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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叫一声哥呗-第67部分

小说: 叫一声哥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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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现在住哪?”葛亮问了一个最能证明财力的问题。

  梁耀也回答的令葛亮又信服又嫉妒:“就这附近!”

  “你还说你没钱?这附近的房子光租金就得一个月两三万!”葛亮义愤填膺的说,好像抓到了梁耀的狐狸尾巴似得。

  “房子也是我弟弟的,跟我没半毛钱关系。”梁耀说。

  “就是你那个上一中的弟弟?现在混得这么好?干什么的?”葛亮好奇的问。

  “不告诉你,告诉你了又该出去骗人了。”梁耀对于莫颖瞳的事,一直都很谨慎。

  

    





第99章 第 99 章
   葛亮跟梁耀闲聊了一下午,梁耀大致了解了葛亮的近况,人家是重点大学的毕业生,在北方这一线城市里也有一份正经工作,卖签名照就是为了增添点额外收入,签名照当然是假的,葛亮为了有这么一份收入,模仿了十几位偶像明星的签名,并且每个都能签得惟妙惟肖的。

  梁耀虽然知道葛亮的行为不太对,但是听葛亮讲他这些年一个人在北方打拼的不容易,也就不忍心再出言挤兑他,反而想到了自己,如果不是因为有莫颖瞳的照顾,这会肯定不是已经回梁山县了,就是跟葛亮一样,跟个盲流似得在大街上糊弄过往行人。

  梁耀半点也没透露有关莫颖瞳的事给他,只是在葛亮说起了想跟人合租的事时,梁耀表示自己有意愿跟葛亮合租。

  梁耀确实想从莫颖瞳的房子里搬出来,他觉得自己需要好好冷静冷静。

  但是他还没有把自己想搬出去的想法告诉莫颖瞳,他想着等找到工作了,到时候借由工作的理由跟莫颖瞳提出搬出来住会更合理一些。

  莫颖瞳这几天一直在操心梁耀找工作的事,他虽然表面顺从着让梁耀出去找工作,但是内心里他恨不得梁耀就这么一直在家陪着他,工作就是每天围着自己打转。莫颖瞳这么想着的时候,小崔的身影突然晃进了他的眼帘,他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性,可不可以让梁耀给自己当助理?

  莫颖瞳在心底筹谋了一番,先是装着脚疼撤消了一个行程,再不悦的找于爽麻烦:“你会不会当经纪人?没看出我活动不方便吗?也不知道找个人扶着我点!” 

  于爽扫视了一圈,莫颖瞳虽说身材纤细,但好歹也有一米八三的身高,大曹专门负责莫颖瞳的工作安排,大部分时间都不在莫颖瞳身边,小崔和自己倒是跟着莫颖瞳的时间多,但是自己和小崔都没什么力气,每次遇到莫颖瞳受伤的时候,还真是不好办?

  于爽上道的决定再给莫颖瞳招一个助理,要求只有一条‘身体健壮的年轻男性!’

  莫颖瞳在得逞后,第一时间发微信告诉梁耀自己公司在招人 ,叫他来面试。

  于爽的招聘启事只发给了公司内部的工作人员,毕竟给艺人招助理这事不能马虎,最好是公司内部信得过的关系拉过来的人最可靠。

  莫颖瞳为了保护梁耀不被人围观猎奇,就不能暴露自己和他的关系,只能跟梁耀提前说好,他来公司面试要装着跟自己不认识。

  梁耀对做明星助理没什么兴趣,但是听莫颖瞳说是给他做助理,梁耀就同意了,这工作也太棒了,又能赚钱又能照顾莫颖瞳,一举两得!

  可是梁耀来了以后,才发现跟他一起面试的还有其他三个小伙子,三个人中有两个是有工作经验的,还有一个是副总裴然的侄子,也就是说,从自身条件和亲疏关系上来说,梁耀都是四个人当中最不起眼的。

  于爽把四个人的资料拿给了莫颖瞳,并着重的指出了谁是裴然的侄子和那两个是有助理经验的人。

  莫颖瞳只扫了一眼资料,就得出了自己的结论:“我不喜欢关系户,另外,有纹身的和个子不够180的,都不行!”

  于爽拿过资料仔细看了会,身高是明确有写出来的,但是纹身?如果于爽没看错的话,其中一个人露在衣领外面的脖子上,是能隐约看见一点纹身的影子,但是这也没什么影响吧?按照莫念的说法,被于爽看中的三个人直接被淘汰了,就只剩一个不知从来得知了招聘信息,来路不明的男人了。

  于爽思量了一番,慎重的对莫颖瞳说:“这个叫‘梁耀’的人来历不明,看起来就是一个圈外人,肯定不了解干我们这一行的规矩,招他进来怕会是个大隐患,不如我们再等等看,看看接下来应聘的人中有没有合适的。”

  “我的行程等的了吗?下午的活动不用参加了?”莫颖瞳难得施展自己老板的权威,一时间把于爽吓得失了言,感觉自己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 

