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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

天才作家-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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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墨原本计划开放手中的版权,邀请任明卿加入其中,单开一条故事线,把《诡域》世界观做大,参考十洲四海模式。
  谭思一开始满口答应,后来见庄墨在任明卿的书上花了越来越多的精力,开始撒泼打滚地反悔。他毕竟是原作者,没有他的授权,庄墨即使手握版权也很难推进,最后只好把任明卿的书化浆了。
  “谭思其实就是不想你带我,跟怎样的创作形式无关。”任明卿一针见血。谭思只是找个由头向庄墨表明自己的态度:我们两个,你只能二选一。
  庄墨妥协了,选了更有商业价值的谭思。
  当时庄墨和谭思刚签约,正在作家和编辑的蜜月期,谭思又是如日中天的上升期作者,庄墨自然不能为了另外一个无名无姓的小作者和谭思决裂。
  任明卿说不沮丧是假的。
  谭思挂他,庄墨诚恳地向他道歉,给他补偿、打款,可到最后,谭思都只不过等风波过去,悄无声息地删博而已。他至今仍背着这口黑锅 ,谭思至今仍不觉得自己有错,口头道歉都是为了向他示威。
  谭思的沉默,就是庄墨的纵容。
  甚至连事后的补偿措施,都何尝不是庄墨为了谭思的颜面做的呢?
  “你的作者是作者,别的作者难道就不是作者了吗?”任明卿心中充满了愤慨。因为这件事,他刚冒头又被打回去了。他恐惧网络,觉得自己不适合写作,境遇蹉跎,又沉沦了好几年。
  “没错,对你,我心中有愧。所以现在,你是我的作者了。”庄墨沉声道。
  印出来的书,庄墨留了两本,一本留给了自己,一本寄给了任明卿。后来他也循着地址找过任明卿,但任明卿搬家了,两人就此错过,直到多年以后,他从任明卿的书架上,第一眼就认出这是他曾经错过的小作者。
  任明卿并不知道庄墨第一天来他的出租屋,就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难道你是因为这个才成为我的编辑?”
  “最根本的原因是你的文章能够打动我。不过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赎罪。”
  赎罪……
  任明卿从庄墨嘴里听到这个词,愣住了。
  “这件事,也是我人生中重要的一笔。”庄墨道。
  不止是站在今天回头看,身份立场的转换如此地奇妙;早在遇到任明卿以前,庄墨就意识到那是他人生的转折点。
  任明卿和谭思,对于庄墨来说,不止是两个人,他们代表着两种符号,背后是两种处事原则的交锋。任明卿纯粹正直,谭思精致利己。
  庄墨当时还并不了解任明卿的秉性,但他至少知道任明卿是无辜的,可他选择站在了谭思那一边,他觉得自己后来遭了报应。
  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长达几年的时间里,看上去光鲜亮丽,一路高升,实则埋下了祸害的隐患。后来无法挽回的悲剧发生,庄墨都迷信地归结于,他在那一次二选一时,选择了利益而背离了正义。
  如果当时他能遵从本心离开谭思,和任明卿一道,难道闯不出一片天地吗?
  也是在天胧月这件事上,庄墨和谭思第一次出现了分歧;庄墨意识到他和谭思之间有三观上的差别,只是他当时还很年轻,不觉得这是个很大的问题,以为违背自己的原则去迎合、去妥协也无关紧要。到后来,他们渐行渐远,庄墨才发觉,他们之间的决裂早已有了征兆。
  离心之人是不能在一起共事的。他们不同路,就不可能一起并肩走很远。
  “我一直记得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庄墨看到书架上任明卿的那册书,就会惭愧。
  仿佛为了嘲笑他的不作为,命运在兜了一大圈后,给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他成了任明卿的编辑,而他必须向他坦白这份有愧。
  “谭思对你不公,我没能站出来,我很抱歉。余生,我都会站在你这一边。”
  任明卿看了他半晌,问他:“那你也会为了我的利益,去伤害无辜的人吗?”
  庄墨没有立即回答。他发现面对任明卿,他竟没有办法脱口而出不会。他能为任明卿做到什么程度?毫无疑问比当年的谭思更多。
  意识到这一点的庄墨冷汗直冒:纵然年龄多长了几岁,他依旧会倒在同一个问题上。
  任明卿怜悯地望着他。庄墨并非始作俑者,他只是在维护了他的作者。可他不在乎庄墨作为编辑的职责,他在乎庄墨本人——庄墨是怎么想的?
  庄墨如此为难,任明卿心中已经知道了他的回答。
  他把手轻轻按上庄墨的手背,与他十指交握:“我永远不会让你两难。”
  如果编辑是作者的骑士,他绝不会让庄墨肆意出剑,让他背负良心上的不安。
  庄墨猛地松了口气,感激地看向任明卿,脸上露出劫后余生的笑容。
  进行了深刻的交流会晤后,任明卿抽出了手,用食指和拇指比了个1cm的缝隙:“虽然理智上可以理解你当年的立场和选择,可是情感上,我还是……有点点生气的。”
  谁叫他就是那个被抛弃的小作者呢?
