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纵使相逢应不识 >

第15部分

纵使相逢应不识-第15部分

小说: 纵使相逢应不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张人致本来还在忍耐,可他好生敬重临子初,虽然待千晴客气,当然只是看在少庄主的份上,心中实则看他不起。见老太婆竟然先给千晴倒水,后给临子初倒水,张人致登时大怒,抬脚一脚踹去,骂道:“这老太婆,分不清主次吗?”
  幸而他看这女子年纪太大,只想轻轻踹在她的臀部,力道使得很轻。可那一脚还没碰到老太婆的屁股,张人致的右臀先感到一阵剧痛,整个人被一股大力推到左边,不可遏制地摔到地上。
  这样摔倒便是五体投地,姿势未免太过难看,张人致双手用力在空中一挥,变为臀部着地。尽管如此,仍旧眼冒金星,面红耳赤。
  大堂里百余修士,除了临子初与千晴,同时站起,怒声而骂。有脾气暴躁的,就要提袖去打。
  临子初右手抬起,手背对着众人,示意不要轻举妄动。
  临家庄的侍卫各个对临子初唯命是从,尽管心中愤怒,都不再动弹,只恶狠狠盯着那衣衫破旧的老太婆。
  便见那老太婆慢悠悠地将茶壶放到桌上,看着双目通红、恨恨望向自己的张人致,她笑了两声,声音嘶哑苍老,道:“算你小子有良心,踢得力道不重,否则老身登时要了你的小命。一条贱命,也丝毫不打紧。”
  张人致乃筑基修士,被她说得犹如弃犬。众人此时深知,这老婆婆恐怕没她看上去那般简单。
  是以众人心中愤怒,却没人敢说话。
  千晴右手拿着茶杯,用食指摸索茶杯上的纹路,过了一会儿,仰头饮尽,在一片寂静中,千晴阴测测地开口:“婆婆,我们几个过来讨碗茶水,你拿这马尿似得东西敷衍,还伤了我的朋友,这可不太像话了。”
  那婆婆道:“小娃娃胆子不小,嘻嘻,你以为谁都配让婆婆我为他斟茶倒水吗?”
  千晴一拍桌子,豁然长身站起,道:“老太婆,既然如此,为何要开客栈,我等替你拆了,岂不是更好!”
  张人致听千晴为他说话,心中好生感激,只是恐怕惹祸,忙道:“兄弟,别说了。”
  千晴只当未闻。要不是考虑不要给大哥添麻烦,依千晴的脾气,估计说第一句话就与对方打了起来。
  婆婆那双无神的眼中忽然暴□□芒,说:“你要拆我的客栈,不怕我宰了你这小兔崽子吗?”
  千晴一脚踩在凳上,眼露凶光:“宰了我这小兔崽子,丝毫不打紧,伤了老太婆的脆骨头,便有些问题了。”
  就在这时,临子初忽然抬起左手,用力抓住千晴的手臂,将他扯到自己身后。
  千晴一怔,不知临子初为何忽然做出这样灭自己威风的举动。
  便听得那婆婆嘶哑地笑了两声,宛如枯树的手指,指着千晴,道:“小娃娃无知无惧,性子倒讨婆婆喜欢。只是开脉开得太也差劲,否则抓你来陪婆婆我说话,也是好玩。”
  临子初说:“婆婆,我等无心闯入,多有冒犯,还望见谅。”
  声音清朗冷峻,无一丝咳音。
  婆婆道:“你这小孩也很不错,寒龙卧雪体,嗯,果真名不虚传。你小小年纪,能习得‘天青地白掌’,要来打老身,了不起,了不起啊!”
  临子初如临大敌,那婆婆眼中也有忌惮。
  这般僵持了一会儿,婆婆说道:“你们喝了我一杯茶水,按理说是要付一块下品灵石的……”
  众人都是一惊。须知擎天之柱灵气聚集,盛产灵脉。然而擎天之柱以外的地方,灵气稀薄,灵石罕见。
  临家庄家大业大,此次前往擎天之柱,也只让临子初拿了百余块下品灵石。其他筑基修士每人手中有不到十块,那婆婆说要一块下品灵石换一杯茶,委实贵得吓人。
  又听她道:“……不过看在你们无心闯入,老身且放过一马。刚刚要踹我的那个小子,你出来。”
  张人致眼看少庄主与这老婆婆说话都毕恭毕敬,早已知道她不同寻常,说不定是隐藏极深的大能。他对临家庄忠心耿耿,为了不让临子初为难,抢先一步踏出,说:“就是我了。”
  婆婆看他一脸视死如归的表情,桀桀笑两声,道:“别怕,老身方才说你有良心,你便是有良心。老身年纪大了,积福积善,好心要提醒你几句话。”
  张人致一愣,问:“什么?”
