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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柠檬水-第9部分

小说: 柠檬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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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絮絮叨叨地说着,周围人嘻嘻哈哈地笑着,等他说完,教授又问:“好吧,这也算是一个答案。还有别的答案吗?”
  “难道我算错了吗?”寻聿明的嘴巴张成一个小小的“O”,他居然没答对。
  “你算得没错,不过谁还有别的答案吗?”教授的课堂气氛倒很轻松,他语速极快,寻聿明口语跟不上,只能默默闭上了嘴。
  又是一阵嘈杂的揣测,教授微笑着否决了所有答案。
  最后,教室角落里响起一个声音:“42!”
  寻聿明循声望去,没瞧清那人的面目。
  教授看起来很高兴,咧嘴笑道:“对了,就是42!任何一个细心的同学都会知道的答案!你们看,它就是这么简单,只因固有认知圈定了你们的思维,所以你们都在寻找数列逻辑,但它根本不是一个数学意义上的数列。我们的课就是通过生物行为的规律,让大家学会……”
  直到这堂课结束,寻聿明也没搞明白为什么答案是42,为什么细心的同学都知道答案。
  下课后同学们蜂拥而出,他抱着笔记本去请教老师——就像他以往每次那样。外公说过的,不懂就要问。
  但是教授走得很快,他似乎没有下课回答问题的习惯,还不等寻聿明挤到阶梯教室下面,他已经跑没影儿了。
  黯然走回座位,寻聿明脑袋里“咕嘟咕嘟”冒问号。他扁着嘴收拾东西,失落与烦恼一齐涌上,身处异国他乡的不适感喷涌而出。窗外日薄西山,晚霞漫天,映照着少年人青涩的忧愁。
  身边的马蹄桌“咯吱”一声响,眼前突然投下一片小山似的阴影。刚才回答问题的人不知什么时候跑了过来,他用亲切的中文说:“你抬头看看。”
  寻聿明下意识抬起头,只见教室屋顶的白色横梁上画着一溜灰黑色数字,前面几个和教授写在黑板上的一样,最后一个正是42。
  原来如此。
  原来只是这样,他居然还正经八百地说着自以为准确无误的演算结果,真丢脸,比昨天在品酒课上喝醉还丢脸。
  寻聿明慢慢涨红了脸,耳朵上两团火烧得发烫。
  这一刻沐浴在加州阳光里的庄奕,宛若一个新世界的启蒙者,向他伸出了温暖的手:“你好小耳朵,我叫庄奕,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寻聿明听他称呼自己小耳朵,严肃道:“我叫寻聿明,不叫小耳朵。”
  “我知道。”庄奕笑笑,绽开两只酒窝,“我昨天送你回的寝室,你不记得了?”
  昨天寻聿明回到寝室倒头酣睡,半夜醒来宿舍里就他自己,脑袋里晕晕沉沉一片空白,对庄奕毫无印象。他摇摇头,将枣红色保温杯塞进书包侧面的网兜里,道:“我不记得。”
  “哈,你忘得还挺快。”庄奕跟着他下楼梯,一面走一面说:“我车钥匙落你宿舍了,昨天还是打车回去的。”
  寻聿明两手抓着书包带,心里觉得这人聒噪得好烦,只顾低头看路,也不理他,“我回去找找,明天给你送来。”
  “那不行。”庄奕摊手说,“我今晚约了人看球,没车怎么去?”
  他晚上不回宿舍睡觉,居然开车去看球。
  寻聿明暗暗将他划分到“坏学生”的行列,板起面孔,道:“我要去图书馆,现在不能给你拿钥匙。”
  庄奕看着他,叹了口气:“没想到,你看起来像个耶稣宝宝似的,脾气还挺不讲理。”
  寻聿明脸颊一红,说:“我现在不能回宿舍,下午才能给你钥匙。”他向前走了两步,又回来道:“谢谢你昨天送我回去。”摘下书包掏出张纸给他,上面写着他的电话号码,“你等会儿……七点半的时候吧,给我打电话,我给你送过去。”
  庄奕掏出手机,存下他的号码,再抬起头,他已出了教学楼。庄奕忙追出去,推上自行车跟着他,始终保持着两米多的距离,一路进了莱恩医学图书馆。
  斯坦福的图书馆大大小小有二十多个,他们学的是生物学,寻聿明放着生物图书馆不去,偏偏去医学图书馆。
  庄奕将自行车锁在门口的停车桩旁,进去转了一圈,见他站在高高的木架前,正踮着脚取书。
  他个子还没长开,比同学们矮许多。庄奕走到他身后,轻而易举便将那本厚重的大部头拿了下来。寻聿明转过身,语气带着三分懊恼,悄声问:“你做什么跟着我?”
