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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疯魔_惊鸿无双-第11部分

小说: 疯魔_惊鸿无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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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坤做的绝,他把自己放在一个就算是胜者也需小心的位置,伸手在旁边抓了一把和着稀泥的杂草撒到了温与怜的眼睛上。
  温与怜歪头躲避之时,一道闪电在天边划了一道。
  沈坤借着亮光,看见了那把被黑泥裹着的枪——这是温与怜抢夺保镖的那把。
  他和温与怜几乎同时伸手,结果被沈坤拿到。
  沈坤大笑,利落的子弹上膛,指着半趴在地上的温与怜道:“老子先送你去见阎王爷。”
  就在扣动扳机的那一刻,周寻卿从旁边扑了过来。
  “啪!”
  枪声响起,周寻卿整个人用身体遮住了温与怜。
  少顷,一股温热的液体流到温与怜的脖颈,空气中掺杂着咸湿的血腥味。
  “周寻卿?”温与怜轻声推了推他,毫无意外地摸了一手血。
  沈坤还在笑,“正好,把你俩一起办了。”
  不过这次他就没有那么好运了,他们后面传来嘈杂但是有序的脚步声,警|察们手里的枪支闪着红点在黑夜里一闪而过。
  沈坤见状不对想要走,却已来不及。
  “不许动!”
  警察全都冲上来,将倒在地上的,站着猖狂的围成死局。
  周寻卿和温与怜很快被送离,剩下的沈坤,就只能在雨夜中,伴着偶尔的雷鸣,惨淡地收场。
  ——
  沈坤被抓了,他的几个手下也未能幸免。
  面粉厂里的证据都在,那摆在角落的几十袋面粉根本就不是能做成面包的原料,具体是什么,警察叔叔故意卖神秘不肯说,但他那表情,里面的也绝不会是好东西。
  邱哥彻底和春华街断了联系,沈坤老大,也就是邱哥曾经的上级看了报纸才知道沈坤私自运货,知人知面不知心,为了藏好自身的尾巴,他也不再计较什么,至于邱哥,他也保证,不会再让曾经的事发生。
  顾闻手擦伤,也受了点惊吓,不过在医院待了一天就回家了。他那个工作狂爸妈在出事一个星期后听见他提及此事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知道后,没有任何表情,甚至还洗了葡萄吃,气的顾闻离家出走,在学校宿舍住了一两个星期拒不见亲。
  周寻卿肩膀中了一枪,但因送的及时,止住了血就没大碍了。不过他的体质比较特殊,受了稍重点的伤就会昏睡。
  这一次,周寻卿在床上躺了至少有四天四夜,才悠悠转醒;醒了之后休养了一个星期才从医院转回家里。
  至于温与怜,他没病没伤,本想拍屁股走人,却在一番良心争斗中败下阵来,去学校给周寻卿请了伤假,整日在医院里晃悠。
  这几天中,温与怜破了人生中好几个第一次。第一次向学校请假却不是给自己请的;第一次照顾人;还有第一次熬粥。
  在医院休养的一个星期里,周寻卿吃什么都是顾闻操心请教营养师给他定做的,温与怜只负责端茶倒水,回了家,正赶上顾闻同父母置气,连带断了周寻卿的营养餐。
  温与怜在家从不做饭,也从不进厨房,他每顿饭都是在外面解决的,吃好吃坏,他一概不嫌弃。
  真正到需要自己做的时候,温与怜才知道做饭的难处。
  什么把炉子打开,架上锅,倒米搁水,等了十几分钟,一锅香喷喷的米粥就做好了。
  温与怜此时正对着手机煮粥教程,头疼地拿着锅铲不知所措。
  他这种用手机只为打电话发信息万年不玩上网功能的人,完全看不懂教程在说什么,也不懂上面偶尔冒出来的火星语是个什么意思。
  温与怜一气之下,破罐子破摔,搁了一勺米,五勺水,盖上锅盖,坐旁边候了三十分钟。
  期间他看见高压锅不停地冒气,曾几次想要过去看是不是锅要炸了,但为了自身生命健康着想,便任其扑腾,到时间才上去关了炉子,端下锅后,完美熬成了一锅“迷魂汤”。
  一碗米汤,几点米粒,这就是温与怜先前所说的营养粥。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没有日万,但是有二更

