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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因为爱情-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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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松死后,她没有寄托,俨然已将于千帆当成了自己的儿子。早上的时候,又听莫小桐说于千帆让马小玲当自己是婆婆看待,那感觉,就更让她觉得欣慰了,所以,听到于千帆有所成就时,也便越发的开心了。
“那是运气好。”
“这么谦虚啊?我看你就很本事,我们家小松要是有你一半的能力,当年也不会出那些事了。”
说着说着,又提到了当年的伤心事。
许多事,大家都不愿再提,但不经意中,还是会想起,毕竟是养了30多年的儿子,说没就没了,就算是再刻意却忘记,也是没办法忘记得了的。
感觉到莫母的情绪在下滑,于千帆伸过手来,按在了她的手上,意味深长道:“夫人,我说个您不爱听的话,别总活在过去,过好现在才实在不是吗?况且,小桐这么优秀,您应该替她感到高兴才对。”
闻言,莫母点了点头:“是啊,应该往后看了,不能再想以前的事。不过,小桐她毕竟是个女孩子,能有多大本事?有份像样的工作,以后再嫁个好人家就行了。”
几百年的观念熏陶,莫母始终认为,女人的最终归属是家庭,对于女强人什么的,她也不是不认可,只是,总以为莫小桐还是当年的莫小桐,是那个遇事就只会哭的小女生。
“夫人不知道小桐现在做什么工作吗?”
偏过头,莫母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不还是做杂志吗?”
“是做杂志没错,不过,她在两年前就已经跳槽了,半年前就已经是《lovegirl》的执行总监了。”
“什么?《lovegirl》”
亚星以做传媒起家,就算莫母不太关心公司的运作,但同行内,几大顶尖的杂志还是知道的,这个《lovegirl》其实已经不仅仅是f市之最了,这个杂志的总公司,其实是一个跨国性的传媒集团,包括影视,广告,出版,广播,等等全部都有涉足。而《lovegirl》首创是在1910年,距今已有近百年的时间,在国际上都是很有知名度的一个杂志。
当年,莫父还在世的时候,就曾想过让莫小松到《lovegirl》去偷师,不过,他在那边熬了不过三个月,就被人家以业绩不佳为由,炒了犹鱼,可想而知,《lovegirl》的内部管理有多严格。
可现在,于千帆居然说莫小桐已是《lovegirl》的执行总监。且不管这个总监管的范围有多大,只是总监这两个字,已足以说明了她的实力。
看到莫夫人的脸色,于千帆也知道自己的话达到了应有的效果,又笑着说道:“相信夫人知道这个杂志是属于哪间公司,也应该明白,现在的小桐,有多强多厉害。”
当年莫小松做个小职员都呆不住的地方,她的女儿却作到了那里的之最,这种感觉,对莫母来说,就好比没买彩票,却偏偏还中了五百万,简直堪称是神奇中的大神奇。莫母大张着双眼,好半天才喘出一口气,惊喜道:“天呐!这孩子怎么从来没有跟我说起过啊?”
“可能她觉得这些都没什么吧。”
“这还没什么?《lovegirl》的总监啊!就算是她爸还活着,恐怕都到不了那个位置,她怎么能这么快就做到?”
想了想,于千帆于是说:“有一种东西,叫天赋,我想,小桐恰好有做这一行的天赋吧,这也得归于佟先生的遗憾了吧!”
“这孩子,她真是太让我意外了。”
惊喜太多,莫母一时有些消化不了,只不住在感慨着,却不知还能说什么。于千帆又一次抻手拍了拍莫母的手臂,由衷道:“为她骄傲吧!她值得。”
“是啊!她值得。”
正感慨良多,厨房那边已又有了动静,马小玲端着两盘菜,开心地走了出来,边走边叫:“大家洗手啦!摆碗啦!马上吃饭啦!”
“这孩子,个性还真像个小孩子。”
将手里的盘子端端正正地摆好,马小玲抬眸一笑:“伯母,谢谢夸奖,我也希望我永保童真,这样就永远不会老啦。”
“呵呵!小桐呢?还忙什么呢?”
“她说有个拿手菜要做,一会大家都尝尝,要打分的哟!”
“我不在的这段时间,小桐真的变了好多,都快让我不认识了。”一时喜,一时忧,莫母的心里明明很开心,却莫名又说出了一些让自己都想不明白的话。
有些尴尬地瞟了于千帆一眼,马小玲也不知道自己哪一句没说对,也只能陪笑着说:“伯母说笑了,您还能不认识自己的女儿吗?”
“是啊,就快不认识了。”
已给了台阶让莫母下,可人家就是端在那里,不肯下来,马小玲无奈,只能眨巴了两下眼睛,岔开话题:“呃!那个………我去看看汤,我煲了一个下午呢,很香的,一会大家都要多喝点。”
“那还不快去?”
闻言,马小玲笑嘻嘻地敬了个礼,强装正经道:“遵命!法官大人。”
“去去去!”
