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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持续高温-第10部分

小说: 持续高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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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我送你几本书吗?”封淇问,“读书的话,会更好些吧?”
  “恩……”林初焰纠结地回答,“不用了,谢谢哥。”一万多的外套都欠着呢,可别再欠人情了。
  封淇点点头,说:“你之后想干点什么?”
  “我今天认识了一个同学,他说周末带我找找工作的。”林初焰说。
  “同学?”封淇想起他好像一直呆在四中,又问:“你住在什么地方?没有住公园吧?”
  林初焰犹豫再三,还是慢慢给他说了自己的来历和孙秉志的收留。
  听完了之后,封淇深深地看向他,看得林初焰心里发毛:“怎么了?”
  封淇猛地扭过头,看向远处。作为一个长期以来压抑着内心的人,他很难想象林初焰怎么能够这样坦率又勇敢。
  “你为什么就要跑出来?”封淇声音压得极低。
  林初焰拧着眉,仰起头看向他:“我就是要跑。我不愿意待在那里,我就跑。”
  短短十几秒内,林初焰看到封淇眼里走马灯一般闪过痛苦、迷惘、震惊和痛恨。奥斯卡影帝都不带这么刺激的。
  林初焰后退几步,问:“你怎么了?”
  封淇跌坐到地上,把头埋到膝盖之间,脑袋里嗡嗡直叫,他疲乏且失落,声音粗哑:“我不敢。”
  林初焰看到他蜷缩到一起,似乎无助又缺乏安全感。林初焰实在想不通他到底为什么突然变成这样。“你不敢什么?”
  封淇看向他,眼里流露出不加掩饰的脆弱:“不敢逃。”
  他像极了一个生活在地窖里的人,当别人告诉他外面有星空有彩虹的时候,他的反应不是惊喜,而是深深的恐惧。星星和彩虹,他知道很好,但他害怕他永远都见不到。
  那是真正的脆弱。积年累月的压抑,剥夺了他奋起反抗的勇气。窝囊又让人遗憾叹息。
  林初焰咬着牙走进他,用力搂住他的肩膀:“有什么不敢的?”
  封淇深吸了口气,声音很闷:“这是宿命,我不能够……”
  “去他妈的宿命。”林初焰听到这两个字就冒火,他一拳砸向地面,“你能不能别这么非主流?”
  封淇忍不住抬头看向他。
  “8102年了,谁他妈还说什么宿命?”林初焰语气很不屑,甚至爆了粗口。
  “你不懂。”封淇喃喃自语。你不懂一个人从小就被灌输着宿命是怎么一回事,你不懂一个人有罪的人厚颜无耻地活着是多么恶心。
  “我说了,不准向过去投降。”林初焰用力地吼着,“过去有个屁用。让他妈的麻溜儿滚蛋吧!”
  封淇站起身,推开他,轻声说:“你说的话有什么用?你又是谁?”
  林初焰一字一顿:“我是你的朋友。”
  “没有一辈子的朋友的,人这一生,最后只有孤独一个人。朋友,什么都不算的。”封淇怜悯又哀伤地看着眼前的小孩儿。
  “林初焰不是这样。”林初焰目光炯炯,“林初焰能做人一辈子的朋友,林初焰永不改变。”
  封淇紧抿着嘴唇,没有说话。林初焰却猛地扑过来,从他兜里掏出了那颗星星。
  “我相信星星。”他手里捏着那颗小小的折纸五角星,眼睛坚定地看向封淇,他从一开始就下定决心,永不向那个绝望空虚的眼神投降。“你信我,别信过去。”
  封淇眨了下眼睛。他有二十七年的过去,却与林初焰相识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孰轻孰重,大概是一目了然。
  “朋友是什么?”林初焰给了个问句,却并非询问的口气。他把那颗星星贴近封淇的眼睛,自顾自地回答:“像你说的,朋友是我愿意听你说话,你也愿意。但是,这一点也不简单。”
  林初焰直视着那颗星星:“我说了要帮你存着那个理由,这就是朋友的做法。这很幼稚,但是一点也不可笑。因为你当时说了要我帮你存着的话,我愿意听,也愿意记在心里,这才是朋友。”
  林初焰仰头,瞪着他:“换个人你试试谁跟你这么讲话?”
  林初焰眼中迸射出不可思议的光亮,隐隐的骄傲和自信藏在里面:“就只有我这么幼稚,珍惜吧你。”
  你见到一个成天说大话的中二少年,会怎么想?
