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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第七个季无付-第11部分

小说: 第七个季无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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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你却参与了这个疯子所谓的[复活游戏],你明明知道这是个悖论,任何人都不会再成为那个季无付了,包括我。”
  良久的沉默后,傅之禾低声开口:
  “我输了,你走吧。”
  “按照顺序,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
  “你要在这里看着我死再走吗。”
  勇者摇摇头:“我要带着你一起走。”
  傅之禾顿了顿,低着头,问:“为什么。”
  “因为季无付,是一个比任何人都爱傅之禾的人。”勇者道。
  在崩塌中变得断断续续的电子音勤恳的如约而至:
  [成功获得主角人设,进度:100%]
  傅之禾仿佛能听到这声音一般,他努力将嘴角弯成微笑的弧度,水渍却无法被阻挡,滑过脸颊,从勾起的嘴角跌落。
  勇者的心脏似乎也被这道水痕划了一刀。
  无法抑制的,他伸出已经失去颜色的双手,将傅之禾抱进怀里。
  “你很难过吧,我知道的。”
  “我比任何人都清楚你有多难过。”
  “所以尽管哭吧,我不会取笑你的。”
  他摸着傅之禾的头发,轻轻的,缓慢的,如视珍宝的。
  “知道这个家里的人全都是你的至亲时,知道这个家充满谎言时…”
  “知道我自杀时…”
  “你一定像现在这样难过吧。”
  白色洋楼逐渐如流逝的沙粒般散落,屋顶,家具,书籍,一个接一个变成泡影,被吹走踪迹。
  “对不起,从来没有在你难过的时候这样抱着你。”
  他的手从指尖开始消散。
  “傅之禾,我爱你。”
  “我比任何人都爱你。”
  “请你永远不要忘记这句话。”
  当相拥也幻化成沙时,他流下眼泪。
  “请你再也不要记起我。”
  chapter 60
  当清晨的第一缕光划破乌云与雨幕时,点了一整夜的,届市警局的灯,终于灭了。
  各方人马都走在事件尾声的路上,一时间街道上除了懵懵懂懂顾着小日子的市民以外,再也看不到别的身影。
  花店门前的风铃被惊动,发出了清脆的叮铃声。
  披着黑色雨衣的男人将白色卡片上的蝴蝶结系好,放入了装着一束红玫瑰的礼盒里。
  站在玻璃门外的高瘦身影安静的等着,不再催促。
  “欢迎下次光临,请慢走。”
  店员甜美的声音落下后,玻璃门一开一合,披着黑色雨衣的人离开了花店。
  等候着的高瘦男人正在擦拭被雨水打湿的眼镜,他听到声音后将眼镜戴上,撑开黑色雨伞回到街道上。
  “走吧,回研究院。”
  披着雨衣的男人紧随其后。
  在与此相隔一条街道的私人医院里,一间被重重保护的病房外,在十分钟后迎来了一个陌生人。
  双眼红肿的美丽妇人从陌生人的手里接过礼盒,检查后抱进了病房里,放在床头的一边。
  病床上,已经躺在这里很久很久的人,终于在这个清晨动了动手指。
  天色还朦胧着,却已经能够隐约看见冉冉高升的暖阳。
  撑着伞的男人走在布满雨水的街面上,忽然伸手探出伞外,摘了几颗雨珠。
  “今天是11月1日。”他对跟在身后的人说。
  披着雨衣的男人嗯了声。
  “当时走得太匆忙,还没给你取名字。”
  “嗯。”
  “你喜欢季无付这个名字吗。”
  他顿了顿,回答道:“我喜欢。”
  “那就叫这个名字吧。”
  “…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这本来就是你的名字。”
  披着雨衣的男人停住脚步,被雨水打湿的发梢粘在脸上,连眼下也沾湿了。
  “我的名字?”
  “你的名字。”
  当阳光也争先抢后温柔拥抱在雨衣上时,他迈开步子追上已经离得很远的身影,然后再次放缓脚步,紧紧跟随在其身后。
  “致亲爱的傅之禾先生:
  希望看到这封信时,你已经恢复了健康。
  我期待着再见时,能与依然骄傲优秀的你相拥。
  你喜欢红玫瑰吗,我很喜欢。
  还有,生日快乐。
  来自不具名的勇者。”


正文完。


第13章 番外一(上)
  人的一生要历经多少不幸才会走到终点。
  人的一生要不断扮演多少次不幸的分母或分子,才能画上句号。
  大概怎么数也数不清吧。
  听到这里,有人跳出来反驳:你这是以偏概全,这世界本来就是不同人不同命。
  是的,不同人不同命。
  哪怕是流着同样血液的人,命运也是不同的。
  这一点我再清楚不过了。
  站在海里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十一月的海水,真的好冷。
  比起六月,比起八月,甚至九月,都要远远冷得多。
  傅之禾也掉进过十一月的海里,那时候他是怎么活下来的,我至今也不清楚。
  我只记得那天他醒来后,叫的第一个人是我。
  “季无付,你有没有被淹死……”
  明明在任何时候都比我聪明,这种时候怎么就犯傻了呢,从桥上掉下去的那个人,不管怎么看都不是我吧。
  尽管是这么想的,我却还是止不住的想要抱住他,想要告诉他:幸好你没事。
  “如果你出了事,妈怎么办?傅叔叔怎么办?!”