  “我哪有跟你?”庄奕把书放在长条桌上,拉开椅子坐在他身边,道:“我是来打发时间的。”
  “图书馆是学习的地方。”就知道他这种坏学生是不会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的,寻聿明轻手轻脚地抱起书,绕了一圈坐到对面桌,开始遨游。
  庄奕百无聊赖,一边和人传简讯,一边撑着下巴打量寻聿明。
  他穿着一件大红色带拉链的高领外套,裤子是黑色冲锋服材质,走起路来会发出“刷刷”的摩擦声。那裤脚有些短,露出一截白袜子,看上去土得要命。
  这家伙就像上个世纪穿越来的小古板,坐下时两只脚并得紧紧的,裤腿盖不住的那段小腿雪白雪白,看起来竟不讨厌,反而莫名其妙的乖巧。
  他就这样专注地看书,两耳不闻窗外事,除了翻页几乎不曾动一动。庄奕等到六点多,实在忍不住,过去问他:“可以回去了吧?”
  寻聿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乍一听到声音,险些惊叫出声。他眨眨眼,抬起左手手腕,那上面缚着一块老式手表。款式虽旧,但看得出价格不菲,表盘上的镀金至今仍在。
  “还不到六点半。”寻聿明合上书说。
  “不是说七点回去么?”庄奕帮他把书放回木架,道:“从这儿到你宿舍,骑车也得一刻钟啊。”
  寻聿明背上他笨重的大书包,走出图书馆,说:“我不骑车。”
  庄奕过去解开车锁,笑道:“为什么不骑?学校这么大,整天光靠你两条腿走,得走多久啊?”
  “我……”寻聿明支支吾吾良久,心里恼恨他让自己尴尬,低头道:“我不会骑。”
  “……”
  庄奕没想到还有人不会骑自行车,顿了顿,说:“抱歉。那我带你回去吧,节省时间。”
  他嘴角微微带笑,靥边两只浅浅的酒窝,看起来阳光又英俊。
  寻聿明仰头盯着他,不由得揉揉眼皮,仿佛只是这样看一看,便被晃了眼。
  太夺目的人,总是距离他太远,他习惯了独来独往,从未有人这样接近过他。
  寻聿明满心疑惑,问道:“你为什么……帮我?”
  “我跟你要钥匙啊。”庄奕笑得理所当然,“不就是顺路捎你一段儿,这也叫帮你?”
  庄奕自然不明白,对他而言不算帮助,但对寻聿明却是少有的体验。
  “可是我想先去餐厅买吃的,你也带我去吗?”
  庄奕无所谓地耸耸肩:“不是顺路吗?那就去呗。”
  寻聿明觉得自己看不懂他,着实看不懂。
  他犹疑地坐上后车座,庄奕长腿撑地,抓着他两只手放在自己腰间,道:“扶好了啊,别摔着。”说毕,右脚向前一蹬,车子“嗖”一下飞了出去。
  “——慢点儿!”车子呼啸而过,风从侧面灌进领口,寻聿明被吹迷了眼,躲在庄奕背后叫道:“这是个下坡,太快了!”
  庄奕身子前倾,听见他害怕,稍稍放慢速度,回头问:“你去哪个餐厅?”
  “就在前面。”寻聿明道,“有牛奶卖的那个。”
  庄奕心想,哪个餐厅没有牛奶,却没有反驳他。到餐厅门口,寻聿明下车去买了两份牛奶三明治,跑出来给他一份:“请你吃。”
  “谢谢。”原本不想吃,寻聿明买都买了,庄奕不好拒绝,顺手丢进了车筐。
  还剩几步路,前面便是寻聿明住的芒格研究生宿舍。通常大一新生都住相对便宜的大学生宿舍,条件好的也可以开单间,很少有人跑到研究生宿舍来住。
  但寻聿明没有说,庄奕便也没有问。
  他将车停在路边,跟寻聿明上楼,听他道:“你在外面等我一下,我去给你拿钥匙。”
  言下之意,是不打算请他进去坐。
  他也不强人所难,答声“好”,站在走廊里没有动。
  寻聿明开门进屋,不一时,里面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大约是在找钥匙。庄奕怕他不认识自己车钥匙什么样子,敲敲门,道:“你在找吗?是个沃尔沃的钥匙,上面有个心形挂件。”
  话未说完,屋里有人用英语道:“不是让你七点之前别回来吗?现在才六点半。是谁在外面,不知道这里有人在睡觉吗?”
  庄奕一顿,紧接着听见寻聿明低低的道歉声。他口语蹩脚,说起话来磕磕绊绊,愈发显得懦弱可欺。
  昨天来也没见他宿舍有别人,庄奕猜测,说话的大约是晚上被教授抓壮丁,做实验做到半夜才回来补觉的研究生。
  他推门进去,见左手边的床上躺着一个白人,同寻聿明道:“我自己找吧。”又朝那人打个招呼,“抱歉,我来找他借个东西。”
  庄奕掀开床垫,从墙角的缝隙里够出自己的车钥匙,拍拍寻聿明肩膀,笑说:“我走了,谢谢你的晚饭。”
  寻聿明忙跟出去,小心翼翼地掩上门,道:“对不起,刚才……他不是故意的,我今天回来早了。”
  他眼里盛着亮晶晶的两汪水,抿抿嘴角,睫毛随着轻轻颤抖。
  庄奕本不想多管闲事,看他这副神情,禁不住说:“别人欺负你,你要知道反抗才行。人群正态分布,哪里都有不讲理的,忍是忍不过来的。”
  何况忍耐换来的是得寸进尺。
  寻聿明闻言垂下头,默默片刻,忽然问他:“我能和你做朋友吗?”


