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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美食之宴遇-第3部分

小说: 美食之宴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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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此时两人都成了别人眼中的风景。
  窗内男孩阳光,窗外男人俊朗,相互交错,映着夕阳窗台,绝美的风景构图照入人心。
  在两人末相识时,第一次会面已被记录至校园网站上……                        
作者有话要说:  猜猜这个是不是攻君,猜对放福利哦(′…ω…‘),嘿嘿(?ω< )★

  ☆、酸辣肥牛金针菇

  “哥,我自己可以的,你有事就先回去吧,你刚回国公司一定有很多事要处理。”一眉眼和何至箫有几分神似的男孩态度严谨地对身边的男人说道。
  “嗯!”星眉剑目,薄唇紧抿,身高九尺穿着经典款的黑色西装三件套的男人冷声应道,抬头再看一眼那丹凤眼男孩己离开的窗口,似要记住男孩曾存在的时刻。转身离开。
  看到男人离开的男孩松了口气,哥哥的气场大强大了,顶不住啊!再看一眼,肯定男人已走远才转身上楼。
  ……
  “Hi,我是你的新舍友徐熙阳,请多关照!”徐熙阳推宿舍的开门,对着何至箫打招呼,突然定晴一看:“你和我挺像的,别人不知道还以为我们是亲兄弟呢。”
  何至箫也是被徐熙阳吓了一跳,别说还真像,不过再细看下就会发现徐熙阳是桃花眼,额角比较宽,“不,你更像我弟弟阿笛。”阿笛也是这样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他……
  “真的吗,我们真有缘,下次介绍你弟弟我认识吧!”徐熙阳看了下宿舍在,很干净,就连床位都己经打扫过了,快走两步把手上的行李放到第二床他的床位旁,抬头看向何至箫。
  “嗯。宿舍我己已经打扫过了,你只要清理你的床位就可以了,要不要我帮你?”坐在床上,手捧书,脚微翘的何至箫放下手中的书抬头望向已走近的徐熙阳。
  见阿笛啊,我还没见过呢……
  “这没什么,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不用麻烦你了。”看来也不像外表那样那么冷漠嘛,还以为又是一个“大哥”呢。
  徐熙阳看下手中的咖啡色皮质手表:“也快到吃晚餐的事候了,要不你和我去外面吃吧,食堂的饭菜有的是时候去吃。”
  “好,我知道有家店的饭菜不错,它家主打家尝菜,不过重油重辣。”何至箫想了下,也是啊,还好中午有在周边找下那里有好吃的地方可去,没想到这么快就用到了。
  “你吃辣吗?”
  于是拿起钱包,放到黑色经典款双肩包里,边整理边问道。
  “中辣都可以接受,我不挑食。”徐熙阳见状走出门外,歪着头等男孩带路。
  ……
  眼前看到的是那似乎看不到尽头的无数冒着白色炊烟的摆在路边的摊位,和人满为患的人群组成一个繁荣的华夏市井小吃街。
  看着眼前的情景,徐熙阳呆住了,这是他做出的事情吗?
  身穿名牌,脚踩皮鞋的人出面在这里,这真的好吗?
  而且,何至箫那样高冷的人怎么可能出现在这种地方,一般不都是去什么私房菜馆,名家酒楼这样的地方吗?他感觉到他的世界观正在刷新……
  “我们,是来这吃吗?”
  #男神,你的节操呢#
  “嗯,那家章家肥牛档的酸辣肥牛金针菇很不错。”何至箫头也不回愉快的回答完,直直的去前行。
  是的,那家的酸辣肥牛金针菇在本地很出名,他听何以诗说过是在那的。酸辣肥牛金针菇,酸菜酸爽,肥牛嫩滑弹牙,金针菇爽口,一口下去,酸中带辣,酸辣爽口在这个季节吃是最好不过的了,开胃饱肚的最佳选择。
  菜中有酸菜的酸,有肥牛的弹,金针菇的脆,既可单吃又可混搭,且营养均衡,一个菜就可满足你大口吃肉、小口吃菜的要求,便宜又美味,是学生的首选。
  不过,以上都是他听何以诗说的。他还没有品尝过酸辣肥牛金针菇的真正味道。
  热火朝天的呦喝着的档主,走两步就听到有卖油滋滋的烤肉串老板喊“大串大串的烤羊肉配啤酒啦”,再向前走两步,卖鸡肉系列的老板“黄焖鸡啦,三杯鸡啦,大碗米饭管够啦”。
  人生人海,肩并臂贴的人群,有排着队买汤包的,有围着涮锅点菜的,有坐在小板凳上大吃特吃的……总之那不是一闹字形容得了的。
作者有话要说:  家常菜,酸辣爽口,很是开胃哦!