  如果你出了事,我要怎么办。
  可是傅之禾从来不惧怕我在他面前发火,他总觉得我是在跟他撒娇,以此为殊荣。
  “只有我能让你露出这副表情。”
  傅之禾不知道,他一定不知道。
  汪洋大海上的唯一浮木,对遇难者来说是怎样一种希望,无法用词句描绘的,不能放在嘴边的。
  我无数次想过,季莲为什么不爱我。
  她可以爱傅正明,她可以爱傅之禾,她甚至爱着阳台那盆满天星。
  可为什么就是不愿意,把爱分我一点。
  十二岁生日的时候,季莲给了我两张电影卷,她说:去和朋友一起看吧。
  可是我哪里来的朋友,这句话要是说出来,她会连一年仅此一次的温柔也收回去吧。
  于是我很用力的点了点头,接过了那两张电影卷,把票根藏进了我最爱的那本书里。
  那天的电影放到一半的时候,傅之禾把我摇醒了。
  他还穿着去上钢琴课时季莲给他换上的白色小洋装,带着咖啡色的贝雷帽,还有圆头黑皮鞋。
  像是个童话里走出来的小王子。
  我也上过钢琴课,就半节,金发碧眼的钢琴老师看着我摇了摇头,后来就只有傅之禾一个人去了。
  “电影好看吗!”他的眼睛很亮,很好看。
  于是我说:“好看。”
  其实我连主人公是谁都没看懂,季莲可能忘了我还只是个即将离开小学的小屁孩,外语字幕对我来说就是天书。
  “骗人,你都睡着了。”
  “…你的课上完了?”
  “我逃啦!走走走,我带你去吃华夫饼。”
  华夫饼,一定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甜品,关于这一点我不接受任何反驳。
  只是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好吃的华夫饼了,刚在海边餐厅点的那份,我只吃了一口。
  如果换作以前的话,我可以吃掉三份。
  如果回到以前的话。
  十七岁的时候,我也幻想过回到以前。
  那时候我以为,那一年就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年了。
  当傅之禾登上飞往英国的飞机,当他头也不回的消失在人海里,那个时候,我以为我一定会在所有人面前哭出来。
  可是我没有。
  因为季莲比我先一步哭倒在傅正明的怀里,那么的摇摇欲坠,那么的让人心生怜惜。
  傅正明看起来心疼坏了,忘记了自己的市长身份,就在机场里抱着季莲安抚着她,无视了一旁的所有人。
  第二天,届市满城都是“市长之子远洋留学,市长夫人泪洒机场”的新闻,就好像他们真的是亲生母子一样,情深似海,感人肺腑。
  我带着这份报纸,背着登山包,离开了届市,在遥远的另一个城市开始了我的高中生活。
  傅之禾落地了吗,他住在什么样的房子里,他的学校有第一中学大吗,那里的饭菜好吃吗,他能适应那里的天气吗,他会交到更多的朋友吗。
  脑子里有很多问题,可是当我终于收到傅之禾的邮件时,我的手放在学校机房里的键盘上很久,只敲下了短短的一句话。
  “你过得好就好,我也很好。”
  我也很好。
  季无付对傅之禾说的又一句谎话。
  可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了解季无付的人,就只有傅之禾,于是后来他索性改成打电话过来。傅家的家教很严,生活费刚好够他的衣食住行,这一大笔开销只能让他挤出时间去做兼职来填补上。
  傅家的孩子,在国外打工。
  这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
  他说起的时候却轻描淡写的,听我说蜀市的小吃美食反而让他更感兴趣。
  真奇怪,明明是个不能吃辣的人。
  我其实也不喜欢吃辣,刚到蜀市的时候常常胃疼到去医院挂吊瓶,可是人必须要适应环境,否则就无法生存下去。
  至少,至少在最冷的冬天时,又麻又辣的火锅能让我暖和起来,从内到外的,全身心的。
  英国总是湿冷,于是傅之禾也去学了做火锅,做川菜,然后窝在公寓里边吃边给我打电话,等到挂电话后就浑身是汗的去洗澡了。
  那一年,真的过得好慢。
  印象里,届市最大的一场雪,就在这年的深冬。
  傅之禾无论如何都要回来过年的,哪怕不回首都本家,季莲也盼着和他一起吃年夜饭,她盼得头发都白了几根,和那张保养得当的脸十分不搭调。
  回届市的飞机延班了,傅之禾也是这天回来,我背着离开时带着的那个登山包,站在傅家的门口,等着他们把傅之禾接回来。
  如果可以,我也想第一个见到他。
  想看看这一年他有没有变样,胖了还是瘦了,有没有学外国人染奇怪颜色的头发,是不是又比我高了许多,会不会带着新交的朋友。
  那天的雪很大,比我见过的任何一场雪都大,我站在门口看着那条小道,从黄昏到黑幕,薄暮最后一丝光也消散的时候,我终于听见了脚步声。
  傅之禾从雪地那头向我走来。
  他戴着看起来很暖和的毛绒帽,围着灰色的羊毛围巾,身上套着长长的黑色大衣,显得整个人都高大了不少。
  一步,又一步。
  当他终于停在我面前的时候,有白色的雾气从他裂开的嘴角窜出来,模糊了我的视线。
  傅之禾摘下了那条羊毛围巾,套在我的脖子上。
  “冷吗?”