“呵呵呵,伯母您等一下,马上就来。”
马小玲风风火火地来,又风风火火地去了,莫母望着她消失在厨房的身影,扯了扯于千帆的衣袖,点着头道:“虽然个性冒失了一点,不过,看得出来,她对你是真心的,好好对人家吧,有机会就把事儿给办了,你也不小了。”
“知道了。”
点头回应着,于千帆也调转回视线望向了厨房,那里的两个女人,一个是自己的最爱,一个是最爱自己的,想一想,还是选后者更划算。现在,莫母也回来了,莫小桐也不再会孤零零地一个人,接下来,他也是时候给小玲一个名份了。
吃饭的时候,场面上看起来倒也十分的和睦,马小玲一直在和于千帆说话,莫小桐也一直在给母亲夹着菜,偶尔间或里,于千帆也会和莫母说上几句话,逗得她很是开心。
饭后,于千帆依然陪着莫母聊天,而马小玲和莫小桐则老老实实地一起收拾着碗筷。
“小桐啊,有句话,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干嘛呀这是?你几时跟我见过外了?”
这三年来,她们早已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虽然莫小桐现在和马小玲不在同一个公司,工作中也偶尔还有些小冲突,但,争执过后,仍旧是闺蜜情深,有什么说什么,完全不影响二人。
嘿嘿一笑,马小玲点了点头:“也对,那我可真说了啊!你不许生气。”
“你说呗!”
突然就放下了手里还洗着的碗,马小玲朝门外瞅了瞅,确定没有人的时候,这才小小声地贴着她的耳朵说了一句:“不知道是不是我多心,我总感觉,你妈妈她不太喜欢我的样子。”
“怎么会?你们才见第一面呢。”
“就是第一面才有这感觉啊,虽然你妈也一直跟我笑,一直夸我来着,可是那种感觉,我说不出来,就是很不喜欢的感觉。”
虽然现在马小玲已是《绯色》的主编,但做娱记多年,她对看人脸色还是很在行的,虽然莫夫人一直在对她笑,但她看得出来,她的眼睛里,有种排斥自己的东西在,说不清,但也很让人觉得不舒服。
是自己的母亲,莫小桐也不好帮她说什么,只换了个角度去劝她:“怕什么,是我妈又不是千帆哥的妈,你们一年也见不了两次面,不影响。”
“倒也是,不过呢,我是觉得呀,你妈好像不这么想。”
“那您觉得她咋想的?”
“她呀,好像喜欢千帆和你凑一对。”
终于终于说到了重点,莫小桐忍不住喷她一脸:“噗!这事儿你现在才计较是不是太晚了?”
“哎!你这什么态度呀,我说真的。”
“我也说真的,千帆哥对我的感情你还不清楚吗?再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心里装着谁,就算是千帆哥现在甩了你回头来找我,也没用啊。再说了,千帆哥对你还不够好啊?”
她们三人第一次见面就在医院,当时自己正为了肖奕半死不活地躺在床上,马小玲应该早就看出来于千帆对自己的心思了,虽然,这几年来自己从来没跟她解释过,但,她相信自己这个朋友的心胸与眼光,也相信自己的行为,已给了她最好最好的保证。
“是很好啊,可是对你更好。”
“飞醋,你这叫吃飞醋好不?”
说不担心是假的,说不吃醋也是假的。
但,这几年,她也看着莫小桐一路辛苦,摸爬滚打。为了工作,为了业绩,她甚至连吃饭都没有时间,又哪里有心思跟自己争男人?可是,一想到于千帆心里对她的感觉,又想到莫夫人对自己的成见,她还是忍不住有些紧张。
想了想,她又凑近莫小桐压低了声音对她说:“哎!就算是我胡思乱想好了,可你得跟我保证,就算你妈真有这心思,也不许你回头。”
“保证保证,别的不敢说,这个还真的能跟你保证。”
20多年的感情,她若要争,谁能争得过?
这么多年都没有出事,她还有什么不能保证的,更何况,她跟谁急也不会跟马小玲争,毕竟,于千帆是自己亲自介绍给马小玲的,也就更没有理由自己打自己的脸了。
“哎!你别答得这么快啊,感觉都没考虑清楚的感觉,太不靠谱了吧?”
猛地一记白眼翻给她:“那我要答慢了,你又该怀疑我犹豫不绝了不是?”
“也对。”
和于千帆确定关系以来,这是马小玲第一次觉得自己没有自信,患得患的,太紧张就是这样的结果,如果她挑的是一个爱自己多过自己爱的,可能结果就又不一样了。可是,谁让自己挑了这么一个闷葫芦呢,也只能认了。
“所以吧!你这是小人之心。”
“我就小人了,咋地?”
“行行行!您继续小人吧,我洗好了,先出去陪我妈了。”


你的地老,我的天荒! 168: 三天不打,你就要上房揭瓦

刚打算开溜,逃避这个问题,却又冷不丁被她缠住了手臂,轻轻一拽就拉了回来:“哎,别走啊,我还有事儿要问你呢。”
“又什么事啊,我的姑奶奶?”
