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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因为爱情-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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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孩子,爸也不会放过你。”
“那就找别的女人来生。你要的不过是一个子宫,只要给钱,这个很容易。”反正是试管婴儿,反正是代理孕母,只要是个正常的女人就可以,他不介意她找来任何人。
“肖奕,你确定不要找她?”
“确定。”
“………”
在他斩钉截铁的回复声中,费雪莉却反倒沉默了,她低眉顺眼地瞅着他,许久许久都不曾再说话。
超强的低气压,澎涨的空气,还有她审视的眼神,都让他觉得受不了,终于,他站了起来,一脸疲惫道:“雪莉,我有点累了,想先去洗个澡。”
“去吧!”
得到想要的回复,他头也不回的转身,刚走到房间门口,肖奕突然又停了下来,隔空问她:“对了,今天晚上,你睡我房还是你房?”
“我?”竟是未料到他突然会提这样的问题,费雪莉坐在沙发上望着他,他的眼中,有明显的拒绝与无奈。她失落地收回眼光,低声道:“睡自己房间好了。”
“嗯。”
这个答案,很明显让他松了一口气,他淡淡的应下,竟是连再敷衍她两句的心思也没有了。
再度醒来,眼前又是一色的白,莫小桐不用细想,已知道自己身在何方。
昨天晚上,于千帆到底没有还是没有带她回家,只是直接来了医院,淋了半夜的雨,又发了半天的疯,她这一回,是病到全身的骨头都在疼。
“小桐,你醒了?”
在她身边守了一夜,看到她终于睁开眼,于千帆的心头一松,就像是打了一场大胜仗一般。
“嗯。”
拧着眉头,她痛苦地应声,头很重,闷闷地像是塞进了一颗炸弹在脑袋里。昨天她喝了太多的酒,这宿醉的反应,加上身体的不适,那一刻,她只觉得,自己全身都好似要散架了一般。
“想不想吃东西?”
摇摇头,她老老实实地开口:“想喝水。”
“等着,我给你去倒。”
有求必应,他不会拒绝她的任何要求,于千帆刚刚起身,莫小桐的身侧,便传来一阵嘿嘿嘿的憨厚笑声。
“姑娘,你好福气啊,有这么好的男朋友。”
借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莫小桐机械地转头,逆着光,只能看到一张黝黑的,布满皱纹的脸。那是个看上去,有点岁数的大妈,穿着病号服,却异常的精神。
知道她误会了自己和于千帆的关系,本想要出声否认,可一想到于千帆的尴尬,她还是勉强笑了一声,算做回答。那大妈看她很是虚弱的样子,也就不再说话,只一脸慈爱地对着她笑,那笑脸,像是冬日里,初升的暖阳,一阵暖到了她的心间。
于千帆终于走了过来,给莫小桐递上一杯温开水,她就着他的手臂撑坐起身来。可能还在发烧的原因,她浑身都在发烫,总觉得嗓子眼里都在冒烟,只想喝点冰水。可病人是没有权力喝冰水的,她只能老老实实地,坚持着将那整杯的水都喝了下去。
接过她手上的空杯,于千帆关切地问:“好点了吗?”
“好多了,谢谢你千帆哥。”嗓子里还是火烧火缭地发干发烫,莫小桐强打起精神对他一笑,只想让他别那么担心自己。
“又跟我说谢谢?”
闻声,她苍白一笑,也不解释,只问他:“我病的不轻吧?医生怎么说?”
“差一点成肺炎,要住个三五天的院,好了才能回家。”轻描淡写地解释着,从他的脸色可以判断出,这病来的虽急,但可能没有他说的那么严重。
“真的这么严重啊?”
于千帆回身,狠狠地剜了她一眼:“还有脸笑?”
“不笑怎么办?一哭你又该骂我了。”
还真是想哭的,只是,这一回,她要哭的不是自己的命,而是自己的病了。很少生病的她,最近来医院的次数真是太频繁了,她要早一点让自己健康起来,远离这个充满了不好回忆的地方。
“你呀!”
