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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饮歌-第2部分

小说: 饮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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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种没收入也没压力的环境中,顾旻四处游荡,无所事事。他记得那次遇见陆言蹊纯属巧合,甚至想起来还有点啼笑皆非。
  那时他正在家无聊,有个学弟邀请他去听歌。学弟自己组了一支乐队,在小圈子里有点名气,还组成了像模像样的后援会,平时周末会固定在三里屯一个酒吧驻唱。顾旻不喜欢热闹,耐不住学弟甜言蜜语,就答应了。
  到了场地后,顾旻见到火急火燎的旬肇宁,才发现自己好像被耍了。
  “救场如救火。”旬肇宁双手合十,“我也是迫不得已才找你来,昨晚不小心吃坏了肚子,站都站不稳现在……学长,求你!”
  顾旻皱着眉扫了他一眼:“真是吃坏肚子站不稳?”
  旬肇宁不知想了些什么,说:“呸,龌龊。”
  顾旻:“……”
  他的意思很明确,自己上不了台,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这是间livehouse,酒吧老板和他们有合作,旬肇宁不能因为自己坑了乐队其他人,于是想临时把顾旻抓去当主唱。
  后台乱成一锅粥,乐队的吉他手和他是同学,仗着自己认得顾旻,跟旬肇宁一起求,口口声声都是:“学长,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们乐队有五个人呢!”
  顾旻翻了个白眼,很有原则地说:“今晚你分成给我。”
  事关一顿火锅,旬肇宁纠结了一下,奈何自己作的死只能自己承担。眼看登台时间越来越近,他答应了顾旻的要求,让他赶紧去和其他成员磨合。
  其实不用磨合,在音乐学院的时候顾旻时常去旬肇宁他们练习的地方凑热闹,偶尔踹开旬肇宁自己上,得到以吉他手为首的成员一致好评。顾旻去的次数多了,群众中隐隐有想换主唱的呼声,被正牌旬肇宁残酷镇压。
  这天他们得唱三首歌,顾旻从最近热门的歌单里挑了两首,剩下的跟吉他手提了以前合作过的一首原创,对方合作过,自然说好。
  他有日子没唱过歌,心里痒得很,可真的登了台,却又久违地紧张。
  和以前不一样了,顾旻握着话筒想,但到底哪儿变了,他又形容不出。好似那一纸合约束缚住了自由的灵魂,不如从前想到什么弹什么的信马由缰。
  酒吧的灯光和设备,哪里都比不上专业的舞台,顾旻站在当中,却觉得心情开阔不少。下面的观众大都不把歌手当回事,也有部分粉丝,见主唱换了人,当即表现出悻悻然的负面情绪,个别赏脸的,顾旻并未抱有太大期待。
  没有人注意他长什么样才好,音乐哪里需要看?
  吉他拨动琴弦发出第一个音的时候,顾旻一边想着歌词,踩着节拍,忽然打通了关节,知道此前的不适从何而来——
  他就想找个位置,能好好写歌再好好地唱,至于出名,他还有点踌躇。
  半只脚踩进娱乐圈,说不愿意红都是扯淡。顾旻当然也想开演唱会,他的情绪全都写成了歌,奈何没有高山流水的知音。所以他需要一个机会,而不是半死不活地吊在小公司里,成天游手好闲,还没钱拿。
  “解约”两个字伴随歌词浮现出来,顾旻感觉嗓子堵住了片刻。
  第一首歌反响平平,他的嗓音不太适合半摇滚,如此场面倒也在情理之中。短短三分钟旬肇宁跑了两趟厕所,这会儿坐在舞台边上享受迷妹的热烈目光,朝他笑了笑。顾旻回以一个隐晦的中指,恨不能举着话筒让他滚蛋。
  第二首换了基调,曲是旬肇宁写的,词讲的是青春。一堆陈词滥调扭曲在光怪陆离中,都市消磨过十六七岁的白衬衫记忆,居然别样的引人注目。
  嘈杂逐渐小了下去,只剩下平缓的鼓点,电子琴和吉他的伴奏与歌声。
  “匆匆岁月,你是否和我一样,还想念,露水亲吻春风的从前?”