  ☆、无命

  盯着这碗能毒死人的小米粥,没有电视里飘着清香的葱点就算了,凑近了闻,似乎还有点辣椒的味道。周寻卿抬眸,正好对上始作俑者略带嫌弃的眼神,第一次下厨能制作出新品种的温与怜顿时尴尬的视线飘忽。
  周寻卿用勺子搅拌了几下,舀了点尝尝,他还没说什么感觉,只见温与怜眉头紧蹙,简直比他还要嫌弃遭罪。
  “你干嘛这个表情?”周寻卿牙齿摸索了半天,才嚼到一颗米粒,口感难以言喻。
  温与怜轻咳了两声,不自在道:“不能吃就别吃了,我叫外卖。”
  纯粹良心发现,他觉得自己不行就别逞能,还是叫外卖来得实在,总比把人又一次弄进医院好。
  那就真的说不好命都赔给他了。
  周寻卿搅了搅,又捞出点仅有的米粒,问:“你在粥里放辣椒了?”
  温与怜顿了下,说:“没有。”
  但粥里确实有辣椒的味道。
  “我放了点盐。”他说。
  周寻卿仔细抿了抿,就只有辣辣的味道。他想,该不会是他分不清盐和辣椒粉,误把辣椒粉当盐了?
  可这两样东西颜色也不一样,他就是瞎也不蠢吧,闻也能闻出来。
  欣赏一番周寻卿变幻莫测的眼神,温与怜好好回忆了一下方才做粥的混乱场面。
  锅炉冒着腾腾的热气,我们可敬可佩的勇士温二爷,心惊胆颤,半阖着眼,迎着蒸汽的侵袭,胡乱用勺子在旁边瓶瓶罐罐捣鼓几下,看都不看一眼,就直接将一大勺辣椒粉撒了进去。
  撒完他就盖上锅盖了,蒸汽迷乱他的眼,哪还知道自己刚才做了什么。
  他一个从不动手做饭,更别说照顾人的浪子,偶尔接地气给人熬粥喝,乃是上苍给予某人的恩赐了。
  温与怜朝他伸出手,周寻卿望着他:“干什么?”
  “给我。”不能吃就倒了。锅里还有半锅,总不能倒了浪费,温与怜盘算着自己可以喝点粥,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味道不好,喝起来心里也舒坦。
  周寻卿翻着眼皮,说:“没说不能喝,嘴里干,喝喝这个润润喉。”
  这话真假参半,周寻卿秉持着上流社会富二代的堕落兼矜贵,肉体裸露在糜烂奢侈的酒池肉林,灵魂却高贵的掩藏在冷艳的表皮之下。他尚未脱离家之前,已然自己动手做饭,为自己打点好一切,以便往后独立顺风顺水。
  正因为吃多了自诩优秀的手艺,难得尝到这么难吃的粥,周寻卿有点犯贱,觉得蛮新鲜的,细细品尝的话,也不是特别难以下咽,至少大部分米粒还是熟的。
  温与怜无所谓拍拍手:“那你赶紧吃。”
  周寻卿没有理他,细嚼慢咽品尝这碗辣死人的小米粥,为了解辣,仰头猛地喝了一口床头每日供应的新鲜白开水。
  这一喝,周寻卿整个头都要起火了,他妈这么滚烫的水简直像另一个火球从他舌头上碾过,爆炸酸爽,提神醒脑。
  温与怜自己尝了点,奔着吃完去的,哪想吃一口他就把半锅粥都倒了。
  这么难吃,简直罪孽。
  然后他又在洗碟精和刷锅碗挣扎了好一会,才造孽似的整理好衣服出门见邱哥。
  这次的事尘埃落定算是一个比较好的结果,邱哥因此安宁了不少,他曾经的上级还为他立了誓状,从今以后,只要邱哥不再沾黑,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就是受保护的。
  邱哥直接为他摆了帮里的毒蛇,这样的交易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也因为此,从不让温与怜涉及社会漩涡的他产生了收纳的想法——他想让温与怜跟着自己,学还是照样上,不过毕业了得跟着他干。
  邱哥请温与怜吃饭其一为表谢意,其二就是要谈这件事,他殷勤地为温与怜倒酒,毫不加掩饰的提了此事。
  温与怜的反应挺冷淡的,他不说答应,也不说不答应。而是提起了面粉厂的生死瞬间。
  “邱哥,我很想知道若当时我没有读懂你的唇语,你会怎么办?”倘若温与怜当时并没有仔细看他,恐怕也错过了一个救命的稻草。
  邱哥笑:“运气这种事就是要赌的,你若像我在每每生死一瞬混久了,就知道我现在安然无恙全身而退都是赌出来的。又或者告诉你也无妨,沈坤不可能杀我,他要做掉我的话,早在我提出退隐的时候就该动手了。”
  邱哥无非经验实力还在,纵然沈坤说让温与怜代劳,必还是要让邱哥跟着,沈坤想赚外快,求稳才是他的宗旨,怎会冒险,他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想让温与怜听话罢了。
  “我是有价值的,当然,你对我来说也有价值,所以他不会杀我,但不代表不会杀你,我保你的命,就是在赌。”
  温与怜知道所有的一切不过是相互利用,人总是会选择给自己带来利益和好处的人合作,在没有获得盈利之前,命都不该绝。
  这也许就是社会生存的法则,温与怜想要脱轨现在的生活,跟着邱哥不为是一种选择,至少,他可以摆脱大伯。
