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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部分

天才作家-第88部分

小说: 天才作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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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暮穿着睡衣坐在地上玩沙画,任明卿叫她,她抬头,沉默无声但心情愉快地接过了他的手稿。
  起先她面色如常,可是突然之间,任明卿发现她呼吸紧促、脸色惨白,整个人不住地发抖。他试图夺下手稿,然而他一靠近她,她就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带着哭腔的惨叫,连连往后躲。楼梯上传来脚步声,正顺路拜访的许唯推开了门:“怎么回事?!”
  小暮陷入了幻觉之中,使劲敲打自己的右手,还塞进了嘴里作势要咬掉。许唯和任明卿赶紧把她按倒,许唯随即找了捆绳将她捆在了床头。他们叫来了穆医生,穆医生给她打了一针,症状有所缓解。
  “你做了什么?”许唯离开房间,质问任明卿。
  任明卿仔细检查着自己的稿纸,他很注意不给小暮看任何血腥暴力的文字,而他今天写的甚至都不是小说,而是散文。许唯夺过去浏览了一遭,确实没有任何会引发人惊恐的字句,相反,还很清新可人。
  “今天还有没有发生其他事情,有可能刺激到她?”许唯的语气稍稍缓和。
  “她发作的时候正在干什么?”穆以素处理好了小暮,加入了询问。
  “就在看文。”任明卿非常确定。前一秒钟还好好的,然后突然就开始发疯。
  穆以素摘过了许唯手里的稿件:“有文字唤起了她的闪回。”
  “闪回?”许唯是他们当中唯一的外行人。
  “没错。”穆以素向他解释,“小暮她有PTSD,具体表现为不断产生闪回,闪回是记忆片段,她在闪回时回到了事发当场。而能够触发闪回的,一定是能够让她联想起创伤的事物。”
  “可我的稿子……”
  “比如她的创伤跟’树’有关,她看到’树’这个字,就会进入闪回。”
  任明卿愣住了。
  庄母在一旁揪心道:“那以后再也不能让她看书了……”
  “这个大可以不必。你越是想给她创造’无菌’环境,她就越是走不出来。我建议可以适当暴露在闪回当中,直面创伤,循序渐进。”
  “等一下。”任明卿突然想通了一点,“伤害小暮的人始终没有找到,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小暮当时喝了酒,不清醒。但如果存在闪回,说明她潜意识里,还是有记忆片段的。”
  “没错。”穆以素全程跟进了这起病例,肯定了任明卿的猜想。“包括她的恐丑症、失语症,其实都来自于对创伤的记忆。”
  “那么如果,有一些事物能够唤醒闪回,我们其实可以根据那些事物,来寻找真凶。她所恐惧的,一定跟真凶或者行凶过程有关。”
  穆以素兴致缺缺:“我是精神科医生,不是私家侦探。”他想起来了任明卿是个作家,眼神带着些许揶揄,“如果你要拼凑真相,我可以帮点忙。”
  许唯皱着眉头道:“这对她来说太残忍了。真凶不真凶到现在为止已经无所谓了。”
  “怎么会无所谓呢?”
  “我们大家都想为她报仇,可是这不能建立在不断伤害她的基础上。”
  “她总要面对啊,她不能总是这样陷在噩梦当中。驱散恐惧的最好办法就是掀开噩梦的全貌,当一切水落石出、真凶缉拿归案,她沉冤昭雪,她怎么还有可能看到一个字、一个词都会吓得发疯?”任明卿坚持。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许唯摇摇头,“像穆医生说的,她可能恐惧的只是一个’树’字,你怎么从中推测出真相?你要知道多少关键词,才能完成整个推理?这个过程中,小暮要发多少次疯?”
  “不然一直让她疯着?你是不是觉得她疯疯癫癫,你比较好追求她?”庄墨赶到了,接过了话头。他在楼下听到了两人的争执,毫不犹豫地站在了任明卿这一边。在他家里,许唯居然还能对任明卿指手画脚,是不是当他死了?
  许唯对他的冷言冷语司空见惯,高傲地站在那里,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分开人群下楼。
  “你这是痴心妄想。”擦肩而过时,庄墨如此嘲讽。
  他冲任明卿走来的样子骄傲极了,显然是只求表扬的大公鸡。
  任明卿拍拍他的肩膀,追了下去。
  楼底下,庄母跟保姆一道买菜回来,跟许唯打了个照面,先喜后忧:“诶小许,怎么饭也不吃就走了?”
