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吃糖-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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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年十二岁,警方在村里待了小半个月搜集材料,他和一群泥猴一样的毛孩子一起蹲在土路边上懵懵懂懂的看着,他还是什么都不懂,但他能模糊的感知到,他的父亲和其他人的父亲、叔叔、伯伯们一样,再也回不来了。
半个月的调查之后,这件事情就变成了死寂的潭水,那个年代边境附近的毒品交易猖狂到了极点,实力足够的团伙完全可以在偏远的地区只手遮天,所以在最后一辆警车驶离山村之后,山外就再也没有传来什么消息。
等到十几年后,他在路边捡到半身血的德钦,他抱着这个半大的孩子找人帮忙,当操刀的赤脚大夫从德钦肚子里取出来一个沉甸甸的装满白粉的包裹的时候,他才恍若顿悟,他父亲当年兴许也是落得了这个下场。
警车离开之后,山里的生活回归了平静,他父亲用命换回来的钱没有支撑他们母子太久,他母亲很快生了病,高额的医药费足以令他们孤儿寡母捉襟见肘。
他用木板车托着母亲去城里求医,而那些不算亲也不算远的亲戚们却纷纷出现在他母亲的病房里,并且接二连三的劝阻着他母亲求生的念头。
贪婪的穷人是最可怕的,与金钱相比,人命和血缘根本不值得一提,那段日子阴雨连绵,他一直把装钱的小包裹和一柄生锈的小刀一起藏在胸口,生怕亲戚们抢走他母亲的救命钱。
他母亲住院的时候,他在医院里帮忙打零工,洗被单、擦地板、甚至帮护士去给重病卧床的患者擦身换衣服,他曾经还亲手替死去的病人换上寿衣,因为死者那个不愿意亲自动手的儿子给了他钱。
他愿意拼尽一切去换母亲的命,他也着实这样去做了,但他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得到,他的母亲在一个深夜跳楼自杀,他那天做了太多的杂活,晚上蜷在医院的陪护床上睡得很死,直到母亲坠楼的声响传来,他才从梦中惊醒。
那天凌晨,在太平间的门口,一直劝他母亲放弃治疗的亲戚红着眼圈伸手搂过他,信誓旦旦的承诺着以后一定会将他当成亲儿子来照顾,他闻着女人身上劣质的香水气味,平静又疯狂的摸出了藏在胸口的刀。
黎殊在十四岁零一天的时候进了少管所,他捅伤的女人最终死于破伤风,他在少管所里走上了和父亲相仿的路,唯一不同的是他跟得那伙人不碰毒品。
他年少时赶上了黑三角最猖獗的时候,他跟着小队人马浑水摸鱼,今天偷渡两个人,明天夹带两根木材,相比其他人,他们一直算是一群没出息的异类,从不杀人掠货,也从不碰军火和白粉。
他二十岁那年,小团伙的头目和一部分老家伙都赚够了养老钱,成群结伴的跑去曼谷找了个偏僻的地角安稳过日子,他则一边调查着父亲当年的事情一边接手了剩余的人马。
他在刀口舔血的地方靠着小打小闹的生意站稳脚跟,为人处世愈发的精明老练,也曾有人想要吞并他这一队人马,但无论对方来头多大都只能铩羽而归。
随后的几年里他名字里那个殊也就渐渐变了意思,尽管他才二十出头,看着既不显老也不凶神恶煞,但凡是跟他打过交道的人,总会自低一辈恭恭敬敬的喊他一声黎叔。
