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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乔大牌-第69部分

小说: 乔大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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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放松,睁眼时觉得自己只睡了几分钟,然而钟表已经指向下午五点。
  高崇猛地从床上爬起来。旁边小床上的女人已经不见,被褥铺得整整齐齐。
  他呆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高崇睡得脑门上都是汗,他伸手擦了擦,穿上拖鞋往外走去。
  女人坐在一张军绿色的小马夹上剥蒜,听到卧室的动静,抬头看看高崇,说:“崇崇睡醒啦?洗把脸,过一会儿吃晚饭了。”
  睡好就能吃饭,这样的日子对高崇来说简直像是做梦一样。也听说过收养家庭最初对孩子很好,但时间长了就显出本性的例子。高崇已经十二岁,再忍几年,等他能够打工、上大学,就不用担心女人会朝他发脾气。
  高崇从心里害怕她,畏惧她,洗干净手和脸后,乖巧的帮忙拿碗筷,还把地板擦得干干净净。
  无论高崇做什么,女人都没有阻止,她只是很安静地等待高崇融入这里。
  邻居家比高崇小几岁的男孩名叫初枫,初枫的父母身体不好,母亲患有严重的肾病,晚上回到医院透析,家里没人照顾,因此初枫每晚都来高崇家写作业。
  高崇也是通过这件事,了解到女人是真的喜欢小孩。如果不是有点耐心,早就厌烦初枫的打扰,会拒绝他再来。女人的耐心给高崇增加了一丝自信,他觉得这人说不定真的会好好对待自己。
  高崇等了半年,忐忑不安的,等着度过最开始的客气阶段。如果女人对她粗鲁一点,高崇可能会更安心,但她没有,永远都是温温和和的样子。
  有一次高崇亲手给女人做饭,盐和辣椒放的很多,女人一边吃一边咳嗽,给呛得眼泪都出来了,但就是这样,也没说过一句不是,嘴里不停说:“呕…好吃!…咳咳…真好吃!”
  秋雨绵绵,天终于放晴时,高崇就读的初中组织学生到植物园游玩。这种天气并不适合观光,植物园的游客很少。学校却觉得可以保障孩子的安全,带着学生乘了一个小时的车,来到这里。
  女人的心脏有些问题,要定期到医院复查,于是她拜托高崇将初枫一起带到植物园,帮忙照顾弟弟。
  高崇和初枫在偌大的植物园中散步。没过多久,天上飘下来细细的牛毛雨,高崇拉住初枫的手,两人撑起一把雨伞。
  初枫年纪小,走一会儿就累了。休息时,高崇就给初枫讲小蝌蚪的故事。
  “……有一天,鸭妈妈带着小鸭子到池塘来游水。小蝌蚪看见了,就想起了自己的妈妈。他问:我的妈妈在哪里呢?可是谁也不知道。”
  高崇说着这个自己讲过无数次的故事。他是在收音机里听到的,当时觉得这个故事好感人啊……
  他也是这样的,想找个人问问,我的妈妈在哪儿呢?
  那场雨下了十几分钟就停了,高崇跟初枫继续前行。在地势低洼的地方,有积水停滞,初枫个子矮,一脚踩在水坑中,积水直达脚腕。
  高崇连忙把他抱出水坑,坐在路边,说:
  “你怎么往水坑里踩……”
  初枫有些害怕,放声大哭,喊:“我好冷。”
  他的父母太忙,没时间照顾小孩,已经是秋天,连条秋裤也没给穿,就放初枫出来玩。高崇是吃过苦的,看着初枫,突然想,他这样,有爸妈和没爸妈有什么区别?
  于是高崇脱下自己的鞋袜,对初枫说:
  “来,我们换一下。”
  初枫抹了抹眼泪,道:“不要。哥哥也会冷。”
  “我没事,我穿了秋裤。”高崇弯下腰。
  初枫个子小,但脚很大,能和高崇换鞋穿。看他的脚板,就知道他以后身高一定矮不了。
  不管他是高是矮,这种天气穿湿袜子湿鞋也真是难受,空气中这么湿润,高崇逛了一天,回家时脚上的袜子还没干,冻得脚趾都没知觉了。
  初枫晚上仍然在高崇家吃饭,俩人一起走进家门,女人一眼就看见高崇的鞋。她低着头没说话,把初枫安顿到餐桌上后,女人牵着高崇的手,带他到了卫生间。
  她让高崇坐在马桶上,自己倒了盆热水,拿出小马夹,坐在上面,托着高崇的脚,然后她揭开高崇的湿袜子,用手摸了摸他快要结冰的脚。
  高崇的脚已经没有知觉了,这么摸不会痒。但很害羞,他急着要把脚缩回来,可女人不让,用毛巾一点一点的擦,促进血液流通,直到脚趾温热,才慢慢放到水中。
  高崇怔怔的看着坐在自己面前的女人,看她发根有些发白的头顶,看她弯曲的头发。
  “我们崇崇长大了,知道照顾弟弟。”女人用一种无比自豪、无比怜爱的语气这样说道,“是大孩子啦,真是让人放心……看这小脚给冻得,我好心疼。”
  高崇嘴唇颤抖,紧咬牙关,眼前模糊的几乎看不见东西。
  他想问问,什么样的人,会为他心疼?