  林初焰中二到极点,谁见到都忍不住摇头,浑身起鸡皮疙瘩。偏偏他骨子里都透着那股劲儿,中二成了一种本能,成了一种内心磅礴的精神力量。
  这个人把自己的意志无限放大,深深地信任自己,信任内心深处的决心。
  封淇再也没办法用“中二”来形容他了。他从那里跳了出去,成了一种谁也没法质疑的真诚。
  有时候要把心底的真实感受说出来,是要有着莫大的勇气的。林初焰却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
  封淇盯着他的眼睛,一瞬间明白:谁都可以嘲笑林初焰幼稚,可谁的嘲笑都无法撼动他的内心分毫。
作者有话要说:  再贴一句我超级喜欢的话。
“假如人们说过去无可挽回,你别信。过去、现在和未来,在上帝眼中都只不过是一瞬罢了。”——王尔德

  ☆、第 14 章

  封淇最初对林初焰的善意是因为他与封荑年纪相仿,是因为他有着倔强的眼神。
  现在看着林初焰,封淇只觉得心上抽痛。这个人像一根刺一样扎进了他心底。
  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人呢?他的言辞简直像剧本台词,有时为达到某个目的不惜与现实脱节,慷慨激昂又震撼人心,几乎现实中无人会将此说出口。
  但是,他的言辞与精神是契合的,与肉体行为是一致的。谁都挡不住他。
  我如此肮脏,竟然也配拥有这样的友谊吗?封淇想着,感到一簇微弱的火被点燃了,一道光亮刺穿心里那片幽深的海域,照亮了小小一块地方。
  等我沉入了海底,这块地方会吟唱出我的送葬曲。瞧见了吧,母亲。我只能死去,但我的朋友为我歌唱,亡灵也不会孤独。
  思及此处,封淇忍不住露出一个慰藉又温柔的笑来。
  林初焰被他的笑容定在原地。
  像是有人哼了一段调子,那声音无数次在梦里出现,梦醒了却又全然忘记了。而有一天,走着走着,那调子忽然轻轻地飘进耳中,比梦里的更悠扬、更动人,巨大的感动涌上心头,便在街上闭着眼流泪了。
  林初焰想:我让他,在这一刻真正地快乐了吗?
  封淇目光稍移,缓缓移到林初焰的脸上,然后他伸手轻轻地抱住了林初焰。有多轻?像是太阳落山了,然后月亮升起来,溶溶的月色披到了身上。
  林初焰被这个小心翼翼的拥抱弄得心情复杂。这一瞬间,他觉得他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别人身上。
  封淇可真难过啊,林初焰想着,连带着自己都觉得难过得喘不过气了。
  林初焰用力地搂住他,加重了这个拥抱。他的头埋在封淇怀里,不争气地呜咽了一声。
  此时此刻,脑海里逼迫他催促他的声音全远了,封淇鼻尖满是男孩子干净热烈的气息,这一瞬间他觉得异常的安宁。
  过了半晌,林初焰瓮声瓮气地说:“我们有星星。我能折许多许多星星。”
  “恩,我都看到了。整个头顶上空,满是你折的星星。”封淇轻声说。
  “哄小孩儿呢?”林初焰说。
  封淇指着天空:“你看。”
  天色已经暗了,远处的路灯亮起来黄色的光,在它上面几颗迫不及待的星星跳了出来,在天边一闪一闪。
  “真快啊,这么快就天黑了。”林初焰感叹着。
  带着凉意的晚风吹得他头脑清醒了些,林初焰想起那个寒冷的夜晚他背着一个书包,提着一个装着几件衣服的袋子悄悄走出去。
  他一直没去想,但是,原来已经快四个月了。在这个不合适的时刻,目睹了封淇的绝望的时刻,他突然想起来自己最勇敢的那一天。
  那天的所有细节此刻分外清晰。他唯一的一双运动鞋,被洗得干干净净,摆在鞋柜外面,简直就像等着他一样。
  他当时没细想,只急急地穿上鞋,坚定不移地一脚踏了出去,决定再也不回头。
  此时,天上的星星眨动着眼眸,他忽然想起他的妈妈那双毫无神采的眼睛。
  谁敢轻易就去否定别人的选择。林初焰打了个寒颤,一种前所未有的奇异感觉涌上心头。
  封淇把外套脱下来给他披上,林初焰条件反射地一蹦,赶紧拒绝。
  “穿着,”封淇按住他的肩,“没说送你,下次还我。”
  林初焰只好说了声:“谢谢哥。”想了想又问:“下次是什么时候?我不能再拆快递了。”
  “随便什么时候。我就住这儿,随时来找我。”封淇用手指点点他的头,从兜里掏出一个东西塞到他手里。
  冰凉的触感让林初焰有些疑惑,一低头才看到手心躺着一只打火机。他不解地看向封淇。
  封淇的目光很长很深,不知道看着什么地方:“你有很多的勇气去对抗过去,我很羡慕。初焰,用这把打火机去把你不想要的东西全部烧掉吧,让它跟你一起燃尽一切。”
  林初焰吸了吸鼻子,小声问:“是因为我上次闻到烟味的反应,所以你不抽烟了吗?连打火机也不要了。”
  封淇有些迟疑地点点头,又解释着:“本来烟瘾也不大,戒了吧。还有,我不是不要这个打火机了,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林初焰小心地把打火机放进兜里:“我会很好的保管它。”
  两人又散了会步,林初焰最后还是拒绝了封淇开车送他,自己抱着破课桌等公交。
  等公交到站,林初焰刚要抬脚进去,猛地又缩回来,警惕地看着封淇:“那个打火机不会也好几万吧?”
