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汉也有春天-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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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了这个重大的内部矛盾,安逸这才有功夫放下篮子,跟着大家一起吃饭。此时除了他自己,安父安母包括安达都已经快吃完了。他端着自己的碗筷,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耳边听着安母絮絮叨叨的唠叨,不由的有些食不知味。
说来他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虽未成年,但也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在这农忙的时刻,本来就该他下地干活,而不是让年纪不小的老母亲相替,自己躲在家里做饭偷闲……
看着母亲累的满头是汗,背脊都有些微驼,连吃饭的这会儿功夫还忍不住要捶背捶腿的,安逸心里就很不是滋味儿。虽然他是个麒麟哥儿,体力上比不上男儿,却也比女子强出不少,要不是当初阴差阳错遭遇了“那件事”……
麒麟哥儿?
是的,大庆朝除了男人和女人外,还有一种人,名为麒麟哥儿。身为男身,在眉心却有颗红志,直到婚后才会开花或者消退。
这种人可嫁可娶。若娶,与女子生育子嗣,眉心红痣就会褪去,除了体力稍差些,其他与男子无异;若嫁,却也能为男子怀胎,此时,眉心红痣就会根据自身的体质和性格,像种子一般发芽开花,如胎记一般变成各种各样的花草图形,端是漂亮异常。
除此之外,身为男身的麒麟哥儿不但普遍的俊秀美貌,才智无双,哪怕数量上最为稀少,约千人中才勉强有一个。但是他们孕育的后代,却能继承来自父母双方的所有智慧,是孕育天才的最佳途径。以至于哪怕是个很普通的麒麟哥儿,也依旧是让众人趋之若鹜的存在。
然而就是这种仿若天之宠儿一般的麒麟哥儿,也不是十全十美的。他们虽然能够自由选择是娶是嫁,但是一旦决定,就再也无法更改。而且无论是让女人怀胎还是为男人孕育后代,他们都没有男人和女人直接结合来的容易,甚至堪称艰难。
而安逸,就是之上所述的麒麟哥儿,也是望山村内唯三的麒麟哥儿。
可惜,相较于另外两位那样被众人吹捧追逐,他却“懒”名在外,也从没表现出麒麟哥儿特有的聪明才智,以至于众人均以为他是老天爷一时失手而造就的残次品,是麒麟哥儿内少有的异类。他虽然还没到人人避之如蛇蝎的地步,但也是一提婚嫁就能让人纷纷逃窜,避之惟恐不及的存在啊……
吃完午饭,又略微坐了会儿,安逸就被父母和哥哥撵回家去了。
虽然理由是这里用不着他了,让他回家呆着别在这里碍事。但是安逸知道,根源还是在于“那件事”。“那件事”虽然已经过去五年之久,他自己都十九岁即将成年,村里人甚至大多都忘了他这个懒汉还曾经有离开村子外出求学的经历,他的父母和哥哥却还是心有余悸,记忆犹新,唯恐一个不甚再次导致他缠绵病榻……
算了。安逸苦笑不得的暗叹了一下。反正他本来就懒,“那件事”更是给了他光明正大偷懒的借口,索性就不负家人的美意了。摊手~。
回到家,安逸歪在卧室的软塌上,随手拿了一本未看完的书看了起来。他看书翻页很慢,倒不是看的慢,而是习惯于边看书边思考,细细体悟书里的含义,以至于若有人看到他目前的状态,就会明白,他不是在阅读或者学习,反而是在享受,享受这种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的感觉。
很快,安逸把书册看了一小半之后,天色渐暗,外出干活的家人快回来了,让他不得不放下自己的爱书,去给自己劳累了一天的家人做晚饭。
晚饭不适合大鱼大肉的吃,一是怕积食,不利于养生;另一个就是劳累了一天,身心俱乏,根本就没那个体力享受细嚼慢咽的过程。所以,安逸直接打了肉卤子,一人给下了一大碗面条,带汤水的那种。
安家父母和长子回来后,先去院子里另盖的浴室洗了个澡,洗去了一身的尘土和疲累,随后捧了个海碗吸溜吸溜的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相较于中午有说有笑又唠叨,晚饭的时候可以说是鸦雀无声。三人都累得连说话的*都没有了,快速的吃完面条,一抹嘴碗也不收,就梦游一般各回各屋,睡觉去了。
安逸:“…………”
