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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不可说-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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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时间又悄无声息的走过了三个年头,街道旁的店面几乎都轮番换了好几个主人,就连万海涛的那个水果店都变成了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在这些翻天覆地变化的身后,那些曾经发生过的事,那些来往走过的人,也全都被埋入尘土之中,可能再过些年,所持有与它们相关记忆的人也会再记不起这里曾发生过的事,哪怕欢笑与泪水在这儿曾淌成河流。
  我的酒吧在半年前转让给了他人,曾住了好些年的两居室也卖了,大包小包的回了父母家,做了好几个月的无业游民。
  有次老妈向我问起程远,不记得当时是怎么回答的,但似乎是吓到了她,今后再没向我提起过这个人,打探起我个人问题时也是小心翼翼的。老爸如今也为我着急起来,不仅愤怒不能为他们梁家留后,还说这么大年纪了身边竟连个长久的伴也没有,我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默认了我喜欢男人的。
  阿齐还是老样子,依旧注重身材脸蛋的保养,也时常拿我的脸来说事儿,好像我没他显老是件多么罪不可恕的事情。任信是结过婚的,离异之后带着十几岁的儿子,阿齐也没说具体要跟他怎么样,时分时合,我在旁边看着都觉得累。
  有时我很理解林言清这人,明明生在网络普遍信息发达的时代,却还要效仿前人,动辄寄几张明信片过来。最近他又到了宁夏,明信片上的景色是苍凉孤寂的沙漠,他说他去看过了当年紫霞和至尊宝吻别的古城楼,为此我又去看了一遍大话西游。
  这次的落款只有他一人的名字,也不知道是不是何彪已经回来了。
  在深圳这个城市待了三十余年,也就在大学那几年里跟同学出去旅游过几次,还未真正出去看过外面的世界。在这个四季如夏的城市待了这么久,倒有些向往那些四季分明的城市,几乎是头脑一热,我打算去外面走走。
  老妈以为我只是出门旅游几日,还想着要与我同行,收拾东西那天,我对她说:“我这一走还指不定要什么时候回来,你要想跟着去,到时你可得一个人回来。”
  她用见了鬼一般的神情看着我:“你不是只出去玩几天吗?”
  “谁说我是去玩了,我是要去看看咱地大物博的中国。”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看情况吧。”
  她突然就语重心长起来:“你啊,从小就在我们跟前,最多也就个把月见不着,你这要是一年半载回不来,我还真习惯不了。虽然你什么也不同我说,可我清楚的很,你心里有事儿,出去走走散散心也好,这么大个人了出门在外记得凡事多留个心眼,外面不比家里,出了事儿也没人帮得了你……”
  老妈在我耳边絮叨了很久,比我刚上高中要寄宿时说的话还要多,这些话除了诸多的担忧外还有许我的不舍,可能就像老爸说的那样,我是个越活越回去的人,都这么大了,还是不让人省心。
  走的那天只有阿齐来送我,对于我选择了火车而非飞机他表示出了强烈的不解,他问我先去哪儿,我将车票拿给他看,他瘪了瘪嘴,说:“无法理解。”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先选择了河北,至少在旅游玩乐这方面它在中国排不上号,我是在山海关站下的车,匆匆找了个酒店住下,当日就只在附近转了转,风土人情倒还觉得有些新鲜,就是当地小吃有些不太适合我,烤冷面煎闷子老豆腐是个顶个的辣,我一样买了一份来尝,只吃了几口便满头大汗头皮发麻,中间歇了好几趟也没能将东西吃完,反而晚上闹胃疼。
  当天晚上失眠了,直到第二日中午才醒,这下学了乖,进了家稍微有些档次的饭店,要了半斤酱驴肉和两个煎饼合子,配着一碗羊汤吃了顿饱饭。吃完从饭店出来,心里直感叹北方吃食的美味。
  下午我便去了长城,没去过北京自然就没办法做比较,刚巧碰到节假日,来爬长城的人特别多。我拎着脱下来的外套,手里拿着喝剩的半瓶水,没走一会儿便觉得脖颈的皮肤要被烤掉一层。城墙上的风很大,太阳也很毒,爬了不过半小时,我便往回走,甚至都来不及同这古建筑合影一张。