第11章 炸鸡
  “你当时为什么要那么问呢?”
  陈霖霖问道,“你是怎么想的?”
  寻聿明推了推自己的眼镜,靠着床头枕,说:“我也不知道。可能……”
  “你想说什么?”陈霖霖鼓励他。
  “可能……”寻聿明咀嚼着这两个字,回忆道:“我那个时候比较懦弱,有点儿孤僻,美国文化喜欢活泼的小孩儿。可能我看到一个亚裔觉得亲近吧,就想和他交朋友。”
  “你看起来可不像主动和别人交朋友的人。”陈霖霖摇摇头,微笑说:“庄奕也不是内向的人。”
  想起庄奕从前上学时的样子,寻聿明颔首道:“噢,当然了,我还没见过比他更……怎么说呢?”
  他不知该怎样形容,庄奕之于他是难以言说的存在,何况言辞表达一向不是他的强项。
  陈霖霖对庄奕自然有一套认知判断,但作为心理咨询师,他还是引导寻聿明去倾诉:“那你觉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他……”
  寻聿明目光落在虚空中的某一点,他凝眉思索,似乎在斟酌哪一个词用来描述庄奕才恰如其分。很明显,这是一项艰难的任务。
  他沉吟良久,气馁道:“我不知道怎么说,他大概是我见过最温暖的人了吧。”
  温暖这个词,寻聿明觉得不太妥当,因为它被用得太多太滥了,反而失去了原本的重量。可他又想不到别的形容。
  寻聿明思潮起伏,想起往日种种,至今还历历在目。
  他也不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会脱口而出,问他“我们能不能做朋友”。事实上,从小到大,他从未和任何人说过这样的话。
  但是庄奕看着他,就那样温和地笑着,像一颗太阳照耀着他。
  他忽然觉得好孤独,好孤独,九百三十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只有自己一个人。他渴望抓住庄奕,抓住这根随时可能消失的稻草。
  庄奕也没有让他失望,点点头,反问:“为什么不能?”
  为什么不能做朋友呢?
  仿佛心灵感应,他不知道面前这个小男孩用了多少勇气才问出这句话,只是觉得如果不答应,他心里这扇门也许就此关闭,再不会打开了。
  寻聿明笑笑,看上去并没有很兴奋,眼角眉梢却倏然点亮,好像瞬息之间有了光彩。
  庄奕看了一眼他的宿舍,问道:“你要不跟我们一起去看球?”留在宿舍大约也不好过。
  “可以吗?”
  寻聿明确实不想回宿舍,他舍友跟的项目需要无光环境,每天晚上十点去实验室。现在才六点半,接下来的三个半小时会像地狱一样。他想和庄奕一起出去,想逃避,但是他不懂体育,也没有球票。
  “怎么不行?”庄奕道,“我是替补队员,带你进去小菜一碟。”
  寻聿明一笑,露出两颗白白的门牙:“那你等我一下,我去和我舍友说一声!”
  他匆忙跑进屋,不知去里面说了些什么,很快背着书包出来,道:“咱们走吧。”
  庄奕去楼下取了自行车,把他带到学校正门口,然后步行去开汽车。
  他人高腿长,步幅极大,寻聿明跟着他颇有几分吃力。庄奕放缓脚步,边走边问:“你背那么大个书包干什么?不嫌沉吗?”
  寻聿明道:“还行,我带着水壶和书,还有卫生纸什么的。”
  他们穿过中心广场,这时间许多人都在附近散步,绿油油的草坪上不时有人奔跑。庄奕经过一群打网球的学生跟前,几个人冲他大喊:“嘿,庄,过来玩儿吧!”
  庄奕朗声婉拒,揽着寻聿明的肩笑说:“我们要去看球,今天可是红潮对金熊!”
  “噢,拜托。”对面人道,“这还用看吗?金熊队可是咱们的死敌,它下辈子也干不过红潮!”
  “别这样,万一出现奇迹呢?”
  庄奕笑着走远,寻聿明在他臂弯里抬起头,问道:“你们在说什么?”
  车子停在学校外的棕榈大道上,庄奕找到自己的银灰色沃尔沃,给他拉开副驾驶车门,解释道:“金熊队是加州伯克利分校的橄榄球队,红潮风暴是阿拉巴马大学的橄榄球队。”
  他说着坐进驾驶室,发动了车子,“金熊队虽然实力也很强,但阿拉巴马大学可是最强战队之一,光大学联赛就拿过十一次冠军,碗赛更是拿过三十多回冠军。所以金熊对红潮,大家都觉得金熊没什么希望。而且金熊和咱们学校的红衣队是球场上的死对头,好多同学不愿给他们鼓劲儿。”
  寻聿明听得云里雾里,反正不懂,也不再追问,他打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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