倒卖木材玉石和倒卖军火白粉其实没有太多的区别,无论哪一行都是违法乱纪的营生,无论哪一行都得夹着尾巴去躲那些巡逻的军队和边防武警,所以黎叔从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好人,哪怕他总是随手捡起倒在路边的熊孩子喂两颗糖。
靳寒和德钦都是他捡得,靳寒是他捡得第一个倒霉孩子,德钦是第二个,在靳寒和德钦之间,他还捡过一个倒在路边的陌生男人,深褐色皮肤的男人半身血污的倒在矮木丛里,失焦涣散的两颗眼睛绿像是上好的猫眼石。
男人叫洛萨,是个拉丁裔,另一只走私商队中的新人,刚入行不久,什么经验都没有,所以才被商队里想要独吞货款的老家伙们暗算了。
黎叔那会还不满三十岁,公事上再老练稳重,私事上也会被爱情冲昏头脑,他收留了洛萨,并且头晕目眩的栽了进去。
密林间据点中的小树屋,他拥着来自异国他乡的男人抵死缠绵,南美男人天性中的热情将他焚烧殆尽,他吻着男人带着热汗的鬓角,一贯苍白的身躯上沾染着从未有过的情潮。
可惜这处会吃人的地方从没有太多的真话,他们热情如火的纠缠了将近半年,玩够了的洛萨要回去继续经营家业,他来自一个势力极大的家族,东南亚一直是诸方眼中的一块肥肉,洛萨此行就为了给家族拓开货道来踩点的。
高大的异国男人抓着直升机的软梯冲他伸出手,他知道自己只要迈步出去就能离开这处浑水去过无忧无虑的日子,洛萨的心并不是假的,他们是真的相爱,也是真的可以修成正果。
就连一贯不愿意跟人接触的靳寒都用手中正在拆卸保养的枪管捅了捅他的膝弯,可他始终没有迈出那一步。
洛萨说他五十步笑百步,也和他承诺过绝对不会逼他涉足贩毒的家业,但那是他心里的一条线,他这一辈子都不会跨过去。
洛萨走后靳寒也拉了一队人手出去单干,一来是不愿意跟他抢生意,二来也是想要自己历练,黎叔因此清闲了一段时间,他甚至放下手头的生意去倒卖了大半年的芒果干和榴莲糖,等到把心里积郁的闷气发泄光了,他才在一众手下被饿死之前重操旧业。
洛萨只身离开后的第三年,他在路边捡到了就剩一口气的德钦,身形上看起来已经成年的德钦其实比靳寒还小四岁,偶尔会回到据点里跟他见一面的靳寒和德钦一见面就打,两个年轻气盛的毛孩子都是见着糖不要命的主儿,他起先还操心拉架,后来就管都懒得管了。
德钦和靳寒不一样,靳寒把仇恨藏在心底,要得是殚精竭虑后的一朝雪耻,而德钦却一直都管不住的自己的情绪,德钦所怨恨的人太多了,军方、反政府武装、毒贩、人贩子有一个算一个,没有他不恨的。
黎叔一直格外偏袒德钦,甚至偏袒到众叛亲离的地步,德钦惹过天大的乱子,半大的少年人仅凭一腔愤恨徒手杀了霸占一方的毒枭,间接打破了整个地区势力制衡的局面,可就是在这种境地下,他也没有把德钦交给那些寻仇的人。
商队的人不愿意跟着他们铤而走险,于是跟随他十多年的商队反水了,他只能带着德钦投奔了已经小有气候的靳寒。
此时的靳寒已经在边境待了将近十年,既摸清了褚家垮台的前因后果,也弄清了所有的事实,最后还顺手查到了当年在山村里开设厂房的那伙人。
靳寒离开边境前干得最后一票是帮黎叔报仇,十年的时间没有让他再次无条件的相信上一个人,但至少黎叔和德钦是跟其他人不一样的。
大仇得报之后的感觉其实没有什么喜出望外,沉寂多年的旧事已经不能在心里激起了更多涟漪了,黎叔异常平静的结果了那伙人的性命,他握着手里细窄的匕首,即使被温热腥甜的血水溅了一脸,也什么都感觉不到。
