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纪事-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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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还是帅得惊天地泣鬼神。
秦水自己也奇怪,明明只是觉得这人动作挺孩子气的,也不知道笑点在哪里,但他就是忍不住笑起来。
元山被他感染得也笑起来,两人看着对方,笑倒在沙发椅里,引得店里不少人纷纷侧目。
好不容易停下来,两人见对方都笑红了脸,都又有些忍俊不禁。
赶忙喝了口咖啡镇定镇定,没料到秦水自个儿先呛到了,捂着嘴就冲洗手间去了。
元山坐在原位低头埋在手弯里笑得直耸肩。
等秦水回来,这人还趴在那,正顺着气。
两人不敢对视,生怕再来一回。
安静地喝完咖啡,默契地起身出门去。
等到了街上,两人才看对方一眼,终于止住了笑意,然后肩撞着肩地往前走。从后边看,就像两个没长大的小孩,打打闹闹的,一刻不得闲。
音乐会很洗礼人,虽然大部分安逸得催人要睡过去,但是听完之后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等出门来,就可以去吃饭了。
元山早就订好了座位,餐厅也在旧城区,走几步就能到。
这会儿是下班时间,路上人来人往,终于繁忙起来了的样子。
大家步履匆匆,似乎都赶着回家吃上热腾腾的晚饭。白马拉着马车踢踢踏踏地走到路边停下,将游人送下,喷了个鼻息,原地抬抬腿,乖顺地任穿着骑装的骑手摸它的脸。
白皮肤的小孩儿穿着粉色的裙子,睁着大眼抬头看着白马,圆溜溜的眼睛盛满清晰的好奇和想要接近的渴望。
帅气温柔的骑手笑着拉着缰绳,弯腰对小孩儿说着话。小女孩儿一手牵着母亲,一手小心翼翼的想要摸摸白马。
白马低下头来,漂亮的眼睛里似乎也盛满了柔情。小女孩儿摸了摸它的鬃毛,哈得笑了起来,然后咯咯咯地埋到妈妈的怀里。
元山拍下了这一系列的画面,然后再上前同她们交流了一下,询问是否介意自己拍的照。
母亲大方地同意,然后看了元山的照片,反而惊喜地希望元山能把照片发给她。
元山没有不答应的。
告别了她们,元山小跑着到秦水身边,两人这才向餐厅走去。
“你很喜欢摄影?”秦水侧头问道。
元山将棒球帽反扣,显得活力又痞气:“恩,挺有意思的。”
秦水说:“喜欢拍什么类型的?”
元山正专注着路边的情景,起初只是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闻言愣了一下,然后沉吟片刻:“通常自然景色拍得多,现在有点开始喜欢人像。”
秦水点头:“我也是,不过我人像拍不好。”
元山对于秦水也会摄影这件事并不是很惊讶,其实秦水的问题问出来的时候,他也就察觉到秦水在摄影方面似乎也挺了解的,至少较之不接触这方面的人来说是这样的。
因为通常有人问起摄影,都会好奇拍什么啊,而不问拍什么类型。
“多练练就好了。”元山笑道,“我也刚开始学,瞎拍,只要觉得好看的,我都拍,也没什么思想不思想的。”
秦水失笑:“拍的不就是能让你留步停下的事物和场景吗?这样很好。不用非得讲究那些深刻思想。”
元山大笑:“你这话被一些评论家听了,得被口水淹死。”
秦水耸肩:“稀罕他们。”
“你什么时候开始摄影的?”元山忽然好奇心大盛,可能是因为秦水是他现实生活里遇到的第一个在摄影方面有过经验的人。
秦水看着远方,眼底柔和得泛起了水花:“挺早的,你愿意听吗?”