  ☆、酸辣土豆丝

  快走到小吃街尽头的时候,至箫停了下来,眼前是一个面积不小的塑料棚子,下面摆着五张小圆桌和一些小板凳,后左方是个灶台。棚子外挂着个章家家常菜的木头牌子。
  这种大排档,一般是夫妻档,妻子负责择菜和招呼,丈夫负责炒菜。
  “就这家了。”
  低低的桌子,小小的板凳,何至箫看了一圈找了个离灶台最远不会被烟气冲到的桌子坐下,徐熙阳也忙走过去。
  灶台上正在炒着农家小炒肉,五花肉与青红辣椒炒制而成的一道农家菜,?由于加入酱料一起炒,爆香的味道惹人喜爱,?这是一道在湘菜馆点击率非常高的菜,即便宜又下饭。?又鲜又辣、味道香浓、开胃无比。
  酸辣香三种味道混合在一起,让徐熙阳食欲大起。
  这时身穿嫩黄色围裙的女老板走过来,“两位要吃什么?”
  “你要点点什么吗?”何至箫转头看向徐熙阳。
  “你点吧,我不挑。”徐熙阳此时的心思全在那香喷喷我农家小炒肉上了。
  于是至箫熟门熟路地点了酸辣肥牛金针菇,酸辣土豆丝和一个西红柿滑蛋汤?,两碗白米饭。
  北方盘大,南方盘小。而此时两就在北方,所以两菜一汤,两个人吃刚刚好。
  肥牛金针菇,先将泡酸菜洗净切丝,金针菇焯水捞出备用,再热油锅爆香姜蒜,加辣椒爆炒,放酸菜,肥牛,再后加入金针菇拌下即可。肥牛不可炒太久,老了就太硬了。
  酸菜的黄,肥牛的棕,金针菇的白,再有上面点缀的葱绿,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吃起来酸辣爽口,再配上金针菇中和在一起,很是美味。
  而酸辣土豆丝则是把土豆丝切成牙签粗细;过水洗去上面的土豆粉;用大火快炒;放白醋和新鲜青椒;炒出来的土豆丝洁白如玉中间夹杂着翠绿的青椒丝;看着很是赏心悦;吃起来酸脆可口;在一般的小餐馆里;这一道菜常年保持在五块钱的低价上;堪称物美价廉。
  土豆丝只能靠手切;太细了容易软成一坨;太粗了会口感发面;粗细间十分考验刀工。
  很快;老板娘把两份菜一汤端了上来;看卖相都还不错;何至箫拿起筷子夹了一口;酸辣土豆丝还好;就是火候稍微欠点。 
  何至箫知道;那是因为再炒下去;土豆丝容易粘连;锅就会很难刷。
  肥牛金针菇也没有何以诗说的那么好,酸菜过多,盖住了肥牛的营香,菇类的鲜,不够味。
  就西红柿滑蛋汤保留了西红柿的酸,蛋的滑,两者并在一起刚刚好,是这餐之中最让他满意的了。
  吃完菜,再喝一口汤,夹起饭慢慢品尝,所有的味道都渐渐归于平淡,只留白米的清甜。
  总的来说;手艺尚可;食材一般;炒出来的菜也就马马虎虎。何至箫吃惯了珍馐美味了,有点不习惯,但应付下普通人还是可以的。
  而此时,徐熙阳吃得头也不抬。
  哎吗,太好吃了,以前怎么不知道街边的小炒也是这么好吃呢!跟着箫箫果然是对的。
  #得,一餐饭就把他收买了。#
  肥牛有劲道,金针菇嫩滑,再配上酸菜,味道绝了。不过就肥牛金针菇可以点,其他的,哈哈……他是品不出有什么不同的了。
  得,又一吃货出世……
  回程中,因为在一起吃了餐饭,两人关系拉近了很多,就像多年失散后再重逢的亲人似的。
  当然,以上都是二货徐熙阳自已的想法,人何至箫只当自来熟都是这样的,有一点互动就可以将之升至好朋友的职位,人家只是把他当舍友,毕竟是未来四年的舍友,相处好点没坏处。
  所以,少年,别太自来熟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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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糖不甩