复仇这件事情永远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失败了是不甘心,成功了也是不甘心,已经死去的人不会活过来,已经失去的生活也不可能恢复原样。
所以黎叔才会在靳寒临行前的那个晚上决定和靳寒一起回到正常的世界,他厌倦了边境暗无天日的生活,也突然对靳寒充满了担忧。
他看着靳寒从一个阴鹜寡言的少年长成一个看起来愈发有病的成年男人,他知道靳寒心里揣着的也是复仇两个字,他带不走仇深似海的德钦,但他总要试一试能不能把靳寒从深渊里拉上来,就算是拉不上来,他也至少能往靳寒脚下多垫两床被子。
他和靳寒离开边境的那一天,德钦和靳寒打了有史以来最凶的一场仗,德钦像个丢个家的弃犬一样发疯似的捶打着靳寒,但又在他心软下车的时候亲手把他送回了车上。
离开边境那片不太平的地脚需要先走土路再转河道,他和靳寒在山林里穿梭了多久,德钦就在边上跟着跑了多久,直至船顺着顺水的河道越开越快,德钦才在齐腰深的水里停下了追逐的步伐。
他们三个都不是好人,但也不能算是坏人,上天不给他们做正常人的机会,他们最多只能守住心里方寸大的地方,靠着仅存的良知少做一点坏事。
黎叔最庆幸的一件事是靳寒没有在这条极端的路上走到底,他跟着靳寒回到内地发展,靳寒走得每一步都是稳稳当当的,既没有急功近利也没有被仇恨蒙蔽双眼。
事实上,靳寒甚至一直在法律的规范内蚕食着那些曾经和褚家同流的势力,吞并公司也好,抢夺资源也好,靳寒整垮那些人的手段,始终没有过火。
在他看来,靳寒回到内地的十年,唯一的过错就是和季澜的感情,是他建议靳寒去找一个出身干净的心腹养在身边,他曾希望能以这种方式来化解靳寒孤僻乖戾的性情,然而事与愿违的是看上去甜甜软软的季澜不是个会撒娇打滚的小妖精,而是个愿意无条件迁就照顾比自己还大十岁的靳寒的老实孩子。
黎叔原本是想拖两天再去探望季澜,他已经不再年轻了,德钦在国外出事吓得他几天几夜睡不好觉,结果他出国摆平这档子事的时候才发现德钦居然好死不死的栽在了洛萨的手里。
靳寒那个青梅竹马的小白莲所搞上的正是洛萨的侄子,洛萨隐退后将家族的营生交给了这个还算出息的小辈,但却没想到这个侄子居然会被勾得五迷三道,甚至搭进命去。
所以早已隐退的拉丁男人只能叼着雪茄出面替乌烟瘴气的小辈们清理门户,和年轻时一样英俊洛萨只是在眼角处多了几道细细的纹理,他眯起一双祖母绿的眼眸将多年不见的老情人上下打量一通,一贯凌厉的眼底罕见的多了些许柔情。
历经风雨的老男人们可以一别两宽,但一贯独占欲爆棚的德钦却不可能心平气和,褚熙被擒后已经风平浪静的场合再次开始暗流涌动,着急回国的靳寒打劫了洛萨的转机,洛萨一心要和自己的老情人许久,所以也就随着他去了。
之后的那几日简直是鸡飞狗跳,德钦手术后麻药劲还没过就要踉踉跄跄的下床找洛萨决一死战,黎叔只能一边哭笑不得的陪着小男友养伤,一边和反复邀请他出去约会叙旧的洛萨划清界线。
他这次是想回国偷两日空闲,结果还得马不停蹄的帮着快抑郁而终的靳寒去处理情感问题,在敲响季澜的家门之前,他还想着假如季澜也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他就立刻把这个没出息的老实孩子直接打包送出国。