“求之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
(1)bonus:这里指的是附加分,即课程都会设有附加分。有一些是随机课堂小测,如果出席了,也做出来了,就会有附加分拿。也有实验或者作业里有附加题,做出来就有分。还有其他情况,暂且不表。
摄影方面的都是作者瞎扯的,不要太当真哈哈哈。
第10章 第十章 过往
两人吃着饭,低声谈论着。
餐厅人不多,氛围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的拘谨,挺放松的。大多数穿着常服,自然也有少数讲究一些的,女士穿着半正式的礼裙,挽着头发,优雅高贵。男士穿着西装,端正帅气。
元山他们正吃到点心,秦水拿着叉子慢慢地回忆:“我小学上学早,中间跳了几级,到高中的时候13岁。那时候家里人忙,我也正到青春期,挺叛逆的。
高二的时候,我一个人跑西藏那边去,在那里遇到一个专业的风光摄影家。
他看我小,不放心,就带着我到处走。”
元山讶异,他没想到秦水竟然有过这样的过去。
心里一算,高二的时候这人也才14岁,那样小的年纪就敢一个人去西藏。
秦水晃着高脚杯中的红酒,陷入回忆:“那时候也是武侠方面的书看多了,向往一人仗剑走江湖的浪子生涯。现在回头看看,如果没有那个人也许我今天就不能坐在这了。
他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最主要的就是摄影。
他教我怎么从各种角度去观察世界,怎么从一些细节看到不平凡。那也是第一次我从取景框里去看事物,很神奇。
那种感觉,就好像隔绝了整个世界,但又透过一个小孔看到一些平时没有察觉的东西。”
元山对秦水说的话感触颇多,他明白他所说的感受。
一个词,感同身受。
秦水挖了一口点心送入嘴中。
这款点心名叫“黑森林”,但并不是平日蛋糕店常看到的那种黑森林蛋糕。而是盛在一个大圆盘上,点心是黑色巧克力屑堆积成土堆的模样,上面竖着由褐色巧克力制成的树杈,树杈上还挂着丝丝棉花。
等你用叉子插入土堆,才会发现里面另有乾坤。是黑色的海绵蛋糕夹着一层层有着淡淡杏仁味的奶油。口感很奇妙却美味,其中的创意让人眼睛一亮。
“他还教会我怎么在野外生存,让我知道流浪并不浪漫。尤其在还不能肩负起自己生活的时候,那只能导致无家可归的乞讨。
后来,他亲自把我送到家门口,留了一个邮箱地址给我就走了。”秦水喝了口红酒。
蜡烛的光经过玻璃罩的折射,在桌面印下时不时晃动的线条。
元山目光凝在秦水握着酒杯的手指,指甲剪得整齐圆滑,指节分明。
“看不出来嘛,我还以为你一直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家长的乖宝宝,老师眼里的准班长。”元山笑说。
秦水细细品着红酒,他们点的是服务生推荐的一款干红,酒精度不高,有些涩,但回味细腻。
听元山的调侃,秦水也没不自在:“可不是,现在回头想想,那时候的自己胆子可真大。”
元山笑:“你回家后你爸妈什么反应?”
秦水顿了顿:“能有什么反应,竹笋炒肉呗,吃了好多天。后来还是快期末了,就赶紧送学校。”
元山察觉到秦水的停顿,虽然有些诧异,但并没有放在心上。
饭后,两人慢悠悠地晃回家。
夜色早已降临,旧城区的人不多。路过圣母玛利亚教堂的时候,看见它立在黑暗中,只有偏蓝色的LED小灯勾勒出的天使和十字架还亮着光,有些寂寞的样子。
回到家后,元山照样抢先洗了个战斗澡。见时间还早,就搬着水果笔记本电脑跑楼下占领了秦水的沙发床。他要把单反里的照片处理一下,顺便腾点空间明天好拍照。
秦水无奈地拿了个抱枕扔在元山怀里:“如果不是你洗了澡,我就把你从窗口扔下去了。”
元山抱着抱枕直接仰躺在沙发上,嘿嘿嘿的笑着不说话。
秦水操起一旁的换洗衣物上楼去了。
元山坐起身,打开电脑,连接单反,准备导入照片。眼睛随意一扫,看到了茶几上一件叠的整齐的衣物,正是刚才秦水拿衣服的位置。
他转念一想,然后坏笑一声,也不把衣服给楼上那个毫不知情的人送去,反倒哼着歌开始挑选照片。
秦水洗澡也不慢,没多久就听到楼上洗手间的开门声。
元山马上提起精神,坐直了身体,看似很认真地在修图,但实际上眼睛却一瞟一瞟地看向楼梯的方向。
秦水只穿了一条灰色棉质长裤,脖颈处搭着一条白色的毛巾,就这样打着赤膊走下来。
恩,身材不错。
元山暗自比较了自己那一溜腹肌,发现没有落于下风,勉勉强强承认了人家。
元山对秦水吹了声口哨:“哟,帅哥,你这是干什么呀?”语末上扬,口气欠揍。
秦水撇了幸灾乐祸的元山一眼,拿起茶几上的衣服背过身去,扒下毛巾放到一边,先套好两个袖子,然后三两下就穿好了。
元山本来笑眯眯地看着,直到秦水转过身的时候,他还准备调笑两句,但是眼睛滑过一处的时候,忽然就息了声。
秦水右腰侧有一道比周围肌肤明显泛白的痕迹,从腰侧延伸至腰窝处,挺长的一条,像是利器划伤的痕迹,衬在小麦色的皮肤上极其明显。
这是……刀疤?