  许唯含糊道有事,换了鞋,推门而出,坐进了车里。任明卿一瘸一拐地追上了他,敲了敲他的车窗。许唯在驾驶座上坐了三秒钟,调整好呼吸,下车:“还有什么事吗?”他面上春风和煦,仿佛刚才的争执没有发生过。
  任明卿愣了一下,然后拿出了自己的小笔记本:“我想问一下,小暮每次发作要多长时间才能恢复。”
  他依旧决心要彻查真相,但觉得许唯担心的不无道理,要在过程中减少对小暮的二次伤害。许唯照看小暮那么长时间,比较了解她的情况,任明卿希望他能知无不言。
  “走走吧。”许唯看了看周围的雪景,邀请任明卿一起。
  两个人走在路灯下。
  万家灯火,柴米油盐,老小区的路上行人稀少,有也行色匆匆等着回家吃饭,他们俩倒不着急。许唯经过一番回忆,谈到了小暮害怕车灯,害怕撞击声,让任明卿很摸不着头脑:“会不会曾经她被掳到了车上?”
  许唯道:“有可能。”
  也就是说有可能凶手是在车上作案的,这无疑更加大了破案的难度。流动性大,隐蔽性高,任明卿很头痛。
  他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头绪,把笔记本塞回了口袋里,对许唯道:“我代庄墨向你道歉,他今天态度不太好。”
  “我已经习惯了。”许唯微笑。“他对我有偏见。我跟你一样,老家也是农村的。他可能挺看不起我的。”
  “他不是这种人。”任明卿立刻反驳。
  许唯笑得很微妙:“我和小暮认识很多年了。从前我是沈从心的秘书,这个职务,工作和生活很难分开,我会帮他处理一些琐事,其中就有照顾妹妹这一项。我很喜欢她,我敢说小暮也对我有好感,可沈从心知道以后揍了我一顿,把我开除了。”
  “一定有别的理由。”任明卿说完以后又觉得像是在指责他,连忙改口,“我是说,误会。”
  “他觉得我配不上他的妹妹。我是想高攀他们沈家。”许唯说这话的时候依旧是笑着的,任明卿看他的时候,他的目光很坦荡,甚至还带着精明的审视。他在庄墨这里受了辱,但他对此毫不在意。
  “后来我出去做音乐版权这一块儿。我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公司很快走上了正轨,被企鹅收购。我进入了企鹅文娱系统,没过几年,空降了观文。我从前是他的秘书,现在跟他平级。我还跟他妹妹约会,他恨死我了。他就是没有办法接受,他看不起的泥腿子登堂入室,这刺痛了他大少爷的自尊心。”
  “你们有一些生意场上的竞争……”
  “没错,我把他赶出来了。”许唯说这话时并不自负,反而风度翩翩,像是艺术家提及自己伟大的作品,从容欣赏的姿态。不过他很快意识到这样不妥,低下了头,“也许我也是想对他证明一些东西吧。可惜他只是越发恨我了——你好像很惊讶?你也觉得我是没有感情的吗?因为我出生贫寒?我们明明是最应该互相理解的人。”许唯按住了他的肩膀,指向庄墨家的窗户,“我喜欢小暮,从前沈从心觉得我不配,现在他怀疑我的动机。你听听他说的话,他的妹妹被人强暴了,得了失心疯,我想保护她,他却觉得我不想让她变好,认为我苦心孤诣想娶一个疯女人,好高攀他,可笑不可笑?”
  他笑了起来。
  任明卿看着他。庄墨离家以后,确实是许唯替代了他的位置。他每个礼拜来探访二老,陪伴小暮。小暮身边早已没有其他追求者了,许唯用事实证明他是最长情、最真心的那个。
  “诶,”许唯重重地叹了口气。“他看你是条狗,你的真心也不值几个钱。”
  他说完,抬手看了一眼手表,礼貌地道了声“再见”,转身走了。
  任明卿发现他戴的是庄墨最喜欢的那款江诗丹顿。
  这样想来,他的西装也是巴宝莉的。还有他的香水,是庄墨常用的那一款。
  任明卿回去的时候,庄墨问他跟许唯有什么好聊的。他担心许唯花言巧语把任明卿骗了。
  任明卿却道:“我觉得他是个内心很复杂的人,而且他对你很有情结。我不知道这是好是坏,但小心一点总是好的。”
  庄墨很高兴他就这点跟任明卿达成了共识。


第94章 
  许唯的阻碍不能改变庄墨和任明卿寻找真相的努力。任明卿在小暮的治疗过程中,留心会让她陷入闪回的物品,发现“水光”竟是那篇散文里让她恐惧的字句。
  “水光?”庄墨拿出了酒店的结构图。“酒店确实坐落在湖畔,可是小暮的房间并不临湖。”
  “我详细地问过她,她在闪回中确实看到了水光,水光悬在她头顶的天花板上,这应该是窗外水景的倒影。我跟许唯聊过,会不会她并不是在她的房间里受到侵害的,也就是说,第一案发现场不是你们找到她的那个房间。这样的话,她身上被清洗过、房间里也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就说得通了,作案现场在别处。”任明卿分析道。
