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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天地无用-第15部分

小说: 天地无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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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你会这么好心?”晴天才不会傻得相信这个。
  “十年。”陈庸淡淡的说道,“我只会在接下来的十年里拥有乌云。十年过后,就算用最先进的医美手段也不可能让我变得和年轻人一样。所以那个时候,我就会离开乌云。”
  接下来乌云的时间,就是属于你的了。
  “所以啊,小鬼,这意味着我也只会给你十年的时间。到时候,不管是乌云也好,还是我的产业也好,还是你本身的能力也好,你都要给我充分掌握。如果你达不到我的要求,我宁愿杀了你也不会让一个不合格的代替品留在这个世界上。”陈庸冲着晴天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来,“所以你在这十年里,就只能是我的养子。”
  晴天给了他一个冷脸。
  去死吧老头子。
  梦还没有醒么?
  “乌云快要醒来了。”陈庸拍拍晴天的脸,“你就在这里等着,给我好好的想一想。天亮的时候,我会派人过来给你解开绳子。”
  说完,陈庸就将晴天抛在这里,直接走了出去。
  晴天低头看了看绑着自己的绳子,才发现自己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浸湿了。
  啊。
  他和陈庸差的不仅仅是时间,还有觉悟吗?
  十年么?
  或许没有那么长,可也没有那么短。
  夜晚的时候。
  晴天终于解开了绳子,不需要等到陈庸派人过来也能自己出去。
  和乌云在一起的日子可不是虚度的。
  晴天揉了揉自己的肩膀,走到了甲板上。
  甲板上的乌云披着一件衣服,脖子上还有新鲜的吻痕。
  他在眺望着根本已经看不见的撒斯姆城。
  “乌云,你这么穿这么少就出来了?会感冒的。”晴天着急的凑上去,“我再去给你找一件衣服吧。”
  “不用了。”乌云缓缓摇头,“我不冷。”
  晴天看着这样的乌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乌云。”晴天想到之前陈庸所说的,忍不住张口问道,“我和陈庸,很相似么?”
  乌云诧异的看了晴天一眼,似乎不太理解晴天怎么会问这样的问题。
  “请你回答我,相似么?”
  “有些相似,但完全不一样。”乌云还是给出了一个回答。
  “可是我的头发,我做事的方式,不是都和他一样么?”
  “就算一样,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那你……那你喜欢陈庸么?”晴天听见乌云的回答,有些高兴,又十分的失落。
  他难道连一个代替品都当不了么?
  “我一直不明白,你们追逐的爱和喜欢到底是什么?”乌云的脸上满是迷惑,“为什么一直要问我要这种虚无的东西?你们提出来的要求,想要我做到的事,我不是都做到了么?这难道不是爱么?”
  这一次轮到晴天哑口无言了。
  晴天突然意识到,也许陈庸是被乌云爱着的。
  只是乌云的爱和一般人的爱不一样。
  普通人的爱有一百分的话,乌云的爱就只有十分。
  普通人能够对爱有很多表达方式,但是乌云的爱就只有那么简单的一种。
  你对乌云提出什么,乌云答应了的都会做到。
  这就是乌云爱人的方式。
  陈庸分明得到了乌云十分的爱,可是他却不满足,正如他自己说的一样,越老就越是贪心,他在对乌云渴求乌云根本没有的那九十分的爱。
  可是乌云没有的东西,要怎么才能给的出来?
  “乌云,你等等我,等我十年就好了。”晴天走过去握住乌云的手,然后又猛烈的摇头,“不,不用等我。你就好好去做你想要去做的一切,去走你的路,我会用十年的时光追上你的。”
  他和陈庸两个人,对乌云的渴求是不一样的。
  就算他和陈庸再怎么相似,不同的年纪,心态不同,做出来的决定也会不一样。
  陈庸对乌云来说,可能是初恋,是父亲,是老师,是情人,也是对手。
  可是晴天对于乌云的定义和上述都不一样。
  晴天想要让自己成为乌云的归宿。
  他无比庆幸自己比乌云要小,年龄差距也不大。
  这么一来,陈庸担心的东西,都不会在他身上发生。
  普通人的爱情,大概永远都不会在他们身上产生。
  他和陈庸两个人对乌云的爱,永远不会去征求乌云的同意。
  或许乌云说的对,他们唯一能够生存的地方,其实只在撒斯姆城里。
  可是撒斯姆城已经远的看不见了。
  “乌云,你该回去了,等会儿海风会更大。”陈庸拿着一件衣服给乌云披上,牵着乌云的手走了过去。
  晴天看见了陈庸脸上的伤。
  嘶——
  比他的还严重。
  应该是被乌云揍的。
  有点解气。
  “看来你有了答案。”陈庸转头看向晴天,“船靠岸之后,你会作为我的养子出席宴会。”
  “我会超过你的。”晴天对着海边大喊,似乎要将自己所有的愤怒和不甘全部喊出来。
  背对着乌云朝着大海喊的话,就算眼睛里有泪水,也不会被看见。
  “你只是一个老头子,我却还很年轻。你不要以为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如你所愿,天下没有这么好的事情!”