好在结果是令人欣慰的,季澜抱着靳球球给他开门的,不仅没有半死不活的伤感模样,而且还带着几分有棱有角的疏离,就好像是一股脑的把十年的骨气全都找回来了一样。
“等会——别急着关门。”
折腾那么多天,总算是遇见了一件神清气爽的好事情,黎叔因此扬眉露出了一点温和的笑意,伸出一条腿挡住窄窄的门缝,又把手里拎着的几个塑料袋提到身前晃了晃。
“我不来给他当说客,也不劝你,就来做顿饭,你亏点没事,球球不行,吃了那么多天粮,该吃两顿猫饭了。”
第24章
季澜和黎叔亲近归亲近,可黎叔毕竟是靳寒的人,季澜绷紧嘴角腾出一只手去挡门和黎叔较劲,而一直窝在他怀里靳球球却早就蹦去地上,十分没有革命立场的扑上了黎叔的裤脚。
“我只做饭,保证不替他说话,你放心,我要是替他说一句好话,德钦就是小太监。”
黎叔倚着门框晃了晃手指,上了年纪的老男人眯起眼睛的时候仍有一股子风韵犹存的味道,他噙笑歪头冲着季澜一摊手,脸上写满了诚意。
“东西全是我自己买的,跟靳寒那个小王八蛋没有关系。我弄了点不错的辣椒,一会给球球做完猫饭,我给你做油泼面。”
“。…。。”
短暂的沉默过后,季澜蹲下身来把正往黎叔手中袋子上扑的靳球球抓回了屋里,又别别扭扭的把放在一边的拖鞋扔去了门口。
靳球球的猫粮是从宅子里直接带过来的,没吃完的生骨肉和罐头勉强坚持了一段时间,但日子稍微一长,被黎叔养叼的靳球球就开始不好好吃饭了。
季澜努力将他放黎叔进门的原因归结为关心靳球球,但事实上,他和靳球球一样,被黎叔常年养叼的胃口显然不能满足于自己那点三脚猫功夫。
季澜的厨艺不好,家里以前一直是黎叔管伙食,他最多帮忙洗个菜刷个碗,真要论起煎炒烹炸的功夫他可能连靳寒都比不上。
他选得公寓在近郊,周围没有什么大型商场,也没有几家像模像样的饭馆,他靠挂面和菜市场里买回来的咸菜过到现在,前几天倒是试过煎两条鱼吃,但他控制不好油温和火力,最后还把房东留下的炒锅给搭了进去。
靳球球远比自己的主人实诚得多,它一路尾随者黎叔钻进小厨房,两条前爪搭上黎叔的脚踝轻车熟路踩了两下,圆溜溜的瞳仁在日光的照射下变成一条细线,黎叔拿起厨房角落里那个黑乎乎的炒锅冲它扬了扬眉,靳球球立马将毛绒绒放尾巴甩向季澜所在的方向,显然是眼皮都不眨的就把季澜给卖了。
猫这种生物永远令人难以捉摸,明明前两天还焦虑过重的时刻赖在季澜怀里一步都不肯挪,现在就能为了一顿猫饭而把主人卖得干干净净,季澜红着耳尖弯腰伸手去把它捞回自己怀里,搂在猫肚子上的那只手还恼羞成怒的捏了捏那两颗正在发育的猫铃铛。
好在黎叔没让他难堪太久,他刚把哼哼唧唧的靳球球抱出厨房,黎叔就体贴的关上了厨房的拉门,顺带着还递了两根鳕蟹腿出来让他磨牙解馋。
季澜小时候刚进家门的时候总觉得黎叔就是动画片里的哆唻A梦,从做功课用的笔和修正带到出门时穿得衣服鞋子,黎叔那什么都有。
最开始的时候靳寒还没有开始用他,他整天待在空荡荡的宅子里除了努力学习之外没有别的事情,他欠下的功课太多了,别说是商业相关的经济知识,就是正常九年义务教育里该学的东西他都没学明白。
那段时间靳寒正忙着事业起步,一周四天早出晚归,其余三天则在公司加班加到彻夜不归,季澜几乎看不见他,所以最初的那段时间,他都是和黎叔相处着过的。
季澜一开始和黎叔并不算亲近,他谨小慎微惯了,总是和黎叔规规矩矩的说话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