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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部分

天才作家-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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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如此,以后找个时间给她赔礼道歉吧。网络一线牵,大家能说上话是缘分,生疏了他也有错。
  任明卿看看时间也晚了,身心俱疲地去烧药水。庄墨千叮咛万嘱咐,说这个药水对他的腿有好处,刚才还在喋喋不休地给他发信息,说这些事不在,只能他自己做了。任明卿虽然觉得麻烦,但有人关心有人宠,他心里还是挺高兴的,老老实实地烧完水,拎到浴室里泡脚。
  家里装修风格看起来很古典,其实很多地方都用上了智能家居,圆形浴缸对面就是电视机。任明卿挽着裤腿坐在浴缸边上泡脚,打开电视遥控,电视上刚好在放《一世含桃》的第四集 ,任明卿看了几分钟,觉得不太对。 
  他脚都来不及擦,湿哒哒地跑到书房里,搜了《一世含桃》的文本。只是看了开篇3万字,就确定这篇文盗用了自己的世界观;强忍着怒意看完整本书,别说世界观了,剧情人设都是他的!
  这下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黑白指尖把自己拖黑,还千方百计把他踢出群,不让他在共同的好友圈子里发声了。
  因为她的代表作是抄他的!
  他的原作叫《昆仑墟·仙骨》,是个修仙文。
  鼎真上仙的首席大弟子因为始终不入法门,独自下山,发觉民间传颂的师父的形象,与师父本人并不相符。随着抽丝剥茧的追查,男主角发现自己才是真正的鼎真上仙,他不入法门是因为被封印了法力;而他的那位“师父”,本该是自己座下首席大弟子。
  大弟子五百年不悟道,内心敏感而扭曲,将师父的诤言当做站着说话不腰疼,破坏了师父飞升的机会,抹去了他的记忆,交换了两人的身份,占有了他的法宝,让他设身处地地尝尝一无所能是什么感觉。
  男主角却没有如他所愿。他乐天知命,慈悲为怀,即使没有大能,也竭尽所能替人消灾禳祸,靠着自己的足智多谋和乐观善良,解开了前世没有完成的任务。即使他的音容已经改变,法力与之前不可同日而语,地上的凡人依旧误打误撞,认定他是几百年前消失的“鼎真上仙”的转世。
  在漫长的时光中,大弟子在同样不入法门、法力低微的男主角身上,慢慢悟了道。道的真谛不是强大的力量,而是慈悲为怀的道心。最后,解开心结的大弟子在解决大boss三途川的时候舍身成法,完成了飞升。
  任明卿因为徐安之的缘故,本身就有师徒情结,他很擅长写师徒之间的传承与背叛。那种对导师可望不可即的妒忌与怨恨、对亦兄亦父的长辈的依赖与叛逆,他是亲身经历过的,这就导致这篇文里鼎真上仙和大弟子之间的矛盾冲突让人很有代入感。
  这其实是一篇讲述成长的故事。
  然而在黑白指尖的《一世含桃》里,鼎真上仙硬生生从男主角被改成了女主角!好端端的仙幻悬疑文,被改成了言情,大弟子封印上仙的理由,也多了一个“情”字——他是看不得暗恋的人飞升离去,才自私地把她打下了凡尘。
  原作中两个男主角之间那种相爱相杀的成长线,变成了虐恋情深。而鼎真上仙的挚交好友——他的剑灵——在《一世含桃》里变成了侍女。
  任明卿对这一点尤其诟病。原作设定中,鼎真上仙的剑,是大弟子封印他的法力后抽了他的骨做的,是他的一部分。他和剑灵一体两面,互为表里,剑灵陪着他历险,不但是他的挚友,还是他的肉欲凡心。
  故事的结局,两个仙人要完成洗髓伐骨登仙门,男主角本来就没有凡骨,其实早就成仙了,但是“仙人一去无影踪”,他没有听说过回头的仙人,所以他最终选择和剑灵一起在昆仑墟前拜首回头,隐于凡尘。任明卿觉得文章到这里,男主角完成了最后一次升华。他放弃了永生的机会,留在他挚爱的土地上继续维持他心目中的道义。
  然而黑白指尖把剑灵变成了一个红娘的角色。
  任明卿辛辛苦苦写的文被改得面目全非,还很庸俗,他心中有多难过和愤慨可想而知。
  这是我的人物,我的设定,我花了心血、投入了感情的故事,你拿去改头换面搞成个四不像的东西,是个人都咽不下这口气。
  任明卿当下就打越洋电话给庄墨了。
  ——
  庄墨其时正在东京某处的花坛边,端坐在阶梯上。
