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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红门-第8部分

小说: 红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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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有预感未来会属于谁,她知道传统的纸媒已经落后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大长句对于一个小说家已经是不合适的了。流行的通俗小说需要的是更短的句子,更夸张的情节,大众眼中的小说已经穷途末路了,就像被小说取代主体地位的诗歌与史诗,电影与电视也在攻城略地,很快的,阅读小说也会变成一种小众艺术,就像现在的人阅读诗歌与史诗。
  通俗小说很快便不能养得起每一个人了,但它至少能养活得了我,周媚很得意。她想,即便这小孩对我没什么尊重,但是很快的,作为一个新人他会尝尽苦头。
  她是把禾远当成一个新人了。
  “编辑先生在么?”罗晔问道。
  周媚耸耸肩膀:“在,但心情不是很好。”
  “心情不是很好?”
  她尴尬地扯出一个笑容:“因为我,他……他认为我在亵渎艺术。”
  罗晔点点头,表示自己了然了,他当然知道编辑负责的这一位作家是个什么样的选手。她对于艺术没有什么追求,对于金钱的欲望也不大,根本上她喜好的是吹捧,来自别人的吹捧与欢呼。
  如果她读书,罗晔想,她一定会是边沁的忠实拥护者,她的一切行为仅凭自己能得到多少快乐而定,天生的美德与进步的蛀虫。她在于文学上实际上没什么研究,对于市场的号召力却非常强。
  她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而编辑则是一个老派人,他对于艺术与文学的追求就像飞蛾扑火,他永远也不会放弃这种追求,所以他们之间的矛盾显而易见。
  罗晔敲了敲门,编辑架上眼镜给他开门,见到周媚也立在他身边,没什么好气的说:“谢天谢地你来了,今天如果没有你的书,我便活不下去了。”
  “严重了,严重了,老爷子先看?我带着我……”罗晔转头望着禾远说:“我带着我外甥去咖啡厅坐坐。”
  “不不不,”老编辑连忙阻止他,说:“我先看你的,看完了,你再带着你的大外甥出去转转。”
  “好。”
  禾远回以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三人在长椅上坐定,贴了蓝膜的玻璃上雨水纵横。周媚问道:“这一篇小说中,你又写了一位硬汉么?”
  她将赎罪的‘他’称之为硬汉,罗晔却不这样觉得,‘他’当然是脆弱的,如果‘他’不是脆弱的,一切因赎罪而导致的苦难都是没有意义的。罗晔作为一个作者想要表达的不是一个与世界斗争的硬汉,而是一个普通人在困境与忏悔中挣扎的绝望与希望。
  他不喜欢她的形容,不够精准,不够使他快乐。她永远也当不了最好的读者,这时他不禁望向禾远,禾远狡猾地眨了眨眼。
  他长出一口气,说:“当我写小说的时候,我非常羡慕写爱情小说的作者。”
  周媚托着腮,甜腻地笑了:“老师羡慕我什么?”
  “我非常羡慕你的小说,结局总是注定的。”罗晔耸耸肩:“要么结婚了,要么死了,还有就是跟其他人结婚了。”
  周媚的脸色便不大好看了。
  编辑也说过这种话,但是她从不走心,她安心做她的蛀虫,从未考虑过艺术层面的任何,这就证明着今天她是一个贩卖幻象的小贩,明天她依旧是个小贩,永远不会有任何增值的余地。
  禾远对罗晔摇摇头,意思是觉得他说得太过。
  罗晔对他点点头,意思是从不为过。
  他们二人眉来眼去半晌,老编辑推开门,手里攥着罗晔的文稿:“如果我认识你的缪斯,我一定请她喝咖啡。”
  “我的缪斯是个极端派,要么喝两倍浓度的黑咖啡,要么只加砂糖不要咖啡。”
  编辑当他开玩笑,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的确是被缪斯眷顾了,我亲眼所见。”
  随即他弹了弹手中的稿件,又道:“完美的作品。”
  周媚也恭维他:“你一向是个好作家。”
  “但……你不觉得太残忍了们,最后为了给战友复仇的老兵点燃了休养院后面的老楼,”编辑擦了擦眼角:“他们是无辜的。”
  “因为他们是沉默的,”罗晔道:“也没有人在乎他们说什么,所以也无辜与否也无从谈起。”
  “你是个狠心的作家。”编辑抱住他,“冷眼写热泪,你的确做到了。”
  “因为我有个狠心的缪斯,我要贯彻他的意志。”
  他听到雨声渐渐式微了,他转头望向禾远的时候,便看到他的身形逐渐消失了,他微笑着,很甜蜜的样子。
  “一会儿见,我的缪斯。”
  禾远年长的某一天
  “远远,我听说你父亲是做工程的。”
  他从画稿中抬起头,说道:“是的,他是。”
  “工程不都非常赚钱么?”