  坐在酒吧角落的人也望了过来,舞台狭窄,一盏顶灯只够笼罩方寸的地方。
  顾旻坐在高脚凳上,话筒支架横过来,随意的姿态有高傲的矜持。好似他是个落魄的贵族,不管是声音还是内涵都与这喧闹的、龙蛇混杂的酒吧格格不入。
  顾旻音域广,高音听着没有声嘶力竭的尖锐,低音也不会仿佛沉入水中就快断气。他懒,从来不炫技,偏生带点清清冷冷的金属感,这辨识度再垃圾的设备也掩藏不了。旬肇宁说他老天赏饭吃,给个合适的风格立刻能吸引所有人的耳朵了。
  等到这首唱完时,掌声堪称轰轰烈烈,还有口哨和欢呼。旬肇宁朝他比了个大拇指,又急匆匆地捂着肚子走了——顾旻信了他是真吃了黑暗料理,暗自发笑。
  最后他唱了首原创,顾旻记不太清写歌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唱到一半,忽然看见酒吧安静听歌的人群中站起一个,急匆匆地出去了。
  ……顿时有点失落,险些破了个音。
  还是太容易被外界影响了。
  总的来说演出大获成功,旬肇宁要留他一起吃夜宵,时间快到零点,顾旻打了个哈欠:“今天不饿,太晚了,我想回去睡觉。”
  热闹的酒吧角落,乐队成员和熟悉的调酒师说话,老板冷嘲热讽旬肇宁,说没他也一样,半开玩笑对顾旻说以后你可得多来。
  冬天的夜晚,顾旻拿了自己的外套,甫一出门,先被外面的寒风吹得打了个哆嗦。四周仿佛不曾注意过时间流逝,到处都是灯红酒绿。
  披大衣穿短裙的姑娘不怕冷一样,喝醉了靠在路灯边,弯下身子吐;几对男女心照不宣地搭讪,互相搂抱准备共度良宵;偶尔有背着吉他、裹着围巾的驻唱歌手行色匆匆;路边的环卫工人哈着白气,在繁忙的路面清理工作间隙喘一口气。
  这里无论白天黑夜都一样的繁华,好似永远不识人间疾苦,借着光鲜亮丽的外壳来醉生梦死。顾旻后悔刚才没多喝一杯酒,他为了风度穿得单薄,刚走两步路就被风吹得东倒西歪,仿佛只剩下一颗心还热着。
  北京难得的晴夜,顾旻一点也不喜欢——晴朗意味着温差,他自小怕冷,离了暖气的冬夜简直如同恶魔,避之不及,遑论欣赏。
  顾旻拿着刚从旬肇宁那敲诈来的火锅钱,趁等公交的间隙,他无所事事地望着四周林立的高楼,灯光刺眼,映照出点点湿润,隐约又要下雪了。
  “兴许能考虑下酒吧老板的提议。”顾旻默默地算了算自己的存款,心不在焉地想,“我也要吃饭买书过日子的嘛。”
  站台前忽然停了一辆车,顾旻下意识地朝旁边挪了挪。
  车窗缓慢地摇下来,里头的男人冲着站台等候的人群喊了声:“小同学。”
  顾旻眨了眨眼,左边是个裹着皮草大衣的妙龄女子,右边是头发五颜六色的杀马特青年,唯一衬得上“小同学”三个字的,好像只有自己。
  似乎看出他的犹豫,那人直接下车——个挺高的男人,看着已经不算年轻,可有股意气风发的自信。
  他站在顾旻面前,笑起来如沐春风:“刚才临时有电话,没听完你最后的歌,为表歉意,送你一程吧。”
  车里温暖,顾旻的手一直揣在兜里没拿出来。
  他上车的第一时间就后悔了,在外看不清,进来才发现车是辆挺低调的辉腾,前面专职司机,而那个招呼自己的男人放着副驾驶不坐,挨在他旁边,查户口似的从“你住在哪”开始问了许多。
  “我叫陆言蹊。”那男人自报家门,然后生怕他听不懂似的补充,“字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你叫什么?”
  顾旻报完名字斜睨他,飞快地又垂下眼眸,觉得这个男人的目光有些太直接了。
  陆言蹊想当然地说:“明天的明?”
  “上日下文,‘悠悠高旻’的旻。”顾旻解释后,听他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没来由地心慌,扭头去看车窗外。
  但暖气太足,车窗模糊,外头的光斑飞速掠过,恍若一个似真似幻的梦境。
  陆言蹊没发现他的不对劲,问道:“是这样的,我听你唱歌觉得挺好的,最后一首歌是自己写的吗?你有没有签唱片公司的打算?”
  原来是星探,可现在的星探都这么高级了么?