  晚上应酬,兵分两路,他带着克然出来跟集英社吃饭,烈火哥他们去见D社。
  本来庄墨长了个心眼,想留叶瞬在身边,可是烈火哥和田恬两个出去应酬,一点经验也没有,最后还是让叶瞬跟着去了。他们三个是带出来见世面的,田恬会日语,叶瞬会喝酒,烈火哥专业,能嗑合同条款。以后跨国业务只会越来越多,作为公司高层,他们需要这种历练。
  庄墨在席上喝了点酒,度数不高,但是后劲很大。集英社选的店专吃天妇罗,生意红火,要提前一个月预约。但是天妇罗吃多了胃难受,酒上头,庄墨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太清醒。
  克然倒是滴酒未沾:“庄老师,您没事吧?我们先拦辆车回酒店?”说着要来搀扶她。
  庄墨不悦地把她挡开:“我先坐一会儿。我给你叫辆车,你先回去。”
  “那我陪您吧。”克然紧挨着他坐下,手托腮,略微一歪头,眼中尽是少女的春思,“想不到你喝醉了酒还那么会关心人,嘿嘿。”
  庄墨无语,祈祷叶瞬赶紧过来接他。他在酒席上感觉自己酒上头,就给叶瞬发了信息。
  庄墨对叶瞬翘首以待,叶瞬却姗姗来迟。没过多久庄墨就受不了了,找了个垃圾桶吐了一通,然后靠着树闭目养神。
  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庄墨心里是想要接的,但手沉得抬不起来。克然推了他两下:“庄老师,你有电话。”庄墨的手一松,手机掉在了地上。
  克然捡起来,来电人是“明卿”。
  克然只知度他山,不知任明卿,但庄墨给他设置了头像,是他在窗边看书的侧脸,克然见过他真人,一眼就认出来了。
  她取手机之前就响了很久,她一愣神的功夫,对面就挂断了。
  紧接着,锁屏屏幕上就弹出数条微信。
  明卿:庄先生,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搅你,我有非常重要的事跟你商量
  明卿:黑白指尖的《一世含桃》抄袭了我的旧作
  明卿:这个怎么处理?
  明卿:庄先生你给我回个电话好不好
  克然扫了一眼,把庄墨手机关了。
  黑白指尖的《一世含桃》是个大IP,最近剧集上线,营销通稿满天飞,动不动上热门。黑白指尖本身也是言情圈近年来风头正劲的一线作者,书粉无数,路人缘很好。度他山指责她抄袭,处理不好就是碰瓷。
  那她当然是希望度他山处理不好啦。
  她想了想,上微博秀了张自拍。这是刚刚在席上拍的,镜头前的她满身名牌,清秀可人,比着剪刀手,背景板是被她喊着看镜头的庄墨。
  配文:与庄先生一起与集英社的老师吃饭啦啦啦~
  ——
  庄墨那里电话打不通,微信也不回,任明卿心急如焚。后来想想日本和国内有时差,庄墨可能早就睡了,只能作罢。
  他在作家圈里聊得比较多的朋友是克然。找不到庄墨,他就去找克然,想问问她一般作者遇到抄袭是怎么解决的,然而克然也不理睬他。
  任明卿越是找不到人,越是心急,糟了这么大的事,睡也睡不着,上微博搜《一世含桃》的相关信息,全是褒扬之声,气得胃疼。不期然就刷到首页上克然的自拍照,照片中的克然青春靓丽,比着剪刀手,庄墨坐在她身后温柔地望着她。
  发布时间,刚刚。
  任明卿愣了一下。克然在线?她还跟着庄墨去了日本?他们在一起吃饭咯?他再打电话过去,庄墨关机了。他打的又是庄墨的私线,那个电话他24小时不关机的。
  任明卿本来就阵脚大乱,如今急火攻心,简直要吐血。庄墨从来没有说过去他要带克然去日本,现在他有急事找庄墨,庄墨却忙着陪克然,不理睬他。
  他两面受气,也不再尝试联系这两个人了,登陆了自己的微博,直接手撕黑白指尖。
  “和你萍水相逢,还以为能够一起学习进步,没想到你直接盗用了我的文章改成自己的,这也太欺负人了!把我拖黑、踢出作者群,难道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了吗?《一世含桃》是抄袭作品,是偷窃!天理昭彰,纸里是包不住火的。”
  “一世含桃”的词条当晚刚好在热搜上,他的微博里包含这个词条,阅读量一下子就冲破了20w+,即使深更半夜,依旧还是有不少书粉第一时间空降控评。
  任明卿本来就不太擅长跟人吵架,气头上情绪激动,发的微博也不太理智,立刻遭到了书粉的群嘲。
  “蹭热度”
  “你妈死了”
  “哪儿来的野鸡在这里咕咕day”
  “你说《一世含桃》是抄袭你的,那你原作呢?调色盘呢?有小观澜的前车之鉴,你还敢空口鉴抄?”