  这不是妥协,只是我的失败而已。
  “拭目以待,礼物先生。”陈庸的话在海风之中似乎飘了一会儿。
  ……
  “乌云,我来接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结局是我刚开始就想好的,不能说是3P,只能说是不同阶段吧。乌云的人生,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陈庸,一部分是晴天,两者有交集的部分,但更多的还是时间线上的泾渭分明。
  我一向觉得爱情的悲剧在于“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陈庸哪怕再年轻十岁,都不会有晴天什么事,又或者陈庸不那么钻牛角尖的话,也没有晴天什么事。不过,陈庸就是这么一个神经病啦,从他的角度来看就是“乌云比我年轻比我强大又对我的财产看不上眼,所以我必须在他这里保持最好的我的样子。”正如文案上所写,是个神经病大渣攻,这种给喜欢的人找自己替身的事情,一般渣攻都干不出来。
  晴天呢,算是中间值吧。他是个很好的选择,但是在错误的时间里遇见了对的人,所以他不想放弃的话,就只能一直等到正确的时间点里去和自己对的人在一起,算是践行“陪伴就是最长情的告白”这一点的。
  咳。
  我自己也知道这种题材,这种三观肯定是要被骂死的,既不是传统的he也不是1V1而且还不洁,所以我也就写写小短文免费文什么的爽一爽,我个人看文的口味比较古早,毕竟我也是个快要奔三的阿姨了,有点怀旧OJZ。
  明天还会有一个陈庸的小番外,到时候就会正式打上完结的符号了。


第17章 陈庸番外
  陈庸只是我的名字之一。
  我的名字多到自己都数不清楚,但无疑这个名字会是我最钟爱的一个。
  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乌云记住了它而已。
  我和乌云的相遇,说起来并不是什么值得回忆的东西。
  那个时候,我刚刚继承家族不久,却被迫去战场上游走,内心也是极为不愿。我的家族并没有给我多少庇护,我也不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之所以被赶鸭子上架,不过是因为排在我前面的继承人因为争夺继承权而同归于尽了而已。
  我的家族十分古老,庞大却腐朽。
  它起源于一战,踩着无数人的鲜血和尸体迅速建立,巅峰时期甚至能够操控几个国家的经济。后来虽然有所没落,那也不过是因为受到了不少国家的联合打击而已,但它却并没有被消灭。
  它深入黑暗世界,操控着庞大的军火帝国,对手很多,联盟也有不少。而它对家族的继承者却有个相当残酷的规定,那就是必须要在战场上生存下来。
  一个软弱的家主,是不可能掌握得了这么庞大的军火帝国的。与其让一个软弱无能的人上位,还不如直接将权力下放出去,等待新的继承人出现。
  这样的规定很严苛,但是对年轻的我来说,却是一个相当了不得的诱惑。
  事实上,我的父亲正是因为到了年纪还不肯迟迟放下手里的权利,反而眼睁睁看着我前面的兄长为此互相残杀,才让我捡了这个漏子。
  我还记得,我的父亲临死之时,还不甘的紧紧握着代表家族的徽章。
  明明是一个如此无能又让我背负起这么多东西的懦弱老头子。
  一个违背了家规,也终于被家规所惩罚的该死之人。
  父亲一死,我的头上就再也没有压迫。
  世界仿佛就在我的手边,只要我伸出手,我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碰触到它。只要我通过这个家主的试炼,就可以。
  我当然通过了。
  负责教导我的老师几乎都对我赞不绝口,他们认定我会是这一代最能将家族发扬光大的人。
  可我却开始觉得无趣。
  通过了试炼继承家主之位之后,我已经可以不必亲自上阵去谈交易,可我却开始迷恋上了战场上的鲜血味道。
  这繁华的一切都叫我厌倦,我也不喜欢在觥筹交错的酒会之中看见那些被无数脂粉描绘过的脸。
  我这个人心里有病,这一点我很久以前就发现了。
  我若是养一只宠物,我就不能容许它做出任何我不喜欢的事情来。我若是买下一件东西,就不喜欢有人带着同样的东西。
  那些男男女女,不管是高贵的还是冷傲又或是温柔可人的,也不能叫我有多少兴趣。又或者说,哪怕我对他们有兴趣,这兴趣也只能维持短短的时间,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的一个举动或者一句话就能叫我舍弃他们。
  因此,很多人说是我反复无常,难以猜测。
  我自己也承认这一点。
  我想,应该是在黑暗的世界里呆的太久,我的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坏掉了。
  心理医生或许能够医治我的这种毛病,可我却不想去治。
  世界上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我也不觉得我这种缺陷会给我带来多少烦恼。
  唯一的不好,大约就是我有些厌世。
  我自己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的,但是家族的老头子一个个都在担心血脉会在我这里断绝。
  可那又有什么不好呢?