  过了一天,我又去了北戴河,因为不是跟团来的,便随着感觉走到哪是哪儿,一个人玩最大的好处就是随心所欲。途中听一对年轻情侣说要去蹦极,突然也有些心动,便跟在了他们后面,满怀悲壮的买了张票。
  其实我是被工作人员给推下去的,就在我犹豫不决要不要跳的时候。其实这比自己跳还要吓人,那感觉就真的像是要死了一样,心脏停止跳动,想要大声呼喊却又不敢张嘴,我的手在空中挥舞,抓到的全是转瞬即逝的风。若是闭上眼还好,可全程我的眼都是睁着,天旋地转的世界,高空之中的风景全都是扭曲的。
  被拉上来之后,我又去买了张票,工作人员看了我一眼,表情有些不解,似乎还记得我是被他推下去的。
  蹦完极去沙滩上坐了一会儿,从小看海看得多了,倒也没觉得有什么新意。不过这些的日落还不错,我待到天黑才走。
  离开河北,我接着又去了山西,起先去太原走了走,逛了几个景点觉得兴趣索然,后又听说大同有雁门关和木塔,便又去了大同。没想到雁门关也有长城,既已去过山海关便无心再去爬次上城,没找到阿紫因萧峰殉情的地方觉得有些可惜。
  看完藏有舍利子没用一根铁钉搭建而成的应县木塔,我又去了趟平遥,看见有人在那儿拍电视剧,百十号跑龙套的人穿着棉袄在雪地里打滚,我扯了扯风衣领子,觉得北方的确是太冷了。
  接下来这段日子,我一般是走到哪儿算哪儿,天气恶劣了就多留几日,等放晴了便奔赴下个地点,全程都是一个人,一张照片也没留下。
  毫无目的的就这样走了两三个月,直到到了呼市。林言清似乎终于开窍,竟用手机给我发了个消息,说他正在包头。我在游玩之中犹豫了几日,最终决定去找他,当夜便买了去包头的票。
  越往北走天气越冷,风也越大,离开呼市时温度已经到了零下十几度,这对于一个长年呆在热带城市的人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买了两套最为保暖的贴身衣物,身上的包裹便多了起来,同刚出门比起来,现在的我毫无形象可言。晒得黝黑的皮肤,杂乱无型的头发,还有半月未刮的胡须,站在镜子前都有些不敢认自己了。
  林言清来火车站接我,直接没将人认出来,起先站他跟前有好一会儿,只见他四处张望完全无视眼前的人,要不是我先开口叫他,估计他还得找上一会儿。林言清一见面就对我爆粗口,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他说究竟是什么原因会让曾经那个臭美得出门前要照四五次镜子的梁硕变成今天这副德行。
  我笑了笑,不作任何答复。
  他的乐队早已换了一拨人,里面没有一个是我认识的,他说这些年来他就是个司机,身后的人来了走,走了又来,天南地北的都有,死活没碰到过一个老乡。
  他将我带到他住的地方,五个人租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由于他的特别性,便独自霸占了一间最小的。基于以前的关系,对于让我与他同住一间的这个提议被我当场否决,于是他又去问了问那四人,是否有人愿意跟我换换,可能是我的模样太吓人,支支吾吾的半天没说同意。
  最终结果是我在林言清的房间里打了个地铺。
  当天晚上他们没有出门,一是外面天气比些恶劣,二来是他们还没找到新的场子。我来之前他们在一个酒吧驻唱,唱了一段时间发现那个老板为人不怎么厚道,说起话来也不好听,除林言清外他们四人都是些二十刚出头的小子,自然受不了这些,于是便从那里离开了。
  要是不出门,零下十几度的天气也只是个数字,北方一入冬便家家户户供应暖气,屋里屋外犹如两个季节。花了半天的时间将自己收拾了一下,神清气爽不少,就是刮过胡须后觉得脸上少了些保护的东西,直冻得我龇牙咧嘴。
  这雪一下就是好些天,一群人都窝在屋子里谁也懒得动,可就这么闲着时间也难熬,于是就又拿起了鼓棒,学了几首新曲子。这身边有人作陪,也就少了些漂泊感,从林言清的口气里,我听出他似乎挺高兴我来找他的,说是这么些年又见到故人,觉得很是亲切。
  我奇怪的望着他:“我是故人那何彪是什么人?”
  他抓了抓头发,似乎这个问题不太好解答:“说不清……”
  “你啊,就接着作吧,天底下可就这么一个何彪,要弄丢了可就再找不着了。”
  他往沙发上一靠,将头仰起漫不经心的吐了个烟圈:“我只是还没想好。”
  我看着他,终于觉得眼前这人也不再年轻,这几年里风吹雨淋下的脸已经不如之前那般细腻,凑进了看略显得有些沧桑。我突然有感而发:“自大学出来后,你这晃晃荡荡也有七八年了,估计再问你原因也还是当初的那个回答,可作为朋友,我还是想说一句,你说你要自由,可你有尝过安定的滋味吗?”
  他笑了一声,接着便被烟呛到,咳嗽过几声又换上一副极无奈的表情:“我倒是想安定下来,可家都回不了,让我去哪儿安定?”