看来,除了午饭和晚饭,下午还得加上一餐下午茶啊……
☆、第三章
第三章王猛
安逸家所在的望山村,背靠大山,面朝平原,故而得了望山之名。
望山村虽名为山村,其实距离城镇玉柳镇并不远,步行过去也就一两个小时的时间。相较于临近的,位于山上的坡上村,和位于平原内的坡下村,跟玉柳镇同一水平面的望山村,可以说是距离玉柳镇最近的一个村子了。
而玉柳镇在安阳城境内也算是比较富裕的几个镇子之一,安阳城更是在全大庆国内名列前茅,不但地处大庆朝的腹地,也是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
不过这些消息,还是安逸以前求学时搜集来的消息,现在对他来说已经是毫无用武之地的了。
也许以后还有用的着的一天?啧,谁知道呢。
如果之前安逸还能偷个闲,看个书什么的,然而到了夏收的第三天,他已经完全没有这个闲情逸致了。
新收的庄稼还比较湿润,不能久放,阴凉地儿仅仅两到三天的时间,这些粮食就会发潮发霉,必须经过反复的晾晒,直至干透并且脱粒成为大米后,这些粮食才是能装袋收起来的。然而在这个没有机械的年代,一切都得靠人干,人割、人捆、人运、人碾……
光凭想象就特别的辛苦啊有木有。
也幸好,安家虽然因为安逸少了个劳力,多了个累赘,但多年的积累在村内也属于少有的富户,还有能力购置了一辆牛车,不但播种,就是运输也很是给安家众人省了大力气。
而安逸这个体力只有负五的渣渣,在家人忙的脚不沾地的时候,也实在没脸干看着,只能在家里人一遍又一遍的强调量力而为后,去地里捡捡麦穗儿,赶赶牛车,搞搞后勤,晒晒该晾晒的粮食,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大家搞好后勤。
也幸好,安家的院子没在村内,地理位置比较偏,而且院门的外面一大片都是平坦的空地,很适合晾晒粮食。别说只有安家一家,就是再加上一户人家,也是能晾得开,让他不至于必须跑到村里最中央众人共用的大打谷场,要不然就他这个小体格,连运送麦子过去都很艰难啊有木有。
这天,安逸早早起床,趁着天还没大热,赶着牛车去地里接父母和兄长已经收割好的麦子,却见本来应该很忙碌的安母周氏,正在跟一个衣着光鲜,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年轻男子有说有笑,还上手教起人家怎样割麦来了。
“娘。”一大早的,他娘的画风怎么这么清奇?安逸心里犯了嘀咕。而且这人看着有点眼熟不说,刚刚看到他时眼神好像飘过一丝惊喜?是他的错觉吗?“这位是……”
那人对着安逸笑了,笑的特别憨厚。还没等他说些什么,热情好客的周氏已经抢过了话茬,给自己儿子介绍了起来。
“哦,阿逸来了啊。猛子来,这就是我刚跟你说的我家的二小子安逸。阿逸啊,这是你大姨夫家那个外嫁到安阳城里的阿姨家的外甥,猛子……”
“说来你猛子哥还比你大个两岁呢,这次也是专程过来看你大姨夫的。不过坡上村路比较绕,还是在山里,他头一回上门,还人生地不熟的,一个人去肯定很难摸的到门儿,就先按照早年他母亲在世时给的提示来了咱们家了……”
是的,在世时。猛子母亲去世的消息,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传回了坡上村余家,也就是安逸亲大姨大周氏的夫家。而作为跟余家比较近的亲戚,安家当然也知道这个消息。只是她没想到,事情已经过去十几年了,当年那个骤然失母,年仅七岁的孩子,成年后居然还能凭着早年母亲在世时的只言片语,孤身找上门来,让人不由心生唏嘘的同时,也很是令人感动啊有木有。
心里想着,周氏更是愧疚了。按理说哪怕仅仅是远房的亲戚家的孩子找上门来,只是让给带个路,也是个合情合理的请求啊。而且人家也没说非得让她自己去,她没空不是还有孩子吗?找个能带路的人能有什么难事?但是谁让现下还在夏收,安家本来就人手紧缺,家里一个多余的劳力都没有,而唯一闲着的那个还是个被迫休息的……
安母心想,哪怕找个外人也不会派他去啊。没得他人还没给送到,到把自己给累到在半路指着别人搭救。
“猛子啊,你看这事儿弄得,我们家现在也倒不开手,村里其他的人家,也都在抢收,连给你带个路的人都找不着……”
“没事儿的安姨,”那人,也就是猛子,眼神隐晦的从安逸身上飘过,本来到了嘴边的推辞立刻变了立场,“反正我这趟来也是打算在这里定居的,不耽误这一时半刻的。而且现在在你们家能帮上一点儿忙不说,要是能学会怎么收麦,以后也能给我省下大事呢不是。就是不知道你们家还有我住的地方没有……不过安姨你放心,我这人好对付,没有床,睡地上也成的!”