  这种踩着无数人的尸体传承下来的血脉,要是能够断绝反而对这个世界是件好事。
  和乌云相遇的时候,正好是我厌世情绪最浓重的时候。
  那一年,正好是石油战争爆发的最猛烈的一年之一。
  那是一笔大生意。
  参战的国家几乎都有从家族里订购军火,不管是哪个国家赢了,我的家族都能坐收渔翁之利。
  这样的大生意,我自然想要亲自去体会一把。
  来到战场之后,我才意识到这个国家的人或许是因为古怪的宗教信仰,又或许是由于别的什么民族特性,看起来要格外疯狂一些。
  他们似乎热衷各种各样的试验,也寄希望于神灵能够垂怜,让他们一举消灭这些敌人。
  乌云就是我在一个实验室的附近捡到的。
  当时我将他捡回来,一是因为他的眼睛漂亮,二来也是因为我的心理医生建议我养个宠物,他说我再这么下去可能会带着家族走上不归路。
  医生说的这么严重,我也不能等闲视之。
  乌云就是出现的这么好。
  宠物容易死,小孩也容易死。
  但是这种在战场下活下来的小孩,应该会如同杂草一般茁壮生长吧。
  名字什么的也是随便取的。
  抱着乌云离开的时候恰好乌云密布,所以就用了这个名字。如果当时是下雨的话,说不定他就叫大雨了。
  名字无所谓,我不在意,乌云也不会在意。
  后来想想,也许名字这种东西是真的会预示着什么。
  也许遇见我,就意味着乌云的人生之中不会再有太阳吧。
  乌云是个奇怪的小孩。
  给他什么他都吃,但是他不会和你多说一个字。
  他哪怕是看着蚂蚁搬家都能看上一整天。
  为了让他说话,我费了很大的功夫。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对一个小孩子抱有这么大的兴趣,也许是因为我不管怎么捉弄他,他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和我以前遇见过的人截然不同。
  等到乌云稍微大一点,我有去查过乌云的资料,也明白了乌云为什么会没有痛觉。
  乌云的母亲详细资料不明,但父亲似乎是个极端的恐怖分子。乌云还在母体的时候就被送上成为试验品,他的“无痛觉”也是实验室的出品。因为如果能够人为制造不会痛也不怕死的战士的话,对于战争是十分有利的。
  可是没有痛觉的小孩都活不长。
  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危险,什么是可以触碰的。
  为了让乌云好好活着,我花了大价钱将房间里里外外都改造了一番,也请来了世界顶级的专家教导乌云各种事情。
  而杀人技能,则是乌云跟着我在各种战场上晃悠的时候由我手把手教的。
  我是个很没有耐心的人,教乌云东西也只教一遍。
  甚至有时候,我就扔给他一本书,第二天他就能将这本书的内容复述给我听。
  这个时候,我意识到也许乌云不是普通的小孩子。
  我让手下的研究院给乌云做了全身检查。
  检查出来的结果很让人惊讶。
  乌云的身体素质和大脑开发度都要比普通人要好上许多。
  这已经不仅仅是实验能够弄出来的结果了。
  是上天的恩赐。
  那一段日子,手下的研究员几乎都追着乌云跑,他们十分想要知道乌云的身上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怎么会造成这么一种奇妙而平衡的情况。
  可惜,什么也没有研究出来。
  “先生,乌云会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手下的人如此说道。
  我深以为然。
  乌云真的是个奇妙的孩子。
  不知不觉之中,我的目光会追逐着他,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哪怕面无表情,我也能分辨的出来他在想什么。
  乌云真的很好懂。
  乌云第一次和我提出要求,就是想要住在撒斯姆城里。
  他喜欢这里。
  因为撒斯姆城可以容纳下任何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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