心情,蓦然又有些低沉,不想让他再担心自己,莫小桐仰首,挤出一丝难看的笑意:“千帆哥,你上班去吧。”
“那怎么行,你还病着呢。”若是平时倒也罢了,在经历了昨晚的一切后,他实在很担心她又回到当初那种低迷阴郁的状态之中,思前想后,他还是决定要好好看着她,不让她再继续自虐。


你的地老,我的天荒! 126:这种男人,遇到就嫁了吧

很明白于千帆的心情,事实上,她一直告诉他自己会坚强,也一直告诉他自己会成长,可她的行为,三番五次,都在给他惹麻烦。其实,她也内疚的,只是,性情上来了,想找回理智不容易。
大胆地伸出手,她紧紧握住他手,心平气和地劝:“我要住三五天呢,你天天请假陪我吗?你是律师,律师很忙的。”
“我不放心你一个人要这里。”
“要真不放心就请护工吧。”
知道拗不过他的性子,她选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让他安心,也让自己松口气。最需要的时候,总是他守在自己身边,但,他每一次的付出,自己都无以为报,这种感觉,就像是一道沉沉的枷锁,紧扣在她的脖颈上,让她喘不过气。
她并不是排斥他的存在,只是,内疚,非常非常的内疚。
感觉到她的坚持,他似乎也想到了她可能存在的小心思,虽有所犹豫,但他终于还是妥协道:“好吧,不过,你要答应我一定要好好的,要是再那样的话,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乖巧地举起手,莫小桐指手对天,做了一个发毒誓的动作:“我保证好吗?再也不做傻事了。”
她的反应,其实还是有些出乎他的意料的。
昨晚的她,给人一种失去生命了的无力感,可现在,她似乎在睡过一觉后,又奇迹般地活了过来。没有昨夜的颓废,没有昨夜的哀伤,更没有昨夜彻头彻尾的绝望。
这样的莫小桐,是于千帆从未见到过的,但也是他乐于见到的,虽然,她的有些行为还是很幼稚,但,她至少懂得了自我调节,再伤心,再无助,也总能撑下去。一如现在,她正白着脸冲自己傻呵呵地笑着。其实,他很清楚,她哪里笑得出来,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安心。
“那我去问问护工的价,给你找个脾气好点的。”
他总是习惯性的让步的,在她的面前,他从来没有自我,既然她想要自己现在离开,那他就离开好了,反正,需要他的时候,他随时可以来。
“好,那你………”
蓦然,那个刚刚还和莫小桐打着招呼的老大妈开始插话了:“姑娘,那个,我插一句,护工别找了,你们看,我,我怎么样?”
“大娘,您?”
挑着眉头,于千帆一脸震惊地望着那位大妈,自己是个病人还想要做护工赚钱的人,他生平还是头一回见到,这应该叫什么?要钱不要命?
“我那个,正好和这姑娘住一间,我看着她更合适,端茶倒水啥的,我挺能干的,真的。”那大妈的口气很诚恳,似乎也很焦急,生怕她们不答应,所以一直补充着:“小伙子,你就用我吧,用我吧。”
“可是大娘,您是个病人,自己都要人照顾,怎么能照顾她呢?”不是他不通人情,只是,住进来的时候,已经听护士说过了,这是位绝症患者,这样的人,自己的安危都没办法保证,又怎么能照顾别人呢?
“小伙子,我们农村人皮实得很,没事儿的,要不,我算你便宜的,别人收你多少,我只收,只收一半,对,一半的钱,怎么样?”
“大娘,不是钱的问题。”
那大妈一看于千帆死活不肯,也紧张了起来,直接绕过她的床铺,来到了莫小桐的病床前,可怜巴巴地望着于千帆求:“小伙子,你看我也挺喜欢这姑娘的,你就当帮大娘一个忙,就让我来照顾她吧。”
那大妈确实看着像是个农村人,皮肤都是焦黄焦黄的色,那是长期在田间作业才会有的肤色。这样的人,大多很淳朴,看着人家那么样求着于千帆,他还不答应,莫小桐也有些过意不去,便问道:“大娘,您为啥病了还要挣这份钱?”
“姑娘,不瞒你说,我这医药费不够呢,我闺女为了我这病,忙前忙后的,能借的地儿都借了,可咱穷啊,人家都不肯借。这不,我就是想给她省点儿,哪怕是省出一天的饭钱也好啊,你说是不是?”
那大妈终于说了实话,一声一叹气的,听得莫小桐眼眶又红了,不顾于千帆还在犹豫的脸,她主动应承了下来:“大娘,就您了,我给你全价,别人多少,您也多少。”
一听莫小桐应下了,那大娘马上喜笑颜开的扯住了她的手:“真的,唉呀姑娘,你可真是大好人呐,我一定把你侍候好了。小伙子你放心好了,大娘保证你每天见到一活蹦乱跳的好姑娘。”
“小桐,你真的决定了?”
其实,不用莫小桐自己决定,其实,他也动容了,可怜天下父母心,谁还想在病了时候,还想着给女儿挣钱。这大妈太不容易,不答应下来,他自己都觉得没良心。
点点头,莫小桐拿一脸乞求的眼神瞅着他:“大娘人挺好的,我也觉得她看着很亲切,就她了。”
“行吧!反正,我也只是要个人帮我看着你而已。”说完,于千帆转身又对那大妈交待道:“大妈,她病的也不重,我主要就是找个人帮我看着她,别让她瞎跑,别让她瞎想而已,您要做得到,我就请您了,工钱照算。”
“做得到,做得到,大妈我最会侍候人了,从年轻到现在,老老少少侍候了不少了,小伙子你就放心的去上班吧。”那大妈一看有活干了,人反而更精神了,二话不说,就开始给莫小桐按腿揉肩,那动作,那手法,还真是挺像那么一回事儿。
看得满意,于千帆却仍旧一幅公事公办的口吻和那大妈说道:“大娘,那咱可说好了,要是照顾得我不满意,我就只能换人了。”
“那是那是,不过,大娘也有件事儿想拜托你们。要是我闺女儿来了啊,你们可别说这事儿,她心疼我这个老妈子,不让我操心,我怕让她知道了,就不让我干了。”
那大妈手劲刚刚好,有她按了几下,莫小桐的头疼感还真是减轻了不少。只是,人家也病着,还让人这么服侍自己,她真是有些过意不去,只任她犟着性子按了几下就摇头让她别再按了。
“就这啊,成,不告诉好了。”
对于这大妈的要求,于千帆满口就应了下来。那大妈一听他这么爽快,更高兴了:“哎!你们可真是大好人呐,我这和你们住一屋真算是有福了我这老婆子。”
“您别这么说,谁没有个难处?”