  如果只是问他入行的事,顾旻反倒没那么害怕了:“我已经签约过了。不好意思,耽误您时间——劳驾您前面地铁口把我放下去,我打车。”
  陆言蹊笑道:“这是什么话,我就是随口一问,说了送你回家当然要做到。还以为你住的地方比较偏,好嘛,三环内,地段还不错。”
  他口音不像四九城的京片子,如南方人一般软糯。他说话时尾音轻轻地飘,细细道来,有种难以言喻的温柔。
  顾旻不会聊天,愣愣地点头附和他。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听陆言蹊打了两个电话,措辞是客套舒服的,语气却又不容反驳。
  他放下手机,见顾旻盯着自己看,解释道:“是工作,见笑……本来今天不该出来的,朋友邀约无法推辞。不过也好,遇到你,还不算一无所获。”
  听着略显奇怪了,顾旻只好装作不懂,朝他无比尴尬地一笑。
  陆言蹊当真说到做到,送他到了小区。顾旻住的地方安保不错,外来车辆入了夜不便进去,陆言蹊便只得把他放在门口,从钱包里挑了许久,抽出张名片:“如果要换公司……或者跳槽,你可以联系这个人。恕我直言,小顾,良禽择木而栖。”
  他见顾旻不想要,又说:“我只是觉得可惜。要是麻烦,待会儿你扔了也行——我性格就这样,别介意。”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顾旻只得收下,又跟他道谢,说麻烦陆先生了。
  他下了车,拢紧大衣外套,回过身想目送车开走再进去。哪知辉腾停在原地不动,顾旻傻不愣登地和它面面相觑了良久,车窗才又摇下来。
  陆言蹊带着点笑,朝他挥挥手:“你快回去吧,外面冷。”
  顾旻笨嘴笨舌,闻言有无数的客套话涌到舌尖上,但他没说,只笑了笑。这次倒不是缓解尴尬和沉默的敷衍了,到底多了几分真诚:眼睑的卧蚕变得非常明显,薄唇笑起时更加轮廓漂亮,眼中有光一闪而过。
  他的笑转瞬即逝,说:“陆先生再见。”
  陆言蹊颔首:“会再见的。”
  目送顾旻单薄的背影淹没在小区朦胧的灯光中,司机发动车子,陆言蹊靠在后座上,嗅着车内被暖气烘烤得只剩影子的冰雪味。
  良久,他拨了个电话,不容置疑地说:“秦屹,我遇到一个好苗子。你得想办法把他签下来,否则等他红了,你后悔一辈子。”


第3章 第三章
  自从前几天被旬肇宁骗去客串了一把驻唱歌手之后,顾旻觉得他的生活仿佛进入了一个平行世界,从得过且过的肥皂剧变成了不可思议的玄幻剧。
  陆言蹊给他的名片顾旻刚回家就扔进了垃圾桶,他甚至不想看上面写的什么。好像对他而言跳槽是件有点不道德的事,再者合约只剩一年,怎么也要挨过。
  平安夜时,他收到一把未署名的玫瑰花。顾旻花粉过敏,一直打喷嚏,捏着鼻子把玫瑰抱到阳台上,锁在寒风中不顾死活了。
  他捏着手机问了一圈到底是谁恶作剧,还没找出答案,又收到了一个果篮。冬天的水果大都反季,这个果篮中却贴心地放着苹果和柿子。顾旻把柿子捡出来,苹果在下楼时顺手送给了住在对门的阿姨,还能撸一把她家的大金毛。
  然后顾旻被他爸喊回那个每年只拜访一次的家里。
  他的家庭构成十分奇葩,顾旻偶尔异想天开,觉得若是把这些年来的恩怨添油加醋写个剧本,大约能拍出一部六十集的家庭伦理剧,其中包括了“出轨、小三、争夺财产”诸多喜闻乐见的元素。
  顾家最初由政界下海,经过几代人的积攒,俨然已经是苏杭一带的望族。后来顾克海一支几个兄弟北上捞金,他也因此结识了顾旻的母亲。
  此人渣彼时在杭州家中已经有利益联姻的妻子和一双儿女,他却偏偏不告诉新认识的情人。常年周旋于杭州和北京,愣是两边都没耽误,自诩彩旗飘飘红旗不倒。
  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顾旻母亲怀孕后见对方不提结婚,心下生疑,背着顾克海查,才知道自己这是“被小三”了。这位女中豪杰十分沉得住气,没哭没闹,装作没事人一样赖到孩子生下来,找顾克海要了一个名字和一大笔钱,潇洒地和他断了联系。
  她在北京独自抚养顾旻,直到上学年纪,顾克海竟然又吃回头草。说他当年糊涂,如今看清真爱,已经与原配离婚,想要重新结合。
  顾旻的母亲起先不肯,后来不知怎么的,又被他油嘴滑舌地说动,两个人结婚,有了夫妻的名分。
  哪知的确狗改不了吃|屎。顾旻长大,她红颜见老,不再能拴住男人的心。只是这次顾旻的母亲聪明得很,知道他背着自己又偷吃后,联系了顾克海的原配,互通音信,知他和原配这些年亦是藕断丝连,甚至还有利益瓜葛。
  女人达成同盟简单得很,如此人渣,就该让他身败名裂。两个女人合计许久,个中细节,传到顾旻耳朵里已经模糊了,只知道他上大学那年,他妈又和他爸离了婚,这次直接移民美国,而他父亲损失惨重,险些净身出户。
  当时顾旻不过十七八岁,对这些浑水一无所知。他并未选择随母亲出国,而是留在国内读他喜欢的音乐学院。反正这么多年,他学会了不闻不问,装聋作哑。
  前年顾克海的原配因为癌症去世了,他从中得了好处,又重新风光。在四九城住得久了,偶尔自大地觉得要当土皇帝了。
  顾克海年纪渐大心却不收,他年过五十仍旧风度翩翩,着实有一副好皮囊。同顾旻母亲离婚后连换了好几个模特,终于在不久前尘埃落定,给几位成年子女找了个小妈——顾克海的大女儿顾星今年二十九,小妈只大她三岁。
  饶是顾旻这样对亲情淡漠至极的人,也觉得他爸实在是个不世出的混账。
  顾克海最近不知抽什么风,要过圣诞这种洋节,打了电话通知了一圈,让他几位继承人们陪他吃个饭,顺便大家打好关系。顾旻深深地怀疑他是故意的,想看子女如何对待新欢,这份兴致简直独一份的荒唐。
  几个貌合神离的亲姐弟谁都不愿套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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