  禾远点点头,“蛮赚钱的。”
  “那……”戴眼镜的男人环顾四周:“你怎么不去做哪些赚钱的项目啊,当个助手能赚几毛钱?”
  “当我阅读,或者当我画画的时候,我觉得非常的平和,因为我知道,这是我在靠我自己的双手,换来的金钱,我值这个价。”
  男人缩了缩,又道:“那你爸爸能不能给我找个活计,工程的。”
  禾远笑了笑,“他人在医院,近期都不会去工作了。”
  禾远看着男人逐渐失望的神色觉得非常快乐,又或者说近期他便非常开心,他父亲住医院了,准确的说是进了ICU,他母亲卖力的哭嚎着,他却浑身轻飘飘的。
  他是上了救护车一道过来的,路上他掐着父亲的脉搏,脑子里混混沌沌的,他的理智叫嚣着管他去死,而他感情中软弱的一面(亦或是血缘相连的一处)却哭嚎着。
  那时候他非常想念闻寄,闻寄做事干净利落,永远不会给他如此痛苦的选择。他们相伴着走过最艰难的岁月,而这艰苦岁月的缔造者终于也要随之而去了。
  他理所应当觉得快乐,可他伸出来的手却是颤抖着的。
  他陪护的第一个晚上是一个晴朗的夜晚,父亲一直对他说冷,他直觉上便知道这会是病症的某种症状,可当父亲说需要糖来提升血糖时,他却点头了。他们清醒着相伴到白天,可父亲却还在对他说冷。禾远知道胰腺炎是什么病,其他的肝病,胆病,肝可以取下一部分,胆可以摘除,可是胰腺不可以被取出来。胰腺被取出来,整个消化系统便作废了,人是一定要死的。
  天人交战后,禾远叫了医生,他冷静地走出去眼泪却落了下来,因为后悔。
  他要他死了,他全身的细胞都叫嚣着要他死了。
  医生进来了,十分钟不到便将父亲推进了ICU。
  他们给父亲下了食管与呼吸管,即便母亲哭嚎着,他却也相信父亲是不会死了的。
  因为祸害遗千年。
  一次访谈
  主持人:“您对读者的要求极高,真的有您的‘完美读者’么?”
  “是的,女士”那时的罗晔上了年纪,渐渐地眼睛也不怎么够用,但当他笑起来的时候,依旧如同年轻人一般潇洒,他说:“我正是因为一个完美的读者,才变成一个入门的作者的。我对于写作只是熟悉,我已经很久不开新书了,您知道么?我还会去读失乐园,去读圣经,可是我的眼睛越来越不好了,可能今后我只能看脑子里存储的旧书了。您知道的,荷马失明了,博尔赫斯也失明了,我庆幸即将因失明与我喜好的作家比肩。博尔赫斯在一次谈话中谈到失明,他说‘那就像夏天的黄昏徐徐降临’。多美的比喻!”
  “您从年轻时,便喜欢看《失乐园》。”
  “除了最后对于神学的辩论,是的,你怎么能不去爱失乐园,你怎么会不爱那反叛的天使?那真的非常辉煌。”
  主持人显得非常失望:“我们曾经推断,那位缪斯与您最爱的书目有着关系。”
  “哈哈哈,弥尔顿大师的缪斯肯定不会是我的缪斯,”他开了个玩笑:“说不定缪斯们是有编制的,他们要出现在固定的人身边,督促,鞭策,做最好的读者。”
  他又道:“但是我的缪斯与其他人的缪斯不同——”
  主持人赶忙接上:“一位在暴风雨中降临的缪斯。只要上了节目,您总要这样说的。”
  他刮了刮鼻尖,显得非常不好意思。罗晔年过甲子,但当他提起这个神秘的缪斯时,还显出一种青涩而真挚的情感来,“您要知道,女士,我深爱我的缪斯,我要在我能找到的任何地方向他示忠。没有我的缪斯,我这个国王又算什么国王。”


第13章 
  罗晔交了稿子后由衷地感到轻松,雨后的太阳是一轮红色的圆盘,天空却是寡淡的灰白色。他在咖啡店点了两杯咖啡,静静地等待夜晚的降临。
  他渴求另一场暴雨,雷鸣电闪,以及他美丽而矛盾的爱人。
  罗晔骨子里是古板的,但并不老派,肉体上的快乐当然也是重要的,但智慧绝对是性感的新风尚。
  他永远崇尚精神上的共鸣。
  当禾远向他叙述着一群沉默的士兵时,他便产生了强烈的共鸣,那感觉像身处暴雨,即便环境是喧闹的,自身也在孤独与沉寂中停摆了。
  那段神赐的思维是缪斯送给他的礼物,而那本书则是他献给缪斯的血食。
  传说中缪斯还吃作家呢,他的缪斯一定是个素食派。
  第二天一早打扫的阿姨便请他接电话,老编辑语气中带点疲惫,他说:“我看完了,我在一晚上就看完这部作品了。”
  “我知道您的,一本书看不完就睡不着觉。”
  这是这位编辑年轻时的趣闻,老爷子年轻时是个书痴,《银河帝国》(十四本书)才被引进的时候他不饮不食不睡觉整整读了两天,因为低血压直接被送进了医院。