  从高崇懂事之后,就再没被人这么摸着脚,柔声说话了。
  有时候死心塌地也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高妈妈温言软语的半年悉心照料没能让高崇放松警惕;给他倒了盆水,就让高崇下定决心,这辈子当高妈妈的儿子。
  慢慢上了高中,初枫也到高崇的学校读初中。从这时起,到初枫读大学之前,他的个子都在一米三到一米七间缓慢递增。有段时间初枫人矮,又瘦,不爱说话,让人欺负。
  初枫给人揍了也不说,顶着个熊猫眼回家,让高妈妈担心。
  高崇自读书起就一直是班里的班长,责任心很强,加上初枫总喊自己哥哥,高崇看他这样,就让初枫每天放学后到自己教室跟他一起自习,等高崇也下课再一起回家。
  老师都知道高崇在本校有个邻居,因为高崇学习好,人特乖,老师也就对初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大学时,情感细腻的高崇选择了中文系,他考上了一所很不错的大学,应该说是相当不错,说出名字都让人羡慕的那种。
  初枫就没有高崇这么能读书了,他大学一年级时突然长高,从一米七几直接长到一米九几,简直是人生中第二次青春期发育。
  而高崇,尽管在初中他的个子很高,教训人时格外有气势,但高中和大学时个子几乎没长,就平均水平而言,算是有点矮的了。
  当初改姓叫高崇时倒没觉得有什么,现在就觉得这个名字有些好笑,似乎是在暗示、或者嘲讽。
  因而高崇特别不爱和初枫站在一起。约他到学校门口小餐馆吃饭,改善饮食,高崇都要和他面对面坐着。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小萝卜头一样的初枫,也快大学毕业了。
  高崇抿了口啤酒,眯着眼问:
  “你打算继续读书吗?”
  初枫高高瘦瘦,手腕都能看得见骨头。他端起酒瓶对着口咕咚咕咚喝了一会儿,慢吞吞地说“不读了。反正没法和你一起上学,我想毕业就找工作,最好能离你近点。”
  初枫的父母在他上高中时接连去世,留他一个孤零零住在家里,大概是太寂寞了,就算初枫现在是成年人,站起来不比谁矮,但依赖心也非常重,时不时说些让人啼笑皆非的话。
  比如高崇一逗他,初枫就会急,面红耳赤地说:“不行……!我不让你找女朋友,不然……你该不疼我了……”
  说得高崇弯腰大笑,觉得初枫幼稚的他人难以望其项背。
  他却从未想过初枫究竟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
  回想起初枫有趣的回答,话题就开始往那边提。两个男人,聊的无非就是女人,女人,女人。
  “将来,找个跟我妈一样的,不用太漂亮,性格要好,能安心过日子的。”高崇定定看着虚空中的某一处,眼神温柔又深邃:“养个小孩儿,过一辈子。”
  初枫没吭声,闷头喝酒,好像有点不高兴。
  “这样多好,”高崇一喝多就爱说话,他拍拍初枫的肩膀,“兄弟,你也跟我一样……”
  
  第107章 副cp
  
  初枫读大四时,高崇已经顺利保研。高妈妈近些年身体慢慢变得不好,因为心脏问题,已经没办法出去工作,只能在家里做简单的家务劳动。
  高崇想给她最好的治疗。可他一个穷学生,哪里有那么多钱呢?于是课余时间高崇都拿来打工,当家教、送传单……什么都干过,挣来的钱全上交给老妈,一点私房钱都不留。就这样,高崇的学业也没落下过。
  导师知道高崇家里情况,横向课题从不为难他,还时不时请高崇吃饭。
  高崇总想省钱,留钱给母亲治病。但高妈妈比儿子爱她还要爱儿子,她病得很重,却经常出门给高崇买东西。反正高崇的钱都在她手里,她想买东西,也不用跟高崇提前商量。
  高崇知道母亲想让自己过更好的生活,每每欣然接受,往往第二天就把衣服或其他买来的东西退掉,留下的钱攒起来给母亲当医药费。
  他日子过得很辛苦,但每天都觉得快乐。高妈妈疼爱高崇到了让人惊讶的地步,如果不是亲眼去看,很难想象有人会对一个跟自己非亲非故的人好到这种地步。每天高崇回家,高妈妈一定给高崇打好热水,把毛巾叠得工工整整的,等他回来洗脸。高崇的指甲长了,都是高妈妈给他修剪,不是她觉得男孩子做不好这种小事,她只是单纯的疼儿子罢了。有段时间高崇想利用夜晚时间打工,一回家就看见妈妈亮着灯,在沙发上等他,等得都睡着了,差点着凉。高崇几次叮嘱高妈妈不要等他,都没有用,高妈妈总是叹一口气,格外怜爱地说:“……我放心不下你呀——!”