  庄墨连忙屏住了笑,看来他高兴得太早了。
  “我需要一点私人空间,消化一下负面情绪。”任明卿委婉道。他还是很给庄总留面子的。
  庄总自然把作者精神状态放在第一位:“那好,你有需求,我尽量配合。”把被褥一夹,滚出门外去睡沙发。
  临出门忍不住回头问:“你大概需要消化多久?”
  任明卿憋笑道:“三五天吧。”
  庄总给出了重要指示:“希望尽快吧。”
  任明卿:“嗯。”
  ——
  庄墨一出门,就遇到谭思上楼来:“啧啧,被赶出来睡沙发啊!”简直不要太幸灾乐祸。
  谭思手里拎着一袋书,要敲任明卿的房门,庄墨虎视眈眈地拦在他身前。
  “我只是跟我的小读者说句话。”谭思道。
  “谁是你的小读者?”庄墨眯起了眼睛。
  “度他山——”谭思扯着嗓子喊起来。
  “滚。”庄墨把他往底下赶。
  “我找度他山管你什么事,你这个人就老是对我死缠烂打……”谭思很能为自己寻出歪理。
  任明卿终于开门了,却是对着谭思:“找我什么事?”
  任明卿发话,谭思趾高气扬地一把将庄墨推开,整了整自己被他揉皱了的夹克衫,把手里的一套《诡域》递给任明卿:“送你的签名版。”
  庄墨要制止,任明卿看了他一眼,庄墨老实缩手。
  “我也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可以送你,就送你套市面上绝版了的精装本吧。”谭思在扉页龙飞凤舞地签了他的大名,还写了不少鼓励他进步的话,“我不指望你能原谅我,但希望你还能一如既往喜欢《诡域》。”
  “我一直很喜欢。”任明卿是个坦诚的人,他并不讳言他始终被谭思的故事所吸引。
  “那就好。”谭思脸上浮起一个迷人的微笑,双指在额角边一指,冲他行了个美式军礼。
  庄墨毫不怀疑谭思又在动歪脑筋,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以前总觉得你态度不好,老冲我吹胡子瞪眼睛的,现在看起来还蛮顺眼的。”谭思轻佻地一抬他的下巴。
  庄墨把毯子一扔,揪起他的领子将他按在墙上:“你到底想怎样?”
  “我后悔了。”谭思嘻嘻笑着,“我觉得你挺好的。”
  庄墨:“……?”
  “咱们俩才是天生的搭档。你说过,找作者就跟结婚似的,那么咱俩就是原配,什么度他山、什么许唯,那都是二婚头,凑活过的。”
  庄墨惊了:“谁跟你原配,明卿才是我的原配!”说完捡起地上的毯子就往下走,嘴里大骂:“神经病!”谭思是怎么会在经历这么多事以后,还觉得他们能和好如初?!“以后你再敢接近我一米之内,见一次揍一次。”庄墨放话。
  谭思就跟欺负同桌的小学男生一样,庄墨越气急败坏,他越高兴,兴奋地靠在栏杆上冲他喊:“我会向你证明我才是最好的作者!最适合你的作者!”
  “你拉倒吧!”庄墨不屑一顾。
  任明卿靠在门背后听了全场,把《诡域》往地上一扔,把自己也给扔到了床上。
  在他遇到庄墨以前,庄墨有自己的人生。他有看重的作者,说不定还有爱得死去活来的恋人。他错过庄墨的三十年,整整三十年。
  他的眼神落在地上的精装《诡域》系列上。
  谭思曾经在庄墨生命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谭思和庄墨也像现在的他们俩一样亲密无间。他们合作做出了《诡域》,一同攀上人生巅峰,那一定是一段特别美好的经历。谭思刚才还对所有人宣告他要和庄墨复合。是啊,尝过庄墨的好,又怎么能轻易放弃?
  任明卿想,他不能再错过庄墨的下半辈子了。
  任明卿将《诡域》搬回了床上。精装版装帧良好,打开来以后有地图、书签、明信片等各色周边掉落,任明卿小心翼翼地整理起来。冷不丁地,他发现明信片后面有字,是谭思标志性的龙飞凤舞的大字——
  “以后一起多交流沟通哈!”旁边还画着一张两张小小的电脑桌。
  任明卿想起来,一楼开放空间是有两张并排的写字台的,难道谭思邀请他一起创作?
