  总有人会慧眼识英雄。
  当然了,他并不想这么做……抄写实在是一件累人的活儿; 最近《求医》的稿子,他写完修改后,都直接让大众报那边誊抄,自己不抄了。
  好在这部小说刊登了。
  穆琼有些出神,然后就听到魏亭声情并茂地用国文念起他写的小说来。
  穆琼写的《我在百年后》; 放现代抛开文笔,也就是一篇普普通通的穿越小说; 兴许读者还会因为套路太老; 主角太老,细节太多之类的原因懒得看。
  但在这个时代,他的这篇小说,却足够新颖。
  至少在场的人; 除了他都是没有看过穿越小说的。
  魏亭才读了没多少字,办公室里的老师就已经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等魏亭再继续读下去……所有人都露出了心驰神往的表情。
  穆琼写在文章里漂亮的免费公园,高耸入云的楼房,年纪很大却精神抖擞载歌载舞的老人……都是在这个时代见不着的。
  而老人随便打个电话; 警察就来了……在民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主角一开始以为自己是到了神仙住的地方; 只感叹原来神仙住的地方也有警察,但等他意识到自己是到了未来,就被震惊了。
  百年后的警察,竟然对他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好言好语的!
  换做是在民国……就算他好运不挨枪子儿,肯定也会被送进大牢,或者被打上一顿。
  “这部小说,写得实在是好!我去过国外,小说里的有些东西曾在国外见过,也就更觉得真实。”魏亭念完后,感慨着说道:“当然,最让我喜爱的,是这个作者遣词造句的方式!他的文章,和我们写的文章都有所不同,读着更通顺更舒服……我们的国家想要发展起来,我觉得就应该摒弃那些拗口难懂的文言文,用这样的白话文!”
  新文化运动前后,很多字词的用法都是不太一样的,穆琼写《留学》,写《求医》的时候,很注重这些方面,因而他写的小说虽然很白话,但算不上出格,还是在原来的框子里的。
  但这篇《我在百年后》不同。
  这部小说,他完全就是照着自己在现代的文风来写的,而他在现代的文风,早就已经跳出了这个时代的框子。
  这相当于是在手机刚被发明的年代,拿出一部智能手机给别人看。
  说实话,这有点欺负人,同时,这也很吸引人。
  “是的,这文章写得非常好,就是好像还没写完。”盛朝辉道。
  “应该是连载的!”魏亭道:“最近好书实在多,先是《留学》和《求医》,现在又来了这一部《我在百年后》!”
  穆琼被人这么夸,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魏亭这时候,却又道:“这样的书,等下我们一定要读给学生听听……你们等等,我再出去买几本回来!”他说着,就往外走去。
  但走了几步,他又回来了,看向穆琼:“穆琼,又要跟你借钱了……”盛朝辉一直是跟家里拿钱花的,他不好去找盛朝辉借钱。
  穆琼就不一样了,他自己赚了稿费。
  穆琼当即拿出几个银元给魏亭。
  “一个就够了。”魏亭道,希望月报每份十个铜元,一个银元能买十几份,足够了。
  魏亭拿了银元,不多时就买了十多本希望月报回来。他在每个班刚刚布置好的阅读角都放上了一本,还让学校里的两个国文老师下次上课的时候,一定要给孩子们读一读。
  于是,这天下午,穆琼时不时的,就能听到朗诵自己小说的声音在学校里响起。
  这部小说,想来也会很受欢迎。
  穆琼低下头,继续给自己写的英文短文做注释。
  魏亭对《我在百年后》很推崇,其他看了希望月报的人,也都对这篇文章爱不释手。
  这样新奇的小说,谁不喜欢?
  至少,傅怀安就对这小说喜欢地不行。
  要是自己也能去百年后看看就好了……傅怀安已经打定主意要多买几本希望月报了。
  这天上完课,穆琼早早地回了家,然后给希望月报的编辑部寄出了自己早已写好的接下去的稿子,足足两万字。
  而这个时候,以前一直卖得不怎么样的希望月报,早已卖断了号。
  租界的夜晚一向热闹,但最近天气实在太冷,出来的人也就少了,原本要很晚才会关门的一些店铺,便也早早地关了门。
  新新书店里逗留的客人已经陆陆续续地走了,掌柜的打了个哆嗦,瞧见天色已经暗下,便让伙计去关门。
  “掌柜的,今天这么早就关门?”伙计一边关门一边问道。
  “大晚上的,肯定没人出来买书,在这里守着,还不如回去喝点热汤泡个脚,早点睡。”掌柜的说道。
  不想,掌柜的话刚出门,就有人拍上了他们刚关的门:“等等,别关门!”
  那伙计闻言,连忙打开了门,然后便瞧见一个穿着长袍,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带着满身寒气进来了。
  “先生,你要买什么书?”伙计笑着问道。
  这男人急切地问:“希望月报还有吗?”
  伙计脸上的笑容立刻就换成了歉意:“先生,不好意思,希望月报已经卖完了,先生要不要看看别的?小说月刊也很好看……”
  中年男人的脸上露出失望来:“没了……那我上别处去看看。”
  “这位先生,希望月报今日卖得极好,我们店里进的早就卖完了,其他地方也一样,你就算去了别处,也是买不到的。”掌柜的说。
  “这样啊……”这中年男人很是失望。他今日在好友家中无意中看到了希望月报上刊登的文章《我在百年后》,惊为天人,便想买一份收藏,却没想到都卖完了……
  也是,他想买,别人肯定也想买。
  “先生,您若是想要,不如留下地址来,赶明儿这书有了,我马上让人给你送去。”掌柜的道:“今日很多人都没买到,希望月报肯定会加印。”
  “好极!”这人眼睛一亮,立刻就在掌柜的这里留了地址。
  他留下地址便离开了,看到他离开,店里的伙计好奇地看向掌柜的:“掌柜的,您怎么对这位这般热情,竟还要把书送去?”
  伙计刚问完,掌柜的就道:“你知道这位是谁吗?”
  伙计当然是不知道的。
  “这位可是鼎鼎有名的人,震旦大学的李教授!他还最喜买书!经营好了,绝对是个大客户!”掌柜的说道,他在门口张望了一下,又被风吹得缩了缩脖子,回到屋里便道:“关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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