  “那,就他了?”于爽小心翼翼的问,真怕自己判断错误又被老板甩脸色。

  莫颖瞳没有明确表示自己的意愿,什么话也没说,但是脸上平静,没有生气的迹象。

  于爽根据以往的经验,判断出莫念这就是答应了,立刻吩咐小崔去人事部告知结果。

  梁耀就这么‘轻而易举’的上岗了,没人质疑他‘毫无背景’的身份,因为莫念在公司是出了名的不按常理出牌,当初招于爽也是这么任性,像在招一个傻大个进来,大家也都能理解。但是,像在北影传奇这样的老公司了,同事之间都认识好多年了,拉进来的新人几乎都是关系户,像梁耀这样的‘幸运儿’也有过,但是,最后都呆不长,都会被里面的老人欺负走的。

  梁耀刚上班的头几天,公司里无论职务大小的人都来指使他,只要是跑腿的活都叫他干,梁耀从早上上班到晚上下班,脚就没停下来过,一直在不停的跑动,他倒是没什么怨言,只是某人气得不轻,在办公室里对着于爽呵斥道:“这是给谁招的助理呢?怎么一天到晚忙别人的事去了?”

  于爽没抓住莫念不爽的点,以为他有什么事耽误了,急忙说道:“老板你有什么事就交给我,他一新来的靠不住,前期就得磨练磨练,测试一下人品。”

  “我的助理,要测试也得我测试。”莫念这话一说,于爽总算明白他的意思了,他这是不满意新来的助理被其他人使唤了,但是于爽想不通的是,以前的助理都是这么过来的,也没见他有啥意见啊?今天这又是抽的什么疯?

  于爽出去之后,简明扼要的传达了莫念的意思,这下大家伙都消停了,没人敢再有事没事的指使梁耀了。从此以后,梁耀每天上班时间都清闲的跟门卫室的大爷似得,除了莫念有事找他,其他时间任他怎么闲,都没人指责他一句。

  这天晚上下班后,梁耀自己搭公交车回家,莫颖瞳是司机送回家的。两人前后脚回去后,吃过了晚饭,梁耀就向莫颖瞳提出了自己想搬出去住的事,莫颖瞳当时就失落的焉了下去,闷闷不乐的躲回了自己的卧室,一整晚都没再出来,也没有答应梁耀的要求。

  其实,梁耀一提出想搬出去的话,莫颖瞳就想到了是自己这段时间表现的太过分了,撩的太过了,没想到适得其反,把人逼走了。

  莫颖瞳会狠命的撩梁耀,也是因为他无意间加了一个妇女聊天群,全是一帮有对象的和结了婚的女人在里面专门为人解决情感问题。一开始莫颖瞳还不怎么相信她们,后来见在她们的指导下,有好几个女孩都成功撩到对象了,莫颖瞳也就试了试,群里的人们都以为他是女生,他给人说了自己喜欢一个人很久了,两个人每□□夕相处的,对方就是不喜欢他。

  群友立马发了一堆问题问他。

  “你多大了?”

  “长得好看不?”

  “脾气好不好?会不会撒娇?会不会发嗲?”

  “是不是很有主见?”

  莫颖瞳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回复了这些问题,最后群主得出的结论是:“年轻、漂亮,仅凭这两点撩谁都有希望。但是脾气差得马上改掉,以后在他面前必须做到百依百顺!想跟人好这点必须做到,等人到手了才有发脾气的资格!还有不会撒娇、发嗲这些技能也不行,立马去学!最后太有主见这点是没什么错,但是尽量不要表现的太过,不要事事都做主,特别是追求别人的时候,要让对方有自己在主导一切的感觉,不要让人感觉你控制欲太强,那样会直接把人吓跑!”

  莫颖瞳最近一直按照她们的说法行事,没想到直接把人吓跑了,他丧气的在群里反馈信息:“他说要搬出去住,我快伤心死了。”

  “怎么回事?”立刻有人出来答复了莫颖瞳。

  “你们说要事事顺着他,不能发脾气,我都做到了,每天都是笑脸相迎的,为什么还会这样?”莫颖瞳控诉道。

  “你还做什么了?是不是撩人家了?”

  “对呀!你们说撩是最重要的环节嘛,要时刻让对方知道你已经‘准备’好了,不是吗?”莫颖瞳继续控诉。

  “人家现在都不愿跟你呆在一个屋子里了,还准备好个屁呀,是不是你撩的太过火了?”

  “什么程度算‘过火’?”莫颖瞳诚心求教道。

  “撩的人家起反应了,就叫过火了!你懂不懂啊?要轻撩慢泡,这种事讲究水到渠成,撩的太过只会被人看出意图,然后当你太过放荡,吓得跑掉!”