  “你们自西而来,想来是要东行前往擎天之柱。自此之后,路途越发艰险,不可再乘马车,引人注意不说,还容易招引妖魔。”
  众人哗然,眼看这穿着破破烂烂的老太婆,轻而易举点明他们的目的地,心中愕然,难以言表。
  她又道:“老身观你近日有血光之灾,不出一月,性命难存。老身提点你两句,万事不可太过死心塌地,有些事乃上天注定,嗯,什么事尚且不明,总之,你这条臭命搭进去也是没有半点转圜余地,还不如苟且活着,日后再做他图。”
  这老婆婆说了一串不知所云的话,张人致听不太懂,却听得她连骂自己命贱、臭,直气得面色通红,双拳紧握。
  婆婆说完,再也不看张人致,而是扭头看着千晴,连声道:“这小娃娃……这小娃娃好生奇怪……你把袖子里的小东西拿出来给婆婆瞧瞧……”
  双眼精光闪闪,仿若贪婪的商人,见到满箱的珠宝。
  临子初上前一步,挡住婆婆的视线,说:“多谢婆婆指点,我等这就离去,告辞了。”
  那老太婆顿了顿,长长‘嗯’了一声,她心中也是暗暗戒备临子初,不愿与他交手,眼看百余人如过街老鼠般自客栈涌出,没有阻挡。
  几人进来时,太阳毒辣。此刻出来,方才发现已是夜晚,天幕上繁星点缀。
  这种时候实在不适宜赶路,但他们都想尽快离开客栈,于是忙到马厩赶马。
  忽听前方马厩有人惊呼:
  “咦……我们……我们的马车都不见了。”
  马厩里只剩下几十匹骏马,而马身后的马车,已经不见踪影。
  想也知道,一定是方才客栈里的古怪婆婆搞的鬼。然而没人敢再进去与她理论,只好两人乘一匹马,向前行去。
  千晴与临子初共乘一匹,千晴个子稍矮,坐在前方。
  临子初在后,关切问道:“你喝了那杯茶,有没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千晴摇头,说:“只是普通的茶。大哥,我……方才没忍住,给你惹了麻烦,是不是?”
  因身患头痛恶疾,他本来是全然不怕死的性子。加上少年不知天高地厚,平时实在是喜爱惹事。
  然而刚刚临子初过于担心,将他扯到身后,握着千晴的掌心都冒出冷汗,显然担心至致,让千晴好生后悔。
  临子初用手轻轻抚摸他的头发,低声咳嗽,说:“你没事就好。”
  千晴身体一震,心中涌出无限情绪,只觉得更加后悔,恨不得能立刻做些好事,弥补自己方才的莽撞。


第26章 
  马不停蹄,向前奔了一个时辰。
  一行人自中午起,就没喝过一口水,没吃过一粒米,这会儿都口干舌燥,盼望能找个地方休息。
  然而这里距离下一个客栈,还有半天的路程。
  就在众人以为要连夜赶路时,忽听有人喊:“哥哥们看,前面有人扎营。”
  千晴抬眼,果然看见前方有几十个帐篷形状的东西。
  有人驱马到临子初身边,问:“少庄主,我等去跟对方讨些水喝,可行吗?”
  声音毕恭毕敬,准备着服从临子初的命令。
  临子初筑基修士,夜能视物,看着众人嘴唇干裂,于是点点头。
  那人大喜,驾马到一顶帐篷前,翻身下马,道:“我家主人路过贵地,想讨些水喝,不知能不能行个方便?”
  众人静静等了一会儿,不多时,另外一顶帐篷中,有个个子不高的中年男子掀开门帘走出,他上下打量临家庄各位,忽然轻声道:
  “各位修士老爷们,为何不直接走过,偏要停在我们商队这里。罢了,也是我们倒霉。”
  男子又稍微提高声调,说:“懒家伙们,马不裹脚的修士老爷停在我们家门前,倒了大霉了,快快起身,收拾东西逃命吧!”
  声音不大,可话音刚落,所有帐篷里都开始传来起床收拾的声音。
  张人致怒道:“和你讨碗水喝,怎么是倒了大霉呢?”
  中年男子没有说话,转身回了帐篷。
  一时间空地里只留下临家庄的人,风声呼啸,鬼气森森。
  众人一天之内连遇两件怪事,想着刚刚的老婆子,没敢追进帐篷里。
  幸而那中年男子很快就出来了。他怀里抱着十几个水袋,迎上前,分别递给众人。
  千晴问:“大叔,为什么我们来了,你们就要逃命去?”
  那中年男子听千晴喊他大叔,原本紧绷的神情和缓了,他道:“小公子,你不知道,这附近有许多妖魔,牙尖爪利,专门攻击落单的修士和商队。妖魔有人类的智慧,狡猾无匹,能跟着你们马儿的足迹找到我家商队的落脚点。若不逃命,恐怕第二日金家商队就被血洗一空了。”
  千晴说:“原来如此,你喊我们是马不裹脚的修士,就是在说我们落下了马蹄印。”
  “正是。”那中年男子道:“妖魔可怕的紧,小公子若是遇到了,可要小心。大叔我脸颈这些疤痕,便是妖魔留下的。”
  千晴凝神去看。
  金家商队十分小心,扎寨处甚至没有点燃篝火,千晴方才没注意到男子的脸,这会儿才看见,中年男子的脸、颈有几道陈旧的伤疤,尽管现已愈合,也能看出当时的凶险。
  “你们要去哪里逃命?”