  这显然也是一份宣战书,他不会逃避。
  他也想证明他是最好的作者,以及……最适合庄墨的那个人。


第65章 
  任明卿很少熬夜,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头重脚轻,飘飘欲仙。
  秉着知己知彼的目的,他昨夜重新捧起了《诡域》。时隔多年,他除了记得《诡域》中的几个重要角色,基本上已经把情节忘得差不多了,完全可以当成新作来看。这种悬疑探险类题材一旦翻开就全是谜,勾引着人不断看下去。等他反应过来,窗外天都亮了。
  “你昨天是不是熬夜看小说?”庄墨敏锐道。
  “没有啊。”任明卿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满脸纯良无辜道。
  庄墨打了一下他的屁股,然后又打了一下:“不但熬夜看小说,还撒谎,长进了啊你。”
  任明卿更加无辜了:我们不是还在冷战中吗?你怎么可以随便打我?
  “你进入创作阶段最好不要看其他作者的作品,容易被带跑,更不要熬夜——老实交代昨晚几点睡的?”这次比稿工作量挺大的,庄墨给他制定了严格的作息时间。
  任明卿年轻气盛,熬一夜第二天起来也挺精神,敷衍过去了。
  他假装无心道:“《诡域》还挺好看的。”
  “当然好看,我做出来的书啊能不好看吗?”庄墨说得理所当然,“悬疑小说的强悬念,探险小说的博物知识,还有起伏波动极其巨大的强剧情、快节奏,再加一点恐怖元素,这本书从第一页开始就是设计成会让你读到最后一页。他的题材和元素有天然优势。你把他的套路拆解开其实就是这么点东西,不断诈唬人而已。”
  任明卿叹了口气:“即使学到他的套路、他的节奏,他的那些剧情也很难想出来。他的想象力出类拔萃。”
  “谭思当然有灵气有天赋,不然也不可能做了五年榜首,同类型同题材里面,后来者无出其右。不过前期跑马,后期圆不起来,用真人秀这种烂理由一笔带过所有大坑,堪称史上最强烂尾,剧情线也不完整。”
  庄墨说着,把白粥递给若有所思的任明卿:“吃了饭去上工。”
  任明卿有什么小心思,他一清二楚。任明卿跟他是搭档,觉得谭思曾经也占在这个位置,是自己的前任,他自然会下意识地拿自己与谭思相比较。
  两个作家比较,比的自然也是作品。
  庄墨对任明卿事业上的争强好胜持鼓励态度,也注意不加重他的恐慌。他几句话之内就点出了谭思身为灵感流的缺陷,稳住任明卿的自信。《诡域》是很好看,但不是没有致命缺陷,更不是不能打败。
  两人吃饭的时候,李让一个人下来,看到庄墨留在沙发上的被褥,更加不齿任明卿的为人。他居然让他的文字编辑睡沙发?!谭思也没有那么大牌。这个小作者实在是一言难尽,李让相信这种人写不出什么好东西。
  ——
  吃完早饭,庄墨要把任明卿关回房间里写作。任明卿瞥见一楼工作室中的两架书桌,主动要求在开放区域工作。
  “你想跟谭思一起?”
  任明卿想起昨晚夹杂在《诡域》当中的小卡片,点了点头。
  庄墨审视了他半晌:“好吧。”
  任明卿很少提要求,现在这种无伤大雅的提议,他也不能表现过激。他猜这是谭思的主意,目的是在码字状态中影响任明卿。谭思会后悔的。庄墨了解这两位作者的创作方式,谭思想跟任明卿拼字是自寻死路。
  说实在话,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观看谭思面对任明卿的手速捶胸蹈足的丧气模样了。
  ——
  任明卿上机开始工作,庄墨噙着一丝淡笑,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自顾自处理公事。等任明卿已经工作了2个小时以后,谭思才苏醒,邋邋遢遢地穿着睡衣下来吃早饭。庄墨瞥了他一眼:“你的文字编辑八点就起了。你那么晚才上工,让他审什么稿子啊?”
  谭思眼珠子一转:“我昨晚写得晚啊!”
  庄墨但笑不语。
  谭思慢吞吞地搞完吃喝拉撒,慢吞吞地拉开自己的座位,慢吞吞地坐下来,挂在椅背上,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啊——”
  要码字啊,码字可真麻烦。
  谭思大神面对着空空如也的word文档,对外界的敏感度突然到达了一个巅峰:空调开高了;开窗风好大;门外有个女的一直在咳嗽;房间里的李让上了四趟厕所;polo衫的立领好痒;手表磨得手腕发疼;桌面真不干净想清理一下;正在追的漫画出了生肉;屁股好不舒服这个工学椅的膜好像没撕掉……他真是从屁股缝到头发丝没一点地方舒坦。
  这让他怎么写文啊?!
  反观任明卿,他就这么噼里啪啦在旁边打字,聚精会神,挺腰直背,微微蹙着眉头,眼神明明很集中,但谭思在面前晃了晃手,他都只是眨了两下眼睛。谭思气得不轻,抱紧了胸口一屁股坐在工学椅上,憎恶地瞄了他两眼。
  他原本还想在任明卿面前好好表现表现,给任明卿一个下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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