  我摇了摇头。
  其实很冷,我的脚已经没什么知觉了,可是他一来,我就真的一点也不冷了。
  可为什么,这十一月的海水,比深冬的雪还冷。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第一发!最近有点忙,不过番外会尽快全部写完的。然后第二部 已经在写大纲啦,同样在本篇更新,还请多多关照 


第14章 番外一(下)
  我并非没有察觉到傅之禾的变化。
  就如他了解我,我同样也比任何人都了解他。
  要说为什么的话,大概是因为本质上我们是相同的,无论从哪一点来说。
  一年看似很长,又似乎是一眨眼就过了,皑皑大雪里飞来的风声撕扯着耳根,好像在我耳边不停说着什么。
  它说,傅之禾回来了。
  你最惦念的人回来了。
  我无事可做的时候,曾经在草稿纸上演算过,如果把“一年”这个词扩展开,就等于三百六十五天,八千七百零六十个小时,五十二万零五千六百分钟,三千一百五十三万零六千秒。
  一个简单的,无足轻重的词,就这么变成了可怕而令人敬畏的数字。
  而“傅之禾”这三个字,同样再轻盈不过了,仿佛放在手里也会随时被风吹走,被雨打湿。
  可是,可是。
  这三个字扩展开的时候,却有着让我穷极一生也想要追逐的魔力,它是危险的,是深渊的姣好面具,我畏惧它。
  但我贪恋它,渴望它。
  它也同样渴望着我。
  小心翼翼站在岸边的我,仰头凝视着我的它,有一条看不见的边缘界限横在我们中间,我知道,迟早会有一个人跨过它。
  那天的大雪冷胜任何一年,我的心脏却在那萦绕飘渺的,含有傅之禾温度的白雾出现时,狠狠的跳了下,它抖落了包裹在外的冰霜,有冒着火光的岩浆从里面破壳而出,烫得我的理智神经也坏死了。
  我好像五脏六腑都在疼,却又享受着这种疼痛,我以为,向前迈出那一步的一定会是我。
  黑色车轮碾过积雪发出的咯吱声敲破了屏障,我醒了。
  披着白色貂皮坎肩的长发女人从司机打开的车门内走下来,她手里提着一个蛋糕盒子,身后刚走下来的男人撑开白色的伞遮在她头上,替她挡住了风雪。
  我这才想起,这个世界上除了我和傅之禾,还有别人存在着。
  那把伞避开的飞雪,飘到了我身上,附着在皮肤上,凛冽的温度像一根针,刺进了骨头里,心脏里,血液里。
  太冷太冷,我忍不住发抖。
  我拼命克制,却还是会想,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我和傅之禾就好了。
  如果真的存在这样的世界就好了。
  *
  海平面上最后一缕光也沉进了海里。
  我抬头看了看,勾着角的明月已经在深蓝色幕布上浮现了轮廓,不太起眼的白色星点悄悄缀在四周,混着另一半绚丽色彩的天空,美得不可思议。
  我想笑,也确实笑了出来。
  最后一眼见到这样的景色,是否来自上天终于宽待我,施舍我的善意。
  及腰的海水一波接一波推动着,我渐渐站不稳了。
  麻木僵硬的肢体温度蔓延攀附上来,侵蚀意识,恍惚间我感觉自己仰在海里,不知何时,一张脸出现,倒映在我已经有些模糊的视网膜上。
  那是张陌生的面孔,双眼隐藏在黑框眼镜下,看不清五官。
  “海水冷吗。”他站在木桥上,俯身看着我。
  下颚触及冰冷海水时,我不知为何,想要回答他,于是我用最后一点力气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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