  就是对高崇这么好。
  高崇也心疼妈妈,自此之后,再也没有很晚回家。
  高崇读研时,初枫正面临毕业后的就业问题。初枫成绩并不好,所就读的大学是一所普普通通的二类本,而且专业也不行,如果光看学历的话,他的竞争优势很弱。
  高崇又开始操心初枫的工作问题。初枫的毕业论文都是高崇帮他改的,对这个兄弟,高崇是很上心的。初枫无父无母,平时在高妈妈家吃饭,似乎有一种把她当成自己妈妈的想法。初枫大学开始打工,除了生活费,每个月也要定期给高妈妈一些。
  高妈妈不愿意要初枫的钱,觉得他是个苦命的孩子,没有父母、亲人的关爱,往往把钱交给高崇,让他还给初枫。
  高崇就很为难,因为还不回去。初枫是坚决不会要的,有时候甚至会被惹怒,红着脸大喊:“难道这只是你妈,跟我没有关系吗?”
  法律上来说,确实没关系。不过高崇说不出口,他以为初枫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长时间的相互扶持给了初枫跨越血缘的亲情,下次初枫再拿钱过来,高崇就无论如何都不好意思拒绝他了。
  于是高崇曲线救国,他会拿这些钱给初枫买些年轻人喜欢的东西,手机啊,手表,鞋子什么的,跟高妈妈一样。
  不同的是初枫很少会退回去。高崇送他东西,他开心的简直要飞起来,不管价格多少,初枫都会用到身上。
  高崇帮初枫投放简历,看重的是工作是否与初枫的专业对口。初枫的选择就简单粗暴的多,就选公司地址跟高崇学校近的。
  “以后你还要读博士,再以后要留校,所以你大概就在这所学校待着了。我离你近点,不是很好吗?”
  “现在交通这么发达,不一定非要工作时也在一起啊。你别忘了你家就在我家隔壁。”
  “我想跟初中一样,”初枫高高瘦瘦的站在那里,低头看着高崇,眼睛亮的像是太阳一样,“……每天晚上和你一起回家。”
  “……”
  高崇觉得就算初枫现在长的这么高了,内心里果然还是个依赖心很强的小孩,还需要他照顾,需要他的关注。
  高崇叹了口气,摸摸初枫的脑袋。
  这就有点困难了,高崇就读的一级学府,周围几乎都是高新技术产业,工作人群是高级知识分子。初枫勉强算是知识分子吧,但要在这里找份工作,还是差的远远的。
  就在两人一筹莫展时,一家模特公司找到初枫,希望跟他签约。
  初枫个子很高,肩宽腰窄,就身材而言倒是很符合模特的标准。然而他从小到大都没有受过专门的训练,起步不高。再加上男模特的待遇比女模特低,是否选择进入,还是要进一步考虑的。
  但是初枫很痛快的就同意了,让高崇惊讶的是,初枫给他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离你学校很近’。
  高崇忍耐着没用手敲他的头,他说:
  “你这是什么理由?你要对你日后的工作负责任,这个理由不行,你再好好考虑一下。”
  初枫说:“你不要管我了……!我想好了,明天就去公司报道。”
  高崇拿他没办法。这毕竟是别人的事,那时候高崇还没有强行管束初枫的意识,觉得高崇是成年人了,应该自己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初枫倔强和永不言弃的性格在这次就体现出来。模特公司的训练强度大,尤其是初枫这种新手,要学的东西太多,往往早晨六点多就从家里出门,凌晨才能回来,而且实习期间的工资也低的可怜。
  训练强度大到让许多女孩子哭出来,在t台上走一天,脚都肿的没法穿鞋。初枫咬牙忍着,但高强度的体能训练还是让他的身体吃不消。
  有一次拍外景,早上初枫从家里出门就觉得嗓子很疼,他有预感自己要感冒,早几天开始就每日冲一袋感冒冲剂顶着,到了今天终于爆发。
  已经是寒冬,模特们却还要穿着薄薄的衣服,在摄像机前微笑走动。初枫头昏昏沉沉的,手脚冰凉,他强撑着完成一天的任务,心想没关系,明天就是休息日,可以休息一天,就算病倒也没关系。
  他不想请假,不想被公司辞退。只要能离高崇近一点,让他做什么都可以。
  用药剂强压下去的感冒症状在今天爆发出来,当初枫头痛欲裂的乘车摸索着回家时,刚一进门,他就冲到厕所吐了起来。初枫一天都没吃东西,所以只能干呕,什么都吐不出来。
  这种感觉太难受了,初枫想喝点热水。然而家里没人给他做水,水壶都干了,别说热水了,连凉白开都没有。
  初枫腿软的发抖,他慢慢走回卧室,躺到床上,像是冬眠的动物一样,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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