猛子拍胸脯保证的样子逗乐的周氏,“你这孩子,家里哪儿会没有你睡觉的地方啊。你放心给安姨家住着,等忙过这一茬,我让阿达亲自送你到家。”
说是学习收麦,猛子最终还是跟着安逸,帮着一起把已经装满一车麦子的牛车运送回去。
路上,安逸时不时的瞟向他的脸,真是越看越不对劲儿。这熟悉的配方和熟悉的味道,到底在哪儿见过呢……
“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被人光明正大的盯了好一会儿,再迟钝也会有感觉的,更何况出身特殊的猛子。他略微不自在的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是他哪里露出了破绽,让人家察觉了?
“没有,就是觉得你的长相挺眼熟的。”偷瞄(?)被识破,安逸索性光明正大的打量,“你之前是在安阳城是吧。我以前也在那里带过一段时间,不知道咱们见过吗?”
“……没有吧,我很少出门的。”猛子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却发现鼻尖居然紧张的冒出了丝丝冷汗。他小心的把汗渍擦掉,随后故作镇定的放下手,“也许我长得像我舅舅?不是都说外甥肖舅嘛。”
“也许。”安逸手一顿,不再吭声,默认了他的解释,心里却越发觉得自己之前见过这个人,只是当时的印象不大深而已。虽然这个叫猛子的确实长得跟他大姨夫有三四分相像,但是他身上传来的那种熟悉感可不是这么回事。
而且,没见过就没见过,心虚什么?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现实版本啊有木有。
“光听我娘叫你猛子了,你全名是什么?有字吗?”安逸眼睛一转,故作好奇的问。
这话里的“字”就是安逸对他的隐藏性试探。这人看着略显成熟,年纪还比自己大两岁,至少也得有二十一了吧。
在大庆朝,女子十五及笄,可以由父辈或者嫁人后的夫家给取字;而男子,包括麒麟哥儿,都是满二十岁后,由长辈和师长取字。当然,作为社会底层的平头老百姓和商人是没有这个资格的,能取字的,都是自认为读过书的知识分子。
安逸,曾经就有资格得到自己的字,在他外出求学那段时间。可惜……
这人身上的布料虽然猛地一看像是普通货,但是那质地,骗的了别人却骗不了去过安阳城跟达官显贵接触过的安逸。懂得“低调的奢华”这个词的真谛的,绝对不可能是暴发户,也不可能是平民和商户,而且不是世袭的世家,就是有名师教导,都是有资格取字的人。
然而,就在自以为算计好了一切的安逸,静静的等待对方“暴露”的时候,却得到了一个十分出乎意料的结果。
“我姓王,王猛。字的话……我也就识得几个字,并没有正经读过书。”王猛面色羞愧的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
安逸:“…………”
他现在只想说一个字:草!
居然没有字?这年头还有富家子弟没有字?就连商人都会故作风雅的给自家孩子取字了,这人居然告诉自己,他没、有、字?!
难道真是自己理解错了,自己真的没有见过他?
想不出个所以然的安逸只能无奈妥协,放过这个处处都是漏洞,就差在脑门上明确的标明“神秘”这两个大字的某人。
然而,等到后来安逸知道这人的真实身份,才恍然自己犯了个多么愚蠢的错误,还是自己钻进了自己设置好的陷阱那种,当时他脑海里真的是除了“卧槽”就是“懵圈”了,简直恨不能穿越过来锤过去的自己一顿啊有木有。
*!谁说的只有商户和贫民没字?明明武将也是不需要字的存在啊好伐!简直被自己蠢哭了。泪目……
☆、第四章
第四章异常
没有字疑似富家公子哥儿的王猛,就这样正式的在安逸家扎根了。
一个人猛地到一个新的地方,安逸起初还以为他会有些不适应什么的,没想到人家简直跟在自己家一样的习惯,第一天还在观察周遭的新环境呢,第二天就已经跟着安家父母下地干活了,还学的有模有样的,简直不要太适应了有木有。
不过安逸总是觉得他那张脸,让他有种很奇怪的熟悉感,不是像王猛说的跟舅舅长得像的缘故,就是那种好像在哪里见过的样子。
按理说安逸的记性不说是过目不忘吧,在寻常人中也是顶尖儿的,别说见过的人或事很少有忘记的时候,就是厚厚的书籍,他读个两三遍也能完全背诵下来。但偏偏,他还真想不起来自己在哪儿见过这家伙了。这种感觉,真是奇怪透了!
幸好安逸这人心大,琢磨了两三天依旧毫无线索后,他就不打算在追究了,反正他没感觉到这人对他安家有什么不轨的企图。既然是作为亲戚上门的,那就当是亲戚对待就行了。
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安逸表示,他就是个懒人,可从来不是自作聪明的庸人呐……
然而,安逸不知道的是,在他收回自己打量的目光不再关注后,某个被紧盯的人仿佛有感觉一般,紧绷的身躯都突然有了些松动,就连他那看上去很憨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