  庄墨茅塞顿开,惊喜地望着任明卿。他也一直这样猜测,没想到在小暮的心里诊疗中找到了证据。
  不过他高兴了没多久,又烦躁道:“那天晚上所有贵宾间都临湖。”他在酒店结构图上圈了20多个并排的房间,这都是他怀疑的犯罪现场。光靠“临水”这一条没法确认是谁。
  “不用着急。”任明卿问他要详细的酒店结构示意图。他会找到更多的证据。
  又过了几天,小暮在穆医生、任明卿以及许唯的陪同下外出。她的广场恐惧症经过脱敏治疗,好转得极为迅速,她已经战胜了门厅,上回在小区里转了五分钟。这一回她打算走到小区商业街,那里有一排小店为社区中的居民提供生活服务。穆医生认为她只要呆满10分钟就是及格,小暮更乐观一点,认为自己可以胜任去超市采购这样的任务。
  只是现实没有她想象中那么美好。一开始一切良好,但是当她走到小区五金店前,猛然间看到了店面门廊里挂着的自行车锁链,又陷入了闪回。穆医生注意到她的反常,握紧了她的手:“调整呼吸,不要害怕,你看到的都是假的,你现在已经安全了……”小暮脸色惨白,呼吸间胸膛起伏,明显陷入了癔症当中,不过强忍着没有哭闹。许唯将她抱回了家里。
  “很好。”穆医生赞许道。这次她的反应比过去几次都要轻,也许是因为出门在外不想让人看出自己的反常之处。不论是出于什么理由,她在变得坚强起来。坚强是战胜循环往复的噩梦的法宝。
  “你看到了什么?”任明卿看她清醒一点,把打字机交给她。
  她把打字机推开了,扑到沙盘面前,画了两个相交的半圆锁链。这是她在闪回中看到的支离破碎的记忆,晃动着的两个半圆锁链。
  “这是什么意思?”许唯怪道。
  任明卿则掏出手机,翻到了庄墨回传给他的晚宴照片,然后拎起书包转身就走。
  “你去哪儿?”许唯问。
  “去趟事发酒店。”
  “我跟你一起。”许唯意识到任明卿可能有了重大突破,坐进了车里,任明卿紧随其后。他给庄墨挂了个电话,报告了自己的行程,希望他也能来一趟。庄墨在广电送片子,答应尽快过来。
  “你觉得小暮看到的是什么?”许唯从后视镜里张望了一眼皱着眉头看手机的任明卿。
  “不是锁链,是香奈儿。”任明卿放大了手中的照片。“香奈儿LOGO。”
  许唯一愣,笑道:“小暮从小富养长大,怎么可能不认识香奈儿LOGO,要画成竖着的锁链。”
  “闪回是一种沉浸式体验,她只能画出她记忆片段里有的东西,而她始终是看到旋转90度的LOGO。
  也许是恰好以奇怪的角度丢在她面前,或者……”
  “或者什么?”
  任明卿沉默了半晌,道:“香奈儿LOGO是皮带的装饰,皮带在她眼前解开的时候自然下垂,倒立的CC。”
  许唯小小地倒抽一口凉气。
  任明卿是个作者,原本就拥有比常人更敏锐的通感、共情与直觉,这使得他很容易代入小暮的闪回当中。他之后一路都没有说话,看完手机里存着的资料,沉默地看着窗外的风景。
  到达酒店以后,任明卿直接定了2104、2105两个房间。
  “2104是不是经常因为噪音被投诉?”任明卿问前台。
  前台犯难道:“这里可以帮您换一间……”
  任明卿:“不需要 。”
  两个人经过设计前卫、宽阔舒适的前厅,走楼梯下到客房区域,楼梯墙面全部是落地玻璃,外头是一望无际的湖光山色。
  “为什么是2104和2105?你心里已经有了嫌疑人了吗?”许唯试探道。
  “我有当天晚宴与会者的所有照片。其中有人戴着香奈儿皮带。”
  “不一定是皮带,也有可能是包,手链,手表。”
  “是。所以我需要进一步的实地探查。”任明卿直奔2104房间,丢下了背包,从里头取出了一台沉重的手灯。
  “这是什么?”许唯震惊于他的行动力。
  “LP…365d紫外线灯。”任明卿用开始拿紫外线灯照地板。“庄墨和警察来的时候,所有床单都被换掉了,一切回归原状。然而血迹可以被清洗,血迹中的荧光物质却会残留在地板上,用紫外线灯可以查到。”他写过侦探小说,搜集过不少素材。光是杀人无形的办法他就知道几十种,这是作为作家的基本素养。
  任明卿果然在浴室地砖、床底下、以及窗边找到了点状血迹。
  “酒店开了那么多年,这不一定就是小暮的血迹。”
  “没错。”
  任明卿抬头看灯。
  许唯也跟着他抬头看灯。
  五星级酒店贵宾间,顶灯是奢华的吊灯,层层叠叠。
  任明卿走到隔壁房间里,推门而入,看了一眼:“没错,就是2104。”
  “为什么?”许唯没有看灯,而是看着他的侧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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