  “年纪大了,口味也刁钻起来了,比不得年轻时了,”老编辑说:“周媚的那本书我看了一半就交给校对组了,他们无论如何也看不下去,错字都不乐意挑。至于这本《我们的沉默》,好小子,陈姐拿着你的稿子去食堂了,一边吃饭一边读,怎么也不肯放下来。”
  陈姐是个老资历的编辑,眼光毒辣,对市场的洞察旁人难以比肩。
  “那我真是受宠若惊。”
  “没什么受宠若惊的,你只是干了作者应该做的事。有良心的作者,是我们需要的。”老编辑沉默一会儿:“至少在小说和写作完全被时代摒弃之前,有良心的作者应当在黑夜中发光,但不是为读者写书,而是为黑夜中睁着眼睛的同伴写作。”
  罗晔听了觉得很难过,他点点头,意识到编辑看不到后急忙道:“我知道的。”
  “等着吧,”编辑说:“等着你的样刊,等着你的稿费,扣除个人所得税后,要下个月才邮到。”
  又说:“如果在经济上有麻烦,可以找我。”
  “没有的,”罗晔笑道:“我打算现在就开始写新作品。”
  编辑惊讶道:“这么快就要继续写?我以为你会回味一段时间。”
  “这本书是缪斯给我的,他非要我写完,但我还有一个自己的故事,我也想写完。”
  编辑调换了一个姿势,问道:“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关于绝世美女。”
  “哦,绝世美女永远都是好题材,这会是一个爱情故事么?”罗晔听得出编辑意兴阑珊。
  他说:“我要写一个绝世美女,她在情爱上是一把好手,但后来,她厌倦了,就去过没有男人的生活,在智慧的追求上过完了终生。”
  “你要做好只能印一版书的准备。”老爷子以一种惋惜的口吻说:“如果你把这位游戏人间的女性改个性别,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女性读者,大多数女性读者喜欢的,仅仅是爱情小说。”
  “大多数又不是所有,而且我不能为读者写书,”罗晔摸了摸鼻尖:“您才说了,要只为同伴写书。”
  “哈哈哈,”编辑笑道:“作家可以为同伴写作,出版社却要活命啊。”
  话说得有点心酸,又或者只要和钱扯上关系,很多事都非常心酸。
  他才撂下电话的时候,他父亲拿着一壶咖啡走了过来:“去书房谈谈?”
  罗晔又想起自己的父亲说自己没有天赋,胃里不禁一阵翻腾,十分难受,但他还是点点头,顺从地跟着父亲走上了二楼的书房。
  他关上书房的门,父亲从书架后面拿出一个皮箱,岁月已经在他父亲身上留下了伤痕,他不再年轻了,身形佝偻着,罗晔看着他,感慨良多。
  那说出“写作不能赚钱”的父亲已经老了,就像他年轻时的作家梦一样老了。
  父亲状似无意地把皮箱推向他,以一种毫不在意的口吻说:“我年轻时写的东西,等我死了,你可以打开看看玩。”
  虽然他只说了‘看看玩’但他的目光却从没有离开这箱子。
  他当然非常在意。
  罗晔便更觉得难过,但他没有接过来,他说:“你说我是一个没有天赋的作家。”
  “我不会收回我的看法。”
  他接过箱子,便知道再没有必要与父亲辩论了。他父亲否认的不是他,而是自己——为了金钱抛弃写作的自己。
  屈服于命运也是一种缺憾。
  他是父亲生命的延伸,是祖辈命运上的枝丫。
  一次演讲
  “我并不是歧视爱情小说,爱情是美好的,也是必要的。爱情小说源远流长,最早的小说《源氏物语》,爱情便在其中占据重要地位,可是以我浅薄之见,爱情并不等同于婚姻,婚姻是人类漫长历史上产生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巩固资产,控制生育资源,婚姻的产生于爱情无关。而爱情则是人类诞生便有的。也许有一天婚姻这种制度会被淘汰,但爱情永远不会被淘汰。所以我实在难以接受所谓的‘霸总小说’中用婚姻表达爱情的完满。”罗晔推了推眼镜翻了一页纸,“一部分流行小说之所以流行,其背后隐藏的是读者存在的广泛焦虑。”
  一位学生打断他:“罗晔先生,你的罗曼史一片空白,请问你怎么得出自己的结论的?”
  “这是隐私,”他笑道:“但我的罗曼史并非空白,我年轻时有几个女朋友,后来又交了一个男朋友,我的缪斯从此而来,当我的爱情燃烧的时候,激烈的火花就成了灵感的迸溅。我所批判的并不是爱情本身,也不是爱情小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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