  这一刻我才明白过来,原来他说的向往自由,不过是为不这能回家而找的一个借口,而我竟信以为真这么多年。
  他笑着看我,这表情比哭也好不了多少:“你说,他们是不是已经忘记有我这么个儿子了?十多年了,他们还认得出我吗?”
  我轻轻叹了口气,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又待了几天,外面天所似乎有所好转,我跟着他们一起出去找新的场地。我们六人分成三组,先找到的用电话通知其它人。我和林言清走了一路,见有个露天酒吧弄得还不错,便照着门上贴的电话拨了过去。
  因为年关将至,酒吧的生意都还不错,几乎没费什么唇舌,那老板就答应我们在这儿驻唱,唯一不好的一点便是要在外面。我皱了皱眉,冬天人都往室内跑,谁会花钱买罪受坐外边喝酒,这不明摆着甩人玩嘛!
  可林言还是满不在乎的接下了。
  虽然没我多大事儿,可我还是担忧了一路,零度以下的天气里表演,毫无疑问,这不仅是在考验他们的身体素质,更考验了他们的专业素质。林言清似乎是看出了我的担忧,他轻松道:“是露天的诶,到时来看的人肯定更多,也不知会不会紧张。”
  我打趣道:“你就得了吧,当年咱们乐队进全市决赛,台下站着一千多号人你不也没当回事儿吗!”
  他的眼神飘忽到了远处,似乎是跟着我一起回忆起了当年的场景。他十九岁,我二十一岁,他大一我大三,那年是我们乐队第一次冲入市决赛。记得当天晚上来了很多人,学校里的女生们还专门为我们组了个粉丝团,拉出横幅尖叫的喊出我和林言清的名字,那是我大学里最为深刻的记忆,每次想起林言清这副场景便与他分割不开。台上的林言清,站在我身边的林言清,几乎占据了我整个大学时代。


第25章 第二十五章
  我们沉默的一路走到广场,抬头已是黄昏,这会刚好放起了露天电影。我问林言清要不要看会儿再走,他看了看四周,将眼神停留在附近一家便利店,眨了眨眼:“那麻烦你去买两杯喝的来,这天怪冷的。”
  我让他先给我占着位置,接着就往便利店去。
  从记忆里寻找出一些蛛丝马迹,关于他的喜好与口味。我向店员要了一杯热可可一杯热咖啡,又打包几串关东煮,这才拎着东西出门。
  看电影的人三三两两,多数人只坐了一会就走,这部电影的年纪怕是比我还要大上一些,加上又是英文,想要听懂还要费些劲。林言清一直盯着大屏幕,似乎是看得投入,我将大衣帽子戴上,又想到他应该也会冷,便又去弄他的帽子。
  这个动作有些暧昧,可他的反应让我觉得这么做并不唐突,他将十指扣在一起握住纸杯取暖,呼出的白气绵长,他突然开口道:“梁硕,咱们从认识到现在有几年了?”
  我想了想:“十二年。”
  他将衣领拉了拉,有半张脸都被衣领盖住:“这么说来,咱们都做十年的朋友了,能从恋人变成朋友,还真挺不容易的。”他顿了顿:“其实有时候我会想,当年要不是我抢先了一步,那么先提分手的人会不会是你。”
  “我不知道。”
  这是真话,因为在那之前我并没有想过要与他分手,抛开其它的不说,必竟林言清是我的初恋,是他让我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也是他将我带入了这个圈子。
  “你对我可有产生过爱情,哪怕只有一瞬间?”这话一问出口,我自己也吓了一大跳。
  他似乎也愣了愣,沉默过后才缓缓开口:“有,就在我与你分手的前一天,当我察觉到这点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因为我知道你不可能会爱上我。”
  “为什么?”
  “哪儿那么多为什么,不妨你自己说说看,可曾爱过我?哪怕也只是一瞬间。”
  我努力回忆了一下,最终只能如实回答:“还真的没有。”
  杯子里的可可似乎是凉透了,林言清将之扔在一旁,把手放进了大衣的口袋,身子又往后缩了缩:“要不是那个小孩儿出现,我还真要以为你梁硕永远不会爱上别人。”
  一提起程远,我心里又是一阵怅然:“原来你们都看得出来。”
  “又不是瞎子,怎么会看不出来,可我怎么也想不通,你们怎么就分手了,听阿齐说你似乎也没怎么努力挽回,他究竟做了什么让你这么轻易就放手?”
  电影放完,大屏幕闪现出了雪花,在场就只剩下我和林言清,我深深的吸了口凉气:“他心里的人一直都不是我,我不过是个替身,他爱的人一直都是他堂哥。”
  这是我第一次将这秘密如此坦白的说出来,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可只要一想起,那日得知真相后的绝望仍会丝毫不减的降临。看着周围陌生的一切,有如一个梦境,我抛开一切来到这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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