  封淇一愣,突然笑出声。那是只都彭的限量版朗声打火机,他一直都很喜欢,但是就觉得很合适送给林初焰。 
  他笑着把林初焰推上车,语气轻松:“一只打火机而已,我不能送一件礼物给在意的朋友吗?”
  林初焰被迫送上车,只好艰难地扭过头,冲他点点头:“哥,晚安。”
  封淇带着轻轻的笑,看着公交开出去:“晚安。”
  回去以后,林初焰也没提起白天看到了孙秉志的事情。但是孙秉志真的给他带了壶莲藕汤来,林初焰感动得一塌糊涂。
  喝完汤,感觉眼里都暖呼呼,很湿润,林初焰冲着孙秉志笑得很满足。
  孙秉志看着他的小孩儿模样,从大衣内袋里掏出来一个信封给他。
  “这是什么?”林初焰愣住,又轻轻地捏了捏,疑惑地看向孙秉志。
  “你不是让我帮你保管你的书包吗,”孙秉志说,“今天太阳挺大,我下午洗衣服的时候想着顺便帮你洗一下,挺脏了。从书包里边翻出来的,差点给泡水了。这藏得也真够紧的,拿针线在书包里面的小口袋里又给缝了个口袋。”
  孙秉志看着他的眼睛,叹了口气:“你粗心大意的,估计都一直没发现。”
  林初焰张着嘴,发了会呆。
  孙秉志自己却又坐到大桌子旁边去了,背对着他,给他留了个自己的空间。
  林初焰盯着手里的信封,心脏跳个不停。是的,他妈是故意让他听到李虎的话,故意让他逃出来的。
  林初焰颤抖着打开了信封,数了数,一万块。他感觉全身血液都凝固了,冷不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过了好半天,孙秉志才回头看他。只见林初焰垂着头,双臂搭在膝头,做出了一个很僵硬的姿势。那个信封被扔在脚边的地上。
  “初焰,睡吧。”孙秉志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
  林初焰“恩”了声,却没什么动作。
  孙秉志凑得近了些,蹲下去看他,笑着问:“哭啦?”
  “没。”林初焰抬起头,给他证明着。
  孙秉志又笑了声,慢慢说着:“小宝十五岁的时候,我心里是很复杂的。曾经那么小一个孩子,抱在怀里轻轻一个,眼见着一天天长大了,抱不住了。他又叛逆起来,悄悄在外面打架,妞妞给他贴创口贴,两姐弟都瞒着我,我也就装作不知道。有一天,我看到他在学校操场上踢球,笑得跟个傻子一样,我听见他跟同学吹牛皮,说着无伤大雅的脏话。说实话,我那一刻觉得真奇妙,真幸福,摇摇头就笑着走了。”
  “什么意思?”林初焰完全没明白。
  孙秉志抬头看着灯光:“我以前老以为他会一辈子是我的小儿子,后来他长大了,我开始一点点明白,小宝以后就再也不是小宝了。小宝长成了孙靖,长成了会说脏话的小滑头,会打架的小流氓。他再也不是我的小宝啦,他是我带来世界上的人,我最爱的孩子。”
  他的语气稀松平常,每个字都念得平淡无比,林初焰听到耳朵里却觉得很沉、很扎实。
  “小孩子生下来就是一个独立的人。他长大了,我们也就退场了。父母是不应该把任何东西放在小孩儿身上的,他有自己的路呐。但是只要我认为他选择了正确的路,我就一定在身后看着他,真舍不得啊,但是,”孙秉志重重地把手掌按到林初焰肩上,“走自己的路啊孩子。你身上也许承担着父母的眼光,但他们都希望你往前走,别回头。”
  林初焰想起在他小学时,他妈妈还没有现在这么冷漠,完全不管他。在夏天里,他的生日到来时,她会把他抱在怀里,难得地回忆几句他毫无印象的爸爸。
  那似乎是个大学生,有着很厉害的学历。
  但她对他似乎也没有过多可回忆的,干瘪瘪回忆几句那个人写的诗,就灰溜溜地闭嘴了。偶尔她也拍拍他的头,像是鼓励似地说:“要好好学习哦,像你爸一样考个名牌大学。”后头她又克服不了毒瘾,扔下林初焰自己去吞云吐雾了。
  大概林初焰于学习上毫无天分,那毫不起眼的成绩让她残存的一点热情也熄灭了,便再也没提过那等远大的志向。
  林初焰渐渐长大,长成同周围人全然不同的性格。这贼窝里里的宝贝,真诚、热情、一往无前得让人惊讶。
  是不是,有时瞥见自己的孩子那火焰一般燃烧着的眼睛,她年轻时的爱情就又重新燃起了?
  她不经意地让林初焰逃离了。也许在心底里,她热切地渴望着,这孩子会有着与她的生命轨迹完全背道而驰的光明的人生。
  在林初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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