“那个肖奕,你真的要等他一辈子啊?”
闻言,莫小桐不答,只是一记爆粟敲上了马小玲的额头,她捂着头惨叫,一脸哀怨:“哎!你打我干嘛呀?我也没说错什么呀。”
“还没说错?还没说错?”
“好吧好吧!是我错了,我不应该说一辈子三个字是不是?”
也不答话,莫小桐只是继续翻她白眼,还假做生气地叉起了腰,斜眼一飞,重重地哼了马小玲一声。
“可是,三年了,他连个电话都没有,你觉得他回来找你的机率有多高?”
关于这一点,她已经无数次地在心里盘算了,只是,从来没有正式问过莫小桐。同为女人,她看得出来莫小桐的压力有多大,暗恋过于千帆,她更明白莫小桐等待的心情有多急。
只是,现实总归是残忍的,在没有开花结果前,谁也不知道明天会怎么样,为了一句承诺,而不去计划自己未来的事情太不划算,她打心眼里为莫小桐觉得不值,只是,这样的不值,在莫小桐看来,却反而是很值,很值。她劝不动,所以也就懒得再劝,只是今天,她有任务在身,这事也就只能硬着头皮问上一问了。
“不管。”
不管他还回不回来,不管他还联不联系,她说了等他,就一定会等。
“可你已经三十岁了,老女人了呀,你总得为自己想想呀,是不是?”
事实上,她上个月才刚刚过了30岁的生日,为了庆祝自己‘初老’她还特意奖励了自己一枚钻石戒指。买东西的时候,那个售货员曾经问她为什么要自己给自己买,她想了想,告诉人家,因为没人给她买,所以,她只能自己给自己买。
想到这里,她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而她,也竟真的就这么笑了出声:“老女人就老女人吧,我不在乎。”
“可有人在乎啊!有……有人…………”
被莫小桐那么冷不丁地一瞪,马小玲的声音就越说越小了。事实上,得知自己今天要陪莫小桐接人,马力昨天就把她拉到办公室里‘威逼力诱’了一番。迫于生计的压力,她也只能狗腿一回了。
“怎么?三天不打,你就要上房揭瓦啊?当初你让我撮合你跟千帆哥的时候,怎么跟我保证的?”
“我是说过不管你和我们老板的事,我也说过再不帮他撮合你们,更加保证过不再你面前无缘无故的提到我们老板,但是,可是,但可是,可但是,你是我这辈子最好最好的姐妹啊,我怎么能自己幸福的时候,不顾你还孤孤单单一个人呢?我这是不放心呀不放心。”
叹一口气,马小玲背书一般地开始感慨,她容易么她?这三年来,为了这个不争气的上司,和这个不上道的朋友,她几乎每隔一个月就得把这段话,这么复述一次,搞得她现在对这一段话是‘倒背如流’,正着反着都能随时随地地复述出这一段煽情的话语。
“把你的心呀,好好放回肚里吧,我出去了。”
“哎!哎!我还没说完呢。”
回身,在脖子前比了个杀头的动作,莫小桐阴森森地开口:“再说我就抢,抢抢抢!抢抢抢!”
在莫小桐吃人般的眼神之下,马小玲最终还是决定识相的闭上嘴,她这天不怕地不怕的个性,唯有一件事最怕,那就是有人跟她于千帆。
可是,这世界上谁来冲关她也都可以做到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有一个人,她是防不胜防,也防无可防,那就是莫小桐。所以,一听到这一连串的抢抢抢后,她就再难做到对老板‘尽忠职守’,毕竟工作再重要,也不如她这倒追了三年才追到手的男人重要啊。
………
冬日的清晨,分外清冷,呵了一口白气在手,莫小桐顶着两只熊猫眼,就那么出了门。一路上,她看了无数次后视镜,每当看到自己那对黑肿的双眼时,就叹息不止。
自从知道自己升任《lovegirl》的执行总监是真事后,母亲简直兴奋得好像中了六合彩,一直拉着她问这两年的情况,还非要和她睡一张床。一晚上,她都能听到母亲睡梦中呵呵发笑的声音,愣是吵得她一晚没睡好。
岁月不饶人呐不饶人!
过了三十的女人,果然就不经熬,一熬就出黑眼圈,让自己看上去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岁,要不是用了小玲从国外带回来的兰蔻粉底液,她恐怕是门都不愿意再出了。
一路风驰电掣,等赶到公司的时候,正好是早上8:50分,她有个习惯,从来不迟到,也永远提前十分钟到办公室,所以,她在《lovegirl》有一个十分‘洋气’的外号,叫做佳十分。
踩着近六寸的高跟鞋,莫小桐一路优雅,直直走向自己的总监办公室,刚走到门口,秘书丝丝就亲热地叫住了她:“小桐姐,老板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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