  其实这些话乍一听是有道理,但是运用到实际情况当中就很难把握尺度了。因为撩这件事本身也看人,有些人一个媚眼就能让人起反应,而有些人一个媚眼过去却让人想吐,最普遍的情况,也就是让人心里痒一下。

  群里的‘过来人’们都不知道莫颖瞳的实际情况,把他当成普通好看的人处理了,要是知道他长得如此妖魅,断不会建议他再去撩人,因为他长成这样就已经够吸引人了,再去撩人家,直接是把人往死路上逼呀!不跑才怪呢!

  “那现在怎么办?”莫颖瞳无助的问道。

  “先稳住不要慌,首先答应他的要求,让他出去住,既然你能撩动他就说明他对你有心,后面继续找机会培养感情,还是以前的策略,撒娇卖萌、百依百顺!”

  这句话成功安抚了莫颖瞳的情绪,让他重拾了信心,在心底盘算接下来的事情了。







第100章 第 100 章
  后来,莫颖瞳不但顺从了梁耀想搬出去的意愿,还亲自为他租了房子,就在附近的小区里,三室一厅的套房,家具家电齐全,拎包入住即可。

  当然房租也是莫颖瞳垫付的,梁耀不知道莫颖瞳是怎么想的,他现在唯一的感受就是,莫颖瞳对自己太好了,好的让他不知所措,好的让他真要搬出去的时候,心里一阵阵失落。

  梁耀不敢深究自己内心的想法,有些事他还是害怕面对。

  梁耀搬出去的那天,就只收拾出了一包衣物,他要走的时候,莫颖瞳在放乐器的房间里弹着钢琴,梁耀来的这段时间,他从没有弹过钢琴,此时弹奏的曲子也并不伤感,但是梁耀就是会心怀愧疚,好像搬出去住这件事伤害到了莫颖瞳。

  他差点反悔不走了。

  反而是莫颖瞳表现的很自然,温声对他说道:“都收拾好了?我送你吧!”

  这么近的路十分钟都走不到,但是莫颖瞳担心他拿着衣物走过去太累,坚持开车送他过去。

  车子开到出租房的楼下后,梁耀一而再、再而三的向莫颖瞳保证:“我只是在这边睡觉,还是会去你那里做饭、吃饭、洗澡、换衣服的,还是跟以前一样,会每天陪着你的!现在这样跟以前没有任何分别的。”

  梁耀对自己的紧张和在意莫颖瞳都看在了眼里,他趴伏在方向盘上,笑眯眯的看着梁耀,眼睫毛轻轻的颤着,难掩开心的说:“你去吧!我不会难过的,我会等着你回来的”。

  我会等着你回来的,这句话的意思听起来太容易让人多想了,梁耀所有的忧虑都被这句话终结了,面红耳赤的下了车,带着自己的东西溜走了。

  见他落荒而逃的样子,莫颖瞳没忍住轻笑出声,在心底感叹道:‘四年前的自己也太傻了,就知道傻傻的喜欢一个人,傻傻的看着他想着他。那时候就像现在这样,动不动就逗弄一下梁耀,看他在自己面前面红耳赤的样子,该会多么的有趣。’

  梁耀果然就如同他说的一样,只是去出租房里睡觉,下班后大部分时间都呆在莫颖瞳的家里,葛亮也搬过去跟梁耀合租了,因此还埋怨了他几次,问他是不是在外面有女朋友了,怎么每天晚上回来都十点以后了。

  梁耀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每次被人问是不是有女朋友了,他莫名其妙的总会想到莫颖瞳,一想到莫颖瞳就心虚的很,一心虚就开始辩解自己没有女朋友,只是在弟弟家吃饭如何如何回来晚了。

  葛亮:“没女朋友就没女朋友,你急什么眼啊?越急越显得心里有鬼!”

  “我心里没鬼!我能有什么鬼呀我!”梁耀真是越描越黑了。

  葛亮老成的看了他一眼,胸有成竹的说:“兄弟,你这种极力否认的表现,只能说明一种情况,你喜欢上了一个不该喜欢的人,而且你不愿意承认自己喜欢上了她!”

  葛亮算是把梁耀惹急了,梁耀像是被人踩了尾巴的兔子,急赤白脸的攻击葛亮:“你才喜欢上不该喜欢的人了,你在我面前装什么情圣?谁不知道你没谈过恋爱?从你的长相就能看出你已经单身很久了!”

  “没谈过并不代表没喜欢过别人,再说,我谈过恋爱,而且谈了四年!”葛亮不愧是混过街头的盲流,心智就是不一般,任梁耀如何挤兑,也能继续淡定自若的聊天。

  “不会吧!谁他妈瞎了眼找你谈恋爱?”梁耀不敢置信的问。

  “所以人家最后把我甩了嘛!睡了我四年,最后才说自己瞎了眼看错了人,说我耽误了她!你倒是给评评理,有这样的人吗?眼睛有问题早点治疗啊!都谈四年了说看错了人?到底是谁耽误了谁?四年前我可没这么胖!当时也是妥妥的一枚小鲜肉!把我喂胖了就不要了,真是狠毒的女人,我的心都被她伤透了!”葛亮说起分手的事,都跟讲段子一样,本来应该难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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