  “哈哈哈哈哈哈哈这个声明……大哥你真的是写书的么?!成语也堆太多了吧”
  “大大,如果真的是抄袭的话,你先贴个原作地址啊【抱抱】【抱抱】【抱抱】”
  “想红想疯了吧你傻逼”
  “抱走我家劲节上仙不约”
  ……
  任明卿没有想到他揭发抄袭会被冷嘲热讽,气得浑身冒冷汗,握着鼠标勉强镇定下来,回忆了一下,他这个文章发过静水。
  他上静水把原作链接复制过来,发了第二条微博。
  “世设、人设、主线剧情都是抄我的【链接】”
  然而,他发表的版本并不全。他在静水连载完他的乡土文学,再开昆仑墟的新坑,连载了3万字都没有水花,就没有再继续。这导致大家只能看到他的前三万字,又激起了新一轮的群嘲——
  “你这是写了本太监书就想来碰瓷?!你写得烂但想得挺美啊!【鄙视】”
  “我本人是最讨厌抄袭的,但你这样的碰瓷我更恶心【作呕】戏精本精【作呕】”
  “脸大如盆”
  “大家先理智一点,虽然他只丢了个开篇,看不到整个的剧情构思,但已公开部分的世界设定和人物设定真得很像一世含桃”
  “我记得黑白指尖开文更早吧?”
  “不,根据静水的第一章发布时间,这本书早半年”
  “都是仙侠题材,地名、设定有重合很正常吧?他能说昆仑墟这个名词是他独创的么?这个山海经里早就有了,按照他的说法他也是抄袭啊【摊手】”
  “我不管黑白指尖有没有抄袭,我就是喜欢,你看她红了嫉妒吧【作呕】”
  “恕我直言,黑白指尖文笔比你好太多了”
  “大大挺你!支持抄袭维权!【加油】【加油】”
  “博主如果只有个开篇,要说抄袭很难吧,顶多是撞梗。《一世含桃》共计40万字,完成度要高很多,这样污蔑作者的心血不太好吧”
  “撞梗也是连环撞,我试试看制作两本书的调色盘”
  “一个男作者怎么这么婊啊”
  “本来还挺喜欢你的《新房客》的,想不到人品一言难尽,粉转黑”
  ……
  任明卿以为只要他放出原文,大家就会明白真相,然而事情并不是这样,维权比他想象得要难很多。黑白指尖的书粉年龄偏低,战斗力十分凶残;而且《一世含桃》已经改编成剧集了,有很多演员粉千方百计来控评和举报,后台评论包括私信里有很多蛮不讲理的谩骂,骂得很难听。甚至有人摸到新绘网的《转生轮》评论区,给读者科普他的碰瓷事迹。他们人多,任明卿根本说不过他们,事情很快就黑白颠倒,变成了他寻隙滋事。
  他一个埋头写文的小作者,哪里经历过这种阵仗?他又像是回到了小时候,在村里受尽大家的冷眼,被所有人讨厌,整个人呆若木鸡地愣在显示屏前微微发抖,精神都要崩溃了。他知道关掉电脑就好了,他现在应该喝杯热牛奶去睡觉,可是他根本动不了。他太难受了,自己辛辛苦苦写的东西被人改的面目全非,还要被千夫所指,好像偷了东西的人是他。
  网络暴力最可怕的地方就是用单纯的数量来分出黑白对错,然后对异见者群起攻之。施暴者觉得自己只是说了一句话而已,他不知道对于风口浪尖上的那个人来说,是千千万万句。
  众人之恶如此强大,而众人作恶竟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第54章 
  任明卿手撕黑白指尖的事很快被转播到了作者群里,苍梧大半夜不睡觉跑来跟他八卦:“你看你看,黑白指尖踢走你遭报应了,有人说她抄袭。”把度他山的微博截图截给他看。
  任明卿:“这就是我!”
  把事件的经过跟她还原。
  黑白指尖和任明卿前几年都是小作者,偶尔私底下交流写作。任明卿当时已经写得非常好了,也很热心,愿意为新手提供建议,黑白指尖经常拿稿子给他改。
  教授得出示一些案例,任明卿都是用自己的文章讲解。当时他在写《昆仑墟·仙骨》,黑白指尖很快就从单纯的讨教变成了他的迷妹,嚷嚷着要看更新。任明卿基本上写一段就会给她贴一段,所以她对《昆仑墟·仙骨》的原文非常熟悉。
  黑白指尖看他在网易博客单机,建议他去静水试一试,但任明卿后来觉得静水也是单机,就没再继续。黑白指尖当时还说了一句:“挺可惜的,这么好的故事没人看。”
  苍梧听明白了来龙去脉,气到爆炸。
  瘦十斤:妈蛋这什么人呐
  瘦十斤:没人看,你就能抄去了大红大紫的吗
  瘦十斤:没人看,你就能把正主踢了假装是自己写的吗?
  瘦十斤:我呸!
  任明卿很感动,萍水相逢,苍梧能这样不随大流地相信他的一面之词,他觉得他因为网络暴力所受的伤害稍稍治愈了一些。
  洗灰:谢谢你相信我
  瘦十斤:因为她这个做贼心虚太明显了!
  瘦十斤:她要是不踢你我还会有点犹豫
  大家都在一个群里,洗灰是什么人品,她太清楚不过了。洗灰虽然不是什么大作者,但他埋头搞创作,功底非常扎实。而且他愿意跟其他作者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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