  他了无牵挂,就算一百天不去上学,也无人打电话找他,毕了业混社会,是生是死,命是自己的,也不用每天陷入愚蠢的纠结。
  只是他卧床的植物人母亲该怎么办,长睡不醒凑合过,若是发生了奇迹,温与怜那时早就是无命的人,又怎照顾她。
  邱哥知道他的难处,给了他时间考虑,因为这是永久的,所以考虑期限为半个学期。
  温与怜问:“邱哥你要我的点是什么?”
  邱哥优雅地喝了一口咖啡,道了四个字。不是坚强勇敢,坚韧能打,而是——
  没有未来。
  邱哥虽不知温与怜家庭的情况,但看他一年下来上不到几节课,却不退学浑浑噩噩过日子,身上还时不时挂点伤,就知道他若不是遭受了家庭暴力,就是天天在外找架打,眼神清亮却没有方向,唯有夹着香烟掩盖迷茫,却欲盖弥彰。
  做我们这行的,命最不重要,所以无欲无求,毫无牵挂的人是宝藏。邱哥像反社会教育者,猛灌温与怜毒鸡汤。
  “没关系,想好了再来找我。”
  温与怜轻轻点了点头。
  无牵无挂,没有未来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子?
  温与怜走在街上,脚步不自觉地慢下来。
  不在乎天气变化,不在乎国家大事,不在乎政府出台哪些政策;亦不在乎今天哪的商场打折做活动,茶余饭后议论的热点话题,更不会心烦路边摊的大妈饼做的好吃,却无人问津。
  天上下雨,赶路的人除了自己都在慌忙找地方躲避,将一些基础的规则渗入骨子里,不是为了优质活着,而是活一天是一天。
  学想上去上,人偶尔见见,大多时候还是一个人架着空神游;构架不出庞大的世界做英雄,温与怜百无一用看到的只有琐碎不耻的黑暗。
  想了很多,他发现自己真的很空,很腐朽。
  他不爱多说话,心里对每件发生的事都有恶毒无望的阴郁理解,对他来说世上没有做好事做坏事,一切的泾渭分明都是人心不古,不轨地激起人们的导向舆论。
  但是他想的也需要有一杆秤来衡量。
  临近商场地下通道有几个卖小吃的摊子,板栗,烤肉,鱿鱼摊位前人满为患,只有大妈买的煎饼摊子人少。
  温与怜和平常一样,要一个饼。
  大妈特别热情地边聊天边忙活起来。
  中国式煎饼没什么市场,这年头有情怀的都在夜里喝酒,年轻人更喜欢吃烧烤,偶尔来这买煎饼的,大半年来一次。
  温与怜是常客,隔两天买一次饼,大妈都认识他了,偶尔路过,她都会挥着铲子跟他打招呼。
  大妈做的饼很干净,动手之前准备工作做得很充分,她熟练地摊了面团,操着一口别扭的普通话说:“小温啊,你有一个多星期没来了啊。”
  温与怜应道:“嗯,有点事。”
  大妈抬眸看了他一眼:“没事吧,感觉你瘦了啊,眼角那块怎么青了?”
  温与怜眼角处有块疤,一两公分长,延伸到太阳穴。那是小时候调皮被铁丝刮的,随着时间增长,痕迹消淡了许多。
  “不小心磕的。”温与怜下意识摸了摸,面不改色的扯谎。他总不能告诉她说这是跟坏人搏斗时揍得,人年纪大了,有些话听不得。
  “那你得小心哦,磕磕碰碰不小心就磕坏了,到时候可就没有人来照顾我生意啦。”大妈说着给饼子多加了一块肉。
  温与怜张了张嘴,没吭声。
  大妈经常给他饼子加料,加量不加价,看的也就一个情谊吧,她在这摆了一年多的小吃摊,只有温与怜一个可叫得出名字的常客。
  温与怜在她收尾的时候,随便聊了几句:“您每天什么时候回家?”
  “我啊,我早着呢,一般晚上十一点吧,中午不回家,家里没人,还不如出来透透气。”大妈语气轻松,还有些调侃的意味。
  在这买了长时间的饼子,温与怜还是第一次知道大妈家没人。
  大妈看出他的惊讶,说道:“我家人走的早,没给我留儿子,但是我有他相片,每天看着就行了。”
  大妈心肠很热,一和人聊天就没够,况且她没有孩子,温与怜的年纪正好可以给他当儿子,这话说的开始慰人起来。
  “看你今天情绪不太对,怎么啦,学习不顺吗,没关系,好好努力就行。我刚才听旁边人说哪个高中有个小孩因为考试没考好,怕爸妈骂,一下子从楼上跳下去了,啧啧,这是干嘛呢,考不好下次来嘛,要我说,成绩没有生命重要,要是我孩子啊,他要是开心就行了,别学坏,该干嘛干嘛,做个好人不也比成绩重要么。”
  大妈接着道:“外面的挫折不算什么,要时刻记得不论如何,家里都还有个牵挂呢。”
  她说完,将做好的饼递给温与怜,嘱咐道:“我还是觉得你瘦了,要好好吃饭啊。”
  温与怜愣了愣,接过饼,道了个谢。
  

  ☆、奔波

  回去的路上,看见了一幼儿园门口有一家子在拍合照。
  镜头前,男人和女人亲昵的拉着小女孩的手,笑意温柔。旁边站着一个穿着整齐的男孩看着他们,等他们拍完了,男人朝男孩狠声狠气的喊了声走,随后握着小女孩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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