  “唉,惭愧,惭愧。小人虽然惜命,可也太过爱财。明知远离擎天之柱山底就不会再遇到妖魔,但还是得去往那边,卖点小玩意,养家糊口。”
  言下之意,就是要去往擎天之柱了。
  帐篷里窸窸窣窣的收拾声很快停了,有二三十人从里走出,手脚利落的将帐篷收起,动作干练,显然已经收过千百次。
  临子初看了张人致一眼,张人致立刻明白,他道:“我们也要继续赶路,你们想逃命的话,不如求求我家主人,带上你们一起。”
  那男子大喜,道:“妖魔畜生最是欺软怕硬,修士一多,就不敢过来吃人。能跟着众位老爷,真乃幸事。”
  说完,男子与他商队的其他人牵马,跟在临家庄队伍后头。
  只有领头的中年男子,骑马走在前面,陪千晴说话。
  千晴随意一扫,就见金家商队的人,身下的马匹各个瘦得露出骨头,走路有气无力,马蹄上还裹着厚厚的棉布,以免走路发出声音。
  他觉得有趣,问那中年男子:“大叔,你叫什么名儿?”
  男子道:“我叫金奇贵,不过他们都喊我疤脸老四。”
  “嗯,看来四叔,你的命很金贵了。”
  金奇贵咧开大嘴,说:“称不上,不过家里老母给我起名,确实是这个意思。想来什么东西,都没她家儿子的命金贵。”
  千晴看他身上背着的行囊不算大,也没有其他商队那种浩浩荡荡行李装好多马车,好奇地问:“你去擎天之柱,卖些什么?”
  “都是些小玩意。前往擎天之柱这条路千难万难,我们商队多是凡人,运太大太重的东西,容易折在半路上。”
  “那些小玩意,卖给修士吗?”
  “正是,比如一些我们家乡盛产的低阶灵草,可以让炼气女修气色红润,或者身材苗条。再比如护养低阶灵剑的露水,能让剑锋一尘不染。在我们家乡,都是些随处可见的东西,只是擎天之柱的修士平时忙于修炼,没时间采集,就让我金家商队捡了便宜。”
  千晴看着金奇贵后面的行囊,不知为何,莫名觉得他后面的东西令自己有种熟悉的感觉。那感觉十分微妙,细如丝线。
  千晴问:“那你身后背着的,是什么?”
  金奇贵顿了顿,不着痕迹地看了眼临子初,他见临子初神情平淡,眼神没有波澜,便伸手在行囊中摸索一阵,抽出一根禽类的羽毛,说:
  “这东西可不常见,是金家商队这次交易最贵重的东西,是以由我背负。”
  向千晴摊开手掌。
  就见这羽毛通体纯黑,散发出一种极为神秘的色泽。羽毛周围的空气,仿佛能被它吸走一般,波动着扭曲。
  千晴一见之下,就觉得被什么吸引了。他蓦地倾身,眼睛直勾勾看着此物,问:“这是什么?”
  金奇贵说:“这是不落凶鸢的翅羽。小公子,你可知道不落凶鸢?”
  “嗯。那是擎天三险之一。擎天三险分别是沼泽蚊王,潜匪修士,不落凶鸢。”
  “正是。不落凶鸢乃是一种永远盘旋在擎天之柱山体周围的黑色巨鸟,它们相貌丑陋,性格凶狠,可因寻常不会侵入擎天之柱,不会主动攻击修士,所以三险中排行最末。”
  金奇贵身为商人,嘴皮功夫自然厉害,此刻侃侃而谈,道:
  “而不落凶鸢的翅羽,有扭转空间的神奇功效。东昆仙主之妻,行逆天地大能,将全身血肉溶于仙主遗脉体中,道消身陨之前,将亲生骨肉放于不落凶鸢的身上,自此,仙主遗脉再无踪迹,就是因为无人可知,不落凶鸢翅羽扭转空间,究竟能将人转移到何处。”
  千晴问:“碰到就会被送到不知名的地方吗?那你此时手中拿着,为什么还留在此地?”
  金奇贵摇头道:“并非碰到就会被挪移,而是需要满足重重要求。一是磅礴到难以想象的仙力,二是施法者内心强大的渴望。小公子,你要知道,擎天之柱山势陡峭,多少人爬山时掉到悬崖,被不落凶鸢分尸食肉。若非如此,不落凶鸢在擎天之柱山体周围盘旋,有人掉下去,碰到它的翅膀就能挪移,那也没有什么人会被这种臭鸟吃掉了。”
  千晴听得连连点头,看着那根漆黑的羽毛,不知为何,心底涌出一种强烈的冲动,想伸手去摸摸。
  金奇贵见他眼神认真,舌绽莲花,把这不落凶鸢的翅羽夸得天花乱坠:“不落凶鸢为三险之一,乃是凶禽排行第三的绝凶猛兽。且上古史书就有记载,翅羽有挪移空间的神奇效果,世间罕见。小公子,你想不想买一根?这个不贵,只要两块下品灵石。”
  千晴笑道:“这样神奇的东西,为何只卖两颗下品灵石?”
  临子初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