“那是那是,对了小伙子,你去吧,上班儿去吧,有大娘看着她,没事儿。”
闻声,于千帆扭头看着莫小桐,柔声道:“小桐,那我先走了,有事儿给我打电话。”
突然听到他提打电话,莫小桐蹭地一下就绷直了起来:“唉呀!我手机,没了。”
看她紧张成那样,于千帆很快从身后摸出一个盒子交到了她的手上:“知道,给你买了新的,这回别再给人砸了。”
接过来一看,莫小桐马上又不好意思起来,iphone5s,怎么着也得四五千一台吧。她平时也不怎么喜欢捣腾手机,用的都是赵明磊给自己随便买的,没想到,这一下让他给换个了这么贵的。
若是自己买的倒也就算了,可于千帆一个月的工资只怕也就够买她这一台手机了,一想到这里,她立马说道:“干嘛买这么贵的?”
“你平时用的比这还贵,不知道?”
“啊?真的吗?”一听这话,莫小桐又尴尬了,她是真的不知道她原来的手机那么贵。
想说到时候还他钱的,又怕他生气多心,想了想,莫小桐只是微微一笑:“好了,我用着就行了,你快走吧。”
“那我走了,晚上见。”
“晚上见。”
目送着他离去,莫小桐握着手里的iphone手机直发愣。原来,自己以前用的手机比这款还贵,说起来,赵明磊对自己其实真的算大方的。如果不是他当年做了那么恶劣的事,如果不是他的人品那样差,如果不是他找上了莫小柳………
于千帆一走,那大妈直接就坐到了莫小桐的床边和她聊起了天,也算是个热心快肠的大妈了,就是有点热心过头了,忘记了她还在发烧,最需要的其实是休息。
“啧啧啧!姑娘,不是我说啊,你这男朋友可真不错,长得好,人也好,脾气更是没话说。昨晚上啊,我几次醒来,都看他给你擦手呢,你烧一晚上,他一晚上没睡,这不,才歇下来,又急着赶去赚钱去了,这种男人啊,遇到了就嫁吧,好!”
本还有些昏昏欲睡,这大妈一番话下来,莫小桐的瞌睡虫就全跑光了。她竟不知道,他为自己又熬了一个通宵,自己一醒来还就这么赶他走,真是………
很内疚,可该说明白的地方,还是不能有半点马虎:“大娘,我哪有这福气啊,他不是我男朋友。”
“啥?不是?”
“真不是。”
“姑娘,大娘我这可是火眼金睛的,这小伙子铁定是喜欢你的,是你没看上他吧?”
一语中的,那大妈果真还是个火眼金睛的主,只一句话,就憋到莫小桐面红耳赤,说不出话来。
“唉,看我这嘴,是大娘嘴上没把门,姑娘你别介意啊。”
“大娘,我没事儿。”
“不过,大娘说真的,这孩子挺好的,考虑考虑。”
无奈地瞅着那大娘,莫小桐叹了一口气,还是认同地点起了头:“千帆哥是挺好的,是我没福气。”
如果非要让她挑一挑于千帆有什么不好的地方的话,她得闷着头想,可以她对他这二十多年来的了解,她哪里又不知道他是一个多好人?这世上,像他这么好的男人真是太少了,只可惜,她就是这么个驴脾气,一旦有了‘目标’,一辈子,也就拐不回这个弯了。


你的地老,我的天荒! 127:不请自来的人

许是看出来莫小桐有些难言之隐,那大妈倒也识趣,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只改了口说:“哎,好了好了,不说这个了,姑娘你要吃个水果不?大娘给你削?”
嗓子眼里冒着火,莫小桐什么也不想吃,也就挥着手让那大妈坐下:“大娘,您别忙乎了,我没事儿,就是有点头疼。”
那大妈见她这口气,也不管她愿意不愿意,只伸了手就来摸着的她,一触着她的脸,就嚷了起来:“哟!这还烧着呢,怪不得头疼,你说说你啊,这天气,怎么能跑外面淋雨呢?那可不就得淋坏喽。”
虚虚一笑,莫小桐也觉得自己有点疯:“是啊,傻了呗。”
“你家里人呢?为啥就你一个人在这儿?”
“我妈身体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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