元山情绪复杂,没等理清楚,秦水就套好了上衣。
等他转过身来的时候,元山犹豫着还没问出口,这人就拿着毛巾又上楼了。
元山想起刚才吃饭的时候秦水说的事,虽然秦水说的轻描淡写,但现实兴许远不是那么简单。元山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是认定秦水是在那次受的伤,也更不知道当时的情景有多危险才能造成这么长一道疤。
他现在只知道,既然秦水自己没有提出来,自己就没有立场去问这件事。
这么一想,元山有点点心塞。低头看向屏幕,正巧是那张秦水站在店铺门前回头对自己笑的照片。
得了,只是结伴旅个游的交情,费什么心思。
话是这么说,元山还是有些憋闷。
想抽烟。
元山其实没有抽烟的习惯,但是心情不好的时候却总莫名其妙就起了烟瘾。
他一抬头,就见秦水又下楼来。
他忽然觉得,相较白衬衫,穿居家服的秦水更帅气,也更容易亲近一些。
秦水穿着一件长袖淡灰挺薄的上衣,单薄柔顺的面料贴服在他身上,更显出他上身的肌理分明。宽厚的肩背撑起没怎么裁剪的圆领单衣,顺着衣服的垂坠感,腰部的布料没有支持有些空荡荡的,那少数布料堆积在裤腰上,反而可以想象衣料下劲瘦的腰肢。
脑子里混乱的想法一下被清空了,全被眼前这个散发着致命诱惑却不自知的男人占领。
“看什么?”等回过神,秦水已经上前来挨着自己坐下了。
鼻尖蹿过来一阵柠檬的清香,怪好闻的。
元山敛眸,咳了两声:“看帅哥你啊。”
秦水轻笑,道了一声过奖。
元山一时竟然不知道怎么应答,喉咙里哼哼了一声,目光重新投向屏幕。
秦水凑过来一看,顿时有些尴尬。毕竟这是第一次从别人的电脑里看到自己的照片,还被放大占据了半边江山。
感觉有点奇怪。
元山的构图很清晰利落,光线氛围适宜,都可以直接出片了。
不过元山还是不满意地调节了一会儿,现在秦水看到的其实是个半成品。
等专注到修图上后,元山收回了心神,还开了个玩笑:“我给你在旁边P上几句话怎么样?”
秦水看他勾起的笑容,直觉不好,但耐不住好奇问了一句:“什么?”
“像什么45度的阳光是你的微笑啊,再比如花好月圆岁月静好啊,再比如……”没等元山一一列举完,就被秦水一个抱枕砸到脑袋上。
元山顺势接住抱枕笑倒在沙发上。
秦水坐在一边和看疯子一样地看他。
第二天,他们又去搓了一顿早午餐,然后跑皇家山去逛了一圈。
等回到家又是晚上了,因为走得累,两人早早就休息了。
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竟然下雨了。
两人打着伞跑去唐人街吃了一顿早茶,瞎逛了一会儿,就准备回家。
穿过地下通道的时候,看到有一个拉大提琴的白人靠边坐着,两人站在那听了一会儿。
那人在拉的是一曲十分出名的曲子,巴赫的无伴奏大提琴组曲中G大调第一首前奏曲。
“我以前还挺想学大提琴的。”秦水说,眼睛里含着怀念。
元山刚上前放了几个钢镚,得了一声道谢,回头听秦水这么说笑道:“我还以为那时候的你会想学架子鼓。”
秦水睨了他一眼,元山赶忙接话:“咳咳,那咋?后来学了没?”
秦水摇头:“没,去学散打了。”
元山瞪眼:“你这选择差别也太大了吧。”
“没有音乐细胞怪我喽。”秦水懊恼。
元山大笑:“不怪你怪谁?怪教练?”
两人笑闹着,顶着伞又跑回家去。
说来也怪,这雨虽然不大,但是路上看到的人很少打伞,大都戴上衣服后边帽子低头走着。
秦水说:“可能大家都没带伞吧。”
元山:啊呸。
之后几天,天气都还不错,两人走街串巷地把攻略上的地方都走了一遍。然后背着行李一起上了列车回T市,还有一天就又要上课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在微博里放了里面提到的大提琴曲,感兴趣的可以去翻一翻。这章有点短小,哈哈。
第11章 第十一章 来电
从T市转车回到M市已经接近傍晚,元山和秦水在学校那一站分开,元山继续乘车,秦水则转去学校宿舍。
等回到家,把从Q市带的小礼物送给李戎合和魏循礼后,元山迟疑了一下,敲了敲薛筠的门,没人应。
李戎合从房间探出头:“他应该没在家,我们前天回来的,就没见过他。元哥,你认识住里面那人?”
元山点点头,又摇摇头:“……算是认识吧。”
李戎合目送元山上楼,同对面同样探出头来的魏循礼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里的疑惑。
剩下的这个周日,元山花了一天的时间将已经处理得差不多的照片又过了一遍,合着写的稿一起打包发邮件给杂志社。然后才掏出书来,听着纯音乐,复习了一整晚的书。
他这学期6节课,5门期中考完了,还有一门就在假期后的第一个周二。考编程,也就是秦水做TA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