  至箫在回来的时候带了一些在大排档那里打包的食物回来,和一些糖不甩。说是给舍友带的。
  这又要回到他们出门吃饭的那个时候了,在那个时候又有一个舍友回到宿舍,叫李洪征。
  看到他们要去吃饭,就说他要打扫下他的床铺,就不出去吃饭了,问他们可不可以帮他拿些饭菜回来给他,到时候再给他们饭菜钱。
  所以至箫带来些饭菜回来,不过他怕他看着他吃,他会忍不住的,所以他要买了一些糖不甩回来自己吃。
  相传“糖不甩”还跟男女姻缘相关呢。
  地处东坑、茶山、横沥各镇的“埔田片”一带,旧时男婚女嫁还比较保守,更谈不上如今的自由恋爱了。
  每当媒婆带后生仔到女家“相睇”,如果女方家长同意这门亲事,便煮“糖不甩”招呼男方。
  男方看到端上桌上的是“糖不甩”,知道这门亲事“甩”不了了,于是大功告成,大碗“糖不甩”越吃越香;吃完一碗再添一碗,表明愿意好事成双。
  如果女方不同意这门亲事,则煮打散鸡蛋的腐竹糖水,男方看到台上摆的是碗打散鸡蛋的腐竹糖水,知道这门亲事“散”了,那就知趣一点,以后别再纠缠了;这时“腐竹糖水”虽甜在嘴巴,却苦在心上,匆匆喝上一口,便告辞而去。
  这样的事,对上年纪的东坑人来说,都非常清楚。
  糖不甩做起来不难,先将糯米和粘米混合之后搓揉成小丸子(搓好的小汤圆要滋润发光,有韧性、无粉粒、不粘手的才算标准),煮熟后放入糖浆中包浆,捞起摆盘,再撒入炒熟的芝麻和捣碎的花生末即可。口感爽滑不粘牙,味道甜甜的,又不至于甜得过了,还带着芝麻和花生未的特有香味,十分可口。
  另外,糖浆可选红糖,白糖,片糖,蜂蜜其中任一种来熬制。不过再好是用蜂蜜代替,这样可使糯米不贴胃,吃用也起来更健康一些。
  当然,也可以按个人喜好,在制作丸子时加入自己喜欢的材料,如红薯煮熟和成泥状加入糯米粉中制成小丸子。
  再后,加入的坚果可自行增减,不过再经典的就是花生和芝麻的了。
  但今天,至箫买的这份糖不甩做法和平时不一样。
  糖不甩里加了些乌梅肉碎。乌梅,温脾养胃,清热解暑。
  在这时吃是再好不过的了。吃起来,软软糯糯的,又酸酸甜甜的,再带着点坚果香,简直就是老少通杀啊。
  #这是往死里逼吗,让我们吃货怎么活啊#
  ……
  因为被吃饭这件大事耽误了,至箫还没有买全生活必须品。
  所以,第二天一早,他早早就起来了。
  吃完了从外面买回来的早餐,宿舍里的另外两个人才从床上爬起来。
  “早,起这么早,准备去哪啊?”徐熙阳哈欠连天,边揉着眼睛从床上爬起来。
  “早,我准备去买些生活用品,昨天没买齐。我买了早餐,要吃点吗?”
  一听这话,徐熙阳立即爬起来。经过昨天的那一餐,他认为何至萧带回来的早餐一定很美味。
  爬起来急急的走向卫生间,边哄哄道,“当然吃了一定给我留点,等我,我很快的。”
  至萧看了摇了摇头,还是个孩子啊!
  等到徐熙阳吃到了所谓的早餐的时候,有点不满。这算什么早餐,就一油条加豆浆,很平常的。
  不是他心里想的那个,有着八大菜系,各式西中餐甜点等那种豪华早餐。他有点失落了。
  不过,这豆浆怎么就那么好喝呢,比平常喝的那种更有一种豆香的味道在里面,不是很甜,但却清爽可口。
  油条泛着金黄色,吃起来酥酥软软的,花生油的油香很重,很香。
  油条配豆浆,这是中餐早餐中的绝配。何至萧找到了这种配搭中最好的那一款。
  在徐熙阳吃早餐的时候,另外一个舍友李洪征也醒来了,和他抢着喝豆浆,因为豆浆明显比油条少,不够。
  待吃完早餐后,三人轻装的出发了,向着附近的大型超市前进。
  ……
  待他们买齐了所有生活必需品时,时钟已经指向下午两点了。
  没办法何至萧只能带他们在外面吃外卖。
  在经过一间古玩店时候,至萧停下了脚步。
  那是一家古色古香的实木建筑,在这个高楼大厦的城市里,特别显眼,让人一眼就认出它来。
  那那是栋两层的小楼,挂着一个写着“寻香踪”的实木牌子,正是百里寻香踪的寻香踪,意为千百里也要寻回那占古董。
  何至萧之所以停下,是因为他看到了个和他前世喜欢的那人很相像的人。
  同样的桃花眼,但在他身上,你只会感觉到那眼光甚是温柔,不轻挑。朱唇紧抿,却自带三分笑意。
  最让人难忘的是,他那温润如玉,却又睿智非常的气质。
  那种身在人群中,却让你一眼相中的人,耀眼的很。
  上辈子,何至萧之所以喜欢他,也是因为那身气质太过出众,而被吸引的从欣赏到想占有。
  所以,他这次也停下了脚步。
  他想再一次认识对方,想看下,这次他有没有像自己想像中的那么喜欢对方。
  何至萧大步的走进了那寻香踪。
  也走向了那一条本不该是这个身体应有的那条路。
  ……
  “欢迎光临,请这边走。”一高挑大帅哥温文有礼地接待了何至萧。
  被留在原地,不知发生了什么的两人,默默相对无意的对视了一眼,但还是跟上了至萧的脚步走进了那古色古香的两层小楼。
  ……
  “您好!请问要淘点什么?我们店里有越南的黄花梨,古汉玉,明朝的缠枝盘,民国的邮票,近现代的书画……”边说边指着身边的物品介绍。
  至萧没有理会店员的介绍,大步的向那个男子走去,走到那个男子的身边,故意的轻轻的撞了一下他。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你没什么不舒服的吧?”
  被撞到的那个男子,愣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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